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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解析

2016-08-02李江波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6年6期
关键词:蜜桔抚州市江西省

■ 文/李江波 郑 佳



江西省抚州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解析

■ 文/李江波郑佳

柑橘专家指导南丰蜜桔科研攻关

2015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政策引导下,江西省抚州市坚持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战略举措来抓,取得了良好成效,促进了农民创业,实现了农民增收。

一、合作社发展情况

1.数量迅速增长,带动能力增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有农民合作社4106家,比2011年同期增加2817家,年均增长33.5%;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380家(国家级示范社36家、省级示范社84家、市级示范社260家),同比增长12.76%。合作社成员总数81277户,带动农户31.94万户,占总农户数的43.5%。

2.品牌意识增强,竞争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坚持“诚信、合作、共赢”方针,运用现代化科技,不断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全市合作社注册商标11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28个、绿色食品认证10个、有机产品认证3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8个,形成了“世纪缘凤”牌麻鸡、“洪洲湖”牌白茶、“喜根园”牌南丰蜜桔、“联惠”牌鸡蛋等知名品牌。以崇仁县缘凤麻鸡营销专业合作社为例,合作社注册的“世纪缘凤”商标,被江西省农业厅认定为“江西省名牌农产品”,产品远销上海、福建等14个省市。

3.盈利能力增强,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合作社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加工农产品提高了附加值,通过直接进入市场促进了农产品增值,使农民可以分享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利益;全市通过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面积达到210万亩,自2011年以来,订单面积和产值分别以12%和15%的速度递增。2015年,抚州市临川辉海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畜牧业,实现利润130多万元,比上年提高17%,农民人均增收达650元。

二、存在问题

1.发展还不够规范。部分农民合作社拿着成员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营业执照后,并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进行规范运营,也没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盈余分配机制无法运行。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未按章程运行的合作社占工商登记数的30%,一些成员在50户以下、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的合作社,基本是“空壳社”、“虚假社”。2015年,接受监测的省级示范社有84家,其中通过监测的有71家,不合格的有13家,不合格率15.5%。

2.经营规模较小。2015年底,全市4106家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672708万元,社均出资额163.8万元,占全省社均出资额(230.58万元)的71.04%;社均成员数17.8户,远低于全国65.9户的平均水平。

3.缺乏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与实有资金存在很大差距。在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农民合作社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获得政府扶持的合作社数量也极少。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资金投入,存储、晾晒、冷藏、加工、销售环节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及市场竞争力提高。

4.抗风险能力弱。农民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上,如遇到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时,损失都很大,抗风险能力弱。2015年秋季持续的阴雨天气,对南丰县的蜜桔产业造成重大损失,其中南丰县贡桔源蜜桔种植专业合作社损失100多万元,蜜桔几乎颗粒无收。目前保险公司只有桔树保险而没有桔子等农产品保险,损失都由农户承担。

三、规范管理的探讨

1.调整工作政策,完善发展思路。应根据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政策,及时将对合作社发展的数量支持转变为内在的质量支持,实行“边发展边完善”的工作方法;及时调整农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改变之前“重资金扶持轻技术指导”的思路,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发展指导、市场指导,并适当提高注册登记的门槛,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现代企业制度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的监测,取消不符合要求的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及时授予规范发展的合作社示范社称号,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江西省广昌县青龙湖白莲生产专业合作社参加广昌白莲节采莲现场

2.加强职业培训,开辟发展途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关键在人才。政府应定期举办农民合作社培训班,培养一批有能力、高素质、懂市场的合作社发展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鼓励合作社带头人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现代市场理念,实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招生名额向合作社倾斜;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向合作社流转,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发展股份合作经营,扩大合作社规模,实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引导合作社带头人充分利用当地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及资源,运用现代市场理念开辟新的发展途径,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型、实体型的农民合作社。

3.强化政策扶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整合财政、农业、扶贫、综合开发等方面涉农资金,扶持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农产品标准认证以及市场营销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政府购买服务、农业标准化、农村人才培训和“一村一品”等项目,向有条件承担的合作社倾斜。积极扩大支农信贷规模,简化放贷手续,开展合作社授信,为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和多年生作物为抵押,鼓励合作社之间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小额贷款、小额担保业务,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南城县绿色养殖产业专业合作社基地(鸭)

4.推广农业保险,扩大互助合作。政府可以通过引进商业保险公司的方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通过政策扶持、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开设险种,并逐步扩大保险范围,最终惠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坚持“保生产、保成本”的原则,保护农业生产能够有力应对自然灾害的打击。同时,政府应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的功能,引导农民积极加入农业保险的行列,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抚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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