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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缘关系的再思考*

2016-08-16杨永志

关键词:理性思考人际关系

王 丽 ,杨永志

(1.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019; 2.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 300401)



网缘关系的再思考*

王丽1,杨永志2

(1.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019; 2.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 300401)

摘要:网缘关系是以互联网为交往媒介,人与人因网络结缘而产生的一种新型人际关系,具有虚拟性、弱联系性以及趣缘性特征。网缘关系的虚拟性为人们提供了平等交流的舞台,实现了话语权上的平等;网缘关系的弱联系性打破了强关系的信息垄断,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网缘关系的趣缘性塑造着“无组织的组织”的新型社会形态。但网缘关系也存在着交往隐忧,它不仅带来了人际诚信危机、导致网民易患网络依赖症,而且让传统隐私成为网缘关系的牺牲品。网缘关系的健康成长,需要通过提升主体素质、注重法律规范、进行文化引导、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对其加以引导规范。

关键词:网缘关系;人际关系;理性思考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和交往媒介是自古登堡(西方印刷机发明者)以来最伟大的技术发明,它对人类社会最根本的冲击是网民因网络结缘而形成了网缘关系。随着互联网技术在我国的普及,网缘关系已成为当前我国人际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网缘关系的重要特征

网缘关系是指人际之间以互联网为技术基础和交往媒介,在网络空间通过一定的信息交流而相识、相知、结缘的一种新型人际关系。网缘关系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特征。

(一)虚拟性

所谓虚拟性是相对于人的现实性而言的,它超越了人的现实感觉,去除了人的物理实体特征,是一种以数字化符号形式存在于虚拟时空中的生存样式。这种虚拟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交往时空的虚拟性,二是交往主体的虚拟性。

就交往时空的虚拟性而言,信息技术使人们在电子空间的沟通和互动方式不再局限于狭隘的血缘、地缘、业缘等现实社会时空,不再依附于特定的物理实体,互联网的崛起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跨地域、跨时空的人际交往空间。网民不再单纯地生活在一个物理宇宙,而可以生活在一个虚拟空间之中。虚拟空间向所有人开放,只要能接入互联网,不管生活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所有交往者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亲疏远近的合作和交往对象,大胆敞开胸怀,进行交流完全都在“弹指一挥间”。

就交往主体的虚拟性而言,虚拟主体的形象是一种符号存在,它不是一个现实的自在之物,而是一个意念之身,是符号的显现。网缘关系突破了现实人际关系的实体性存在方式,去除了人的物理实体特征,交往主体以信息符号的方式交流沟通。交往双方是隐藏在文本、图像、符号背后的“面具人”,人们可以在虚拟世界中呈现符号化的多元自我,在电脑屏幕前借助鼠标、键盘自由自在地在虚拟空间展开虚拟交流互动。

虽然网缘关系是虚拟人在虚拟空间进行的信息交流沟通,它不同于现实人之间面对面的交往,但终究来源于现实人际关系,是对现实人际关系的影射、延伸和补充。正如何明升等指出的,“‘虚’是‘实’的表征,而‘实’是‘虚’的根基”[1]。

(二)弱联系

所谓弱联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甚至是非常偶然、短暂的接触,没有太深厚的情感关系,且人与人之间掌握的社会资源具有异质性。网络社会具有“时间的无限性与空间的流动性”,这就使网缘关系突破了时空条件的限制,将不同社会背景、不同社会地位、不同地理区域的人们基于共同的话语信息、通过技术软件联系起来。网缘关系的成立没有事先组织,只要网民同意,简单的注册后,就可以成为会员,开启“友谊之旅”。网络交往主体“是一个个具体的、感性的、当下的、多元化的人;它们之间的组织是一种基于话语的、临时的、短期的、当下的组合,而不是一种长期契约”[2]5。网缘关系是一种临时速配关系,可以任意建立、解除,不必受组织制度的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缘关系实质上是弱关系。

网缘关系的弱联系性特征与传统人际关系的强联系性特征具有明显的不同。传统人际关系的发展受限于血缘、地缘等时空条件和地位、身份等社会因素的变化,处于相同社会地位的人们有着共同的社会经验和角色,以及相似的属性和态度,人们总是倾向于与自己群体或社会阶层中的其他成员交往,往往具有强联系性特征。网缘关系的弱关系性与传统人际关系的强联系性一样重要,“两者相辅相成,一个向外拓展,建立新关系,一个向内聚合,维护老关系,共同构建了新媒体受众的关系网络”[3]。

