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主任的陨落
2016-08-24刘德华唐桥杨学兵
刘德华 唐桥 杨学兵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草坝街社区居委会主任汪梅曾是家喻户晓的“明星”: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标兵”“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她被社区居民亲切地称为“忙人汪大姐”,用她的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是四川省第二个、巴中市第一个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室。但她却先后9次伙同他人虚列开支,套取公款21.6万元,虚报4户受灾户,骗取国家救灾资金10万元。
2015年1月6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汪梅涉嫌贪污一案。本案将择期宣判。至此,汪梅从事业的巅峰滑落,由一名熠熠生辉的“明星”陨落成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
而这一切皆因贪欲而起……
成长:四川省第二个个人命名调解室的诞生
1965年出生的汪梅是土生土长的巴州区人。从1986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就一直在基层工作,先后在原巴中县巴州镇国土站从事房屋普查工作,在巴中县房管局从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1992年12月,汪梅到巴中县西城草坝居委会工作,先后担任计生专干、居委会副主任、居委会主任。
草坝街社区是巴州区最大的社区,常住人口1.1万户2.8万人,流动人口4000余人。社区矛盾纠纷多、下岗失业人员多、社情较为复杂。面对困难,汪梅毫无怨言,一千就是23年。
特别是2014年4月,巴州区人民政府启动草坝街特色街区建设工程以来,汪梅就与其他班子成员一起每天走家串户、宣传政策、化解矛盾、配合施工改造。最终,将草坝街打造成了巴中的“名片”。
就这样,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汪梅凭借自己的踏实肯干和辛勤工作赢得了组织的认可。先后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标兵”“四川省优秀调解员”“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等中央、省、市和区级表彰奖励20余项。
在草坝街社区工作期间。汪梅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共解决群体性上访四十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
“她没事就喜欢串门儿,哪家有什么困难,她一清二楚。低保政策的落实、困难补助资金的发放,她总是一碗水端平,不遗漏、不偏袒。”同事如此评价汪梅。
2010年,巴中市司法局、巴州区司法局以及西城街道办事处共同为汪梅授予“汪梅调解工作室”牌子。这是四川省第二个、巴中市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
就这样,凭借“事情解决不好就摘牌子”的承诺,汪梅在社区居民中拥有了较高的威望和极强的个人魅力。群众亲切地称呼她为“忙人汪大姐”。汪梅的事迹也先后被四川电视台、巴中电视台、《中国妇女报》《四川农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随着事业的节节攀升,汪梅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巴州区的明星居委会主任。
2009年,在巴州区西城办事处人大办公室工作的李国建担任草坝社区党总支书记。经社区决定,由担任居委会主任的汪梅兼任社区报账员。这看似寻常的工作调整,却给汪梅的陨落埋下了伏笔,让处于事业巅峰的她遭遇人生滑铁卢,最终站在了审判台前。
伸手:伙同领导数次套取公款31.6万元
2009年上半年,草坝社区对公账户被取消。所有账务需由汪梅到西城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再由西城办事处核算中心将居委会的款项拨付到汪梅提供的卡上。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草坝社区的工作经费收支,应由经办人填写相关发票,经社区副主任审核、李国建签审后,再由汪梅负责支钱。而汪梅在征得李国建的同意后,将社区的经费存到了她的私人工资卡上。这些为汪梅伙同李国建等人虚列开支、套取公款提供了便利。
2011年,汪梅的外孙病重,在北京治疗。
当年4月,李国建的妻子也被检查出得了宫颈癌。他决定将妻子送往北京治疗,担心自己的几万元积蓄不够,便打电话告知汪梅,让她在社区的账务里给他拿两万元:“你父母年纪大了,你孙儿今年生病也花那么多钱,要不你也拿两万元,事后你自己想办法把4万块钱的账做好就是了。”拒绝的话刚到嘴边,汪梅却想到了生病的父母、病危的外孙和没有工作的丈夫.想到巨额的医疗费用和庞大的家庭开支全靠自己几千元的工资来苦苦支撑时,汪梅动摇了。经济压力成为压垮汪梅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同意了李国建的提议,随后取了两万元现金给他送了过去。
汪梅在检察机关供述:“我分得的钱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大部分用于我、我父亲和我外孙生病住院期间的费用。”
防线一旦撕破,贪欲就会奔涌而至。
2011年10月,草坝社区服务大厅装修完毕,西城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将装修的费用转到了汪梅的卡上。李国建得知情况后,让汪梅将装修的票据整理好后到某茶楼找他。在详细了解了整个项目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后,李国建对汪梅说:“汪主任,装修服务大厅的费用也支付完了,社区还结余5万余元,你去取4万元出来。我们一人分两万元,剩余的钱就存在你的卡上。”汪梅同意了,随即取出两万元用报纸包好给李国建送了去。
在尝到了套取公款进行私分的甜头后,汪梅和李国建在工作中形成了高度“默契”:社区工作获得好的名次,他们要分辛苦费,逢年过节,他们要分过节费。
承办检察官介绍,2013年10月,李国建、汪梅以草坝社区在“五创联动”拉排检查中获得全市第一名为由,套取6万元公款给自己解决辛苦费。2014年9月、2015年春节,李国建、汪梅共套取公款3万元,用于发放过节费。
