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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2016-09-0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华富

浙江经济 2016年21期
关键词:示范区浙江文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华富

浙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华富

从“绿色浙江”、“生态浙江”到“美丽浙江”,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始终以“八八战略”为统领,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文明科学发展之路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浙江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以“八八战略”为统领,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文明科学发展之路。

以“两山”理念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02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色浙江。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印发《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成立了以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为组长、4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开启了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里程。2010年,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强调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2012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2013年,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要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深化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浙江。2014年,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指出,要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从“绿色浙江”、“生态浙江”到“美丽浙江”,体现了历届省委、省政府对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的高度共识,对推动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一贯追求,也体现了浙江在“美丽中国”建设实践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历史使命和追求。

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导向,不断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持续优化空间格局。按照全省“一张图、一盘棋”的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探索编制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断优化全省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构建以四大都市区为主体、海洋经济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两翼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同时,通过实施《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森林浙江行动方案》,初步打造了以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为主体的蓝色生态屏障和以浙西南、浙西北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的绿色生态屏障。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2013年,由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不断推进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并积极开展相关示范试点,2014年开化、淳安、景宁、庆元、文成、泰顺等6县成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同年,开化、淳安又被列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各试点县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较好的实现了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老百姓得实惠的“三赢”目标。

积极推进市县“多规合一”。2014年,我省开化、嘉兴、德清三个市县被列入国家“多规合一”试点。目前,三个试点市县根据“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要求,按照“1+X”(“1”即“一本规划”、“一张蓝图”;“X”为在“1”的统领之下的分规划)的改革思路,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其中,开化县在国家发改委指导下,制定了以规划体系、空间布局、基础数据、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和管理机制“六个统一”为目标的“多规合一”改革方案,获得习总书记的肯定。

以绿色循环低碳为目标,加快构建现代生态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深入实施生态循环农业“2115”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畜禽排泄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有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2014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围绕试点省“一控两减四基本”目标,组织实施“十百千万”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清洁田园推进、农业节水、产品优质化等六大行动,在41县(市、区)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确定101项制度与机制创新工作任务,在全省布局创建生态循环示范园区110个,组织创建示范主体1030个。

重点发展生态循环工业。积极推进工业循环经济“4121”和“733”工程,不断强化能源“双控”,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完成淘汰炼钢、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烧结砖等落后产能,涉及20多个行业1.3万家企业。目前累计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超过1万家,创建绿色企业800多家。“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服务业工作机制。开展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工作。推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创建10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并根据集聚示范区的年度综合评价,开展集聚示范区动态调整。大力培育服务业企业,在重点行业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同时,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业扶持政策。2015年,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3%,占GDP比重提高1.9%,对GDP的增长贡献率达到65.7%。

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十二五”期间,深入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争创循环经济领域主要国家级示范试点近40个,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近1400个、总投资超4000亿元,并于2014年顺利通过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验收。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建立省市县三级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年度碳排放报告常态化工作机制,搭建省气候变化研究交流平台,建立省级碳排放基础数据库。积极探索绿色化发展,2015年5月,海盐县政府和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联合发布了全国第一份县级绿色发展报告《海盐绿色发展报告(2013-2014)》。8月,省政府批复同意仙居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力争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绿色化发展道路。

以节约集约低碳为方向,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以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为契机,通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煤炭消费替代、实施煤电清洁改造利用等手段,实现能源消费清洁化。“十二五”时期,全省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含调入水电)由2010年的12%提高至2015年的22.0%,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含调入水电)由2010年的9.8%提高至2015年的16.0%。全省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313万千瓦,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40.3%,比2010年提高8.4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全省天然气消费达到78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9.7%。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全面启动绿色交通运输示范省创建,以6个绿色交通城市、4条绿色公路、2个绿色港口、3条绿色航道、6个绿色公交城市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交通发展。至“十二五”末,全省设区市市区公交分担率提高4.8个百分点,全省共有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33892辆,占营运车辆总数的7.71%,比2010年底提高3.6个百分点。全省共投放公共自行车30万余辆,覆盖53个县,成为全国唯一将公共自行车覆盖至所有地级市的省份。

不断推广绿色建筑。以《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为指导,不断健全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统筹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至“十二五”末,全省累计设计节能建筑8.5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6.6亿平方米。累计实施绿色建筑5273项,共2.4亿平方米,197项建筑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累计实施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91万平方米。累计建成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覆盖600多万户城乡居民。

积极鼓励绿色消费。鼓励在超市、商场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减少一次性商品使用,引导能源资源节约型产品消费,推进有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行动,有偿率达到75%以上。探索开展流通领域“百城千店”节能环保示范工程,鼓励引导重点商业企业采用能源合同管理等先进节能模式,累计有16家企业被国家商务部确认为流通领域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全力推进饭店节能减排100条,完成《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标准修订,至“十二五”末,全省绿色饭店达到836家,绿色饭店数量、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以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样板,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我省湖州、杭州、丽水、宁波成功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地区名单。湖州市建立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GDP”核算应用体系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初步编制完成了全国第一张比较系统全面的市/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探索水权制度改革试点为重点启动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研究。杭州市初步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出台了33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文件,完成全市1017家企业的排污权初始登记和缴费工作,累计缴款金额11.19亿元,实施排污权竞价交易15次,累计交易金额1.63亿元,并以市区城镇生活垃圾为重点领域,以杭州市环境集团公司运营体制改革为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丽水市根据不同的主体功能定位,初步建立了以“三大指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幸福)为核心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制定了党政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和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操作办法。在探索健全自然资源产权、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方面,继续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土地流转经营权“三权”抵押贷款工作,2015年“三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82.77亿元,涉农机构“三权”类抵押贷款余额74.13亿元,惠及农户4.5万户,并积极健全环境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和探索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2015年省发改委联合省环保厅、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第一批确定衢州、海盐、仙居、天台、文成、泰顺6个地区为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地区,并根据创建地区的实际,明确了创建地区的制度创新重点。衢州将以创新国家公园体制机制为重点;海盐将以探索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体制机制、中欧绿色发展合作体制机制为重点;仙居将以国家公园体制“仙居模式”、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重点;天台将以健全生态奖惩机制、生态空间污染物排放综合改革为重点;泰顺将以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跨区域生态移民机制改革为重点;文成将以国有旅游资源市场化改革、“多规融合”及成果应用改革为重点。

“十三五”期间,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优化空间结构,改善生态人居环境,加强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强化法治制度保障,形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推动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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