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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

2016-09-15李晓玲方曙艳张力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16年9期
关键词:集中度税率权力

李晓玲 方曙艳 张力

(安徽大学商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

李晓玲方曙艳张力

(安徽大学商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本文以2009—2013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CEO权力对公司避税强度的影响,以及客户集中度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显示,CEO权力显著提高了公司的避税强度,但随着客户集中度的提高,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之间的正向关系减弱,表明作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客户能够发挥一定的治理作用。在进一步引入外部环境因素(法律和信任)后发现,高质量的法律和信任环境都能够削弱CEO权力和公司避税强度之间的关系,并且客户集中度所发挥的制约作用也会受到不同环境质量差异的影响。本文的研究丰富了CEO权力经济后果的研究经验,同时将外部大环境与公司内部治理相结合,对解决公司内部治理问题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CEO权力;公司避税;客户集中度;法律环境;信任环境

一、引言

所得税支出在公司整个的税前利润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是以现金形式付出。公司为了使更多的资源能得以留存,开始追求节税所带来的收益,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主要包括利用常规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的合法节税和利用税收法律中的一些漏洞、缺陷进行的不违法避税。活动也就应运而生[1]。适度的税收规避活动能够增加股东财富,促使企业更好地成长。但在现代公司体制的背景下,税收筹划给管理层的寻租行为提供了契机,节税留存的现金会导致企业自由现金流增加,进而易导致代理成本增加,即现有研究中的税收激进活动[2,3]。CEO作为管理层中的领导核心,掌握着极大的权力,权力膨胀带来的利益诱惑必然导致CEO放任自身的自利行为。已有研究显示CEO通过盈余管理[4]、在职消费[5]等手段来满足自利意志,那么CEO必然也不会错过利用这些形式上的合法节税或避税方式来攫取私有收益,因此,有必要对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同时,近年来世界各国的证券监管机构都开始不断重视与上市公司供应商和客户有关信息的披露,我国也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采购或销售金额的比例、名称等情况。这吸引了大量国内外的学者对供应商—客户关系经济后果的研究,包括其对公司的盈余管理[6]、会计稳健性[7]等诸多问题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这说明客户或供应商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外

部利益相关者,能够对公司的各项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已成为一项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但目前鲜有学者研究客户关系对CEO权力特征所产生的影响,其是否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CEO的自利行为,降低公司的避税强度呢?这就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来验证。

另外,公司外部治理环境也会对内部治理产生作用[8]。由于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区的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尤其是在现如今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对公众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都产生了极大的挑战[9]。因此,在研究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时需要将外部的制度环境因素考虑进来,不仅包括法律环境等正式制度,还包括社会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在法律和信任环境质量较高的地区,CEO可能受到的外部制约度较高,自然也就不敢肆意妄为,由此公司的激进避税行为减少。

基于上述研究问题,本文以2009—2013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CEO权力对公司避税强度的影响,并探究了客户集中度在两者关系中发挥的作用。进一步,还将样本按照法律环境和信任环境状况进行分组,以考察CEO权力、客户集中度和公司避税强度三者关系在不同环境下的差异表现。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

已有的税收理论研究经验指出,提高税率一方面会减少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另一方面会刺激纳税人进行更多的避税行为[10],这也就会使得更多的国家资源转而流向股东的手中,股东的价值得到提高[11]。罗党论和魏翥(2012)[12]的研究表明政治关联会提升民企的避税水平,而且对企业价值的增加是有利的。但是,企业实行避税措施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成本付出,还面临着被监管部门查处的风险[13]。因此,企业需要理智的面对避税带来的成本和收益,避免过激的避税行为。

