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6-09-03杜欢政矫旭东
杜欢政 矫旭东
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杜欢政 矫旭东
浙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引领,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抓手,从点和面上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浙江、美丽浙江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战略谋划,着力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引领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的征途上奋勇前行。
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全党、全社会要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时隔半年,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支持各地区根据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方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大胆试验。同时提出,到2020年,要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浙江省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引领,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抓手,从点和面上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浙江、美丽浙江。
以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从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浙江省情概况及生态文明建设历程
浙江的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十分有限。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生态环保、走生态文明之路,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浙江率先从“成长阵痛”中惊醒。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国较早地开展了生态省建设,致力于探索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之路,大致历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一是“生态省”建设阶段(2003年-2009年)。2003年,浙江省启动生态省建设战略,历时7年,浙江省全力建设生态强省。二是“生态浙江”建设阶段(2010年-2012年)。2010年,浙江省委作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012年,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任务,提出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三是“美丽浙江”建设阶段(2013年-2016年)。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号召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再次契合“美丽中国”的发展脉搏。从绿色浙江到生态浙江,再到美丽浙江,既一脉相承又层层递进,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理念上的升华、在实践上的提升。
(二)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201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复浙江省政府,原则同意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浙江省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湖州、杭州、丽水三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同时,在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确定衢州市、海盐县、仙居县、天台县、泰顺县、文成县等6个市(县)作为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开展了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
浙江省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高度融合的实现路径,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机制,对接国家部委、借势发力,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新经验。从浙江省省情、实际出发,不断优化“诗画江南”宜居环境,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建设“两美浙江”,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探索有效模式、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抓手,从面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注重“绿色GDP”政绩考核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这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内容就是推动制度建设,《意见》提出要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不唯经济增长论英雄。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
浙江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注重“绿色政绩”考核,主要从创新完善“绿色政绩”考评指标体系、“绿色政绩”考评方法体系、“绿色政绩”考评主体体系、“绿色政绩”考评成果应用体系四个方面,来增强政绩考核的生命力。
(二)创新探索“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体系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把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选择100个左右的市县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通过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县,走集约、低碳、绿色城镇化发展道路,打造经济跨越转型升级版。“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出要加强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
资源产出率是《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确定的循环经济综合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国家层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省域层面尚无统计基础和经验。近年来,浙江省在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方面开展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为摸清省域层面资源产出率基础与提升潜力,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浙江省提高资源产出率课题研究》列为2014年度委重点课题,历时一年半时间,着力实现“四个一”,即:探索建立一套省域层面规范的资源产出率测算方法,建立一本省域层面主要资源生产消费资源帐,提出一个资源产出率评价体系,建立一张省域资源产出率提升路径和政策建议的路线图。
浙江省以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体系,以永康市为案例建立的循环经济核算统计调查平台,实现了数据填报与审核、资源产出率计算、预发布的智能化,是我国首个完整的县域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体系。同时,浙江省还正在推进全省的资源环境监测平台前期准备工作。
在明确资源产出率提升路径的前提下,浙江省以示范试点为抓手推进资源产出率的基础评价考核体系建设,围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基地”建设等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要求地方积极开展资源产出率的基础统计与评价考核体系建设,部分地级市和市县已在着手开展建设方案的相关工作。
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先试地区,浙江省如何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提高资源产出率途径为抓手,总结有效做法,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完善政策机制,以点带面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十三五”期间,浙江还将启动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围绕八大绿色发展目标,深入开展11项行动,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作者:杜欢政,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矫旭东,长三角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