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钫中南建筑设计院副总建筑师
2016-07-29
建筑技艺 2016年5期
建筑师负责制在目前国内之市场体制下还远没有配套健全、相应可执行的办法,盲目套用国外做法个人认为有相关管理部门避重就轻之嫌。这项制度的执行正是管理由行政化向市场化、层级化向扁平化的转换,但转换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然而,这项制度的实施对有能力的建筑师是个利好消息,一方面建筑师可以按照自身的能力更自由、更有创造性地实施方案,共担未来成果和责任;另一方面要求建筑师牵头接下项目全方面管控的重担,组建自己的管理和设计团队,用市场化手段管控项目设计和实施的每个方面。
[ 唐文胜 ]
中南建筑设计院
副总建筑师
建筑师负责制在国外的状况就是建筑师对业主负责,业主全权委托建筑师;建筑师再委托结构、机电、造价等顾问公司,是一种层层追责的法律体系,出了问题业主首先找建筑师追责,建筑师再根据与其他专业分包签订的合同往下追责……所以必须有相配套的法律体系来保障,责、权、利必须对等,无权无利则无责。中国的建筑师在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话语权极端缺失,而且对很多建设过程根本无法掌握,就连对设计过程中的其他专业设计都无法有效控制,甚至连指定材料的权利都没有(还要受罚),还谈何负责?如果不从政策法律层面解决好建筑师负责制的外部环境,“五方责任制”只能背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