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认同冲突刍议
——以中亚五国的国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为例
2016-09-14钱伟
钱 伟
(暨南大学 华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10)
语言认同冲突刍议
——以中亚五国的国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为例
钱伟
(暨南大学 华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10)
文章以中亚五国为例,梳理和列举了这些国家当前的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从历史的角度深入分析了造成这些国家国语地位不强、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复杂的历史原因;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指出了多种(民)族的国家往往双语或多语并存,各语种之间互相竞争;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的选择实际上反映的是国际性语言和地区性语言、外来语言和本土语言、大国语言和本族语言、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的综合博弈;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存在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
中亚五国 ;语言认同冲突; 国语 ;官方语言 ;通用语言
引 言
目前,全世界约有一百九十多个国家,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多民族、多语言国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宗教、一种信仰、一种语言”*何俊芳:《国外多民族国家语言政策与民族关系》,《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的模式非常少见。据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现有142部成文宪法中,有79部规定了国语或官方语言,占55.6%。*王铁琨:《试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行的意义及其特色》,《语文研究》2001年第4期。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单一民族国家,例如朝鲜、韩国、蒙古等,语言状况比较简单,很容易实现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完全相同,但是这样的国家并不多见。多数国家的情况是民族、疆域、语言的界限不是完全重合的,民族群体和语言群体不是一对一的简单对等关系而是互相交错,错综复杂。在多民族国家中,往往双语或多语并存。有些多民族国家因为历史原因采用的是“象征国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的语言模式。在这些国家,“国语”除具有象征功能以外,使用的领域比较有限,语言的地位还不是很高,还无法起到真正的、完全的国家语言的作用。在这些国家普遍存在着一个突出且敏感的问题就是“国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选择和使用上的矛盾,即笔者在本文中所提出的“语言认同纠结”。
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是一组描述语言地位和功能的概念。对于这三个在同一维度上相似但又有差异的语言学术语,学术界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而规范的定义。笔者查阅近年的文献资料发现,学者将这三个概念相对举进行界定和辨析的研究非常有限。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对这三个术语的概念、作用及相互关系进行进一步解释和厘清。
国语(national language),顾名思义,就是“国家法定语言”的简称。通常理解是政府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并提倡使用的统一的国内标准语,一般是本土民族语言中的一种,常以民族名(如新加坡的国语:马来语)或国家名命名(如菲律宾的国语:菲律宾语)。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国语”的解释是:“本国人民共同使用的语言。”*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483页。《新华词典》中的解释为:“由历史形成并由政府规定的一种标准化的全国通用的共同交际语。是国家在政治、文化、教育各方面使用的语言。”*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新华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61页 。根据上述权威工具书的解释,理论上国语应该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共同交际语,但实际上有些国家的国语往往只是名义上的,并非全民共同语,其作用有限,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官方语言(official language)是“为了适应管理国家事务的需要,在国家机关、法律裁决、正式文件及国际交往等官方场合中规定的一种或几种有效的语言”*孙炜、周士宏、申莉:《社会语言学导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第194页。。换言之,通常是指国家制定法律、政府行政、对外交往以及新闻媒体中使用的语言。官方语言可能是本土民族语言中的一种或多种,也有可能是外语(原宗主国的语言或原联盟通用语)。官方语言并不一定等同于行政语言(administrative language)。如新加坡的法律规定有四种官方语言,但其行政语言和第一教育语言是英语。
通用语言(lingua franca)是“指某个国家内部操不同语言或方言的人之间进行交际的媒介,是不同语言背景的人进行交际时所接受的一种共同语”*何兆熊、梅德明:《现代语言学》,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第172页。。也有另一种解释:“常用于日常语言,用来使操不同本族语的人群得以进行日常交谈,有时也称中介语(interlingual)。”*[英]戴维·克里斯特尔:《现代语言学词典》,沈家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6页。换言之,就是一个国家在历史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使用范围最广、使用人数最多、使用频率最高的语言。通用语言可能是本土民族语言中的一种,也可能是外语,但并不一定是国语和官方语言。如,欧洲很多国家通用英语,但其国语和官方语言都不是英语。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通用语言一般是族际交际语,如俄语在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地位就是族际通用语。通用语言有时也和方言相对而言,如我国的通用语言是汉语普通话。
