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下的农民收益研究
2016-09-15陈栗刚喻瑶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长沙410128
陈栗刚,喻瑶(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长沙410128)
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下的农民收益研究
陈栗刚,喻瑶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长沙410128)
研究目的:研究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的农民收益,定量分析土地信托流转的农民增收情况。研究方法:实地调查法、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下,农民收入主要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费、工资性收入和隐性收入组成,2012年沅江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060元,比上年增长17.5%。研究结论:尽快落实农村土地登记确权工作,扫清法律障碍;完善对土地流出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培育公开、公正、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对土地信托市场的财政与金融支持。
土地信托流转;农民收入;草尾模式;湖南省
1 引言
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迎来新的关键节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入实质性改革发展时期,这一改革关乎着9亿农民的切身利益。而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是土地流转中最规范、最稳定的形式之一,它是土地流转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必然需求,也是推进土地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的必经之路,并且现已在多地获得试点成功。土地信托流转不仅解决了人均耕地狭小、经营分散、产出效率低下的弊端,而且由于实行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流程,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促进了农民增收。
2 湖南省沅江市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实施流程与规模
土地信托流转是指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信托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农民的委托,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需求,通过规范的程序,将土地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公民或法人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的行为[1]。
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是沅江市最大的农业型乡镇,因为采取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取得较大成功,正在运作全省推广,并将此模式简称为“草尾模式”。该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基本做法是:政府出资在乡镇设立土地托管机构,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政府的土地托管机构,并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企业或大户再从政府土地托管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变过去农户和企业两个角色间的流转为农户、企业和政府三个角色间的流转。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先流入给政府的土地托管公司,再由托管公司将归集的经营权打包集中流向企业或大户[2]。草尾镇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框架示意图见图1。
草尾镇全镇24个农业村,2个渔村,一个社区,总人口1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5万人,城镇人口2.3万人。镇域面积14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近15万亩,目前全镇信托流转面积达4.2万亩。至2011年12月底,草尾镇“农村土地托管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签订土地信托流转合同达37个,信托流转面积3.6万亩,加上过去各种形式流转的4.8万亩,全镇流转面积共84000亩,占耕地面积的60%,其中信托流转面积占流转面积的43%,正式储备土地12500多亩。为做好土地信托流转的推广工作,2012年初沅江市新增了三眼塘镇、黄茅洲镇、泗湖山镇三个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镇,严格按照“草尾模式”开展土地信托流转工作。截止2012年5月7日,2012年草尾镇完成耕地流转面积8.4万亩,完成土地信托流转面积4.5万亩;黄茅洲镇完成耕地流转面积3万亩,完成土地信托流转面积0.9万亩;泗湖山镇完成耕地流转面积2.5万亩,完成土地信托流转面积0.75万亩;三眼塘镇完成耕地流转面积1.5万亩,完成土地信托流转面积0.45万亩。为改善土地信托流转的条件,沅江市政府整合项目资金8000万元,支持草尾镇试点和三眼塘镇、黄茅洲镇、泗湖山镇试点扩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草尾镇5000万元,三眼塘镇、黄茅洲镇、泗湖山镇各1000万元。草尾镇计划于2015年内全镇土地信托流转达到1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计划2015年底,草尾镇全镇在确保9万亩粮食的同时,发展蔬菜5万亩。
图1 草尾镇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框架
3 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下农民收入构成
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费
农民通过让渡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费。当前,沅江市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为每亩500-600元,加上政府的各种补贴,流出土地的农民大约每亩可以获得600-800元的净收益。当前,应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作用,防止政府不当干预,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2工资性收入
土地信托流转给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他们可以选择就近务工;当然,农民同样可以选择外出务工。据调查,中青年劳动力大部分会选择外出大中等城市务工,而中老年劳动力则大多数偏好在当地务工[3]。一般来讲,外出务工的中青年劳动力,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中老年劳力可被种植大户、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农业经营公司雇佣。男劳动力年均收入在1.2-1.5万元之间,女劳动力年均收入在0.8-1.2万之间。与土地信托流转前相比,户均增收1.5万元以上。土地信托流转不但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还可以有效解决因农民抛荒严重而引起的国家粮食安全问题。
3.3隐性收入
除了转让费和工资收入,土地流出农民还有隐性收入。通过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劳动力、资本、土地都能自由流通,成功吸引了资本下乡,银行业金融支持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而随着资本的下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集中居民点的建设也实现了全面现代化,并有齐全的配套设施与服务,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4]。同时,随着种植大户和专业农业经营公司的发展,乡镇财力逐渐充裕,农民的福利待遇也相应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总之,在沅江市稳步试点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后,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60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工资性收入2939元,增长25.9%。家庭经营纯收入6273元,同比增长6.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14元,比上年增长14.0%。其中衣着、家庭设备用品消费、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消费分别增长36.7%,48.7%,29.8%,27.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7%,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3.97平方米。从以上数据可以充分看出,农村居民的收入显著增加,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善,并且农民收入具有持续增长的势头。
4 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下农民收益增加原因
4.1政府平台的积极介入
“草尾模式”最大的特色就在于政府主动出击、主动作为,由政府全额出资成立的土地托管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组成规范的组织管理形式,使得土地流转更具效率和安全性。土地信托流转通过建立政府托管公司这个平台,主动介入土地流转,使农业企业只需与政府成立的托管公司直接打交道就能获得有较长经营权的成片土地,节省了整合土地的人力、财力成本,可以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农户将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政府成立的托管公司,不怕政府“跑了”,消除了农业企业在收成不好时一走了之导致颗粒无收的担心,从而放心委托,形成了土地经营方省心拿地、农民开心托地的稳定局面。
