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 砥砺前行
——写在北京森林公安成立3300周年之际
2016-09-27宁晋杰
宁晋杰
三十而立砥砺前行
——写在北京森林公安成立3300周年之际
宁晋杰
孔子用“三十而立”评价他30岁时的人生状态。和人一样,三十载寒暑匆匆流逝,筚路蓝缕,薪火相传,北京森林公安进入而立之年。
三十而立,意味着“有所成”。我们的“所成”在于,三十年如一日,专注护绿、捍卫生态。北京森林公安的成长,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部30年首都园林绿化美化建设和保护的历史。我们的“所成”在于,尽责为生态建设护航,倾力构筑首都生态保护之盾,我们是参与者。
三十而立,意味着思想成熟。一个30岁的人,应该形成独立、成熟、坚定的价值观念。“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是新时期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也是执政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作为一支为大自然伸张正义的队伍,我们立于生态理念之弘扬,立于生态保护之倡导,立于生态和谐之缔建,紧紧跟上发展升级的大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中冲锋陷阵,是我们的立身之“道”,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重大使命。
三十而立,意味着大有作为。所谓“有以自立”,在热烈的青春岁月之后,一个人可以心无旁骛投身于自己的事业,迎来人生的巅峰。而立之年的北京森林公安也是如此。我们有信心再上一个台阶,愿意有更大的一番作为。
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让我们大有作为。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显著增强,特别是从追求发展规模、质量到追求和谐、可持续发展,全社会更加重视生态,也更加依赖生态。截至2015年,北京森林覆盖率达到41.6%,林木绿化率达到59%,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8%,捍卫“美丽北京”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任重而道远。
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让我们大有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加之中央“1+3”深化公安改革意见方案的出台,一方面,这催促我们以改革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执法保障。另一方面,生态建设的持续推进,对于我们这些建设者、推动者和捍卫者来说,也将开辟更加广阔、多样的工作领域。
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让我们大有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群众对生态越来越关注,利益诉求也越来越多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坚持把打击生态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结合起来,方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而满足人们对生态和谐日益迫切的现实需求。
……
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们发展的动力。而立之年,我们愿立下心志,昂首阔步新征程,捍卫生态新希望。
(作者系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森林公安局局长)
(责任编辑 刘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