(三)趣缘性

所谓趣缘性指的是网民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价值取向,一起分享信息,开展集体合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来自不同地域的多个社会个体正以虚拟社区为平台,使用各种网络应用工具,凭借相同的兴趣爱好和价值取向,进行多层次的交流互动。这种趣缘性联系既不同于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出于狭隘的亲情、友情目的的交往,也不同于业缘关系基础上出于功利目的、缺少人情味的交往,而是基于大爱、正义和共同喜好的相互吸引和相互组合。正如《人人时代》一书所言,互联网时代改变的不只是技术,“关键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改变”,“人与人之间恢复了部落社会才有的湿乎乎的关系——充满人情、关注意义、回到现象、重视具体”[2]5。

基于趣缘性建立起来的网缘关系是基于人的内在精神需求而进行的联系,属于更高、更深层次的具有精神内涵的交往关系。依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血缘、地缘、业缘关系可归为人的物质需求,源于人的自然属性即人的动物性;趣缘关系可归为人的精神需求,源于人的社会属性。

二、网缘关系的现实影响

网缘关系作为一种新型人际关系的表现形式,在弥补血缘、地缘、业缘关系等现实人际关系不足的同时,还在不断形塑新的交往关系和社会形态。但网缘关系也存在交往隐忧,人们在使用互联网作为媒介进行交往时也给自己带来了苦恼、不便与伦理困境。

(一)网缘关系的积极影响

1.网缘关系提供了平等交流的舞台

网缘结构既不同于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的以己为中心、逐渐向外推衍的同心圆结构,也不同于业缘关系基础上的由上而下垂直管理的等级科层制结构。在网络结构中,每一个网民都可以发出自己的信息,还可以以信息裂变的方式发给多个接收者。网民不受社会地位、身份、教育水平的影响,不受时空条件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以平等的身份发表各自的不同观点,从而形成了“电子人”之间话语权上的相对平等。网缘关系破除了中央权威,去除了现实社会中的金钱、权力、声望等反映人们社会地位的标签,人们的网民身份是虚拟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网民都可以平等、自由地享有话语权,穷光蛋可以和高富帅同台竞技。正如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阐明的,“后信息时代的根本特征是真正的个人化,个人不再被淹没在普遍性中,或作为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子集,网络空间的发展所寻求的是给普通人以表达自己需要和希望的声音”[4]。

2.网缘关系突破了强关系的藩篱

现实社会熟人交往圈由于受时空条件以及情感因素的限制,具有典型的强联系特征。强联系具有很强的封闭性、狭隘性。人们对圈内的人交往较多,感情较深,而对圈外人则采取排斥的态度,交往较少,这使得熟人圈内的优势资源难以外流,他们也很难获取圈外的信息资源。而网缘关系的弱联系特性将不同社会背景、不同社会地位、不同利益的人们联系起来,使得人际交往中的异质性增加,使“要想找到世界上任何一人,中间的环节不会超过六个”[5]的六度分隔理论成为现实。不仅如此,网际交往呈现出蜘蛛网式交往结构,信息传播方式呈现出核爆炸式的裂变式传播特点,互联网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弱联系,打破小圈子的信息垄断权,为人们绕过强关系网获得更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资源提供了信息通道。通过弱联系获取的资源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要超过从强联系圈获取的资源,这是个人小圈子内的强关系所无法匹敌的。正是基于互联网弱联系的社会作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要想在更大的舞台施展自己的才能,小关系网的作用已经力不从心,人们开始把获取信息和资源的希望寄托在信息网络中。克莱·舍基一语道破了网缘关系弱联系性的重要意义,“重要的不在于你认识多少人,而是你认识多少种人”[2]186。

3.网缘关系塑造了新的社会形态

网缘关系的趣缘性特征把有共同兴趣爱好、共同价值取向的人联系起来。许多素未谋面的网民出于仁爱、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信息,甚至突破现实社会具体时空、组织制度的种种限制,采取集体行动。网民的这些行为并非来自国家、民族、宗教等传统机构组织,而是在技术软件基础上的自发联合合作。网民的所作所为没有事先组织,没有报酬支付,没有管理成本,但他们通过交流沟通、信息共享,可以在无组织的社会状态下采取集体行动,他们正在塑造着新的社会形态——无组织的组织。在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许多网民在网上自发地组织各种救援、悼念活动,彰显了人际和谐的理念;在2011年温州动车组事故中,很多人在微博上发布寻人消息,然后在网友之间广泛转发,最后成功获得失踪亲友的消息……网民的这些无组织行为在日常生活互助和公共危机时刻的紧急动员中,使有爱心、有正义感的人们空前团结起来,社会的正能量得到弘扬,人们更加深刻地懂得了“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最美好的人间”的道理。