4.2信托制度促进实现农业规模经营
土地信托流转是由委托人、受托人以效率为原则依法进行的一种市场选择行为,突破了原有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村级内部的界限,基层政府充分利用行政资源,可实现跨行政区域的土地流转,能够实现土地在更宽区域、更高层面的整合[5]。同时,通过信托流转,土地经营权集中于政府,使政府具备较高的整合项目能力,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强化了政府对产业的主导地位,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
4.3当地政府正确引导、规范操作以及良好的宣传工作
沅江市政府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现代生产基地、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规模经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土地信托流转工作按照“草尾模式”严格操作,把握关键环节,操作步骤和工作流程一一落实到位,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同时,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培训骨干、培训讲座、参观学习等措施,进行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多方面立体宣传;并且通过动员、召开广播会、出动宣传车、印发资料以及组织农户巡回演讲等形式,使土地信托流转知识、意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良好氛围。
4.4严格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
在农村土地信托流转中,必须坚定保护农民的正当土地利益不受他人或组织非法侵犯。在城镇化和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政府除了发挥宏观引导功能外,还必须切实赋予农民参与权、决策权和知情权等权利,实现基层村民自治。在沅江市,政府尊重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意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体现有偿使用原则,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让国家的土地法律、政策在农民中普及,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
5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建议
5.1尽快落实农村土地登记确权工作,扫清法律障碍
中央政府应完善土地信托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颁证,扫除法律制度方面的障碍。用国家立法形式保障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是农民避免土地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最有利的保障。目前,亟需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针对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基本原则、主体限制、土地类型、流转方式、价格市场、中介机构、监管机构、法律责任形式等内容进行系统的约束和规范,促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各方当事人能在法律的制度框架内规范行事。
5.2完善对土地流出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想要顺利稳步更大规模的推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就必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需要逐渐弱化并将最终取代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之后看病、养老及最低生活水平都有保障。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应该是建立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制度的推进保驾护航[6]。各乡镇可以依托土地信托流转经营公司的投融资效益,进行土地信托利益分配。据此,各乡镇可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并且每年可根据收益情况给农民分红,这样能够为国家的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很好的补充作用。
5.3培育公开、公正、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否健康有序,直接影响土地信托流转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市场,关键在于引入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以此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需要有公开、公正、规范的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监管制度。与此同时,需要政府加强服务和监管职能,完善农村土地信托服务支撑体系,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用途进行严格监督和调控。
5.4加强对土地信托市场的财政与金融支持
土地信托流转的规模经营需要大量资本的投入,而经营者一般没有足够资金进行生产。因此,需要政府财政部门、社会金融机构等资金上的鼎力支持[7]。在财政方面,可由当地政府设立农村土地信托流转专项资金,对土地信托流转规模经营者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支持,为土地转出者购买养老保险,从而促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金融支持方面,可由政府牵头与大型商业银行合作,或者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信贷支持,对农业经营大户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和较灵活的贷款期限变化,从而推动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良性发展。
[1]欧阳娟.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信托模式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2]殷勇.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调查与思考—以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为例[J].调研世界,2012(06)
[3]刘力.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探讨[J].中国农学通报,2011,27(14):136-141.
[4]吴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研究—基于政府与农户的关系[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5]文雄.农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6]李长健,梁菊,杨婵.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保障机制研究[J].贵州社会科学,2009(07).
[7]岳意定,王琼.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的可行性研究及构建[J].生态经济,2008(01).
(2016-03-27收稿M编辑)
Research on Farmers Income under the “Caowei Model”of Land Trust Circulation
CHEN Li-gang et al
(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28,China)
Research purpose:Research on farmers'income of rural land trust circulation“Caowei Model”,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 that increasing farmers'income.Research methods:The field analysis method,methods of literature.Research results:Under rural land trust circulaton“Caowei Model”,the farmers'income is mainly composed of the transfer fee of land contractual management right,salary income and hidden income. YuanJiang city rural residents the per capita net income was 10,060 yuan in 2012,an increasing of 17.5%over the previous year.Research conclusions:As soon as possible to carry out the rural land registration right work,clearing the legal obstacles;Perfecting the reasonable,specifications,multiple security mechanisms of the land-outflowed farmers.Fostering an open,fair and normative market of land contractual management right.To strengthen fiscal and financial support of the land trust market.
The land trust circulation;The farmer's income;Caowei Model;Hunan province
F328
A
1003-7853(2016)02-0038-03
陈栗刚,男,籍贯湖南,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经济与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