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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主体功能区定位的衡山县特色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研究

2016-09-10魏敏

经济师 2016年2期

魏敏

摘 要:衡山县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发展格局和经济发展需要,按照科学的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全县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类功能区,并以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为重点,主动接受珠三角辐射,积极参与湖南省“3+5城市群”的地域分工,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小城镇建设,全面推动县域特色经济发展步伐。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 特色经济发展 战略取向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2-180-03

特色经济是指从本地区比较优势或资源禀赋出发,根据本地区在某一阶段的要素禀赋结构,即经济中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的相对份额,在某一产业或产品上构建经济增长极,形成主导产业,提高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的经济。县域特色经济区别于城市和城市圈经济,其以县级行政区划为边界,以城镇为中心、以农村经济和农业为主体,囊括了一、二、三产业各种经济成份。衡山县地处湖南省北大门,北距国家两型社会综合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100公里左右,南距衡阳市约60公里,属湖南省一点一线重点发展地区,“十一五”期间被确定为衡阳市次中心城市。随着潭衡西高速和武广快速铁路客运专线建成通车,衡山县交通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彰显。同时,随着湖南省“3+5”城镇群建设战略的提出、泛珠三角的辐射增强以及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和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的支持,将为衡山县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一、衡山县经济发展的总体概述

(一)经济发展现状、主要特征和优势

衡山县2013年实现生产总值107309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9.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38272万元,增长2.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71581万元,增长11.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63245万元,增长11.4%。三次产业结构为22.2:34.6:43.9,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均GDP27622元。

1.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农业内部结构小幅调整,基本稳定。种植业和畜牧业仍是农业的最主要构成部分。2013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5194万元,比上年增长2.9%,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主要畜禽生产平稳发展。

2.工业经济较快增长。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00.43亿元,增长17.2%。园区产值达44.68亿元,增长21.7%。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32.35亿元,增长11.4%。工业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全部工业占GDP的比重达30.1%,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对GDP的贡献率达36.7%,拉动GDP增长3.5个百分点。工业技改力度加大,全年投入工业技改资金51.22亿元,增长39.1%。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质量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产销率99.7%。

3.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快速增长。201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66.15亿元,增长35.8%。城镇投资作出重要贡献,全年完成投资56.49亿元,增长35.4%,占全部投资的85.4%。商品市场销售活跃。2013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3748万元,增长13.0%。实现城镇销售额162748万元,增长13.7%;实现乡村销售额31000万元,增长9.6%。

4.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58元,增长1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47元,比上年增长10.7%。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698277万元,增长18.9%,人均储蓄17976元。

(二)城镇发展格局及人口分布状况

全县有建制镇8个,2013年,全县年末总人口442538人,比上年末增加4156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388024人,非农业人口54514人。几个主要乡镇基本情况如下:第一,开云镇为县城的中心城镇,现城镇面积5191公顷,人口8.1万人,是衡山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信息服务、商贸流通中心,重点发展机械、化工、服务业、旅游产品生产加工、农产品加工等综合型城镇。第二,后山片中心镇——白果镇,镇建成区面积27公顷,镇区有6700人,是后山片商品物资集散地和非金属石膏矿开采与加工产业基地。第三,西南部的东湖和马迹两镇,镇区面积分别为16.5公顷和15.2公顷,分别为5000多人和3700多人,是非金属高岭土、钠钾长石开采与加工的工矿型城镇。第四,西部的新桥镇面积21.2公顷,有4900多人,是农副产品加工和边贸为主的城镇。第五,东北部长江镇面积13.5公顷,2300多人,属于工贸型城镇,产业以造纸、陶瓷、琉璃制品制造和商贸为主。第六,南部的萱洲镇和店门镇,面积分别为23.5公顷和26.9公顷,分别为3100人和3000人,均属于农副产品加工和农贸、商贸型小城镇。第七,九个乡以粮食生产基地为主,各有特色的农产品生产,畜禽生产企业,逐步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走农产品加工之路。

二、衡山县特色经济发展的主体功能区分区及定位

(一)主体功能分区

根据衡山县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发展格局和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县拟试划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类功能分区。

1.重点开发区。范围包括县城、衡山金龙工业园区(属省级经济开发区)、武广客运专线新衡山站区、福田石材基地、白果商贸工矿区、东湖马迹工矿区、店门草席基地、新桥、萱洲名优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10%。这一区域是全县经济最具活力和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