由此可见,“国语”和“官方语言”都是法定的国家强制推行的语言,而“通用语言”是在历史形成的民间自然流通的语言;“国语”是民族主义的产物,带有很强的语言规划色彩,具有服务于“民族国家”的明确政治自觉,其对外的象征意义大于对内的实际意义。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都属于共同语。从地位和功能上来说,国语属于国家层面上使用的顶层语言,是政府提倡的在国内统一使用的标准语,具有较高的威望;官方语言属于高层语言,是政府机关、经济领域和工作场所使用的语言;通用语言是社会或民间层面上流行的不同语言社群的沟通语。这三者的法律地位依重要性排序应该是:国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
仔细探究这三个术语,不难发现其语义上有诸多细微的差别。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差异性,远比其同义性更加重要。
二、中亚五国的语言状况
中亚五国自独立以后,主体民族语言的作用和地位得到高度重视,政府都确定了属于自己国家的国语和官方语言。这些国家在语言上一个共同的政策导向就是 “去俄罗斯化”。有的国家试图用自己的国语取代俄语作为通用语,但是经过一番博弈和较量以后没有取得成功。比如,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至今主体民族语言普及率较低,语言自身发展尚不完善,俄语化程度高,于是,从1997年以后,哈、吉两国政府适时地、不断地调整和完善语言政策,先后颁布新的语言法规,通过立法规定俄语为官方语言,从而使俄语的地位降中有升。*王新青、池中华:《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五国语言状况考察与思考》,《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下面我们具体地来考察和分析一下中亚五国的国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及其成因。
1.哈萨克斯坦
哈国现有人口一千五百多万,131个民族,其中哈萨克族占53%,俄罗斯族占30%。自哈建国迄今,有关语言方面的法令已颁布多部。根据该国1995年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宪法》和1997年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语言法》*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71页。的规定,哈萨克语为国语,俄语为官方语言。公民有选择使用国语或俄语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实际工作中,哈国政府在正式文件和处理事务仍然倾向于使用俄语。
就目前哈国社会现状而言,俄语的地位远比哈语高,哈语尚不具备全面取代俄语的社会功能。这体现在国民掌握俄语就能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使用俄语就能进入广阔的信息、文化和经济空间的客观现实。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曾说,“会说俄语是哈萨克人的一笔巨大财富与优势”*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71页。。在哈国,俄语出版物占印刷传媒市场的70%、电子传媒市场的80%,哈语则经常被戏称为“厨房用语”、“生活用语”。虽然哈《语言法》规定“电视广播频道使用国语播放的时间总量不得少于使用其它语言播放的时间总和”,但很多电台的哈语节目播放时间大都排在凌晨和深夜,收视率较低,相反,由于俄语节目内容丰富新颖,制作精美,极具吸引力,因此很受民众欢迎。*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72页。
2.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人口约有六百万左右,有八十多个民族,独立后,吉尔吉斯族作为吉尔吉斯斯坦的主体民族,约占总人口的70%。
在苏联解体前夕,1989年9月,吉通过了《吉尔吉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语言法》,规定吉尔吉斯语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国语作用。1993年5月吉通过的第一部宪法中规定,保证保留且平等而自由地发展共和国居民所使用的俄语和其它一切语言。2000年5月,吉尔吉斯斯坦通过了《官方语言法》,规定俄语为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官方语言。 2007年的宪法规定,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国家语言是吉尔吉斯语;俄语为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官方语言。最新的2010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则再一次重申:“俄语是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官方语言。”*刘庚岑:《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官方语言法〉》,《中亚信息》2000年第10期。
吉语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此过程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矛盾,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俄语能否在吉尔吉斯斯坦继续保持其现有的地位,学者们众说纷纭。实际生活中,一方面,因为历史原因,吉国内大部分民众对俄罗斯文化认同感无法短时间被消除,对俄语依旧怀有浓厚感情;另一方面,吉尔吉斯语词汇不够丰富,表达能力有限,所以吉尔吉斯语很难在短期内取代俄语的地位,充分发挥其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使命和作用。于是,俄语在这种情况下被赋予了吉官方语言的地位。吉语之所以被赋予国语地位,则完全是为了彰显吉主体民族吉尔吉斯族的地位,满足其民族感情的需要。
3.乌兹别克斯坦