随着套取次数的增加,李、汪二人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他们甚至将目光转向了国家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2008年“5·12”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巴州区米面厂第61幢宿合楼在地震中受损严重,被相关单位鉴定为D级危房。2010年上半年,上级要求上报该幢楼住户名册并拆除该楼。按照当时的政策,受灾户每户有2.5万元的灾后重建补助资金。李国建便与汪梅商议,在原上报的受灾户名单中多报4户。汪梅便提出虚报方明(化名)、马武(化名)、穆青(化名)、文军(化名)4户,李国建表示同意。
同年6月。社区副书记、社区服务站站长王国林在李国建办公室看见了灾后重建资金申报花名册。发现米面厂第6l幢宿合楼社区多报了4户,便问李国建怎么回事。李国建说:“是我安排多报的。你不要声张,这是给社区争取的经费。处理时少不了你的。”王国林说:“怎么处理你们决定就成。”于是,李国建便将套取补助资金的具体事宜交给王国林来办。
2011年年初。王国林找到负责拆除该危房的某公司总经理王强(化名),向他说明草坝社区在第61幢危房住户中多报了4户来套取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情况,并请求他配合社区把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争取下来,而这笔钱将用于解决草坝社区的维修经费。
王强说:“我考虑到在拆迁中还需要草坝社区帮我协调相关关系,所以我同意了他们的提议,并让他们提供了4户人的名单,我公司以这4人的名义对应做了资料进行了上报。”
2011年和2012年春节前,王国林分两次以领取赞助费的名义从王强公司将套取的10万元灾后重建补助资金领取出来后,与李国建、汪梅将钱进行了私分。其中,汪梅分得3.1万元,李国建3.1万元,王国林3.8万元。
悲痛:“明星调解室”主任的陨落
在频频伸手中,处理起虚假账目来汪梅越来越轻车熟路。
2015年4月,在得知巴州区财政局将对社区的账务进行检查的消息后,汪梅便到李国建办公室汇报:“区财政局要下来检查,我们社区还有不少资金,按要求在社区账上不能留存太多资金,先找发票把钱报出来。”最后,汪、李二人各找了两万元的发票将钱报了出来。
“汪梅、李国建不仅套取公款私分,汪梅还在李国建的授意下,虚列了两笔各2000元的开支,用于冲抵李国建宴请朋友,同学的支出。”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说。
公诉机关指控,汪梅、李国建先后9次以“五创联动”、小区整治、广告宣传、办公设备采购等名义,虚列支出共套取公款21.6万元进行私分,其中汪梅分得10.5万元,李国建分得11.1万元。
社区居民李萌(化名)面对检察机关提供的红华巷整治污水款2500元的领款单时说:“这些领款书都是汪梅找我帮忙签的,以前我在草坝社区上班,汪梅是社区主任,她找我签字。碍于情面,就帮她签了。但费用具体是怎么开支的,我不清楚。”
为了制造出真实的假象,躲过会计的审核,汪梅虚列的很多开支都找真实存在的人、公司帮忙签字、盖章,打了收条、出具了领款单或开了发票。但这些人并没有给草坝社区提供所谓的整治污水、制作网格宣传栏、粉刷外墙等服务。他们和李萌一样在领款单上签字,都是因为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上与汪梅或多或少的存有联系,只能“帮忙”了。
悔恨:自述心路数次拭泪庭审
2015年6月,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李国建涉嫌贪污罪进行立案侦查时,发现了汪梅的犯罪事实,并于同年8月17日对汪梅进行立案侦查。8月31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汪梅执行逮捕。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在查办李国建涉嫌贪污案时,汪梅就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侦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清了全部赃款,具有自首情节。”
“我之所以贪污公款,是因为我有贪占之心,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有我们分钱的人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就不容易暴露。”汪梅在悔过书中写道,“通过这段时间的反省,我深刻认识到过去的一些行为,都是因为我不懂法而造成的,也是因为我放松了学习,没有及时认清错误,以至于走到了今天。我深深地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我愧对组织和家人。”
2015年12月,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汪梅提起公诉。
2016年1月6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数十名社区居民赶来旁听,纷纷对汪梅表示惋惜。“汪主任为我们社区的事费了好多心哟,现在社区环境好了,邻里和谐了,她却犯了糊涂,走了这么一条路。”“是嘛,我家的低保还是汪主任给协调解决的。可惜了这么一个好大姐,咋就禁不住诱惑呢?”
站在被告席前的汪梅,当庭认罪。当谈到自己如何一步步辛苦付出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认可时,当回忆起自己因为要送到京上访的4人回巴中而错过了到医院探望病危外孙的事情时,当谈及自己身患5种疾病天天在看守所里吃药时,汪梅数度泪洒法庭。
汪梅最后陈述时说:“本来50多岁的人正是在家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而我却在看守所中度过。我只能终日用泪水泡饭。我的行为给组织、群众、亲友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希望法庭看在我家上有80多岁常年患病的父母、下有患病外孙四代人,看在我曾经为党、为人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上,对我从轻处罚、宽大处理。我一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流星划过天际,留下令人怅然的遗憾。
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利军说:“汪梅的陨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做‘恒星,要始终在法律和党纪划定的轨道内运行,不要偏离自己的轨迹,不然就会变成一闪即逝的‘流星。”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