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负责制”离我们有多远?
2016-07-29
“尽快推行‘执行建筑师制度,加速中国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筑设计颇有创意,建筑成果却事与愿违,这是我们建筑行业中常遇到的事。如何规避此类现象的出现,本人认为推行“执行建筑师”制度势在必行。这将会从制度上保证建筑师(或建筑师团队)对建筑项目全程监督与管理,以此有效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和造价。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的通行做法,是以建筑师为责任主体,受投资方委托(赋予建符师的权利),在从建筑前期策划到工程竣工与质保的全过程中履行建筑师主体责任,建筑师最终将符合投资方要求及充分体现设计理念的建筑工程作品完整地交付建设单位。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由建筑师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根据国内现有情况,适宜从推行建筑师主体负责开始,逐步与国际接轨,真正走上“执行建筑师”的道路。执行建筑师EA(executive architect)是在国内传统建筑师的职能中增加了对项目质量把控、项目造价管理和项目时间控制的职责,提高了建筑师在建筑工程中的控制地位。
推行执行建筑师制度,一是对社会有利,让具有较高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建筑师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从而保证工程项目和城市公共空间的高品质;二是对投资方有利,建筑师的角色从传统的设计师变成了工程项目总责任人,使投资方免去了大量无法胜任的专业烦恼和工程协调,从而实现利益和价值的高回报;三是对建筑师自身有利,通过赋予建筑师全程管理权利,保证了建筑作品的质量和社会效益,体现了建筑师的个人影响力,在可能的情况下保护了建筑师的建筑作品著作权,从而体现了优秀建筑师的高价值。
此前,住建部出台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此五方责任制是一个很好的起步,但问题在于建筑师的责、权、利未清晰划分,在现实中难以真正有效实施。因此呼吁政府尽快制定《执行建筑师制度》,明确执行建筑师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相关行业协会也要制定执行建筑师的服务内容、工作职责、收费标准等。只有这样,五方责任制才会真正有效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响应中央部署城市发展中的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