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2016-09-22马晓凡
马晓凡
摘要:在互联网已经普及的如今,网络游戏也是迅猛发展着,与此同时,有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也是越来越多,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的纠纷,更是越发严重。在我国,网络游戏爱好者在青少年中占据着极大的比重,年轻人年少气盛,在自己游戏中的虚拟财产遭到侵害时却无法找到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容易导致各种社会问题的增加。为了维护广大网游爱好者的权益,维护网络游戏的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进行相关的立法来保护网络虚拟财产。
关键词:互联网;虚拟财产;财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147-01
网络虚拟财产概述
网络虚拟财产根据字面来解释,首先看到的是“网络”,说明此类虚拟财产是依赖网络而存在的,而后是“虚拟”两个字,不难理解,就是如同真实一样,却并非真实。所以网络虚拟财产是精通计算机技术的人在网络中利用他们设定好的程序,来复制现实中存在的物体,让它能在网络虚拟世界中表现出来。
我所认为的应受到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是狭义上的虚拟财产,主要包括了:游戏账号、虚拟装备、虚拟货币、虚拟角色、虚拟宠物和虚拟技能等。这些事当今网游爱好者所主要担心被侵害的虚拟财产。当然这些网络虚拟财产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肯定需要符合一些特定的规定,首先获得这些虚拟财产的方式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虚拟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先不说,但是用非法手段得到的任何物品都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第21条规定:“网络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采取技术手段打击“盗号”、“私服”、“外挂”等”。第25条也有相关规定。这种通过非法手段得到的网络虚拟财产以及通过非法方式篡改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的行为是极为恶劣的,靠这样的行为得到的虚拟财产更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要通过更严厉的打击来减少这种事的发生。其次虚拟财产想要得到保护就得有价值,广大的网游爱好者在网游中想要增强自己的“实力”时,就得通过有限的方法来实现了,一种就是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升级”,二就是购得虚拟货币来直接购买想要的虚拟财产。所以,虚拟财产的得到方式体现了它具有价值性,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对比各国各地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在网络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通常来说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都各有独到之处。
在韩国,网络游戏十分昌盛,但曾经却禁止过虚拟财产的交易活动,这项决定的结果只能是无疾而终,因为虚拟财产的交易源于现实网民的需求,是不可遏制的。最终,韩国法律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独立于网络游戏运营商而具有财产价值,运营商只能负责存放虚拟财产,而不能对其进行随意的修改变更。
在香港,对于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立法进行了规范,可能会判处5年的监禁及最高2万元的罚款。
然而在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不周全的,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申报指南》对于网络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的企业进行了规范。在《文化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虚拟货币进行了规范和管理,但是对于更广泛意义上的其他网络虚拟财产则没有明确的进行规范及保护。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对于公民的合法财产会进行保护,但是这“合法财产”并没有明确的把网络虚拟财产列入其中。《民法通则》也未对其所保护的合法财产作出包含网络虚拟财产的解释。《刑法》中也没有把盗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定罪。这导致很多游戏玩家在网络虚拟财产被盗窃时投诉无门,从而导致对法律的不满,对网络游戏也产生抵触心理,不利于网络游戏的发展。由此可见,我国的网络虚拟财产急需法律方面的保护。
对加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建议
存在即合理,网络虚拟财产既然长久的存在于虚拟世界中,那就有对其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
要想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明确它的法律属性是十分有必要的。我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绝对不仅仅是简单的一堆什么电子数据或电磁记录,它其实拥有着物的属性,我们应该把网络虚拟财产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物。网络虚拟财产和物一样有价值,网络游戏运营商开发游戏需要金钱,玩家获得服务也需要付出时间与金钱,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拥有价值性。最后,和传统的物相类似,网络虚拟财产也是需要空间的,虽然它不像不动产或动产一样需要现实的空間,但是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电子数据需要有一定的磁盘空间,这空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网络虚拟人物需要游戏中“地图”的活动空间,武器装备需要“仓库”的存放空间,武学也需要“书架”的存放空间。这些空间虽然不是现实中的空间,但是与现实中的空间是相类似的,所以网络虚拟财产与现实中的物是存在共性的。所以。我们应当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意义上的物,利用现有的《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同时采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对其进行应有的保护。其实我国的《宪法》和《民法通则》都有着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法规,只是没有把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明确法定的范围内,所以,我国应该增加适用条文,在这些法律中增加关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明文规定,对于敢于盗取他人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让受害者可以根据这些条款规定进行诉讼,捍卫自己的权益。还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所以在网络虚拟财产这方面,也应该规定,玩家们可以要求网络游戏运营商来保障虚拟财产的安全,如果虚拟财产受到损害,玩家应有权要求赔偿。在刑法上,也要增加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可以将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列入盗窃罪或诈骗罪当中。
我国现有的法律依稀可以让人看到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的身影,但是不能使广大的游戏玩家们满足,所以要加快制定保护虚拟财产的法律法规,以保护玩家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