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7年~2014年盐酸克伦特罗食物中毒案例分析
2016-07-25朱少晖方月琴严丹红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系江苏太仓215411
朱少晖,方月琴,严丹红(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江苏 太仓 215411)
我国2007年~2014年盐酸克伦特罗食物中毒案例分析
朱少晖,方月琴,严丹红*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江苏 太仓 215411)
摘 要:为了解我国近几年瘦肉精食物中毒情况,本文收集了2007年~2014年间专业文献中我国各地报告的中毒案例,对有关中毒事件的文献概况、地域分布、中毒场所、中毒食物与定量分析、应急机构、中毒致因和中毒救治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该期间文献报道的瘦肉精食物中毒发生在湖南、广东、浙江等9个省(直辖市)22个市县,涉及52起893人中毒;中毒场所多发生于酒席、家里、食堂等地;中毒食物主要为猪内脏;医院和市区级疾控中心为常见的应急机构。本文通过综合分析瘦肉精中毒案例,为今后快速应对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提供帮助。
关键词:瘦肉精;食物中毒;案例分析;食品安全
瘦肉精是一类在畜牧饲养过程中添加后能够显著增加胴体瘦肉率、提高饲料转化率的物质,属于β2受体激动剂,较常见的有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等。其中盐酸克伦特罗具有很强的促生长作用,并能影响体内物质代谢,降低脂肪沉积和生成,促进脂肪分解等作用,被称为“生长促进剂”和“营养重分配剂”[1]。因此,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等发达国家将其应用于畜禽生产中[2]。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部分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也开始向饲料企业和养殖户推广使用[3]。但是,当动物和人体内残留的盐酸克伦特罗累积量超过一定值时,易出现一些毒副作用,如肌肉震颤、心悸、头晕、头痛、恶心等[4]。自从盐酸克伦特罗应用于畜禽生产中以来,国内外发生了多起盐酸克伦特罗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严重危害国家食品安全[5,6]。目前,欧盟、美国、中国等国家和地区都先后立法禁止其在畜禽生产中使用[7]。为全面了解我国近几年瘦肉精引发食物中毒情况,更好地预防食物中毒,本文在胡萍等[5]论文的基础上,收集了2007年~2014年间专业文献报道的案例[8~38],全面剖析了中毒事件的发生情况,为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监管与应对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首先检索CNKI,时间段确定为2007年1月~2014年10月,以“瘦肉精”“中毒”为关键词,模糊搜索,共有352条结果;以“克伦特罗”“中毒”为关键词,模糊搜索,共有212条结果。之后检索万方数据库,时间段2007年~2014年,以“瘦肉精”“中毒”为关键词,模糊搜索,共有262条结果;以“克伦特罗”“中毒”为关键词,模糊搜索,共有92条结果。合计共918篇,经逐篇分类与查重,剔除其中非案例性报告与内容或作者重复的文献,或者是多篇文献报道同一个案例的情况,最终获得29篇文献作为研究对象。其中27篇报道了52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个案,中毒人数达893人;有1篇报道了6人中毒,但未明确中毒例数[15];有1篇报道了3例中毒,但是未明确中毒人数[23]。根据以上资料,本文分别研究了2007年~2014年间瘦肉精食物中毒的发生概况、地域分布、中毒场所、中毒食物、定量分析结果、应急处理机构、中毒致因和中毒救治等因素。
2 结果
2.1 瘦肉精食物中毒文献概况(表1)
29篇专业文献报道的瘦肉精食物中毒发生时间分布在2000年~2011年,无中毒死亡报道,其中有24篇是1篇1起,1篇为2起,2篇为3起,2篇为多起。其中具有明确中毒人数与例数的有27篇报道,瘦肉精食物中毒发生时间分布在2004年~2011年,下文予以重点分析。
2.2 地域分布(表2)
27篇文献报道的52起瘦肉精中毒分布于我国9个省(直辖市)的22个市县,中毒数位于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省28起,浙江省6起,福建省和湖南省分别为5起,合计44起(占84.6 %,44/52)。而中毒人数位于前3位的依次为湖南省322人,浙江省159人和江西省149人。
