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做家风榜样
2016-08-23文丨唐剑锋
文丨 唐剑锋
自觉做家风榜样
文丨 唐剑锋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唐剑锋 专栏作者、唐山市杂文学会常务副会长
在《刘伯承之子忆父亲》一文中,有一段话:在刘蒙的印象中,父亲对孩子要求很严,单位发办公信纸,他从不拿来做私人用,抽屉里公私分明,一摞是办公信纸,一摞是私人信纸,给子女写信一定要用自己买的信纸写信。这一幕,给孩子的一生,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看到这段往事,我想起梁实秋先生散文集《雅舍菁华》说“廉”中,讲到过的一个故事。他说“后汉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巴祗为扬州刺史,与客暗饮,不燃官烛。’”意思是说:东汉扬州刺史巴袛私人宴客,不用公家的膏火,宁可暗饮;其饮宴之财,当然更不会拿到公家报销了。那是在完全没人监督下的一种高度自觉,实属一种为人,一种品质,一种作风。
在宋代周紫芝的《竹坡诗话》一书中,也记载着一段“公烛”的故事。“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意思说是:这位明朝博郡李太守,一天夜里,加班阅公文,发现内有家书一封,乃立命灭掉官烛点燃私烛读之。巴袛等人之所以留名青史,与其说是由于烛,不如说是由于廉,由于烛反映出的是公私分明。在公与私问题上,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的本色,一个人是不是为属下、为家人做出榜样;有道是:“身教胜过言教”,父辈的一言一行,对孩子影响至关重要。
好家风就是为后人树好榜样,就是教给后人怎样做事,怎样做好人。从太原市往南不到400公里处有一个县叫闻喜县,这县有一个历史上人口从没有超过千人的小山村,叫裴柏村,又被世人称为“宰相村”。发祥于此的裴氏家族,在历史上先后出过宰相59人、大将军59人,正史立传与载列者600余人。有人归纳说:这除了特定的历史因素外,更源于裴家良好的家风、重德的家训和严格的家戒。比如,裴氏家训要求子孙后代“推诚为应物之先,强学为立身之本,节俭为持家之基,清廉为从政之道”,涵盖了“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要求。
仅仅以上的数字,就让人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这个奇迹是怎么创造的呢?我们不妨往深里探究一下,就不难发现:在整个裴氏家族中,没有一人为子孙后代留下深宅大院和万贯家财;你会发现,每一家每一户,都为子孙后代留下了自强不息的精神和修身自重的优良家风。这就告诉我们:做一位好家长,树一个好家风,对子孙后代的影响有多重要。好家风,就是像刘伯承那样,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你做到了,孩子就会依葫芦画瓢跟着学。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今天这样的环境下,家风不仅仅是“家事”,更成为为人处世、修身自重的榜样力量;从小受到好家风熏陶的人,就会在自己的灵魂深处都注满了正能量。
刘伯承元帅、巴祗、李太守,还有“宰相村”的家风,告诉人们一个朴实真理:要做官先做人,要当官不仅不要想发财,甚至连沾公家一点便宜的想法都不能有。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私事、小事,而是关乎事业成败的大事、要事,而是为子孙后代树什么样的榜样,要子孙后代做什么样的人。从一个人受到的家教中,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一个“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一个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