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6-09-26王宇洁高爽
王宇洁 高爽
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堪忧。本文在调查开鲁县东风镇电报局村养老现状的基础上,发现当地养老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家庭对老人的养老问题不够重视、传统孝道观念淡化、村委会对养老问题缺乏协调力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分析了其影响因素,并且提出了保持老年人经济上的独立性,加大农村养老道德宣传,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 家庭养老 孝道
一、 开鲁县东风镇电报局村目前的养老现状
电报局村位于内蒙古东部,村民们大都是以耕种为生活来源,外出打工的较少。其家庭结构比较固定,基本上是由老人、年轻夫妻和孩子组成,是典型的农村家庭模式。本文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电报局村的养老方式、低保落实度、农村老人对待养老的态度以及孝道在养老中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的调查,了解了电报局村当前的养老状况。
1.老人选择养老方式的差异
调查发现:50-60岁之间的老人,50%的人愿意与子女同住养老,占到一半的数量;60-70岁之间的老人,只有26.3%愿意与子女同住养老,58%的人愿意自己独住;70岁以上的老年人,42.8%选择与子女同住,52.3%选择自己独住。可以看出,在50到60岁之间的老年人,因为还可以通过自己劳动供养自己,所以依靠子女养老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所以他们大多还是愿意与子女一起居住。而60到70岁之间的老人,虽然自己有一定的积蓄,但并不足以供养他们自己的生活,况且他们已经不能够再劳作,失去了生活来源。而此时,家中的子女也都成家立业,生活属于起步期,在经济上自然还有一些拮据,那么供养老人就成了一种负担,再加上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不一致,因此这是老人与子女之间矛盾最多的时候,所以老人们还是愿意自己独住。70岁以上的老人,依旧是多选择独住,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有的儿女常年在外地打工,长期不能回家不能照料老人,使得老人们只有自食其力;另一方面子女确实在身边,但是却不愿意赡养老人。
2.老人对老年生活的满意度
通过调查,50到60岁之间的老人,50%的老人对老年生活是“满意”。这个年龄段的老人,还在种地劳作,收入可以供养自己,此时的子女也与老人在一起,使得老人的精神世界得到满足,老人们不会感到孤单无助。60到70岁之间的老人,没有了经济来源,只有依靠子女的赡养来生活,而这个阶段的老人与子女是矛盾最多的时候,老人得不到来自子女的精神慰藉,甚至没有经济来源,老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大多选择“一般”。70岁以上的老人有71.43%对老年生活的满意度选择“很差”。这些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差,不仅没有生活上的经济来源,老人心里不愿意给子女添加麻烦,子女又不能够很好的照顾老人,因此老人们对于晚年的生活是不满意的。调查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们对老年生活的满意度呈逐渐降低的趋势。
3.孝道在养老中重要性
此次调查问卷中,也提出了当老人生病时儿女是否会照顾的问题。数据显示,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女儿都会精心照顾,儿子也会照顾,但是没有女儿照顾的比例大。在农村,孝道的表现形式即是在精神和物质上满足老年人的基本要求,物质上有定期给予老年人生活费用,平日过年过节要“孝敬”老人,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衣食无忧。精神上要给予老人安慰,时常回家看看,有的儿女在外打工,有的是外嫁他乡,所以经常回家看看老人,是给与老人最大的安慰。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也许还会有突发状况,老人自然就会需要子女的照料。然而,在农村中,老人多数是与自己的儿子一起生活,可是老人与儿媳妇的关系却一直较为紧张,儿子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所以当很多老人生病需要被照顾时,外嫁他乡的女儿还不能一直陪在身边照顾,身边的儿子有心无力,压力也是很大。
二、 电报局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1.家庭关注点由老人转向孩子
现在农村家庭结构多数是独生子女或两个孩子的家庭模式,这使得孩子成为农村家庭的重心。近些年,抚养孩子的花销越来越大。年轻夫妻主要靠种地,打零工供养家庭的所有开销,生活压力很大。对孩子各方面的重视,使得对老人的关注减少了,老人甚至在家中扮演起保姆的角色,不但要给子女照看家,还要照顾孙子女们,负担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是增加了。传统社会里,老人是家庭的重心,而现代家庭中,孩子已成为家庭的焦点。当家庭的关注中心转移到孩子的身上的同时,老人们的养老问题就成为了次要问题。
2.家庭养老道德建设淡化
在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里,“孝”是非常重要的。现今农村家庭,子女与老人由于社会观念与关注内容不同产生隔阂,而且当老人不再劳作之后,家里的主要事情要由子女决定,老人失去了决策权甚至是参与权,这样,农村老人便失去了一定的社会角色,于是便会有“厌老”“虐老”“弃老”的恶劣行为。另外,婆媳关系是现代农村家庭中代际关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今农村,儿媳妇往往掌握家庭经济大权,拥有话语权和决策权,公婆对媳妇没有生养之恩,没有感情基础,媳妇很难从心理上将赡养公婆当成一种情感的回报,更多的时候是当成一种需要完成的任务。没有那种孝道文化的意识,自然致使农村老人的老有所养的权益不能得到一定的保障。老人们精神上的空虚感是无法弥补的。
3.村委会对养老问题缺乏协调力
老人们需要帮助儿女照顾家庭、照顾孩子,但是,老人们自己的生活却并不乐观。经济不富有,生病的时候有的儿女根本就不管,争执不断。而此时,村委会却没有及时给予帮助来解决问题。村委会对这种养老争端不能提供足够的协调力予以解决。有的年轻人就会互相效仿,使得农村村风不好,道德缺失严重。农村家庭养老不仅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家庭的经济实力,也与该村村委会的重视度和协调力有关。
三、 解决电报局村养老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保持老年人经济上的独立性
经济上保持独立是老年人生活的保障。在现代养老制度下,一味地依靠子女或是政府来保障老年生活已不是一个最好的方式。在子女可能有心无力或是无心更无力的情况下,老人就应该降低对子女的依赖,保持经济上的独立,不能过早的把积蓄转移到下一代。这样,在农村家庭养老里,在道德因素与情感因素的双重压力下,就能够激发子女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2.加大农村养老道德宣传
加强道德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加强村民的孝道意识。在某种程度上养老道德方面得到了保障,可能就会影响甚至替代了其他的养老资源,也许会为政府节省更多的养老资金。在农村,养老方式基本上还是属于家庭养老,这种养老方式是建立在孝的基础上。所以应该重塑养老的孝道价值观,传承并发扬好的家庭赡养美德,使得农村家庭的子女真正做到既养且敬。
3.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
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上,村委会应该充分发挥其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该村的新孝道制度,通过树立赡养老人的道德典型,对优秀的赡养老人的典型和和谐相处的家庭给予精神上的激励和物质上的资助。进而调动村民们的养老积极性,使得孝道得到了很好的发扬。二是加强孝道宣传教育,为该村的村民,尤其是年轻人,树立孝道观念。通过教育宣传,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他们树立“行孝”的榜样。三是加强农村人的养老法律制度规范意识。时常性的对村民进行普法,使得村民清楚明白自己所承担的赡养老人、孝敬老人是理所应当的,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4.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农村养老相比于城市,差距着实存在,这里亟需加强的就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通过建立良好的医疗卫生体系,加大对农村医疗建设的投入,从资金、物质和制度上给予保障,解决好农村老人看病难的问题;通过建设农村文化娱乐事业,组建秧歌队、棋盘社等等娱乐项目,可以极大地丰富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使得村里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加大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重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等等,这些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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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宇洁,1976—,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