然而,在现在两权分离的公司中,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追求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使得管理者在做税收策略决定时可能忽略对避税成本和收益的权衡,谋划出更有益于其私利的税收筹划活动[14]。Desai和Dharmapala(2006)[15]在研究中发现,在治理环境较差的公司,提高管理者的股权激励能够降低公司的避税强度,这说明管理者有利用避税寻租的机会行为,但股权激励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管理者的该倾向。陈冬、唐建新(2012)[16]在研究中也指出高管薪酬与公司避税程度呈显著的负向关系,并且高管薪酬能够缓解公司避税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负向关系。这些都是因为税务筹划活动本身的特点对管理者产生的诱惑,其极具专业性和复杂性,由此产生的避税行为能够躲过一般非专业人士的关注,并且管理层也会故意设计一些复杂、不明晰的交易事项来进行更深层的掩盖[17],使得管理者利用避税谋私的风险降低,增加了税务筹划对管理者的吸引力。CEO在整个管理层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CEO权力则综合体现了管理者的主体特征[18],因此,CEO利用其拥有的核心权力更易于对公司的税收筹划策略产生影响,并且随着权力的膨胀,公司固有的权力制衡体系被打破,使得CEO所受的约束减弱,更易于实施激进的税收活动来进行权力寻租。另外,CEO权力的增大也会增强其营造税收规避安全环境的能力,既能减少公司内部相关成员的意见不一致情况,又能降低外部监管者的关注程度,这又加剧了CEO实施激进避税活动的意向。基于此,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限定其他条件,CEO权力越大,公司避税强度越高。

(二)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

客户作为企业经营运作的关键一环,是企业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股利分配政策[19]、审计师选择[20]、权益资本成本[21]以及企业现金持有水平[22]等多方面都产生了显著影响。企业与客户之间是“供应商—客户”的关系,并且企业极力希望能够长期保持这种合作关系,客户可能也会对此进行一定的关系专用性资产投资。一旦供应商企业经营失败,客户的专用性资产投资也会受到影响,进而遭受相应的成本损失[23]。因此,客户会高度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利用企业的公开信息和能够获取的私有信息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并且会利用外部审计师审计等手段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Hui等(2012)[7]的研究也显示,客户的关系专用性投资能显著提高企业的会计稳健性。这说明随着企业客户集中度的增加,客户对企业的监督强度也增加,使得激进避税行为被识别的风险增加,这样CEO就不得不收敛由于权力膨胀带来的寻租行为,减少税收激进行为。

另一方面,随着企业客户集中度的提高,企业对客户的依赖程度也会提高,导致企业在与客户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进而在利益方面做出较多的让步,使得企业业绩受到影响[24]。企业客户集中度的提高也会使得企业负债水平提高[25],财务杠杆过大必然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另外由于主要客户存在不稳定的风险,一旦企业依赖的大客户停止交易,企业将面临严重的现金流波动,甚至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面临破产风险[26]。基于此,作为管理层核心的CEO就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不断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或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因为一旦企业陷入财务困境,CEO难辞其咎,不仅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还会使自身的社会声誉受到影响。此时CEO难以顾及自身私利的谋求,对公司的激进避税行为也就相应减少。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2限定其他条件,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之间的正向关系会随着客户集中度的提高而弱化。

(三)法律与信任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作用

任何企业都身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各项行为也就自然会受到社会制度的约束。各项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制度体系。正式制度主要是指那些被明确确定下来的,以组织的强制力作为保障得以实施的正式约束制度,而法律法规则是其代表形式[27]。在法律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各项法规章程都比较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比较完善,所有的行为都按照法律以及相关规定来进行[28],使得CEO利用税收法律漏洞、缺陷进行的激进税收筹划活动的空间缩小,谋求私利的成本增加。而且法律体系的完善也使得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更加严厉,迫于法律的威严,CEO也将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另外,在法律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鉴于法律保护和监管体系的完善,企业强制披露的信息质量也有了保障[29],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也便于客户对CEO行为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由此制约CEO的不合规避税举动。

而作为社会正式制度重要补充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人们在长期的相处中无意识形成的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27]。非正式制度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一旦形成将会长期的传承下去,而且它往往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信任是一个地区长久以来的历史积淀,也是社会非正式制度中最受关注的一员,对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在信任环境较好的地区,人们对社会道德规范的遵循程度会比较高,更能自觉接受道德的约束。在此种环境下,CEO作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也会自觉注意自身的行为,制约自身由于权力增大带来的谋私动机,避免自身的社会声誉受到影响。同时,在社会信任水平比较高的地区一般都有比较健全的非正式组织,比如社会团体,以及比较完善的社交网络[30],这样信息的流通速度得以提升,传播的范围也更广,企业外部的客户也就更易于获得企业内部的信息,对CEO行为的监督力度提升,使得CEO不敢肆意以权谋私。而且,各种类型的非正式组织作为法律体系空隙的弥补,对市场监管起着重要作用[31],这也就使得CEO特意设计的激进避税活动被发现的概率增大,CEO受到处罚的风险增加,基于报酬与风险的权衡,CEO可能会减少激进的避税行为,以维持自身良好形象。综上,提出如下假设。