2.禁止开发区。范围包括湘江和涓水沿岸地区,紫金山省级森林公园,九观新桥两中型水库库区,毛泽建烈士墓、岳北农工会旧址、唐群英故居、白果穿岩等重点旅游风景名胜区,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约为35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38%。

3.限制开发区。除重点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外,县境内其余地区均为限制开发区,总面积48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2%。

(二)主体功能区发展定位

1.重点开发区。发展方向和重点是利用该区域的区位、资源及基础优势,进一步提升现有产业实力,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的主导产业是造纸、汽车制造、水泥、石材、化工、非金属矿产采掘与加工、草席、农副产品加工、商贸旅游等。

2.禁止开发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从衡山县实际出发,下列范围列为禁止开发区。

(1)水源保护区100平方公里,重点保护好湖南母亲河湘江(衡山段)、涓水、荆陂河两岸及九观、新桥库区。

(2)紫金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20平方公里。

(3)毛泽建烈士墓、岳北农工会旧址、唐群英故居、白果穿岩等各类旅游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点区10平方公里。

(4)基本农田保护区160平方公里。

(5)退耕还林区和封山育林区60平方公里。

列入该区域即为重点保护区,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开发。

3.限制开发区。除重点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外的其余地区为限制开发区,该区因农业基础条件比较好,农业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发展重点是把该区域的农业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按照资源环境因素的要求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积极培育竞争力强的优势产区、优势产品和优势品牌,实现本区域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强。

本区域的主导产业:一是种养业,以优质稻、茶叶、西(香)瓜、名优小水果、黄鸡、商品猪等农产品为主;二是农副产品加工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走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之路;三是发展休闲农业。

三、基于主体功能区衡山县特色经济发展的战略取向

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是要抓住重大历史机遇期,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衡山县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县域经济发展要以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为重点,主动接受珠三角辐射,积极参与湖南省“3+5城市群”的地域分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小城镇建设,全面加快发展步伐。

(一)产业发展方向

衡山县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是:发挥优势,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大力推进工业化,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形成“二、三、一”的三次产业结构。

1.第一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优势、生态、品牌农产品。重点发展优质稻、席草、西(香)瓜、名优小水果、无公害蔬菜、茶叶等六大优势种植业以及良种猪、草食动物和名优特水产养殖业,精心培育和打造地方农产品品牌。

(1)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政府引导与服务为支持,推进“公司+农户+政府”经营模式的运作,使衡山县的农产品生产朝着规模化、基地化、市场化、效益化方向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培育逢缘草艺、湘旗农牧、天水鸡业、春发食用菌等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经济效益好、信誉度高的龙头企业。同时,大力发展民间服务组织,采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经济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积极完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形式,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产业链。

(2)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在县城周边和店门、望丰、东湖等自然生态较好的乡镇,利用田园景观,结合农林牧渔生产经营、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大力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健身、体验型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向三产延伸,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

2.第二产业发展方向。

(1)做强做大造纸、机械制造、建材化工、陶瓷和农产品加工五大支柱产业。

(2)培育壮大园区经济规模,打造核心增长极。

(3)充分利用衡山县高岭土、石膏、钾钠长石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农产品丰富、劳动力充足的优势条件,发展矿产资源、农产品深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4)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产业,提升二产业发展质量。

3.第三产业发展方向。

(1)大力发展和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构筑县城中心商业圈。

(2)依托南岳名山,整合区域内九观、大源渡、紫金山等自然景观,清凉、白马寺等人文宗教古迹及毛泽建烈士墓、康王庙、岳北农工会、唐群英故居等红色景点各项综合性旅游资源,完善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大力发展旅游业。

(3)优先发展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产业空间布局

1.空间发展战略。采取“点—轴”区域开发模式,构建增长级和增长轴,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

(1)增长极。确定县域经济的第一增长级为县城开云镇,该镇将依托工业园区建设衡山县现代工业基地。第二增长级为白果镇,该镇将依托优越的区位、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石膏资源,形成以农产品加工和矿产品加工为特色的产业集群,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同时形成五个特色产业基地,包括福田的石材基地、东湖马迹的非金属矿产基地、店门的草席基地、长江的竹木制品基地以及萱洲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2)增长轴。规划以S314省道、衡萱公路和107国道沿线为衡山县县域经济的主要发展轴。

2.区域发展时序。

(1)近期(2015—2020年)。集中发展县城工业园区和武广新衡山站区,继续发展商贸等传统服务业,强化县城经济职能;大力推进两条增长轴上的白果、新桥、东湖马迹、长江、店门、萱洲等主要城镇发展。

