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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造假行为缘由与教育法律制度防范方法研究

2016-08-15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期
关键词:方舟子造假者学术界

李 玲

(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1 前言

近期国内学术界最热的焦点莫过于前厦门大学医学院药学系特聘教授、闽江学者傅瑾教授冒充哥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药理学、生理&生物物理专业博士,以及前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国家前人计划获得者”陆俊教授学术论文与学历均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法冒名顶替国外同名学者。

这两期事件中的“主人公”都在国内行骗以久,在国内得到了各种荣誉头衔和待遇,骗取了国家大量的科研经费。然而在著名打假斗士方舟子之前,举国上下,泱泱大国数十亿人居然无一人识破这些所谓的“洋海归”骗术,不能不说这是一种体制或者制度的悲哀。假如人们进行反思如果中国没有方舟子,没有一个敢于在伪证面前做调查研究的人,事情的结果可能就是另外一种结果。方舟子只是沧海一粟,而学术造假的骗子是遍及整个大洋,可以理性的断定:方舟子只是打掉了一两个“陆俊”,还有千千万万个“陆俊”仍然逍遥于学术界、科技界,甚至是政界等,他们以造假为生、造假为荣、造假为利。

自己这些年也接触了一些所谓的“洋海归”、“学霸”、“学官”等,通过仔细观察,他们中有些人根本没有潜下心、静下心来做学问,打牌、麻将、游玩等休闲活动跟他们倒是很亲近,平常道貌岸然者比比皆是,装作很有学问的样子。我于是对这一现象进行反思,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与循环?

2 学术造假的缘由

海归造假现象在中国滋生、繁衍,以至于愈演愈烈,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因:

首先,是由于国内外教育学术界信息的不对称而引起的。现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跑到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去镀镀金,回来摇身一变就成了正宗的海归,殊不知在国外教育体制不一样,不同国家的学历学位与国内学历学位之间并不能等同,比如英国的许多硕士学位,它就是一个过渡阶段,一两年课程就可以拿到,没有什么难度,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国内的许多用人单位就直接跟国内的情况等同起来,并给予远超过国内同等待遇,比如前两年国内的某石油大学将刚毕业的海归女硕士任命为副院长,引起来国内教育界、学术界的一片哗然。学校、学历、论文造假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人们不容易了解国外大学学生和研究者的具体信息,于是造假者利用信息不对称现象造假,造假的方式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层出不穷,花样翻新也快,令人防不胜防。比如前两年方舟子打假出打工皇帝唐骏获得的美国西太平大学的博士学位的非合法性,因为该学校是一所买文凭的非正规办学机构。

其二,由于崇洋媚外的心理推崇所引致的。国内现在有许多人喜欢崇洋媚外,总是认为外国的月亮更圆。买衣服鞋子要买国外的品牌、买电脑也要国外名牌、甚至买个桌子、椅子等也要国外品牌,殊不知这些大部分产品都是在中国生产的,盲目地崇洋媚外,打着国外品牌的“外衣”来骗中国人。中国的教育界、学术界也犯了同样如此的错误,在国外镀一镀金,溜达一圈后回来就被任命为什么官员啊、什么学术带头人啊,而国内自己培养的人才却遭到打压,这就滋生了一大批学术镀金与学术造假队伍,他们头上的光环随着国人的崇洋媚外心理一起跳动,一大批国人为他们呐喊助威,似乎通过这些人他们跟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连接在一起了,能够间接地实现了他们的“美国梦”、“欧洲梦”。还有一些人到欧美国家一些不知名的、不入流的学校获得一个外国文凭后,回国以后就受到国人的追捧,难道这些学校它们的入学难度、教学质量水平会比中国的高?

其三,由于现实的利益博弈选择所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思想指导下,不管通过什么合法与非法的手段,国内有一部分个人家庭富裕了起来,这是主因。次因素包括各种心理原因:比如孩子在国内考不上大学或者在国内只能念不好的大学,他们到了欧美国家后,也很难获得一个个真正名校的学历学位,于是就开始想方设法冒充名校的博士、教授回国来行骗;还有一些裸官的子女,他们的博弈方法路径更是狡诈:在国外自费读了一些不入流的学校,如果裸官快倒下了,他们就帮助裸官转移资产到国外,如果裸官没有倒下,他们毕业后就回国依靠裸官带上海归的面具,在国内享受各种优惠待遇,这样“一石二鸟”的博弈方法滋生了变相造假的土壤。

其四,由于做真学术的难度所致。我个人认为是做真学问是一件很累,是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研究人员可能为学术奉献一生,而得到的成果很少,或者被埋没,或者等到死后才为人们所了解。一个人做学术需要长期的埋头苦干,长期在家里或者图书馆、实验室内等阅读大量的科研文献资料和做实验,包括国内的文献与国外的文献,比如研究人员人搞科研,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要能够理解和把握全世界主流学者的研究成果,这就需要大量的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在市场经济功利化的社会,人们攀比的是谁的官大,谁的钱多,往往躲在家里、图书馆、实验室搞研究的人被认为是傻子,脑壳有问题的人、与社会不相容的人,所以他们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也较低。那么学术造假的人一般不会经历这一痛苦的过程,他们通过制作假文凭、假学术成果来得更轻松,并且能够很快得到政治、经济上的实惠,可谓是“寒窗苦读几十年,不如镀金造假两三年”。

3 高等教育法律制度对海归造假防范方法和措施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大对海归造假行为的打击惩罚力度

面对如此海归直接造假行为或者变相造假行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并没有做出严格的界定和规范,我国高等教育法规中只是在2009年出台了《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涉及的面较小,而且处理措施也是泛泛而谈,对造假行为者没有震慑力,他们敢于冒较小的风险代价牟取造假的暴利。

然而在国内,我们通过唐骏、陆俊、傅瑾等造假者可以看出,他们并没有受到严厉的打击,陆俊、傅瑾诈骗国家“千人计划”,“国家自然基金”等经费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元,按照我国法律制度,可能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但是他们又一次凭借“造假”类似的活动能力,仍然没有被移送司法机关。

在美国,对于学术造假的行为惩罚打击非常严厉,一旦发现学者存在造假行为,会解除终身教授或者教职职务,没收非法所得,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造假者从此很难再在学术界生存下去。通过这种逆向的警示措施,使得造假者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们将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3.2鼓励民间打假斗士或者专业打假公司的产生,并制定一系列的奖惩办法

由于我们政府或者教育机构一些官方人事部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同流合污”的心态,造成了打假的低效率或者是不作为,这也是近段时间网上众多网民骂厦门大学人事处和北京化工大学人事处的原因。既然自己做不好,那么我们就应该支持和鼓励民间人士或者民间机构进入这一领域,对于方舟子之类的打假斗士,现在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有真凭实据的打假行为应该给予一定的奖金,对于打击报复、诬陷的打假应该给予严惩罚。

3.3 建立海归人事人才信息网

对于我国各高校、科研机构派出的公费留学生,以及自愿留学的资费留学生,都建立比较完善的人事人才信息网,特别是博士教授高端人才,更应该建立详细的个人信息档案,这样有助于用人单位方便可查,达到博弈论中的分离均衡结果,把真正的有学问的海归人才与假冒的、低水平的海归人才分离开来,达到信息甄别的目的。完善的人才信息系统,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成本和劳动成本。

[1] 戴中祥等.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概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05).

[2] 三问厦大教授博士学位造假[EB/OL].新华网,2012-08-01.

[3] 叶铁桥.两起造假事件拷问学术欺诈、引进人才审核存漏洞[EB/OL].搜狐文化,201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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