H3a限定其他条件,公司所处地区法律环境越好,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正相关关系越弱,并且客户集中度抑制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正向关系的作用增强。

H3b限定其他条件,公司所处地区信任环境越好,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正相关关系越弱,并且客户集中度抑制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正向关系的作用增强。

三、样本选取与研究模型

(一)样本选取

本文的初始样本范围是2009年至2013年沪深两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数据*2007年是我国企业被要求披露客户信息资料的起始年,到2009年时已有完善的客户信息数据,并且由于制造业企业客户相对而言更好确定,这样研究数据的缺失值相应减少,因此本文选取了2009—2013年A股的制造业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并依据惯有的研究方法对样本观测值进行了如下处理:(1)剔除存在多股交叉上市的上市公司观测值;(2)剔除被ST、ST*以及退市的上市公司观测值;(3)剔除实际税率存在大于1或小于0异常值的上市公司以及在计算实际税率时分母小于0的上市公司观测值;(4)剔除财务杠杆大于1的上市公司观测值;(5)剔除其他财务数据存在缺失的上市公司观测值。最后,本文得到3 054个观测值。由于样本还可能受到极端值的影响,故本文还对样本中所有的连续变量在上下1%分位进行了缩尾处理。样本中的CEO权力数据由作者依照CSMAR数据库中高管动态数据和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基础数据手工整理而成,所得税法定税率来自WIND数据库,其余财务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

(二)研究模型

1. 检验假设H1

在现有的研究中,对于公司避税程度的衡量主要有两大类指标,分别为会计—税收差异及其变体[15]和实际税率[32,33]。本文对于公司税收规避强度选取的衡量指标是实际税率,借鉴Porcano(1986)[34]的研究,用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差与息税前利润的比值来度量企业的实际税率(ETR),实际税率越低,公司的避税强度越高。为了验证前文提出的假设H1,本文在参照吴联生(2009)[33]、谢盛纹和田莉(2014)[35]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如下研究模型

ETR=α0+α1POWER+α2FIRST+α3CAPEX+α4CAPINT+α5TAX+α6MB+α7GROWTH+α8LEV+α9SIZE+α10STATE+α11BIG4+α12YEAR+ε

(1)

其中,变量POWER代表CEO权力。在已有的研究中[18,36,37]已构建了一个完善的CEO权力模型框架,涉及组织权力、所有制权力、专家权力和声望权力四个方面,全方位地把握CEO的权力特征。而陈本凤等(2013)[38]是通过设置是否兼任副董事长、从业时间、学历水平、独董比例和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这五个指标加总来衡量CEO权力。因此,本文在既有研究经验的基础上,选取6个分指标(CEO是否兼任董事长、是否是内部董事、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有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商务师、高级经济管理师、高级建筑师、高级策划师等。、是否有高学历*高学历包括硕士、博士。和是否在其他单位有兼职),设置相应的虚拟变量,在“是”时取值为1,“否”时则为0,并对这6个分指标进行直接加总形成CEO权力变量POWER。此外,参考Gupta 和 Newberry(1997)[39]、刘慧龙和吴联生(2014)[40]的方法,在模型(1)中加入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IRST)、资本支出(CAPEX)、资本密集度(CAPINT)、名义税率(TAX)、市账比(MB)、成长性(GROWTH)、财务杠杆(LEV)、公司规模(SIZE)、产权性质(STATE)、审计监督(BIG4)和年份虚拟变量。变量具体定义说明见表1。

2. 检验假设H2

为了检验假设H2,在模型(1)中引入客户集中度变量,并将CEO权力和客户集中度的交乘项POWER*TOP1(POWER*TOP5)加入模型中,由此构建模型(2)如下

ETR=α0+α1POWER+α2TOP1(TOP5)+α3POWER*TOP1(POWER*TOP5)+α4FIRST+α5CAPEX+α6CAPINT+α7TAX+α8MB+α9GROWTH+α10LEV+α11SIZE+α12STATE+α13BIG4+α14YEAR+ε

(2)

其中,本文采用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总额与企业全年销售总额的比值(TOP1)和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与企业全年销售总额的比值(TOP5)来衡量客户集中度变量。模型中其他变量的定义与模型(1)相同。

