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负责制的讨论,不外乎对责任与权力的界定、能力与责任的匹配”
2016-07-29
建筑技艺 2016年5期
(1)责任与权力
从调动社会资源这个层面讲,建筑师的关键动作与其说是设计,不如说是组织与协调,所以要赋予权力。以埃及金字塔为例,建筑师可以贵为王子,一个重要的建筑活动需要强大的控制力,需要权力支撑。
建筑师责任制一定是在全行业的各利益和技术链条均已达成共识,以及包括行业公约、仲裁机制以及职业保险制度等在内的各种相关制度规定——最终会推演到以法律形式来确定行业规范——均已成熟的条件下才有可能真正落地,然后才能够逐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
(2)能力与责任
能力与责任的匹配是建筑师负责制的基础,履行责任需要具备履行责任的能力。
建筑师负责制中,建筑师的角色从国内传统的设计师变成了工程总负责人。他们不但负责设计,而且还负责建造的管理。这就要求建筑师对全程控制具有更强的综合专业能力和更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也对职业建筑师的执业和注册制度提出了新的衡量标准,使之真正贴近国际通行的建筑师职能范围。
建筑师是否做好了准备,关乎其对除设计各个环节之外的包括策划、可研报告、投资测算、完成政府手续施工文件、施工预算、施工招投标代理、施工监理等等一系列服务代理是否做好了技术、时间和精力的充分准备?
同时,当你终于具备了上述各种能力,执业中还要接受严密的监督、抗不可预测事件的击打,以及在不可避免的利益缝隙中抵御住诱惑,守住建筑师的职业道德底线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