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和当代价值
2016-09-03肖光荣谭拓
肖光荣 谭拓
摘要:习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多党合作理论构成了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间接理论基础,毛泽东的协商民主思想成为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直接理论基础。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内容丰富,主要体现在党内、党际、社会协商民主三个层面。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当代价值在于有助于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实现党内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有助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有助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关键词:邓小平;协商民主;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16)05-0019-08
邓小平理论包含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深入研究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是对邓小平理论的进一步认识与理解,是对邓小平理论内涵与外延的进一步挖掘与扩展,是对邓小平理论价值的进一步彰显与提升。
一、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没有直接提出“协商民主”这个概念,但存在协商民主思想,并蕴含在民主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多党合作理论之中。由此,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多党合作理论构成了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间接理论基础。毛泽东直接提出过“民主协商”、“政治协商”的概念,并且形成了协商民主思想。毛泽东的协商民主思想成为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直接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
马克思认为以往的民主都是少数人的民主,是少数人的特权,不是真正的人民民主,不是多数人的民主,真正的人民民主、多数人的民主的实现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成为统治阶级,否则,民主就会成为泡影。马克思指出,要争得民主,必须进行工人革命,要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要让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1]P293列宁进一步强调,即使无产阶级取得了革命胜利,如果不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不实行充分的民主,革命的成果也难以保持。
马克思认为民主首先是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而存在的,是“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是“猜破了的哑谜”的国家制度。[2]P281列宁进一步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是“一种国家形式”。[3]P201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从属于阶级社会的,也是从属于阶级统治的,具有阶级性,也具有统治工具与手段的功能。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唯有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是最高类型的民主,其本质在于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正实现。列宁指出:民主意味着广大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决定国家制度”的权利,与此同时,具有平等“管理国家”的权利。[3]P201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从属于上层建筑,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存在“抽象民主”和超越历史阶段的“一般民主”。列宁指出,任何民主都是从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说到底又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每个国家选择不同的民主实现形式,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文化因素,还有历史因素,当然也有政治因素。
馬克思主义的上述民主理论为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养料,它与邓小平提倡的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大众化、制度化,以及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道路等思想有很大的关联性,并对其有指导性,从而构成了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一。
(二)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强调,无产阶级要彻底解放自己,必须团结起来,要使“民主政党”做到“团结和协议”,并且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马克思指出,在以农民为主的国家,无产阶级如果不重视农民、小资产阶级在社会中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无产阶级“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1]P699。
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率领工人群众,组成一支统一大军,联合行动,这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应采取的策略之一。共产党人把农民群众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组成工农联盟。这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应采取的策略之二。团结其他民主党派和集团,组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应采取的策略之三。
列宁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统一战线理论。强调了无产阶级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团结包括农民在内的中间阶级。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而且绝对必须对无产者的各种集团,对工人和小业主的各种政党采取机动、通融、妥协的办法”[4]P229。列宁强调,哪怕是极小的机会,哪怕这些同盟者是暂时的、动摇的、不稳定的、靠不住的、有条件的,也要尽可能地获得大量同盟者,要最可能地结成统一战线。这一策略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也就是说无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还是之后“都是适用的”。[4]P225-226
马克思主义的上述统一战线理论为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养料,它与邓小平提倡的通过协商实现“一国两制”,通过党内协商、党际协商和社会协商以凝聚力量、组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等思想有很大的关联性,并对其有指导性,从而构成了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一。
(三)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工人阶级领袖,领导了诸如巴黎公社的工人运动,与此同时,提出了多党合作的理论。《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人要推翻现存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必须联合其他党派进行革命运动,要与全世界民主政党团结一致和协调一致,要联合其他的阶级、政党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目的和利益斗争。与此同时,共产党人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独立性,必须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