表1 变量定义

3. 检验假设H3a和H3b

对于假设H3a和H3b,本文采用的是分组检验的方式,具体处理为:(1)以樊刚等(2011)[41]编制的地区市场化进程指数中的“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环境指数”这一分指数来衡量法律环境*由于该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是截止到2009年的,依据大多数文献的做法,本文用2009年的指数替代2010—2013年的法律环境数据。,以该指数的中位数为标准,将样本分为法律环境好组和法律环境差组。(2)采用张维迎和柯荣住(2002)[42]通过问卷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社会信任度调查获得的综合信任度水平数据来衡量信任环境,同样以该数据的中位数为标准,把样本划分为信任环境好组和信任环境差组。

四、实证研究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是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实际税率(ETR)和名义税率(TAX)的均值分别为0.175 0和0.184 8,实际税率小于名义税率,说明我国企业存在一定的税收规避行为。同时实际税率(ETR)的最小值为0.004 4,最大值为0.552 7,这也就表明不同公司间的避税强度存在较大差异。CEO权力均值为3.219 7,标准差为1.314 8,反映出样本各公司的CEO权力强度不一致,但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客户集中度变量TOP1和TOP5的均值分别为0.125 4和0.287 5,说明制造业企业内的客户集中程度相对比较高。另外,TOP1的最小值为0.004 2,最大值为0.711 7,TOP5的最小值为0.015 4,最大值为0.955 6,这很明显地表明样本有些企业对大客户的依赖程度很高,但有些企业可能不存在大客户,差距较大。此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均值为0.372 8,显示出“一股独大”在我国企业中仍是常态;资本密集度的最小值为0.002 5,而最大值却为0.722 1,这说明公司间在固定资产的投资上存在的差异性较大;财务杠杆的均值和中位数都处于常规范围(40%~60%)内;法律环境的标准差为5.703 4,表明不同地区的法律环境存在显著性的差异。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多元回归结果

1. 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

表3中的第(1)列是CEO权力对公司避税强度影响的多元回归结果,POWER和ETR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系数=-0.002 4,T值=-1.968 5),这很好地验证了假设H1,即CEO权力的增大会导致公司实际税率的降低,即避税强度提升,说明CEO权力较高的企业,其税收筹划程度也会比较高,使得CEO谋取个人私利的机会增大。而表3中的第(2)列和第(3)列报告的是客户集中度对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影响的回归结果。交乘项POWER*TOP1在5%水平上与实际税率显著正相关(系数=0.020 7,T值=2.026 2),交乘项POWER*TOP5也同样与实际税率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系数=0.015 7,T值=2.400 7),这都表明随着企业客户集中度的提高,CEO权力与实际税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会得到一定的弱化,公司外部客户状况的变化会影响CEO的决策行为,减弱其寻租倾向。假设H2得到了很好的支持。

另外在控制变量方面,模型(1)和模型(2)中的控制变量表现完全一致,故本文以表3的第(1)列为例对相应变量的回归系数进行解释说明。资本支出比例(CAPEX)和资本密集度(CAPINT)都与ETR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但前者在10%水平上显著,后者在1%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利用固定资产等长期性的资产折旧摊销来进行纳税筹划,会使得公司的实际税负降低。名义税率(TAX)的回归系数为0.569 5(T值=14.686 3),在1%水平上与实际税率显著正相关,即实际税率会随着公司法定税率的增加而变高,符合正常逻辑。市账比(MB)和财务杠杆(LEV)均在1%水平上与实际税率显著负相关(系数=-0.005 4,T值=-3.743 1;系数=-0.080 5,T值=-7.617 8)。这表明当公司的市账比较大时,其拥有的投资机会也较多,对避税的需求也相应增大,以能够获得充足的投资资本;债务利息具有抵税的作用,负债比例的提高会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这也与Wu等(2007)[43]的研究相符。产权性质(STATE)的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水平为1%,且为正,说明国有企业的避税强度低于民营企业,这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所受的融资约束较少,而且由于国企的管理层多由上级任命,受到的管制较多,使得其对节税收益的追求动机较小,与刘行和叶康涛(2014)[44]提供的经验证据一致。此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公司规模的回归系数为正,审计监督的回归系数为负,但均不显著。