1990年6月20日,乌兹别克斯坦最高苏维埃通过《主权宣言》,宣布乌兹别克语为国语。1992年乌兹别克斯坦《宪法》第90条规定,凡年满35周岁、熟练掌握国语、选举前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至少常住10年的乌公民均可被选为乌总统。*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52页。
乌独立以后,政府不断增强乌兹别克语作为国语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功能。但是,由于乌兹别克语缺乏专业术语,修辞体系不太完善,规范化程度也不太高,因此很难做到短期内在科学、技术、自然科学、教育及国民经济等领域内与俄语平等使用或取代俄语。
俄语作为乌的通用语(族际交流语)仍然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但随着俄罗斯人的大量迁出,俄语的使用范围大大缩小。另一方面,自2001年开始,乌兹别克斯坦开始使用拉丁字母,现已完全取代俄文字母。现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大街上所有乌兹比克语书写的单位标牌、广告、门牌等基本上都已使用拉丁字母,新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也是用拉丁字母印刷的。*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52页。
总之,独立后乌兹别克语作为国语得到了发展,俄语的使用空间正在逐渐缩小。
4.塔吉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独立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缓慢而渐进的“去俄罗斯化”措施。1994年11月通过的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塔吉克语是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国语。*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137页。1999年公布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新宪法再次重申了这一规定。*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137页。2009年塔颁布《语言法》。其主要内容有:塔吉克语是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国语,掌握国语是塔吉克斯坦公民的义务;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以及军队都要使用国语进行办公,国家和非国家机构在进行口头和书面交际时也要使用国语;国语是各类学校的必修课,是塔的科研、文化活动和大众传媒用语;各种广告、印章、机构名称、信息技术交流都要使用国语等。*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137页。
该法案忽略了包括俄语在内的其它民族语言的地位,使得语言问题被严重政治化。这一法案激起国内不同族群之间的强烈争议,支持者与反对者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辩论。俄罗斯政府也加入反对派行列,对该法忽视俄语的地位表示强烈不满,并且作出了相应的回应,提高了对塔吉克人赴俄罗斯务工人员俄语水平的要求。
可以说,塔语言政策的演变与塔政府的政策导向、阿拉伯与伊斯兰教势力、民族主义心理倾向等因素有关,同时也表现出塔政府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强硬的“去俄罗斯化”态度,也反映出一个由渐进式的、温和型的变革到全面化的、强制性的改革过程。但是,这一理念和政策也深深刺伤国内其它民族的感情,不利于发展和谐的民族关系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近年来,塔为谋求更多的利益,经常利用俄语的地位和使用问题对俄罗斯施压,俄语问题成为塔、俄两国进行“文化博弈”的筹码和工具。
5.土库曼斯坦
土库曼斯坦于1992年5月18日通过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土库曼斯坦宪法》。宪法第一部分第13条规定土库曼语是土库曼斯坦的国语,同时确保全体公民共同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第55条对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做出了限定,即在土库曼斯坦境内居住,至少45岁以上的土库曼族公民才可以当选总统。*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124-125页。这无疑从族别、语言上否定了其它民族当选总统的可能性。独立后,土库曼斯坦大力扩大国语使用的范围。土库曼斯坦语言政策的核心内容就是维护和提高国语地位。
另一方面,土库曼斯坦文字改革方面的进程较快,1993年,土库曼开始启动了文字拉丁化的转换。1999年拉丁化文字已经进入实质性的普及和推广阶段。从2000年1月1日起,土库曼斯坦已经完全改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创制的本国民族文字。*王新青:《中亚历史语言文化研究》,第124-125页。
综上所述,梳理和归纳上述五国的国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如下表。
语言性质国家国语(现行字母)官方语言通用语言(族际交际语)哈萨克斯坦哈萨克语(斯拉夫字母)俄语俄语吉尔吉斯斯坦吉尔吉斯语(斯拉夫字母)俄语俄语乌兹别克斯坦乌兹别克语(拉丁字母)乌兹别克语俄语土库曼斯坦土库曼语(拉丁字母)土库曼语俄语塔吉克斯坦塔吉克语(斯拉夫字母)塔吉克语俄语
三、启示
综上分析,我们得到如下启示:
1.前苏联时期,俄语在中亚地区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对中亚各民族的影响深远,对中亚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功不可没。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中亚各国的相继独立,俄语在中亚的地位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受到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广的国语并没有在这二十多年间最大限度地得以丰富和发展。相反,在去俄罗斯化的政策指导下,削弱俄语在本国的地位和作用导致了各种矛盾和冲突不断出现,影响到了一些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哈、吉两国政府为了缓和国内各种矛盾,明智而及时地调整语言政策,将俄语定位为官方语言,并出台了《官方语言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俄语在两国的地位,从而保护和发展了俄语,化解了国内民族矛盾。
