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激活每一个市场因子
2016-09-10
“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要求政策制定机构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对将出台的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8个“不得”,在为行政权力套上法治辔头的同时,也为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消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清扫了路障。
点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的本质在于竞争。让“无形之手”起决定性作用,说到底,就是要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我们不需要政府补贴,我们就希望公平。”一位企业家在参加国务院经济形势座谈会时说的这句话,也道出了无数企业家的心声。只有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才不会成为造成市场失灵的“坏孩子”。
然而现实中,有的地方政府囿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为了保护地方企业,人为设限,看似大门敞开,实则“隐形门槛”高筑,让外地企业望而却步;有的“看人下菜”,重大轻小、重公轻私,歧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对其随意“贴标签”;还有的政策措施不落实、不同步、不到位,让企业有优惠政策却“春风吹不着”,政策“温差”不小,甚至重新设限,松绑了企业家的脚,却送来磨脚的鞋。公平的环境被破坏,充分的竞争受到限制,很大程度上都与滥用行政权力有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那就是,“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真正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生态。
近来,民间投资增速放缓的话题引发社会关注。据统计,2016年1至5月民间固定投资同比增长3.9%,比全部投资增速低5.7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比2015年同期低3.4个百分点。这从侧面反映出,民营企业的确存在投资意愿不足的情况。究其根源,恐怕仍在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高,政策“最后一公里”梗阻仍在。而这18个“不得”,正是要打掉梗阻、消除痛点、疏通堵点,在降门槛、同规则、同待遇方面下功夫、动真格。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正逢其时,既给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也吹响了公平竞争的集结号。
上海率先推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6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宣布,在全国率先实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对占上海信贷总量三分之一的房地产金融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与管理。这说明,央行对房地产泡沫警觉并开始采取行动。
首批三家相互制保险机构获批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