表3 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的OLS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10%,5%和1%水平显著(双尾),报告的T值均已经White调整。

2. 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按法律环境、信任环境分组回归

表4列示的Panel A和Panel B是不同法律环境下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之间关系的多元回归结果。从表4的第(1)列和第(4)列可以看出CEO权力与实际税率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01 0(T值=-0.508 4)和-0.003 4(-2.107 2),但前者不显著,后者的显著性水平为5%,这代表法制状况在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的关系中起到了一定的监管作用。同时,Panel A中的第(2)和(3)列里交乘项POWER*TOP1和POWER*TOP5分别在5%和10%水平上与ETR显著正相关,而Panel B中第(5)和(6)列里的POWER*TOP1和POWER*TOP5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但不显著。这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企业所处环境法律程度的高低会影响客户集中度在弱化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正相关关系中的作用,即在法律环境好的地区,客户集中度发挥的抑制作用相对较强,假设H3a得到支持。

按信任环境差异对CEO权力、客户集中度与公司避税强度的回归结果见表5。从Panel C和Panel D里第(1)列和第(4)列里POWER的回归系数可以看出,在信任环境较好的地区,CEO权力与实际税率无显著关系,但在信任环境较差的地区,则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也就说明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信任水平也能发挥出一定的监督作用。另外,Panel C中的POWER*TOP1与ETR在接近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系数=0.020 2,T值=1.542 8),POWER*TOP5的显著性水平为10%(系数=0.016 4,T值=1.956 8),而Panel D中的POWER*TOP1和POWER*TOP5的回归系数虽为正,但均不显著,这同样也表示社会信任状况也会影响客户集中度对CEO权力的削弱作用,CEO的决策行为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社会道德因素的约束。H3b也基本得到验证。

表4 按法律环境差异的分组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10%,5%和1%水平显著(双尾),括号中列示的是经White调整的T值。

表5 按信任环境差异的分组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10%,5%和1%水平显著(双尾),括号中列示的是经White调整的T值,a为p值=0.123 1。

(三)稳健性测试

基于确保研究结果稳健可靠的考虑,对前文假设进行了如下的稳健性测试。

1. 对公司避税强度衡量变量的替换

本文在现有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利用ETR2(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来重新衡量公司避税强度[34,45],回归结果见表6。POWER与ETR2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系数=-0.002 5,T值=-2.628 8),而交乘项POWER*TOP1和POWER*TOP5的回归系数都为正(系数=0.013 7,T值=1.631 5;系数=0.010 5,T值=2.008 5),分别在将近10%上显著和5%水平上显著,该结果与前文表3的基本一致,证明了CEO权力会强化公司的避税程度,而在企业外部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下,这种状况会得到改善。

表6 以ETR2表示公司避税强度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10%,5%和1%水平显著(双尾),报告的T值均已经White调整,b代表p值=0.102 9。

2. 对客户集中度变量的替代

在前文中使用了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比和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来表示客户集中度,但已有的经验证据显示还可以用销售收入的赫芬达尔指数(HHI)来衡量[46],其具体内容是企业前5大客户年销售收入与销售总额比例的平方和。回归结果显示:在全样本中交乘项POWER*HHI的回归系数在10%上显著为正(系数=0.028 1,T值=1.762 5);在Panel A和Panel C中,POWER*HHI与ETR均显著为正,显著性水平分别为5%和10%,表示在法律环境好和信任水平高的环境中,客户集中度能制约CEO权力带来的高避税强度;而在Panel B和Panel D中,POWER*HHI与ETR均不显著。总体来说,与前文的检验结论一致。

表7 以HHI表示客户集中度的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10%,5%和1%水平显著(双尾),括号中列示的是经White调整的T值。

五、研究结论

现代公司制存在的代理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激进的避税行为则是其表现形式之一。本文首先立足于CEO的权力结构,利用2009—2013年间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考察了CEO权力对公司避税强度的影响,发现公司的避税强度会随着CEO权力的膨胀而增大,丰富了委托代理视角下公司避税问题的研究经验。其次,本文考察了外部利益相关者(客户)在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中发挥的作用,研究显示随着企业客户集中度的提高,CEO权力扩大所带来的自利行为能够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这也就拓展了外部利益相关者(客户)治理作用经济后果的研究经验,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认识客户—供应商关系。最后,本文考虑了制度环境因素可能存在的影响,按法律环境和信任环境进行分组测试,发现法律环境和信任环境质量的提高都有助于弱化CEO权力和公司避税强度之间的相关关系,并且客户集中度在CEO权力与公司避税强度中发挥的作用也会因法律环境和信任环境质量差异而受到影响。这也即是将外部大环境与公司内部微观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开拓了公司治理的研究范围。

