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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民族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探究

2016-09-10段芝玲

经济师 2016年2期
关键词:民族文化一体化旅游

摘 要:旅游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对文化而言,旅游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旅游的兴旺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繁荣。对旅游而言,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的过程就是体验文化、寻找文化差异的过程。将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实现文旅一体化发展,必将促进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推动旅游经济发展。文章主要从分析石林民族文化与旅游的关系以及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瓶颈,来探讨提出民族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民族文化 旅游 一体化 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2-164-02

一、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关系

文化和旅游具有天然的互补性,文化提升旅游,旅游传播文化,文化旅游是旅游的重要组成形式,旅游的兴旺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繁荣,体现文化的价值。对文化而言,旅游是文化的载体,通过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但可以增强人们对相关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促进文化的发掘和传承,而且可以实现文化资源的保值和创新,为文化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后劲,同时,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主动接受文化,促进不同区域间的文化交流融合,扩大文化影响力,增强文化软实力。而游客的大量涌入,也带来了对本地传统文化的需求,增强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意识,有利于推动传统文化的复兴,促进文化资源的资本化与产业化,实现文化的经济价值。

二、石林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现状

多年来,石林县委、县政府坚持“旅游立县,文化活县”发展战略,建设“世界喀斯特的精华,中国阿诗玛的故乡”,努力探索和实践石林旅游与石林民族文化共同发展之路,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民族文化发展现状

1.挖掘并发扬了民族民间文化。发扬了具有影响力的“一诗”、“一影”、“一歌”、“一经”、“一舞”、“一节”、“一绣”。用彝文记录的叙事长诗《阿诗玛》被译成50多种文字在国内外发行,并被改编为中国第一部彩色电影,彝族撒尼民歌《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被定为云南旅游代表歌曲,彝文古籍《指路经》被列为国家珍贵文献,大三弦舞蹈多次成为全国性大型文艺活动中必选节目。《阿诗玛》叙事长诗、撒尼挑花、彝族大三弦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石林彝族火把节被誉为“东方狂欢节”,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十大节庆活动之一,撒尼剌绣旅游商品成为游客最受青睐的旅游商品。目前,全县文化产业贡献值近2亿元,占全县GDP总量的比重约7%。

2.建立了旅游与文化融合的平台。组建了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为旅游与文化的结合理顺了管理体制。成立了县委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招商分局,多渠道筹资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引进阿着地风情小镇、石林古彝部落文化风情园、狂欢之都、石林冰雪海洋世界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项目,建成了以“阿诗玛文化经济走廊”为主题的阿诗玛文化生态园、石林五棵树“中国彝族第一村”,培育了福牛文化有限公司、阿着底民族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本土文化演艺、旅游文化产品开发文化企业。

3.推动了旅游产业的转型提升。实施“以旅哺农”措施,扶持发展具有浓郁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业,挖掘优秀民族文化元素,提升乡村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完善乡村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彝族村寨接待功能和服务水平,推进乡村传统文化产品化,建设了一批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村。建成了西街口“中国大三弦之乡”、月湖民族文化生态村、维则“阿诗玛民族民间刺绣之乡”、长湖撒尼风情园等一批文化旅游项目。

(二)旅游经济发展现状

石林有较高的观光旅游资源,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取得国际和国内最高级别的荣誉。2004年以来,石林景区先后被国际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被国家旅游局、中央文明委批准为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文明单位,成为全国知名旅游景区,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13年石林县旅游综合收入29.1亿元,年均增长7.7%;旅游直接收入6.5亿元,年均增长14.5%;旅游及相关产业创造增加10.1亿元,占全县GDP 的15.5%。全县接待游客440.2万人次,其中石林景区接待游客360万人次,占全县接待游客数的81.8%,年均增长8.9%。旅游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达1.4万人,占全县从业人员的8.4%;2014年石林旅游综合收入29.8亿元,同比增长3.85%,大小石林景区入园人数392.78万人次,增长6.9%;旅游直接收入6.24亿元,增长9.5%。2015年,石林旅游综合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10.02%,大小石林景区接待入园人数400万人次,增长5.3%,旅游直接收入7亿元,增长6%。