(二)网缘关系的消极影响

1.网缘关系带来诚信危机

网络交往是在时空逐渐分离的“脱域”状态下进行的。所谓“脱域”,按照吉登斯的观点,是“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性的时间的无线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6]。在“脱域”状态下,主体以“缺场”的形式进行交往,交往双方可以隐去自己真实的社会身份,光棍老头伪装成绝色美女、穷屌丝扮成高富帅、穷凶极恶的歹徒把自己说成文质彬彬的教授。总之,nobody know you are a dog.这就容易使网民突破道德底线,蔑视法律权威,不负责任地进行人际欺诈,从而使网民之间的信任关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网缘关系是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网民在虚拟交往中的情感体验还会迁移到现实人际交往中,从而影响到网民现实人际交往的真诚度。

2.网缘关系导致网络依赖

由于网缘关系的虚拟性,网民不必担心泄露个人隐私,可以尽情地倾诉自己内心的情感,释放自己的压力,让人无比的自由、放松。网络交往虽然可以把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社会关系延伸到虚拟的网络中来,帮助人们解脱一时的现实烦恼,但这并不能掩盖人与人内心世界的封闭,因为这种交往和接触是浅层的,网民就像一个个“容器人”,不能深入到对方的内心世界,无法代替人际之间在现实社会中的沟通与交流,更不能满足现实人的情感需要,也不能真正解脱心灵的孤独。这就加剧了一些人在现实社会中心理上的孤独感、寂寞感,更加封闭自己,更不愿意接触社会。有的网民干脆选择逃避现实生活,过度依赖网上交往,变成了在线瘾君子。他们在网上非常健谈,在现实生活中却沉默不语,从而造成了虚拟人格和现实人格的分裂。如今的宅男宅女就是网缘关系异化的表现。

3.网缘关系挑战传统隐私

由于网缘关系是通过互联网作为交往媒介而形成的人际关系,人-机-人的交往环境使得网民的每一个言论、每一次点击都会被原封不动地记录在网上,且会一直被保存。人们生活在一个近乎全透明的、自己随时被监视的时代环境。只要你使用互联网服务,就会在虚拟空间留下各种足迹,“网民在互联网上的每一次点击甚至每一次删除都会被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7],储存在我们无法探知的服务器里,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皮肤上,遗忘已经成为例外,记忆却成为常态。人类在过去所有岁月建立的私密空间、物理屏障都不能保障隐私安全,都不再是心理安全的依托。人们的个人信息以及与这些信息有关的邮件、短信信息甚至不愿为人所知的秘密现在几乎都是数据,且将因永久保存而永远存在。完整化的数字记忆跨越了地理上的界线,正在挑战着我们所有人。尤其在当今大数据时代,“世界上90%以上的信息是数字形式的——因此能够毫不费力地进行存储、加工、操作和发送”[8]7。这就使我们每个人生活在一个近乎透明的数字圆形监狱之中,圆形监狱随时监视人们的隐私。“天涯社区4 000万用户信息泄露”事件、“搜狗浏览器疑似泄密”事件、“I Cloud遭黑客攻击造成娱乐界明星照片曝光”等相关负面消息越来越多,让网民对于网络信息通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话题不寒而栗。用美国学者理查德的话来说,“我们正生活在一个透明的社会里”,“社会中每个人所拥有的个人隐私正在消失”[9]。

三、网缘关系的引导规范

网缘关系作为一种新型人际关系,蕴含着和谐理念,是一种符合现代发展趋势的人际交往形态;但针对其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完善方面应加以引导规范,使其沿着科学理性、正规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

(一)培养公民意识

由于人是人际关系的主体,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交往主体使之成为具有现代思维方式和交往方式的现代人,是引导网缘关系健康发展的基础。公民意识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交往行为的规则意识,主要包括公民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法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一个社会公民意识的强弱,反映了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随着我国人际交往的主体由熟人向陌生人、由现实人向虚拟人的转变,人们活动的公共领域不断扩大,几乎没有人可以游离于公民体系之外而生存,规范人际间交往行为的规则意识也应适时调整,需要由传统社会注重个人的私德转向现代社会注重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实现对陌生人的连接和整合。针对网络虚拟性的特点,我国应把提高公民意识作为加强自身修养、完善自身人格的基本功来抓,使公民意识深入人心,使每个公民自觉做有高度安全意识、有文明网络素养、有遵纪守法行为习惯、有必备防护技能的好网民,促进网缘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注重法律规范

在网络陌生人社会,传统意义上的空间、距离已经不能作为判断人与人之间熟悉程度的标准,“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10]。这就需要借助有形之手,通过法律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

