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篡改高考志愿”必须严惩
2016-09-14张丽
张丽
近日,备受关注的山东青岛胶州高三毕业生常升高考志愿被同学郭某篡改一事有新进展。据人民网报道,青岛市公安局确认,胶州警方日前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请逮捕郭某。而常升同学也在8月7日收到快递公司的电话,拿到了陕西师大老校长亲自用毛笔书写的录取通知书。常升的母亲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还谈到了篡改志愿的郭某。“前几天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说是如果我们愿意写一份‘谅解书,说不定对郭某的惩罚会轻一些。”常母说,常升愿意写这份“谅解书”,而且会在自己出发之前写好送给有关部门,希望郭某能顺利去上学。
常同学以德报怨,是他本性良善,有光风霁月的胸怀,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不是说不计较就可以不计较的。郭某将要面对的是公诉和刑法,而他的父亲再怎么哭诉自己没教育好孩子,提出给对方家庭经济补偿以及曾经设计的让常同学去当兵云云,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错了就是错了,必须承担后果,付出代价。这才是公平。
更应引起人们关注的是,同样在最近,山东单县又曝光了一起篡改同学高考志愿的事件。据澎湃新闻消息,根据菏泽警方介绍,单县一中学生、犯罪嫌疑人陈某因嫉妒他人高考分数高,一共进入五名同班同学的报名系统,篡改了四人的高考志愿,因为第五人分数没有他高,就没改。而他填报的志愿和被篡改的四名同学的志愿并不相同,不存在相互竞争。8月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再向前追溯,2014年,山西考生梁继鹏高考志愿被同学刘某篡改;2015年,因平时有矛盾,河南考生杨某高考志愿被赵某篡改。除了这些因为存在竞争和积怨报复的,还有些人纯粹是为了私利篡改志愿。2011年,安徽省全椒县三圣中学班主任杨文祥为了获得每人三百元的推荐提成,将三十七名考生志愿篡改;2012年,四川眉山的十二名考生志愿被四川三河职业学院的招生老师篡改;2013年,河北二十九名考生的报考志愿被篡改,而篡改者的动机也只是为了招生提成。
不可否认,无论高考怎样被诟病,它依然是当下很多平凡人家子弟改变自己命运的最有效的渠道。也正因为如此,篡改人家的志愿,不仅仅是有没有大学上或者是去哪里上大学的问题,更是对他人及其家庭的无情掠夺。旧小说里有句话,“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而今,这些篡改他人志愿的人,因为心中的贪念或是恶意,断的是人家的“才路”,怎能轻纵?
【原载2016年8月10日《北京晚报·北京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