综合上述研究成果,认为有如下重要的政策启示:(1)要正确地认识和把握CEO权力,在企业内部需要设置一个权责分明的权力体系,并发挥相应内部治理机制的制衡作用,以此减轻权力过大带来的代理矛盾,降低代理视角下公司避税引发的公司利益损失。(2)企业应该严格遵循我国有关供应商和客户情况信息披露的规定,对客户关系保持高度的重视,并结合自身情况,将本企业的客户集中程度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其外部治理作用,避免过分依赖某一大客户,使得经营风险加大。(3)在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特殊时期,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关键。不仅要完善法制社会的建设,而且要重视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加强对社会信任等社会资本的培育,逐步缓解现代社会面临的信任危机问题。在坚持“法治”和“德治”的双重作用下,保障经济转轨阶段的社会稳定发展。

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选择的样本企业都属于制造业,这就使得研究结论的适用程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可能在不同的行业中研究结论会不同。因此,未来可以选择其他不同的行业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寻找可能存在的差异,以增强研究成果的适用性。另外,本文在对信任环境进行测量时,选取的是2002年张维迎和柯荣住的调查数据,可能与本文的样本区间的时间间隔比较长,使得各地区社会信任水平的准确度受到一定的影响,未来可以使用学术界其他更为先进的度量方式来作辅助测试。

[1]金鑫,雷光勇.审计监督、最终控制人性质与税收激进度[J].审计研究,2011(5):98-106.

[2]Frank M M, Lynch L J, Rego S O. Tax Reporting Aggressiveness and Its Relation to Aggressive Financial Reporting[J].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9,84(2):467-496.

[3]Lanis R, Richardson G. The Effect of Board of Director Composition on Corporate Tax Aggressivenes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11,30(1):50-70.

[4]Bergstresser D, Philippon T. CEO Incentive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80(3):511-529.

[5]刘志强. CEO权力、产品市场竞争与在职消费[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5(6):124-134.

[6]Raman K, Shahrur H. Relationship Specific Investment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Evidence on Corporate Suppliers and Customers[J]. The Accounting Review,2008,83(4): 1041-1081.

[7]Hui K W, Klasa S, Yeung P E. Corporate Suppliers and Customers and Accounting Conservatism[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12,53(1):115-135.

[8]高雷,宋顺林.治理环境、治理结构与代理成本——来自国有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J].经济评论,2007(3):35-40.

[9]贺京同,范若滢.社会信任水平与企业现金持有[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5(4):30-41.

[10]Allingham M, Sandmo A. Income Tax Evasion:A Theoretical Analysis[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72,1(3):323-338.

[11]Koester A. Investor Valuation of Tax Avoidance through Uncertain Tax Positions[D]. Washington: Dissertation of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2011.

[12]罗党论,魏翥.政治关联与民营企业避税行为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南方经济,2012(11):29-39.

[13]王静,张天西,郝东洋.委托代理视角下的公司税收规避价值效应研究——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J].证券市场导报,2014(9):52-60.

[14]Slemrod J.The Economics of Corporate Tax Selfishness[J].National Tax Journal, 2004,57(4):877-899.

[15]Desai M, Dharmaptata D.Corporate Tax Avoidance and High Powered Incentive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6,79(1):145-179.

[16]陈冬,唐建新.高管薪酬、避税寻租与会计信息披露[J].经济管理,2012(5):125-133.

[17]王静,郝东洋,张天西.税收规避、公司治理与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4(3):77-89.

[18]Finkelstein S. Power in Top Management Teams: Dimensions, Measurement, and Validation[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92,35(3):505-538.

[19]Wang J.Do Firms′ Relationships with Principal Customers/Suppliers Affect Shareholders′ Income[J].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2012,18(4):860-878.

[20]张敏,马黎珺,张胜.供应商—客户关系与审计师选择[J].会计研究,2012(12):81-95.