法律是规定社会成员行为模式的规范,以他律的形式规定了社会成员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违犯法律规定所要遭受的惩罚。法律凭借其公正性、权威性、强制性界定了交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为人际交往活动提供了博弈规则。要克服网缘关系自身存在的弱点和不足,就应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为营造有序交往秩序提供各种规则。随着网络信息化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已有的法律规范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曾倡议共守“七条底线”。“七条底线”是网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既不会因为对方的社会地位而有所不同,也不会因为对方的虚拟还是现实存在形式而有所改变,触犯了这些底线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从2014年开始,我国开展了20余项专项行动,协同整治网络乱象,让网民的交往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三)进行文化引导

文化的真正魅力在于超越人的本能,探寻人的生存意义。先进文化蕴含的正确价值判断以及文化软约束功能对人际关系有着润物细无声的影响力。我国先进文化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着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道德标准,是公民应遵循的行动准则,它调控着人们的道德行为和价值取舍,引导着人们对人生内在意义的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个人层面规定了人际关系领域应该倡导的具有基础性和普适性的价值观和交往规范——诚信友善。诚信友善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是个人安身立命必备的道德品格。当然,诚信友善不应只局限于传统熟人圈子,还应是现代陌生人社会(不论是现实社会还是虚拟社会)的交往规则。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化和规范功能,人们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遵循着诚信友善的价值诉求,通过道德自律约束自己的不合理利益诉求,协调整合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减缓因多元利益和多元价值观的存在而引起的冲突,社会共同体成员在价值一致的基础上达成道德共识、价值心理认同,从而成为网缘关系的内在精神支撑。

(四)加强技术防范

网缘关系的健康发展不能仅仅靠法律的硬约束和文化的软约束,采取高科技手段加强技术防范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我国针对一些危害公共交往秩序的言论和行为(尤其在打黑扫黄方面)进行信息过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技术和法律等方面原因,在“限制言论”的内容和程度上不好把握,还需总结和借鉴他国经验,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信息过滤防火墙的技术水平。

针对当今大数据时代,网络交往痕迹导致的公民隐私权被侵犯问题,我国还要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数据存储期限方面的经验。一些发达国家的软件公司通过技术手段设置信息存储期限,让信息只保存一段时期而非无期限,以保护公民在网络交往中的隐私权。Google已经决定广泛为搜索请求使用存储期限,并在2008年9月把存储期限由24个月调整为9个月;Ask.com在网页上使用了存储期限机制,只要用鼠标轻轻一点,用户就可以如愿以偿地删除他们的搜索历史。微软在《软件产品与服务隐私指南》中提到“用户数据应该被按照最少时间需求而被保留”,维克托也曾提到,“任何在公司存储的用户数据应该有一个保存政策,指明这些数据应该被保存多长时间以及在何时应该被从所有数据库中清除”[8]213。

参考文献:

[1]何明升,白淑英.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6.

[2]克莱·舍基.人人时代[M]. 胡泳,沈满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3]肖芃.社会化网络中的人际关系价值[J].东岳论丛,2013(5):89.

[4]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 胡泳,范海燕,译.海口: 海南出版社,1997:191.

[5]王猛祥,徐明华.六度分隔:下一代网络交际[N].中国计算机报,2004- 06- 03(45).

[6]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 M ].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18

[7]王丽.当前我国人际交往格局及其完善[J].广西社会科学,2015(7):156.

[8]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M]. 袁杰,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

[9]理查德·A·斯皮内洛.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M].刘刚,译.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163-164.

[10] 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9.

(编辑:段明琰)

DOI:10.3969/j.issn.1673- 8268.2016.04.013

*收稿日期:2015-10-19修回日期:2015-11- 06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社会转型期人际关系结构研究(HB14MK025);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我国社会转型期新型人际关系研究(2014040601)

作者简介:王丽(1976-),女,河北青县人,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南开大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杨永志(1957-),男,吉林长春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8268(2016)04- 0079- 05

The Rational Consideration on Network Relationships

WANG Li1, YANG Yongzhi2

(1.SchoolofMarxism,He-BeiTechnologyUniversity,Tianjin300019,China;2.MaxismEducationCollege,Nan-KaiUniversity,Tianjin300401,China)

Abstract:With network as a communication medium, network relationship is a new type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Network embodies features of the virtual, weak ties and interesting relations. Thus, internet-mediated relationship may be able to provide an equal communication platform, breaching the fence of strong network and modeling a new interpersonal contact pattern. But this relationship might cause contact worry. It leads to sincerity crisis, causes network-addicted behavior, and transgresses traditional privacy. It is necessary to take some measures to make it healthy, such as law constraint, cultural guidance, and technological prevention.

Keywords:internet-mediated relationship;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rational consi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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