列宁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多党合作理论。列宁认为,要支持进步阶级和进步政党去反对反动阶级和反动政党,不应该把所有阶级和所有政党都看做“反动的一帮”[5]P197。俄国革命过程中,列宁非常重视并多次争取与诸如资产阶级自由派、社会革命党等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党派进行联合与合作,以期建立以布尔什维克为主体有其他民主政党参加的国家政权。
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又同左派社会革命党建立两党联盟的苏维埃政权。只是后来时局的变化,使列宁的设想不能完全实施。国外仇视苏联的诸多国家联合起来进行武装干涉,国内反对势力发动内战,俄国资产阶级和其他党派纷纷倒向反对势力,进行武装暴动。此时,只剩下俄国共产党将革命进行到底,誓死捍卫十月革命的胜利果实,当然列宁曾经设想的与多党派合作的愿望也就成了泡影。
马克思主义的上述多党合作理论为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养料,它与邓小平提倡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多党合作制度化与常态化、通过多党合作解决台湾问题等思想有很大的关联性,并对其有指导性,从而构成了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一。
(四)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改造、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有关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开创性的有关多党合作与政治協商、人民政协为主要内容的协商民主思想。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必须团结全国最大多数有党有派和无党无派的人”[6]P760,必须“要和党外的人合作”[7]P80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全党必须从思想上认同与党外人士长期合作,在工作上也必须与党外人士长期合作,要与党外人士“诚恳地坦白地商量”以期解决一些重大问题,要把它作为党的政策确定下来。[8]P1437建国后,毛泽东明确提出共产党要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不单纯是共产党的良好愿望,也是共产党要长期坚持的一个方针。[9]P235
毛泽东强调凡事都与党外人士商量。毛泽东指出:国家大事是公事,是大家的事情,“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7]P809,共产党要尊重党外人士,要与他们民主合作,要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要与党外人士“商量问题和决定问题”,要学会如何敞开大门与党外人士进行民主合作,要学会善于与党外人士“商量问题”[7]P810。1956年12月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政府的性格”,就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我们政府用一句话概括,就叫“商量政府”[9]P178。
毛泽东指出,党外人士“一切善意批评”,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持欢迎态度,都要虚心倾听并接受。[6]P398共产党员不能固步自封,要虚怀若谷,要给党外人士说话机会,“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说得对的要认真接受,要吸取其长处,说得不对也要让别人说完,“然后慢慢加以解释”[7]P809。
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为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养料,它与邓小平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把党际协商民主上升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推进党际协商民主制度化等思想有极大的关联性,并对其有指导性,从而构成了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直接的理论基础。
二、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内容丰富,主要体现在党内、党际、社会协商民主三个层面。
(一)邓小平关于党内协商民主的思想
邓小平关于党内协商民主思想蕴含在邓小平关于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注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等思想之中。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集体领导必然要求实行党内集体协商,实行集体领导必然要求坚持党内集体协商决策的原则。邓小平深刻论述了集体领导的重要性。他说,只有实行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通过党内集体讨论与决定,才是符合建党原则的,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才能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才能保证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邓小平对如何实行集体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履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和责任,在讨论时要善于听取和分析不同意见;对于讨论中出现的重大意见分歧,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压制,要适当地延长讨论时间,要进行个人商谈,以求弥合分歧,统一思想。
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邓小平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有关党代表大会年会制的思想,主张实行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这一设想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关于加强党内民主特别是党内协商民主的思想。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明确指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省级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代表大会一律每年开会一次。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不仅使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还使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充分有效的“最高监督机关”[10]P233。之所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在于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可以召集党代表就全国或地方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以及重要决定展开充分的协商讨论,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党的最重要的决定,都可以经过代表大会讨论”,“听取它的批评,答复它的询问”,“便于经常地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和经验,既有下级组织的意见和经验,也有党员群众的意见和经验,还有“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经验”[10]P233,从而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效决策。
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支撑点,是党内民主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也是充分体现党内协商民主的制度。邓小平强调,要健全党内选举制度的关键一环,就是要健全党内候选人接受充分的酝酿及讨论制度。党内选举人要对候选人有充分的知情权,要有充分的了解,要经过充分的酝酿与讨论,要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愿,不能强加于人,更不能凌驾于人,即使有个别不良反应,也要耐心倾听他人意见,平等协商,做充分的解释工作,尽量做到选举前消除分歧,统一思想,协商民主在前,选举民主在后,并且将协商民主贯穿于选举民主之中。正如邓小平所说的,要使党内民主生活真实有效进行,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必须事先在选举人中间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充分地酝酿与讨论。[10]P231
