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PP模式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与影响研究
2016-08-22蓬莱市财政局李玮
蓬莱市财政局 李玮
基于PPP模式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与影响研究
蓬莱市财政局 李玮
PPP模式是近年来出现的新模式,在PPP模式下可以将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结合在一起,然后将这些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一来便将政府与社会企业联系起来,构成一种合作伙伴关系。由于PPP模式综合效果较好,所以在现代政府采购项目中有所应用。但PPP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本文将从PPP模式基本情况入手,结合将PPP模式应用到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必要性,及其在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PPP模式下有利于政府采购项目顺利推行的对策。
PPP模式 政府采购 推行 影响
PPP模式在我国正式实施开始于2014年9月23日,并成为我国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常用模式之一。在PPP模式下,政府的财政负担得以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得以降低,无论对社会主体还是对政府都有一定好处,因此,PPP模式被多次应用到政府采购项目中。但在应用PPP模式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将这些问题解决,将直接影响到PPP模式应有作用的发挥,更不利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推进。
1 PPP模式概述
所谓的PPP模式实际上指既含有政府资本,又含有社会资本的模式,在PPP模式下,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是合作伙伴关系,由此得来的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1]。PPP模式中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或股权合作等方式实现与社会资本利益实现共享,其要义在于实现长期合作,共同分担风险。
2 将PPP模式应用到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必要性
之所以将PPP模式应用到政府采购项目中,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支出压力。PPP模式是一种公私合作的融资模式,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而政府财政有限,尤其是县级市政府采购项目较多,资金流量较大,政府根本无力承担,但这些采购项目又是不可缺少的,随着PPP模式的应用,社会资本的流入,使得政府财政压力得以减轻,社会主体也因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市民的认可与赞许[2]。
第二,有利于投资主体向多元化转变。在PPP模式被应用以前,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投资的主体为政府,政府经常因财力或技术限制无法保证采购项目按时完成,而在PPP模式下社会主体的参与,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资金支持,还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这对投融资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也有一定好处。
第三,有利于资源互补。在PPP模式下政府可以将自己的优势资源展现给社会主体,社会主体也可以将自己的资源提供给政府,这样不仅有利于互利的进一步实现,还可以用最有效的资本换取高品质的服务[3]。
第四,有利于风险优化。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但由于政府缺乏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与防范机制,很容易损害政府利益,在PPP模式被引入到政府采购项目中以后,社会主体便会将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应用到政府采购项目中,有效减少了不必要风险的存在,同时也降低了政府融资难度,强化了项目融资稳定性,政府自身所承担的风险大大降低,并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3 PPP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PPP模式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采购项目中常用模式之一,但并不意味着该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中不存在任何问题,通过研究发现,PPP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中的应用还存在以下问题。
3.1 股权问题
由于PPP模式中含有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所以一个项目中就有两个主体,因PPP模式下资本主要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以,政府规定社会资本入股股份不能超过51%,也就是说采购项目的主导权依然被政府掌握,社会主体并不具有控制权利,从这一角度讲,保证了政府的主体性,但从另一角度却可以发现,社会主体在该模式下并不具有主导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社会主体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社会主体也会因此减少或不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这对县级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开展可谓是巨大打击,采购项目运作效率也会因此降低。
3.2 社会资本成本过高
社会主体为确保自身发展,经常需要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即便社会主体借贷资金主要用于政府采购项目,金融机构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降低借贷风险,依然要求社会主体通过抵押或质押的方式完成借贷,再加上我国现有金融竞争体系并不完善,这样一来就增加了社会主体融资成本,并打击社会主体融资信心。
3.3 定位不准
在很多政府采购项目中,经常因定位不准,总是将PPP模式推行当做减少债务危机的措施,这样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而PPP模式被应用到政府采购项目中是为了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它并不是解决政府债务危机的有效方式。在PPP模式发展到成熟阶段以后,不管是数量还是投资比都将控制到20%以下,这样一来根本无法解决政府债务危机[4]。
3.4 信誉问题
