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2016-09-10苏丽霞
苏丽霞
6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段琪、上海黄金交易所副总经理宋钰勤代表双方在昆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在签字仪式上,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向昆明银行电子结算中心理事长徐滔授牌,昆明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正式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
备忘录签署前,云南省省长陈豪等领导会见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等一行。陈豪省长说,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边疆,与三个国家陆路相邻,是中国唯一从陆上沟通东南亚、南亚的省份,是泛亚铁路与新亚欧大陆桥的交汇枢纽,也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具有独特的区域优势。
焦瑾璞介绍,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的专门从事黄金交易的国家级市场,也是全国唯一的黄金集中交易平台。2002年10月正式运行以来,金交所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逐步成为中国黄金市场的核心枢纽以及全球重要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交易市场,连续九年成为全球最大黄金现货场内交易市场。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把云南打造成我国西南地区开发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增强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辐射功能,为推进跨境金融开放与合作提供有效载体,为中国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积累经验;以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打造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为契机,不断加强合作,利用各自业务特色及优势,推动建立云南省内以及南亚、东南亚国家重点黄金企业协作发展机制、市场参与创新机制、新产品新服务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技术、监管、人才、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进云南黄金市场的改革创新和稳定发展,打造中国黄金市场的南亚、东南亚国家辐射圈;共同发挥组织、监管、引导职能,遵循黄金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市场运作和提高质量效率,维护市场稳定和谐,提升中国黄金市场国际化水平,促进中国黄金市场功能发挥。
双方表示要共同加强对云南黄金市场的培育和支持。一是鼓励并支持云南黄金龙头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开展金交所业务,积极利用交易所平台为其开展自营、融资、交易等相关业务提供便利。二是合作开展面向省内市场的产品推广和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促进扩大市场投资者规模,优化云南黄金市场投资者结构。为云南相关部门和企业搭建黄金领域平台,推动云南省相关部门、企业加强与全国其他同业交流。三是引导相关部门、企业探索、实践黄金市场的新产品、新服务。
共同促进云南黄金产业优化升级。一是积极推进云南黄金产业升级转型。云南省人民政府作为云南黄金产业监管和服务主体,积极推进辖区内企业开展黄金勘探、开采、选冶、交易、投资、加工和零售业务,完善云南黄金产业链条,积极推动深化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金和用金企业的合作发展。鼓励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和金融服务水平,为黄金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金融支持;金交所将在发展龙头会员的基础上,强化对会员的融资业务如黄金质押、租借业务的支持力度,推动深化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金和用金企业的合作发展。二是以云南黄金产业升级为契机,打造黄金产业的“云南模式”,条件成熟时,在云南设立黄金、白银交割库,并以云南为中心,辐射西南黄金市场,带动西南地区黄金产业升级。
共同致力打造中国黄金市场的南亚、东南亚国家辐射圈。一是探索发挥云南地缘优势,开展中国黄金交易市场和云南黄金企业宣传交流互动。云南省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在中国—南亚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增设黄金市场重要专题活动,引进金交所、国内和东盟国家黄金类企业参与峰会及展览。金交所可积极利用南亚博览会,从边境贸易入手,与云南省政府合作开展南亚、东南亚国家(重点是缅甸、印度、孟加拉国)贸易宣传,提升云南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黄金市场辐射力。二是推进建立南亚、东南亚国家主要黄金生产、贸易、消费企业和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黄金合作发展机制,沿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构建黄金贸易生态圈,形成新的核心产业贸易群落。三是探索基于南亚、东南亚国家需求特点的黄金产品创新,运用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的货币兑换试点工作成效,研究符合南亚、东南亚国家需求和特点的黄金交易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