坚持民主集中制。邓小平认为,没有党内民主,党内集中就会成为独断专行,就不可能有思想上、认识上的统一,更谈不上行动上的统一了,即使统一,也是形式上的统一,而没有实质的、真实的统一。邓小平指出,党内民主不是削弱党的集中,而是给党的集中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10]P205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性及其内在关系的论述,指明了党内协商民主的重要性及其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发扬包括协商民主在内的党内民主,只有将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很好地结合起来,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才能建立一个统一、有战斗力、有纪律、战无不胜的党。[10]P307
注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注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包括党内协商民主在内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邓小平认为,党在对党员提出更高标准的同时注重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坚决保障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才能保证其权益不受侵犯,才能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聪明才智。[11]P144邓小平指出,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看法,在服从决定的同时,拥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既可以向党组织发表,也可以通过党组织向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见。[11]P272邓小平指出,下级要有批评上级的权利,下级组织有批评上级组织的权利,要指出上级和上级组织的错误和缺点;要让党和国家的会议,特别是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反映人民群众呼声、提出批评意见建议的重要平台;并且要让这种党和国家民主生活法制化、制度化。[10]P223-224
(二)邓小平关于党际协商民主的思想
邓小平提出“十六字”方针。毛泽东提出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2]P278,中共八大正式確定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一方针。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将“八字”方针发展成为“十六字”方针,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13]P250。邓小平提出“十六字”方针反映了邓小平在看待与处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时更加强调民主协商、坦诚相待、真诚合作、团结共进的态度与方式,更加强调共同的使命感、共同的责任感、共同的爱国情怀。
邓小平论述了各民主党派的性质与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恢复并进一步深化了党的“八大”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1979年,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已由“阶级联盟”的政党转变为“政治联盟”的政党,由过去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代表转变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代表,是这两部分代表的“政治联盟”,都直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力量”。[11]P186
邓小平首次提出了“参政党”概念。1989年12月,在邓小平的指示下,中共中央首次提出了“参政党”的概念。《意见》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参政党”。[14]P60
邓小平论述了党际协商民主的重要性。一是党际协商民主有利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邓小平说,大家出主意总比一部分人出主意好,请民主党派出主意,可以集思广益,问题反映得会更全面,问题处理也会更全面,方针政策的制定会更科学、更恰当。[10]P273二是党际协商民主有利于民主监督。[10]P215邓小平指出,监督既有内部监督,也有外部监督,党内监督属于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是外部监督,把这内外三个方面的监督搞好了,共产党做事就会“谨慎一些”,就会“少一些片面性”。[10]P271
邓小平论述了党际协商民主的原则与方法。一是共产党员要注意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商量办事。早在抗日战争期间,邓小平就要求共产党在领导“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时必须贯彻民主的精神,养成民主的习惯。[10]P9贯彻民主的精神,养成民主的习惯,就是共产党要注意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要接受党外人士的监督,要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商量办事。二是协商讨论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敢于讲心理话,讲实在话”[11]P339。
邓小平推进党际协商民主制度化、法制化。邓小平非常重视党际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1979年10月,邓小平提出,多党合作,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点。[11]P205邓小平首次将多党合作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来认识。在邓小平主持下,1980年制订的第三部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在邓小平的倡导下,1982年第一次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庄严地载明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历史地位与作用。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了邓小平主持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根据邓小平的提议,十三大报告首次出现“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5]P35这一规范的概念。1989年12月,遵照邓小平指示精神而颁发的中共中央文件又第一次明确提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4]P59。这一规定成为了党际协商民主制度化历史进程中的里程碑。
(三)邓小平关于社会协商民主的思想
邓小平重视以社会协商的方式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就指出,要以调解的方式即社会协商的方式来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10]P57新中国成立后,在民族工作中,邓小平就认为:必须坚持同少数民族商量的原则,少数民族赞成多少,我们就做多少。[10]P158在社会工作中,邓小平指出:要面对群众,耐心细致地与群众沟通,要沉住气,要善于做群众工作。[10]P273在邓小平指导下,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协商思想,其内容之一就是要重视以社会协商的方式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经济的市场化、所有制的多种化以及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导致利益的多元化,各种利益主体的具体利益不尽相同,其利益表达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有相互沟通的机会和渠道。[16]P493-494