[21]Dhaliwal D, Li O Z, Tsang A, et al.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 and the Cost of Equity Capital: The Roles of Stakeholder Orientation and Financial Transparency[J]. The Journal of Accounting Public Policy,2014,33(4):328-335.

[22]张志宏,陈峻.客户集中度对企业现金持有水平的影响——基于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财贸研究,2015(5):148-156.

[23]Titman S.The Effect of Capital Structure on a Firm's Liquidation Decision[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84,13(1):137-151.

[24]Piercy N, Lane N.The Underlying Vulnerabilities in Key Account Management Strategies[J].European Management Journal,2006,24(3):151-162.

[25]Kale J R, Shanrur H.Corporate Capital Structure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uppliers and Customer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7,83(2):321-365.

[26]赵秀云,鲍群.供应商与客户关系是否影响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5):41-48.

[27]马智胜,马勇.试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J].江西社会科学,2004(7):121-123.

[28]李小荣,董红晔.高管权力、企业产权与权益资本成本[J].经济科学,2015(4):67-80.

[29]程新生,谭有超,廖梦颖.强制披露、盈余质量与市场化进程——基于制度互补性的分析[J].财经研究,2011(2):60-71.

[30]Putnam R.Making Democracy Work: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Princeton[M].Priceton : Pri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

[31]Allen F, Qian J, Qian M. Law, 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5,77(1):57-116.

[32]Stickney C P, McGee V E. Effective Corporate Tax Rates:The Effect of Size,Capital Intensity,Leverage and Other Factors[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1982,1(2):125-152.

[33]吴联生.国有股权、税收优惠和公司税负[J].经济研究,2009(10):109-120.

[34]Porcano T M. Corporate Tax Rates: Progressive, Proportional, or Regressive[J].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1986,7(2):17-31.

[35]谢盛纹,田莉. CEO权力、审计行业专长与税收激进度[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5):31-39.

[36]权小锋,吴世农. CEO权力强度、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业绩的波动性——基于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0(4):142-153.

[37]何凡,张欣哲,郑珺. CEO权力、CFO背景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5):108-116.

[38]陈本凤,周洋西,宋增基.CEO权力、政治关联与银行业绩风险[J].软科学, 2013,27(11):22-26.

[39]Gupta S, Newberry K. Determinants of the Variability in Corporate Effective Tax Rate:Evidence from Longitudinal Data[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1997,16(1):1-34.

[40]刘慧龙,吴联生.制度环境、所有权性质与企业实际税率[J].管理世界, 2014(4):42-52.

[41]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报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42]张维迎,柯荣住.信任及其解释:来自中国的跨省调查分析[J].经济研究,2002(10):59-70.

[43]Wu L, Wang Y, Lin B, et al.Local Tax Rebates,Corporate Tax Burdens and Firm Migration: Evidence from China[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7,26(5):555-583.

[44]刘行,叶康涛.金融发展、产权与企业税负[J].管理世界,2014(3):41-52.

[45]孙刚.家族企业、税收稽查治理与企业避税行为[J].税务经济,2012(3):67-75.

[46]Patatoukas P N. Customer-base Concentration: Implications for Firm Performance and Capital Markets[J].The Accounting Review,2012,87(2):363-392.

责任编辑杨萍

CEO Power, Customer Concentration and Intensity of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LI Xiao-ling, FANG Shu-yan, ZHANG Li

(School of business,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By taking A-share listed manufacturing companies from 2009 to 2013 as the research sample, this paper empirically tests the impact of CEO power coverage on the the intensity of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as well as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customer concentration between CEO power and the intensity of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The results show that CEO power can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strength of company tax avoidance, but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customer concentration, the positive relation between CEO power and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intensity decrease, which indicates that customers who are company’s external stakeholders can play a certain role in governance. After the further introduction of external environmental factors (Law and trust), we find that high quality of law environment and trust environment can weake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EO power and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intensity, and the different quality of environment also can affect the customer concentration’s effect which play a restrictive role in CEO power. This study enriches the research experience of CEO power’s economic consequences, and the combination of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internal governance has important reference significance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internal governance.

CEO power;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customer concentration; law environment; trust environment

2016-05-23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大项目(SK2014ZD008);安徽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项目(yfc100271)。

李晓玲,女,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公司治理研究;方曙艳,女,安徽大学商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公司治理研究;张力,男,安徽大学商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

F406.1

A

1005-1007(2016)09-0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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