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延迟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2016-09-14崔玮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崔玮(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审计延迟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崔玮
(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审计延迟是影响年报披露时间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角度出发,研究了内控质量、股权集中程度、公司债务、注册会计师变更和审计收费对审计延迟的影响,并探讨了在债务比重不同的情况下各种因素对审计延迟的作用。研究表明: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有助于缩短年报的审计延迟;债务比重的增加会使审计延迟的时间增加;在较低的债务比重下,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对于降低审计延迟的效果更好。
审计延迟;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法定期限;债务比重
1 前言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120天是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法定期限。随着我国会计逐步纳入国际会计体系,我国的年报披露法定期限与其他国家相比却明显过长:迅速发展的国家如阿根廷(90天)、俄罗斯(90天)、巴西(60天)等相比我国的120天都是短的。
随着会计的制度改革,手工制表逐步被电算化所替代。因此,编制财务报告和审计过程所耗费时长越来越短,提前年报披露的法定期限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对我国来说,缩短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法定期限有两个困难:一是年报披露期间有一个春节长假;二是受审计力量的限制。
由于审计延迟是可见的测量审计效率的属性值,审计延迟的延长会使会计报表中的信息失去时效性,降低了审计的价值。从审计延迟的角度对年报披露法定期限进行研究,不仅能够分析影响审计延迟的各种因素,从而促使审计师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提高审计效率;又可以通过实证,提供我国缩短年报披露法定期限理论的可行性,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基于此,本文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角度出发,研究了内控质量、股权集中程度、公司债务、注册会计师变更和审计收费对审计延迟的影响,并探讨了债务比重有差异的情况下各类因素对审计延迟的作用,为提高审计效率,促进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缩短我国年报披露法定期限提供建议。
2 文献综述
审计延迟是在审计过程当中产生的时滞,本文借鉴Jasim AI-Ajmi(2008)将审计延迟定义为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签署日来衡量审计效率。
审计延迟受多种因素影响。高质量的内部控制有助于缩短年报审计延迟,提高审计效率。陈汉文,邓顺永(2004)实证出经营状况好的公司相比经营状况差的公司审计延迟短。刘新琳(2012)发现债务比重提高时,企业的经营风险变大,审计师预计的审计风险也会相应增长,需要采取更多的审计程序,因此审计延迟的时间越长。
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3.1研究假设的提出
3.1.1审计客体因素与审计延迟
内部控制质量高时,公司更可能在运行过程中自觉调整运营策略降低风险,纠正各种会计偏差,降低审计工作量,提高审计效率,从而降低了审计延迟。
H1: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越低,审计延迟越长。
公司报告的预期使用者的数量与股权集中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当股权集中程度低时,预期使用者数量增加,委托人和审计师越可能遭遇诉讼风险。同时由于股权结构的复杂性,审计师的审计风险越大,需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增加,导致审计延迟。
H2: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股权集中程度越低,审计延迟越长。
3.1.2负债比重与审计延迟的进一步分析
负债比重反映公司债权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审计延迟受负债比重的重要影响:公司的经营风险随着负债比重的提高而增加,从而提高了审计师对审计风险的估计,审计师需要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来避免审计失败,增加了审计延迟。
由于随着负债比重的增加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提高,这暗示公司本身经营状况出现问题。为降低审计风险至可能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能会调整审计计划,进行更多的审计测试,并且为了收集更多信息,更多依赖于公司内外其他信息来源。这样,审计延迟对其他因素具有较高的敏感性。负债比重较低时,注册会计师可以相对减少审计测试,较少依赖于公司内外部信息途径。这样可以推测公司债务比重影响上市公司各种因素对年报审计延迟的作用。
H3: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负债比重越低,年报审计延迟越短。
H4:在负债比重不同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主体和客体因素对审计延迟的影响存在差异。
3.1.3审计主体因素与审计延迟
一旦注册会计师变更,新上任的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公司重新进行环境的分析和风险的评估,制定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这势必会增加审计延迟。同时,继任者的水平差异也影响审计报告的延迟:若保证相同的审计质量,但继任者的专业能力比前任注册会计师低,那么继任者需要在审计过程中花费更多时间。
H5: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变更,审计延迟增加。
审计收费越高,说明注册会计师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审计,抽样范围等会相应增大,从而降低了审计的及时性。
H6: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审计收费越低,审计延迟越长。
3.2研究设计
3.2.1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4年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在剔除了金融类,ST、*ST、S*ST类、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后得到总体样本观察值2 030个。