(2)远期(2020—2030年)。继续扩大工业园区和“两轴”产业带的经济规模,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城镇化战略

1.总体思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以县城(开云镇)为中心,以白果、新桥、东湖、萱洲四个主要城镇为依托,以马迹、店门、长江等特色中心镇为节点的城镇体系,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工作力度,立足产业兴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

2.城镇布局规划。根据衡山县城镇体系发展现状,按照增长级和“点轴”开发模式,结合县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衡山县形成县城——中心镇——一般镇的三级城镇体系结构。县城即开云镇,在未来的衡山县域城镇体系中发挥主增长级的作用,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心镇包括白果镇、东湖镇、新桥镇,萱洲镇属于县域内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城镇;一般镇包括马迹镇、长江镇、店门镇等。

(四)资源保护利用与县域空间管制

1.资源保护利用。

(1)土地资源。结合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调整乡镇数量与布局,重点向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倾斜,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如耕地、林地和自然保护区用地。通过对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建设时序的控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土地。根据城市总体布局,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区与绿地、生态走廊有机结合。

(2)水资源。加强城镇水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水、废水排放。重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将全县湘江、涓水水资源保护区列为禁止开发区。在水源保护区营造水源涵养林,加强水土保持,已布局的工业和居民点逐步迁址。加大水土流失治理与监督力度,在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中,重视水土流失治理方案。

(3)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矿产资源保护性开采制度,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有序、有效开发。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防治矿山地质灾害。

(4)能源。加强区域协调,确保能源供应安全。根据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布局35KV、11OKV、220KV变电站,满足供电安全可靠性的要求。完善变电站结线方式,增强高压线路的输电能力,保证各类型变电站的供电安全。充分利用燃气资源,满足衡山县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扩大,不断延伸供气范围。对于城镇、农村等不能普及管道燃气的地区,要积极推进瓶装石油气、沼气的使用。加强节能意识教育,推广节能设备的使用。推广太阳能等清洁新型能源的利用。

2.县域空间管制。为优化城乡空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脆弱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城镇建设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统筹协调,根据国家功能区划分意见,将全县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1)重点开发区。规划将县城(主要是工业园区和新衡山站区)及重要的工矿商贸区划为重点开发区,包括开云、白果、新桥、东湖、马迹、福田、店门、萱洲。这类地区是以城镇建设及二、三产业发展为主导,优先保证城镇建设用地,合理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镇建设区集聚。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诱导工业沿交通走廊适当集聚,同时控制城镇沿交通干线的盲目蔓延。发展第三产业,开拓新兴产业,完善相应城镇功能。

(2)限制开发区。规划将农业基础较好,农业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划为限制开发区。这类地区以发展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商贸业为主导。严格控制此区域的开发强度,防止城镇建设对此区土地的蚕食。重大基础设施应建设相应的防护绿地。确保农田保护区不被侵占。

(3)禁止开发区。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退耕还林地区、水源保护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区。作好水源保护地建设,保持区域良好的生态环境状况;禁止在水源地附近布局有污染的工业项目;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源地;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进行旅游开发等。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应该以保护为主,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应该注重对自然原貌的保持,尽量避免人工景观对自然景色的破坏,减少因旅游开发对该区域生物物种的破坏;在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内禁止狩猎和采伐活动,禁止进行农业耕种活动。退耕还林地区。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减少陡坡开垦,加强土地整治和封山育林,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加强退耕还林地区的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落实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在该区域适度发展林果业,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以保证退耕还林的长期效果。风景名胜区。在合理规划,统一开发的原则下,认真制定各风景区的开发规划;开发和保护相结合,对生态脆弱风景区的开发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避免因开发过度对景区和文物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对布局在风景区周围的建筑物和旅游服务设施要统一规划,做到与风景区自然环境的协调,与古建筑风格的和谐统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对历史文化遗产应该本着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保护历史文化景观的完整性,禁止在历史文化遗产附近进行高强度的开发建设,并尽量控制城市建设可能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受到破坏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及时的整修,恢复历史文化遗产的原貌。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控制在基本农田区进行的开发建设;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进行审批,坚持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禁止在基本农田区进行非耕种活动,例如挖鱼塘、种树等活动。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立项重点项目(13ZDB64)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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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闫冠宇.县域经济与城镇化互动发展的内在机理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2008,(3)

(作者单位: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205)

(责编:吕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