由此可见,石林旅游产业综合实力正逐年稳步增长,但接待游客景区主要以大小石林景区为主,接待游客人数趋于饱和状态,如果石林县在大力发展旅游,把传统的彝族文化融入旅游业发展中,与旅游一起整合一起规划,创新旅游产品,延长旅游产业链,将会推动石林旅游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石林民族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困难瓶颈

(一)文化产业滞后,对旅游的贡献率低

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对资源进行统一挖掘、整理、研究、开发的专门机构,文化资源挖掘、开发和利用不足,加之发展多依赖各级财政,制约了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产业发展缺乏活力,导致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结合不够紧密,文化内涵在旅游“六要素”中的比例较小、内涵较浅。与摩梭人“走婚”习俗一般神秘的撒尼人“密枝节”尚未开发,可以同纳西东巴古籍媲美的彝文古籍《指路经》没有发扬光大,独具魅力的《阿诗玛秘地》大型舞台剧没有走上旅游文化的舞台。拥有彝族刺绣、大三弦、阿诗玛叙事长诗三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被誉为“歌舞之乡”、“摔跤之乡”的石林,没有叫得响的文化旅游商品、文化餐饮以及市场化运作的大型舞台节目,文化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旅游优势和经济优势,文化与旅游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的格局尚未形成,文化产业尚处在初级产业化阶段。

(二)旅游转型缓慢,对文化的带动力弱

旅游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过度重视景区型旅游,忽视全域型旅游的打造,而在景区型旅游打造的过程中,又过度重视大小石林景区精细化打造,忽视了民族风情较为集中地区的如长湖、阿诗玛故乡阿着底、圭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月湖等景区景点的打造。景区产品文化内涵不深,娱乐性、竞技性、趣味性、参与性的文化旅游项目不多。近年来虽然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但众多的“彝家乐”仍然是家庭式生产,没有规模,没有档次,内容仍然停留在吃农家菜、品农家酒、听民族酒歌的老套路,缺乏创新和吸引力。

四、石林民族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发挥《阿诗玛》叙事长诗、彝族撒尼挑花、撒尼三弦舞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效应,围绕做大做强“阿诗玛”和“中国石林国际火把节”两大国际性文化品牌的目标,采取“文化+旅游+商业”等模式,按照“一体化发展、全域化布局、产业化创新、品牌化引领”的思路,来创新打造开发出独具民族特色产品和服务项目。

(一)加强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

坚持保护为主、有序开发、传承发展的原则,保护好、传承好文化资源,确保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

1.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编制保护规划,健全文化传承体系,建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数据库,做好彝族语言、文字、叙事长诗、彝族民间传说、民歌谚语、民间歌舞、民族乐器、民间艺术等的挖掘、传承和保护。

2.创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围绕彝族宗教信仰、婚丧嫁娶习俗、火把节文化、民间工艺、绘画、歌舞、摔跤、斗牛、抢花炮等民族文化举办比赛、民族节日庆典活动、民族文化创作征集等活动,让民众参与、体验、创新民族文化,为阿诗玛民族文化产业的开发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资源。

(二)搭建民族文化展现平台

按照全域化发展思路,把石林喀斯特风光展示的大小石林景区与民族风情展示旅游项目一起整合规划和建设。

1.开发彝族原生态文化风情旅游环线。以大小石林景区为中心,重点围绕九石阿旅游专线沿线的西街口“中国大三弦之乡”、月湖民族文化生态村寨、维则“阿诗玛民间刺绣之乡”、糯黑民族文化生态村、阿着底彝家乐撒尼风情园、长湖撒尼风情园、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红色文化旅游之乡”7个村寨,串联7个村寨打造民族文化旅游环路,这7个不同风格的村寨分别代表了民族歌舞、休闲旅游、民间工艺、民族建筑、原生态民俗、探险考察、体验旅游等各个方面,把7个村寨与大小石林景区整体开发和整体营销策划,编排一周7天的节目单,打造一个365日天天精彩的彝族撒尼风情展示区,形成深度体验性民俗旅游环线。