2.“一个国家、一种语言”,即一个国家只有一种唯一的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无疑是一种理想的语言模式。*彭泽润、郭毅:《世界各国官方语、国语和通用语研究》,《语文现代化论丛》2008年第8辑。不可否认,语言繁杂对国家的凝聚力以及社会的发展或多或少会造成一定损害和阻碍。*彭泽润、郭毅:《世界各国官方语、国语和通用语研究》,《语文现代化论丛》2008年第8辑。国语和官方语言的选择实际上是国际性语言和地区性语言、外来语言和本土语言、宗主国语言和民族语言、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的综合博弈结果。
3.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语言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民族情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多民族国家中,社会共同体中各语言集团的语言差异给语言规划带来了现实困难。语言规划要整合全社会的语言资源,综合全社会的语言要求,表达全社会的语言利益,但是,各语言集团的语言态度、语言要求以及语言利益不尽一致。一项语言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很难使所有集团同等受益,一致拥护,总会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因此,语言规划要提高全社会的语言交际效率,要促进全社会的语言凝聚,必须关注各集团语言的实际功能和社会地位。
4.从中亚五国的实践来看,国语和官方语言大多是政府综合权衡的结果,属于人为的选择。而通用语言则是在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是历史延续的结果。中亚五国属于多民族国家,语言状况复杂。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需要处理好国语、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的关系;从语言规划的角度来看,通用语言具有工具功能,民族语言有文化认同功能;相对于通用语言而言,民族语言往往处于弱势,但二者互相补充又不可替代。
5.在全球化背景下,很多国家特别是前殖民地国家或从大国脱离的附属国都面临着外语的强势影响、国语地位弱化、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日趋消亡的相似困境。在语言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选择上存在着心理纠结。如在本文中所列举的这些国家的上层社会,人们普遍使用俄语,尽管他们大多也会国语。在他们眼里,国语虽然亲切,但不高贵;俄语虽然是外来的,却能代表他们的身份。在处理民族认同感和民族文明的未来、现代化发展和传统文化继承的关系、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关系等诸多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国家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应当谨慎并妥善处理好推行通用语和保护语言遗产的辩证关系,更好地协调语言多元化格局。
(责任编辑:袁宇)
On the Language Identity Conflict——A Case Study of the National Language, Official Language and Lingua Franca in Five Countries of Central Asia
QIAN Wei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10, China)
This paper probes into the historical causes for the weak status of the national language 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official language and the lingua franca in five countries of central Asia from the historical perspective by systematizing and enumerating their current respective national language, official language and lingua franca. Moreover, an analysis is also made of the reasons for the co-existence of bilingualism or multilingualism in multi-racial (people) countries and for the reciprocal contention among various langua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olinguistics. The selection of the national language, the official language and the lingua franca is actually reflective of the comprehensive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international language and the regional language, between the foreign language and native language, between the language of some big powers and the native language, and between the strong language and the weak language. Some conflicts between the ideal and reality can be discerned among the national language, the official language and the lingua franca.
five countries in central Asia; language identity conflict; national language; official language; lingua franca
2016-04-20
钱伟(1974-),男,河南洛阳人,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社会语言学研究。
H319.3
A
1674-5310(2016)-07-0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