除内部控制指数来自DIB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其他财务数据均来自国泰安CRMAR数据库,本文使用SPSS 19.0对所使用的数据进行处理。
3.2.2研究模型与变量定义
为了研究各种因素对年报审计延迟的影响,本文构建了如下模型:
本文从审计客体因素、公司债务、审计主体角度分别考察了内部控制(ICI)、股权集中程度(TOP5)、债务比重(LEV)、审计意见(AOPIN)、注会变更(DIF)对年报审计延迟的影响。同时根据现有文献的研究结论,将总资产净利润率 (ROA)、亏损(LOSS)、未预期盈余(UE)、经营复杂性(MAGC)、公司规模(SIZE)、事务所类型(BIG4)、审计收费(FEE)、行业(IND)等因素作为控制变量。
4 实证研究
4.1全样本分析
4.1.1全样本描述性统计
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延迟的平均值为89.98天,中位数为89天,根据我国规定,年报延迟不能超过 120天,可见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总体上具有较长的年报审计延迟。公司报表编制时间、证监会安排披露时间和审计时间是年报披露时间的三个影响因素。近几年,年报的预约披露制度和会计电算化广泛推行,审计时间成为年报披露时间的最主要限制。表中审计延迟的最大值为 119天,可见通过审计延迟的缩短,法定年报披露时间的缩短是可行的。
同时公司债务比重差距较大,最小的仅有0.9%,而最大的达到103.7%,但整体负债水平在43%。负债比重对审计延迟更深层的影响有待进一步分析。
4.1.2回归分析
可以看出,内部控制与审计延迟在10%水平下相关,且符号与预期相同,说明审计延迟与内部控制质量有负相关的关系,验证了假设1。审计延迟跟随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降低,且在统计上两者不显著,这与假设2相悖,可能与近年来公司内部和监管层都认识到“一股独大”在公司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更有动机侵占小股东利益,为此大股东通过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高年报披露及时性,来“澄清”自身不存在侵占利益的行为有关。公司债务与审计延迟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证明了公司债务比重越低,审计延迟越短的假设。
从回归结果中可以发现,审计延迟受公司规模的显著影响,说明大公司的审计延迟比小公司的长。国际四大对审计延迟的降低有显著作用,这可能是因为国际四大的制度规范、管理严谨、人力资源充足从而提高了审计效率。审计意见对审计延迟的影响显著说明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使审计报告完成时间后延,可能的原因是在审计师与管理层沟通相关错报的过程中,管理层讨价还价,增加了审计延迟。审计延迟几乎不受审计费用高低影响,可能是由于我国审计师行业的审计收费制度实行政府定价模式,注册会计师审计严格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收费引起的。注会变更与审计延迟正相关,但不显著,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能力相当,不会出现明显差距。
4.2分组样本分析
为了进一步研究不同债务比重下,审计延迟受各种因素影响的敏感性是否具有差异,本文依据债务比重的高低进行分组研究。
4.2.1描述性统计
将样本按债务比重分为两组,高债务比重组的审计延迟天数为92.5天,比低债务比重组的高出大约5天。两组的内部控制指数不存在明显差异,但亏损情况在高债务比重组体现的较为明显。低债务比重下公司股权更为集中,规模较小,经营复杂性更低。此外高债务比重组更多的由国际四大进行审计,得到更高比例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4.2.2回归分析
低债务比重下回归结果为:
高债务比重下回归结果为:
本文为研究两类具有差异化的债务比重程度下各种因素对年报审计延迟的影响,将两类样本带入模型中进行实证检验。对比两个模型可知,不同因素对审计延迟的影响在不同组别下是有差别的。在债务比重较低时,审计客体因素中总资产净利润率、债务比重和公司规模与审计延迟显著相关;只有在高债务比重的前提下,审计延迟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而降低。在低债务比重下,内部控制的提高对审计延迟的影响作用更快,效果更显著(系数更大,显著性提高)。而审计主体因素中事务所类型和审计意见类型在高债务比重时才与审计延迟显著相关。
结合模型,股权集中度在高债务比重组下更低,但与审计延迟却呈显著负相关。亏损对审计延迟的影响是负相关的,可能由于较高的债务比重对企业造成的利息负担压力大,亏损的可能性增大,从而审计师需要采取更多审计程序,从而增加了审计延迟,未预期收入在10%水平下显著,表明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公司倾向于财务报告的提前披露。
高债务比重下,事务所类型对审计延迟的作用显著可能是由于债务比重较高,为确保自身利益,更倾向于选择大事务所。
4.3稳健性检验
本文通过对因变量审计延迟(AUDELAY)做Z标准化来提高以上结论的稳健性。标准化后除变量的系数发生变化外,系数符号,t值,显著性并未发生变化,可见标准化不影响上述结论。从检验结果来看,本文所得结论较为稳健。
5 结语
本文选用的研究样本为2014年沪市和深市A股上市公司,实证分析了审计主体和客体因素对审计延迟的影响,同时将公司债务分为高债务比重组和低债务比重组,研究审计延迟对各种因素的敏感度是否存在差异。研究发现:第一,年报的审计延迟可以通过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来缩短;第二,债务比重的增加会使审计延迟的时间增加;且在较低的债务比重下,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对于降低审计延迟的效果更好;第三,审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会增加审计延迟,但注册会计师的变更和审计收费的多少对审计延迟无显著相关关系。
根据实证结果可以得到以下启发:
第一,可以通过提高上市公司内控质量得提高来降低审计延迟;在公司负债比重较高时,可以适当降低公司负债比重,较低的负债比重和较高的内控质量可以更好地实现降低审计延迟的效果,缩短年报披露的期限。
第二,审计客体要科学规范内部控制,促进内控缺陷整改,降低重大错报风险,从根源减少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出具比率。
对政策提出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通过实证证明了审计延迟的降低是可行的。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法定披露期限在《证券法》中的规定是120天,本文认为,出于编制报表、完成审计的考虑,这一法定期限明显过长。从审计角度来看,年报法定披露期限(120天)的适当缩短(90天)具有很大可行性。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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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0194.2016.17.001
F239
A
1673-0194(2016)17-0004-03
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