2.筹建彝族撒尼风情演艺中心。在大小石林核心旅游区运用高科技手段筹建彝族撒尼风情演艺中心,组建“中国石林阿诗玛民族歌舞团”,发挥石林“歌舞之乡”的比较优势,浓缩撒尼文化胜景,打造精品化的“梦幻石林”、“阿诗玛秘地”旅游歌舞剧,展示中国石林东方情人节、密枝节、石林阿诗玛音乐剧、石林国际民间民俗摔跤、石林刺绣等节目,让游客不仅能游览自然景观,更能体验民俗和民族风情。让《阿诗玛秘地》大型舞台剧成为游客到石林必然看的表演。

(三)延伸旅游产业链

按照产业化创新发展的思路,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延伸旅游产业链。

1.高度融合旅游产业。以乃古石林世界遗产展示地为载体,以台湾农民创业园观光农业为平台,以石峰寺宗教文化为辅助,融地质遗迹、生态农业、宗教文化为一体的乃古石林自然遗产展示地和生态农业观光区。以喀斯特山湖景观为主体特色的长湖康体休闲度假区,逐步建立起涵盖工业、农业和文化产业的全域型、多层次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项目,实现旅游业与工业、农业和文化产业的高度融合。

2.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研发独具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利用石林丰富的自然资源、民族工艺和特色产品,抓住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契机,吸引外来的工艺品企业,培育和壮大现有的民办企业,汇聚专业设计人员,加强研发和销售。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各个要素、各个环节融入更多的民族文化元素,开发以石头、刺绣、服饰、银器、石林彩玉为重点的特色旅游工艺品和甜柿、人生果、卤腐、乳饼、面条、烟、酒、骨头参、野生菌、茶叶、荞品等独具风味的旅游食品。把生态工业园区打造成为云南省重要的旅游商品生产加工基地。

(四)注重品牌推广和营销

按照品牌化引领思路,做大做强石林品牌和阿诗玛品牌。

1.大力推广石林、阿诗玛品牌。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以彝族文化产品和服务为重点的“石林”、“阿诗玛”连锁品牌,把“石林”、“阿诗玛”品牌打造成为集旅游、文化、影视、绘画、动漫、餐饮、服饰、工艺为一体的综合品牌。

2.建立营销网络。实施旅游宣传营销多元化战略,建立平面媒体、电视、网络三位一体的宣传渠道,全方位宣传和推介石林民族文化,开展“石林”、“阿诗玛”品牌文化旅游形象口号、标识、歌曲、吉祥物征集工作,扩大品牌影响力,将“石林”、“阿诗玛”品牌建设成为全国和全世界闻名的旅游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五)争取政府扶持力度

争取文化旅游产业的政府性投入,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政府性投入,每年从石林县旅游发展基金中拿出不少于6000万元的发展经费,用于全县文化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商品开发、企业扶持、品牌引进。加强与省市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省市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石林的扶持力度,形成合力效应,把石林真正打造成云南旅游的目的地。

五、结语

只有将文化内涵贯穿到旅游发展的全过程,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才能改变游客传统的观光旅游模式,推动旅游产业从观光型向复合型、从景区型向全域型转变,才能增强旅游地的核心竞争能力。因此,石林县要充分利用石林景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和民族文化优势,利用品牌优势,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创新旅游产品,延长延伸旅游产业链,实现民族文化与旅游资源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把石林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集自然观光、民族文化、休闲度假和生态康体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参考文献:

[1]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石林喀斯特与民族文化研究论文选.2004.11

(作者单位: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云南石林 652200)

(作者简介:段芝玲,旅游经济师,研究方向:旅游经济。)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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