邓小平主张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和广泛倾听群众意见的决策机制。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指出:一个党和它的党员,要为群众指明正确的方向,带领群众前进,必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总结群众的经验。[10]P218邓小平还指出: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方法要彻底改进和系统改善,领导工作人员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并且要尽可能与群众打成一片,要作典型调查研究,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情况、经验和意见。[10]P223在邓小平指导下,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协商思想,其内容之一就是要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和广泛倾听群众意见的决策机制。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其基本内容有:一是倡导全国性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协商对话,地方性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协商对话,基层单位内部重大问题要进行协商对话。二是分国家、地方和基层三个层次的形式进行社会协商对话。三是明确要求群众性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四是明确强调“要注意进一步发挥现有协商对话渠道的作用,注意开辟新的渠道”。[16]P493
邓小平建议畅通公民利益诉求渠道。新中国成立后,邓小平一以贯之地坚持协商民主的理念,要求畅通公民利益诉求渠道。他要求重视报纸这一公民利益诉求渠道。邓小平说:党和政府听不到的问题,报纸能听到,“它能摸到社会的脉搏”[10]P150,现在的情况是敢于说话、说真话的人太少,要鼓励大家说话、说真话……要综合研究读者来信,从中往往可以发现问题。[10]P150邓小平说,群众出了气,意见就充分表达了,问题解决就好办多了。[10]P273在邓小平指导下,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协商思想,其内容之一就是要畅通公民利益诉求渠道。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必须有渠道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必须有地方让群众提建议,有地方让群众申诉委屈,并且这种渠道要顺畅、常态化。[16]P493
邓小平主张提高行使公共权力的透明度和公民在公权行使中的话语权。邓小平说:各级领导要经常关心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对群众关心的时事政策问题要据实讲清楚,要把客观实际情况向人民群众讲清楚。[17]P144“各级领导一定要经常据实讲解”就是要讲真话、讲实话,提高行使公共权力的透明度。邓小平提出要广开言路、广开才路,提高公民在公权行使中的话语权。邓小平指出,要广大“两路”,即言路和才路,要实行“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批评与要求,畅所欲言,充分反映民意。[11]P187在邓小平指导下,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协商思想,其内容之一就是提高行使公共权力的透明度和公民在公权行使中的话语权。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要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管理国家事务、集体事务和企事业事务的权力,为此,必须提高行使公共权力的透明度和公民在公权行使中的话语权,要“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16]P493-494。
三、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当代价值
(一)有助于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实现党内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邓小平一贯强调党内要有协商民主,充分肯定党的历史上诸如七千人大会那样的协商民主,认为,党的主要领导人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承担责任,强调党内民主,强调协商解决问题,其意义和作用非常重大,并且历时愈久、影响愈深。
邓小平提出的有关党内民主建设的一系列思想如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等蕴含着丰富的党内协商民主思想。
重温邓小平关于党内协商民主思想有有助于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实现党内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要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首先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中国共产党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作了较多论述,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的应有之义。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为党内协商民主制度提供合法性来源。如果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协商民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以及合法性来源,就会改变党的性质。所以,要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必须按照邓小平所提出的要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要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必须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邓小平就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提出了一些思想,如实行差额选举、一人一票制、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等,并付诸实践。按照这一思路,还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在党内候选人提名方式上,要尽可能地反映党意和民意,要切实将政治性强、能力强、深受群众欢迎、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作为党内候选人提出来;在选举方式上,尽可能地做到直接选举,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让选民选出真正满意的党内领导人;要健全与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差额的幅度要更大一些,让选民有更多选择的余地;选举要合法、合规、合程序,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要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要实行党内协商民主必须要有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党内监督作保证,如果失去了党内监督,党内协商民主就会流于形式,就会出现权力侵蚀协商民主或极端民主化的现象。邓小平一贯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按照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有待从三个方面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一是完善党员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监督作用,要有合适、合法的渠道行使监督权,要保护党员的监督权不受侵犯,对打击报复行为予以严惩。二是完善党的纪委监督制度,要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要提高纪委监督权力,要让纪委的人、财、物不受同级党委支配与决定,要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的权利。三是健全各级巡视制度。充分发挥中央巡视员的监督作用,要健全中央巡视员制度,要使中央定期与不定期巡视成为常态,地方各级也要加强巡视,确保监督有力、全覆盖。
要健全党内协商民主制度,必须优化提升党内决策制度,从而实现党内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邓小平就如何实现党内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出了实行集体领导、注重保护党员民主權利以及用制度加以保障的思想。按照邓小平这一思想,在优化提升党内决策制度方面可以作如下努力:一是要保证党员直接参与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二是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
