制定具体、一致的要求
2016-09-30刘莉
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 2016年5期
刘莉
案例中的教师在培养幼儿洗手习惯上是动了脑筋的,但仍过于粗略,不足以有效地指导幼儿。对幼儿的要求一定要细致、有操作性。
如,看到有的幼儿挤了很多洗手液,教师如果只是简单地提醒,幼儿恐怕还是不明白的,因为多和少是相对的,比较抽象,这时就要给幼儿一个具体可参照的标准,如,要求幼儿先将洗手液挤到手心里,告诉他们“大概有一粒黄豆那么大”。可以让幼儿看看黄豆到底有多大,增加其感性认识,这样幼儿才有操作依据,才知道怎样叫做“太多”。又如,幼儿把水龙头开得太大或许是因为他们手部小肌肉动作仍不够灵活,力度控制不好,教师可以在水龙头上合适的位置贴上标记,引导幼儿调整到适当的水流。
教师、保育员要统一思想,统一要求,不能一个人一个标准,以避免造成幼儿对规则理解和执行上的混乱。此外,教师、保育员要积极配合,耐心指导,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洗手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