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中的PPP模式研究发现,由于其中涵盖了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但有时政府会因资金不足,无法正常支付工程款,这时社会主体也会因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结清相应钱款,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不得不状告政府与社会主体,而社会主体往往会成为第一被告对象,进而带来信誉危机。在研究了导致政府与社会主体的信誉问题以后发现,政府之所以会无法支付工程款多与资金管理不善或领导班子变动有关,而这些往往又是不能避免的,但社会主体无法支付工程款则与其过于追求利益有直接关系,他们希望从中谋取更多利益,进而导致工程项目合理性得以降低[5]。
4 PPP模式下政府采购项目顺利推行的对策分析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之所以PPP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直接关系,PPP模式在我国推行时间并不长,而我国又正处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关键时期,部分法律法规也不健全,其中包括与PPP模式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相关部门应联系我国政府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涉及法律法规建设方方面面,不仅要从合同签订入手,还要关注与法律法规相关的争议内容,减少不必要的纠纷[6]。同时,无论是参与PPP模式的政府还是社会主体都要严格按照采购法要求工作,确保利益均衡,实现义务对等,避免出现失衡的情况。
4.2 政府加大监管
政府监管是推行PPP模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政府作为项目的发起者与付款人,有权参与项目监管,政府的工作是为大众服务,不需要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而PPP模式中的社会主体则并非完全不获取利益,面对这一现实就需要政府加大监管,制定完善的监管措施,深入到采购项目各个阶段,并将社会资本监管作为重点,避免社会主体在项目开展中出现问题,如果放松相应的监管,不仅会降低项目质量,还会带来一定的安全威胁,更会导致项目失败,弱化整体效果。
4.3 加强与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的联系
为进一步促进PPP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推行,尤其是在县级市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推行,这就需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的联系,鼓励金融机构能够与社会主体构建合作关系,这样一来,社会主体便可从金融机构中获取必要的发展资金,有更多的闲置资金用于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实现自身发展,同时社会主体也会看到与政府合作的好处,并主动参与到政府采购项目中。此外,政府也要适当降低社会主体的融资难度,拓宽其融资渠道,如:为与政府采购项目合作的好的社会主体放宽融资政策,或者成为该企业融资担保人,这样也可以增强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信心,社会主体在融资中没必要抵押资产,这也是增加社会主体资金流动性、强化资金利用率的有效措施,社会主体的市场竞争能力也将得以显著提升[7]。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过程中,为保证可以从金融机构中获得必要的发展资金,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主体都要将真实的财务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确定信息真实以后,也有信心与政府或社会主体合作,在合作中诚信必不可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
4.4 构建良好的信誉机制
对于PPP模式来说,主要参与者是政府与社会主体,为保证采购项目顺利推进,两大参与者就要相互信任,真诚以待。政府是为大众谋福利,社会主体则是借助政府的力量宣传自己,提高自身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如果社会主体不能坦诚相待,目标也无法实现。所以,在PPP模式下,政府应做到采购透明,让大众了解采购的各个细节,自觉接受大众监督,增强大众对政府的工作信心。而社会主体则要将自身真实情况反映给政府,以便政府做好前期论证,这样一来,政府的工作信心也将增强,无论对政府工作开展,还是对社会主体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由于社会主体众多,能够与政府合作的社会主体也很多,政府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应做到公平公正,避免出现刻意偏袒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增强社会主体信心,促进采购项目顺利完成。
5 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得知,PPP模式已经在我国逐渐发展起来,并成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参与其中的主体也将获得属于自己的利益。因此,应重视PPP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推行。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的PPP模式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情况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加大监管、加强与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的联系、构建良好的信誉机制等四方面提出了有利于PPP模式发展的措施,希望能为相关人士带来有效参考,真正发挥PPP模式的应有作用。
[1] 徐玉环.PPP与政府采购[J].招标采购管理,2014(11).
[2] 杨宇,王媛媛.基于PPP工程采购模式的工程项目合同体系结构的初步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5(05).
[3] 张雨.新形势下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探讨[J].中国政府采购,2015(05).
[4] 李开孟.PPP模式下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内涵[J].中国投资,2015 (10).
[5] 蒋修宝.PPP模式下的政府采购[J].中国政府采购,2015(10).
[6] 李丽红,陈昶.PPP项目落地难的解决对策研究——基于招标采购视角[J].招标采购管理,2016(02).
[7] 黄拥政.PPP项目的运作流程管理探析[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6(02).
F812.45
:A
:2096-0298(2016)12(c)-163-02
李玮(1985-),女,汉族,山东省蓬莱市人,2008年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供职于蓬莱市财政局,中级经济师,管理学学士学位,主要从事政府采购、政府会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