集体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数≥10人的食物中毒[3]。27篇文献报道的52起瘦肉精中毒案例,其中集体性食物中毒共报道14起(26.9 %),相应的中毒人数构成比为77.5 %(692/893);其中,单起食物中毒的人数最大值为268人,非集体性食物中毒共38起(73.1 %),中毒人数为201人(构成比22.5 %)。
2.3 中毒场所(表3)
瘦肉精中毒发生的场所主要有集体食堂、家里、酒席、街头摊贩和餐馆,另有来自8篇文献的30起案例未指明发生场所。其中以3起发生在酒席上的中毒人数为最多(40.1 %,362/983)。
2.4 中毒食物与定量分析
对中毒食物进行构成分析,可归纳为猪、蛇、牛、鱼、豆腐、冰激凌、面、小吃等类别。从表4可知,瘦肉精中毒主要由猪肉和猪内脏引起,共有44起(84.6 %),中毒702人(78.6 %)。
在28篇文献中,共有14篇报道了导致中毒相关食物样品的实验室定量检测结果,显示盐酸克伦特罗为阳性;有14篇未报道实验室分析结果,详见表5。由表5可知,报告案例中,瘦肉精在食物中的最低检出浓度为2.4 μg/kg,最高浓度为280 mg/kg。
2.5 应急处理机构
将文献的第一作者单位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得出各地对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应急处理与报告机构。从表6中可知,各地对瘦肉精食物中毒进行应急处理的机构主要是医院(50.0 %)和各级疾控中心(42.8 %)。
2.6 中毒致因
将28篇文献(包括文献[23]中的3起,未明确中毒人数)共55起的瘦肉精中毒进行分类,可见中毒的原因主要有:(1)瘦肉精残留(45起):为提高生猪及肉牛的瘦肉率,在饲料中违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导致中毒者食用相应的猪肉或猪内脏后引起中毒;(2)误用(3起):因盐酸克伦特罗为白色粉末状,可能被当做烹饪用品制作豆腐、面食、小吃等而误用;(3)投毒(3起):猪肉销售者因同行竞争,往竞争对手所销售的猪肉中投放瘦肉精;(4)不明(4 起):有2例出现在蛇中,各有1例出现在冰激凌和鱼中,未查明原因。出现在蛇和鱼中,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法添加瘦肉精所致;冰激凌中发现,可能是误用,或者是制作冰激凌的流水线上有瘦肉精加工等原因。
2.7 中毒救治
盐酸克伦特罗中毒者表现大多为恶心、心悸、胸闷、头晕等症状;原有高血压患者会出现高血压加重;少数病例出现胰腺炎、低血糖、心电图改变等症状。本文所获得的文献尚无瘦肉精致死案例,所有案例均预后良好,但是对有器质性心脏病、甲亢、糖尿病、高血压等患者则危险较大,故治疗上不能麻痹大意。一般来说,诊断时需询问是否有猪肉及内脏食用史,同食者是否有发病;中毒表现是否符合β-受体激动的表现等;治疗主要给予补液、利尿、适当补钾等治疗,38 h~72 h症状可逐渐减轻,1周后症状基本消失。
3 小结
本文搜集了2007年~2014年间文献报道的我国瘦肉精中毒案例,中毒主要发生于广东、福建、浙江等地,与胡萍等报道[5]较为相近;主要中毒食物是猪肉与猪内脏,也有牛、鱼、蛇等肉品,猜测为养殖户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所致;中毒浓度范围较广,最低检出浓度为2.4 μg/kg,为儿童食用含盐酸克伦特罗的冰激凌导致中毒。而陈萍等[5]报道当食物中盐酸克伦特罗含量为0.2 mg/kg时,正常摄食可能出现中毒症状,说明瘦肉精中毒表现也与食用者的年龄和体质相关。各级疾控中心和医院是瘦肉精中毒的首要应急与报告机构。从中毒致因可知,畜牧饲养中瘦肉精残留仍是中毒的主要原因。因此,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的监管重点在于包括猪、牛、鱼等养殖过程中的严格管理。本文从以上几个方面对盐酸克伦特罗食物中毒进行了全方面的分析,为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了相应的监管与应对依据。
参考文献:(39篇,略)
中图分类号:S816.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769(2016)04-0082-03
基金项目: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基金(编号2013qnjj38),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编号BK20130385),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13751009Y)。
*通信作者:严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