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在家庭 康教在机构
——“家院二元”家庭寄养模式的探讨
2016-09-01陈国梅陆晓红
陈国梅 陆晓红 冯 浸
养护在家庭 康教在机构
——“家院二元”家庭寄养模式的探讨
陈国梅 陆晓红 冯 浸
2014年9月24日,民政部颁布《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家庭寄养制度,并将家庭寄养政策确立为一项正式法规。但是,随着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中残疾儿童比例的不断攀升,传统家庭寄养模式已难以满足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家庭寄养工作面临新课题、新任务。
在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的指导下,无锡市儿童福利院以优势视角为基础,借鉴以往开展家庭寄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出一条康教在机构,养护在家庭的“家院二元”家庭寄养新模式,即以儿童福利院为中心,在周边2公里范围内招募寄养家庭。晚上,寄养家庭担负儿童的养护职责;白天,被寄养儿童按照课表和计划,在福利院接受教育、康复或者治疗服务。
一、主要做法及特色
(一)建立工作小组,进行家庭评估。无锡市儿童福利院在社工部的基础上成立家庭寄养小组,以《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为依据展开策划,并联系居委干部、楼道负责人等,通过社区层面的支持发放寄养宣传资料,对前来咨询的家庭做好答疑工作。同时,从儿童生理和情感两个方面对全院儿童进行评估筛选,拟定适合寄养的儿童名单。有寄养意向的家庭来福利院进行登记,并填写《家庭寄养申请审批表》,寄养小组对家庭进行核实之后,从家庭结构、软硬环境、主要照料人等方面走访评估,并建立派出所、社区、邻里和家庭三级评估机制。
(二)进行评估配对,签订寄养协议。通过评估的家庭需集中接受培训,了解寄养儿童情况和相关管理要求,以便了解寄养要做的准备工作。随后,寄养小组综合家长意向、家庭评估情况和院内儿童实际情况,开展寄养家庭和儿童的配对工作。初配成功后,进入寄养融合期,由工作小组持续跟进。福利机构专业人员向家庭提供教育、医疗、康复、护理等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同时从儿童和家庭两个层面了解融合情况,促进成功融合。融合期满,儿童和家长融合成功的,签订寄养协议,此时寄养工作正式开始,评估小组将定期对家庭寄养工作进行评估。
(三)进行家庭随访,建立评估机制。家庭寄养正式开始后,随访机制便正式开始运作,包括随机上门访问、随机电话访问和随机面谈访问三种形式。由家庭寄养评估小组不定期对寄养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和评估,动态掌握家庭寄养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能维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寄养儿童的安全、饮食、环境及生活成长情况,而且能不断提高家庭寄养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家院二元”家庭寄养模式,是在我国其他地区开展的家庭寄养工作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拓展和改进,特色鲜明,且具有一定优势。由于被寄养儿童日间在福利机构接受必要的教育、康复、医疗服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寄养家庭的照料工作和经济负担;更加关注课余时间的生活娱乐安排以及家庭技能、行为习惯的培养,切实提升了儿童的生活质量;寄养家庭集中分布在距离福利机构2公里的范围之内,便于福利机构开展指导监督以及双方开展合作交流,也便于寄养儿童到院内接受医疗护理以及特殊教育、适龄教育服务。
二、效果评估
(一)有效提升儿童社会性发展。通过采用《儿童社会性发展测评表》测评工具,对30名平均寄养时间为12个月的儿童在院日间活动、家庭走访、亲子活动、教育活动等方面进行社会性发展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这些被评估儿童的前测结果与后测结果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同一个寄养儿童,家庭寄养前社会性发展情况并不乐观。但在家庭寄养一年之后,寄养儿童在各方面的成长明显,社会性发展达标情况迅速上升,并接近同龄普通儿童。
(二)重构儿童生态系统。家庭的导入必然导致福利院儿童生态系统的重塑,福利院单一的生活环境、刻板固化的儿童养育流程将彻底改变,取而代之的是相对固定的家庭环境,人性化、个性化的照料,良好的亲子沟通,以及有效拓展的儿童生态系统。寄养儿童通过家庭与无数外界因素和社会环境进行交流互动,获得全方位的成长。儿童在享受家庭亲情和温暖的同时,还能够得到专业的康复、治疗和教育服务。福利院和寄养家庭之间的互动加强,有利于建立机构集中教育和家庭养育相结合的一体化模式,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提升孤残儿童的成长质量。
(三)促进福利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在以往单一的机构照料养育模式中,福利机构中的保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医护工作者除了要对孤儿开展专业化的服务以外,还要承担孤儿父母或者亲职的角色。这或多或少地影响了这些专业工作者对自身角色的定位和把握以及专业能力的发挥。开展“家院二元”儿童寄养工作之后,工作人员从多重身份之中解脱出来,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角色定位更加清晰,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精力提供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医疗、教育、康复和护理服务,因而能不断提升福利机构的专业服务水平,促进福利院儿童全人格发展。
(四)形成良好有序的管理体系。在“家院二元”家庭寄养模式下,寄养家庭和福利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沟通十分频繁,双方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虽然福利机构承担着对寄养家庭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责,但是,寄养家庭也频繁地接触到福利机构的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无形之中形成了对福利机构各项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机制,使得福利机构的工作不断规范化。而福利机构除了通过各项监督机制外,还可以通过每天在院内与寄养儿童进行沟通和交流,实时掌握寄养家庭照料工作的开展状况,更好地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能。这种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机制无疑为“家院二元”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问题与思考
(一)溺爱宠爱妨碍健康型亲子关系的建立。因为这些寄养儿童本身存在各种残疾,又从小被父母遗弃,寄养家庭对他们疼爱有加。但是,这样容易使一些家长对孩子产生溺爱,个别儿童因而变得任性和自私。这种状况不但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也随时威胁着寄养关系的持续性。
(二)照顾难度大威胁寄养关系的稳定。目前,有45名儿童分别寄养在42个家庭之中。这些儿童均为残疾儿童,语言发育落后,不能与人进行语言交流是这些儿童的共同问题。刚进入家庭时,6岁以下儿童大小便都不能自理,6~14岁的儿童行为问题层出不穷,寄养家庭面临多种挑战与困难,一旦坚持不了,寄养关系将面临中断。
(三)家长能力不足考验寄养工作的成效。寄养家长初次接触福利院特殊儿童,养育经验不足,缺少专业知识,加上年龄普遍偏大,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儿童表现出的特殊情绪和行为等问题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寄养过程中,年龄越大的儿童表现出的问题越多。家长常常因为孩子不听话或是达不到期望值而产生压力和挫败感,抚育信心面临考验。
此次无锡市儿童福利院是在原有的零散性家庭寄养工作的基础之上开展的一次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相关制度建设较完备的家庭寄养系统工程,相关工作人员的经验不足,在对家庭开展专业培训和有效指导方面存在短板。在新形势下,原有的知识和技能结构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工作人员需进行相关专业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才能对寄养家庭进行有效指导和培训,让寄养工作的成效更加明显。家庭寄养的核心虽然是被寄养儿童,但寄养家庭不仅对儿童产生直接影响,对整个家庭寄养工作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更需重视。鉴于被寄养儿童多身患残疾、照顾难度大,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需不断提升自身能力,通过种种方式,帮助寄养家庭减压。此外,还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不断增强寄养家庭的动力和信心,保障家庭寄养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作者单位:(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