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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度下用工管理的风险防范

2016-09-26范小波

人力资源管理 2016年9期
关键词:劳务派遣风险防范

范小波

摘要:劳务派遣是我国用工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其主要是以劳务派遣单位为桥梁建立起劳务人员和用工单位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被进一步的完善,现在许多企业在用人过程中都把劳务派遣模式作为首选。但是受此用工模式自身性质的影响,劳务派遣制度下的用工管理所存在的风险性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用工企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影响。

关键词:劳务派遣 用工管理 风险防范

和传统的用工模式相比,劳务派遣制度下的用工管理所存在的风险性更加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用工单位的发展造成了影响。因此相关用工单位必须在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制度下的用工管理风险进行防范,这对于企业用工科学性的提升极为重要。

一、对劳务派遣制度的相关概述

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才租赁,也就是说用工单位在对劳务派遣机构提出用人要求,由劳务派遣机构为负责人对人才进行筛选,并把所筛选的人才提供给用工单位的过程。这一制度最早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末,这一用工制度的产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用工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条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劳务派遣用工队伍的不断扩大,能够使得用工需求得到缓解,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就业困难等问题得到缓解,这对于就业人群以及企业都有着重要意义。在劳务派遣制度下,劳务人员只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其和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劳动关系,这就使得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三者之间三方之间均存在一定的合同约束关系,这种关系奠定了劳务派遣制度作用发挥的根基。在2008年我国新劳动法颁布后,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在此部法律中对于劳动派遣制度下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规范与调整,这对于劳务派遣制度作用的发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传统的用工模式相比,劳务派遣模式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雇佣务工人员但是不使用,用工单位使用雇佣人员但不参与雇佣过程,也就说说劳务派遣模式下的用工方式把雇佣和使用过程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用工紧张问题得到缓解,但是同样这一用工方式的推进也会使得整个雇佣以及人员使用过程的风险性得到增加,因此相关企业必须加强对其的重视,尽可能的降低劳务派遣模式下用工的风险,这对于用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劳务派遣制度下用工管理中所存在的风险分析

1.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较低

为了确保劳务派遣市场的稳定性,我国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所有的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能够比50万元少。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较低将会直接导致其在风险防范以及风险规划方面存在许多不足,这对于整个劳务派遣过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较低,就可能会导致某些人员为了追求企业利益而不能够对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一旦出现涉及员工利益的问题,劳务派遣单位就会把责任推卸到用工单位上。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资质不能够满足要求也可能致使其在处理劳务纠纷的过程中,不能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对于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证是极为不利的。

2.对劳务人员入职审查不严的风险

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最常出现的风险类型之一就是劳务人员在进入到用工单位后,其不能够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进而致使用工单位的正常生产不能够被保证。之所以会导致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劳务派遣公司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较为急躁,一般情况下如果用工单位没有提出特殊的要求,那么其就不会主动的对员工进行入职审核过程。这样一来就为一部分的劳务人员欺诈入职创造了条件。如果劳务人员以欺诈手段入职,轻则会对公司基本用人计划造成影响,重则会使得劳动合同的有效性被否定,这对于用工企业是极为不利。此外如果对于劳务者入职审核不严格,那么就有可能存在务工人员在没有和其他公司劳务关系解除的基础上进入用工单位,这种状况用工单位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都会程度相当责任,这无疑会使得整个用工风险得以增加。

3.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合同到期时所存在的风险

和普通的用工模式不同,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务工人员所占有的地位都非常突出,一般情况下劳务人员的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的,但是在现实运营过程中为了便于管理,企业往往扮演了代发工资的角色。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劳务派遣机构在和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及时的进行续约,受工作人员以及企业自身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其不能够对劳务派遣单位终止劳务合同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把握,那么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就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样一来企业就需要对劳务派遣工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其要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还需要对其进行补偿金的赔偿,这对于企业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三、劳务派遣制度下用工管理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1.注重劳务派遣合同中责权分明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所签订的合同是划分双方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指标之一,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用工单位必须明确指出劳务派遣单位要和务工者建立规范的合同关系,其必须为务工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此外在合同中用工单位也要对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日期进行明确,在不经过用工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对劳务人员工资进行拖欠。在合同中要对劳务人员退回派遣单位的状况以及退回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为了使得整个劳务派遣过程的风险性得以降低,在合同中还应该对劳动纠纷产生时,各方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或者处理纠纷的费用进行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也应该被纳入合同中。

2.选择资质相对较好的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要想从根本上使得劳务派遣风险得到降低,其在进行劳务派遣单位选择上就要多费心思,在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选择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对其资质进行核实,如果其资质不能够满足于国家相关规定,用工单位最好不对其进行选用。资质较好的劳务派遣单位具有相对较完善的劳务派遣体系,其能够在用工出现问题时及时合理的做出反应,进而最大程度的降低用工风险,这对对于用工单位正常生产的保证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3.加强入职审查措施的采取

目前许多用工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没能够及时有效的履行入职审查过程所导致的,因此为了降低整个用工风险,相关用工单位在对劳务派遣人员应用时要对其入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劳务者综合素质是否和用工要求相符合以及劳务人员是否还具有劳务关系在身。这一过程的进行能够极大程度的降低用工风险,相关用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其的重视。

总之,劳务派遣模式是我国主要用工模式之一,其对于企业人才紧缺现象的缓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和传统的用工模式相比,由于劳务派遣模式由第三者的参与,因此整个用工过程中的风险性也会被提升,相关企业必须加强对其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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