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黑锅”该由谁来背?
2016-09-14洪巧俊
洪巧俊
这回垃圾焚烧厂又得背黑锅了。垃圾焚烧行业是常背黑锅的,不像万能的“临时工”那样可以金蝉脱壳。这几天,又因为它,湖北仙桃市又闹得沸沸扬扬。开工建设已两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即将试运行前却遭到了市民的大规模抵制运动,短短几天时间,当地政府的态度有如“川剧变脸”:即6月26日上午当地官网就连发两则消息,先是“暂缓建设”,最后直接“决定停止该项目”。这“变脸技术”是没得说的,不变行吗?都成群体事件了。
说停当然容易,可这一个“停”字的代价有多大?该项目投资两亿五千六百万元人民币。停止该项目,难道要让这两亿多巨款打水漂?一个垃圾焚烧项目,环评,公示,开工,两年多过去了,到了快要运行时,地方政府宣布停建了事,那么之前干什么去了?政府不是“临时工”,这崽花爷钱不心痛,渎职的责任,可是金蝉脱壳不了的。
建焚烧垃圾厂按理说是好事,在欧洲和日本等国家就很受欢迎,但在我们这国度,咋就成了十恶不赦、人人喊打、到哪都惹人嫌的东西?有人认为这是盲目的“邻避效应”在起作用,我却不这样认为,这又是把老百姓说成了一群“不明真相的人”了,可以说,将板子打在“邻避问题”上根本就无助于解决问题。如果能像日本和北欧的垃圾焚烧技术那样过硬,监管到位,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群众岂能不明真相?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我们引进的是外国的先进技术,但垃圾焚烧厂却无法达到设计运行标准,甚至连降低了要求的中国标准都达不到。在欧洲,一个合格的大型垃圾焚烧厂的建造成本大概在九至十四亿人民币,而仙桃市才用两亿五千六百万元人民币。投资不足,加上整个“大链条”都存在问题,比如焚烧未经分类的垃圾,会导致有毒气体二噁英的释放;没有成熟且完善的渗滤液处理技术,会严重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国新闻周刊》的调查记者曾在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炉渣里,看到了“残留的绳子、布条、红色塑料袋,甚至还有没烧尽的球鞋”,证明锅炉温度连行业标准的850℃都没有达到。尤其是该厂的外墙处有一个污水直排渠道,那里恶臭难挡,水是乳白色,管口已经附着了一层厚厚的水泥般的垢;还有武汉的锅顶山垃圾焚烧厂离得最近的芳草苑小区,成了“癌症小区”等等。这些“示范”,才是老百姓反对的真正之因。
当然,也有“大链条”的问题。“大链条”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有序,小到个人、小区垃圾分类设置、垃圾工,大到垃圾处理标准、对焚烧厂的监督,都必须规范。但重要的是这些环节工作如何才能做得规范,这是当地政府所必须考虑的。
应该说,仙桃市建垃圾焚烧厂,又是一个地方政府好心办坏事的典型案例,垃圾焚烧厂是人建的,这个“黑锅”不应再让它背了,而得由相关责任人来背。
【原载2016年7月8日《讽刺与幽默·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