(二)有助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
邓小平认为中国政治制度的优点和特点在于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其方针是“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重新确定了民主党派的性质与作用,首次提出了“参政党”概念。邓小平的党际协商民主思想承载于邓小平有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思想之中,邓小平的党际协商民主思想是将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这两者沟通起来的桥梁。搞好党际协商民主,自然要求搞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邓小平将我国的多党合作提升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高度加以推进,不断完善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机制,并不断完善参政党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机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党际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为落实习近平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推进政党协商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和发展邓小平党际协商民主思想,强调进一步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与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一是更加注重党际监督以及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机制的完善,保持执政党与参政党的适度张力,形成良性的党际互动模式。二是进一步为政党协商提供有效途径和制度化安排,如全国政协举行“双周协商会”,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咨询建议,扩大民主党派人士在政府担任职务的比例,更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党际协商民主中的作用等。三是以政党协商带动社会协商,发挥独具特色的政党优势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功能,增强政治认同、使命认同、情感认同和身份认同。[18]
(三)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
邓小平指出,我国统一战线已由阶级联盟转变为政治联盟,转变成为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尽可能扩大积极因素,群策群力,一心一意,同心同德,努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1]P187正是基于上述认识,进一步形成了邓小平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思想。
重温邓小平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思想,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中共不同时期无论哪种形态的统一战线,其根本原则与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就是平等协商、团结合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团结合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要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关键是要以“十六字”为指导方针,始终坚持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为制度基础,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不断开展党际合作与交流。
重温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思想,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与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是政治协商的重要载体和组织平台,它既具有政治协商的职能,也具备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人民政协通过民主协商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思想的指导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在不断增强。以后还需在制度层面推进三种类型的协商即决策性协商、咨询性协商、沟通性协商,完善人民政协实践协商民主的制度模式;还要“规范协商民主的程序,健全人民政协的界别协商,推进人民政协的立法协商,实现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与社会协商的对接”[19],要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
(四)有助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邓小平强调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协商民主的主体既有共产党,也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既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也有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邓小平强调协商民主的多层性,既有党内协商民主,也有党际协商民主,还有社会协商民主。邓小平强调协商民主制度化,党章、宪法都规定了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也规定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邓小平的协商民主思想有助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正是在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的基础上,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所谓“广泛”,即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度,既有协商主体的广泛,也有协商内容的广泛。要提高协商主体的广泛,吸引更广泛的社会成员参与协商,使各个界别都有代表参加协商。
所谓“多层”,是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深度而言的,有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对应的有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几个层次。
所谓“制度化”,就是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程序化的协商民主制度。要使协商民主的运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制度化建设必须以协商程序的构建为基础。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商程序,做到进一步提升协商的程序化水平。要进一步规范协商的各个环节,优化协商程序设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9]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鄧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3]邓小平论统一战线[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14]萧超然.中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制度专题资料汇编[M].北京:华文出版社,1998.
[15]十三大以来重要文件选编(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1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8]魏晓文,刘志礼.论邓小平协商民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J].理论探讨,2014,(4).
[19]殷啸虎.人民政协实践协商民主的路径分析[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