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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路径: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

2016-07-25刘金富

浙江体育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发展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刘金富,魏 源

(嘉兴学院 体军部,浙江 嘉兴 314001)



困境与路径: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

刘金富,魏源

(嘉兴学院 体军部,浙江 嘉兴 314001)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法、田野调查法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困境及发展路径进行研究。认为:虽然国家及地方出台了多项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规条例,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仍面临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缺位、意识观念偏差、人才缺乏及全球化带来的冲击等诸多困境,针对以上困境提出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及措施,有益于促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关键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路径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1]》的颁布实施,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及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现代社会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获得了发展机遇,又面临生存环境的危机。本文在梳理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分析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希望促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1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1.1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但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国务院于2005年先后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确定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方针、原则和目标。2006年11月,文化部制定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2]。随着两个办法的出台,我国各省区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保护条例,地方法规建设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例如浙江省2007年陆续出台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工作规则》(试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与评定暂行办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人的认定等方面做了地方性的较为细致的管理规定。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

1.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措施

自2004年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逐步形成了符合国情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按照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体系[2],将第六大类传统体育中的武术、竞技和表演作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对象(见图1)。截止目前我国公布的四批国家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67项,其中武术类35项,竞技类17项,表演类15项[2],浙江省国家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8项,省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34项。

图1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图

目前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主要有:①建立各种形式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展厅、民俗博物馆、传习所;②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③设立“文化遗产日”、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面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3];④全面了解各国经验,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载体主要有:①文化节庆:如龙泉青瓷宝剑节、绍兴大禹祭典、岱山海洋文化节;②传承基地:如余杭滚灯—中泰武术学校、长兴百叶龙、永康十八蝴蝶;③研究基地:主要有浙江大学、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④文化生态区:如浙东海洋渔俗文化生态区、乐清传统工艺美术生态保护区、蚕桑丝织文化生态区;⑤展示场馆:如京杭大运河博物馆、平湖非遗保护展示中心、海宁皮影戏馆;⑥传统节日:如嘉兴端午习俗、苏庄舞草龙、龙舟胜会;⑦非遗教学基地:如杭州师范大学(传统音乐、传统体育)、宁波大学(传统武术);⑧非遗景区:如杭州宋城景区、嘉兴月河历史街区·德勤文化园、西溪湿地公园;⑨生产性保护:杭州张小泉剪刀厂[11]。

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困境

2.1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阻碍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

目前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但仍然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利用轻管理”的现象,同时对未被列入名录的项目可能造成新的破坏,但值得肯定的是这种以行政档次划分从抢救、保护的程度来看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而如何协调其中的关系又将是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

通过调查,现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首先,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不到位。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条例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保护制定了法律依据,但有的仅存在于文字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法律效力[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利益并未得到最大维护;其次,由于商业化的冲击,开发商始终遵循“金钱至上”的原则,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主,不考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存在有法不依的现象;其次,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影响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此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侵权现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

2.2意识观念偏差导致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缺失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现代体育文化的影响,特别是年轻人已经很少看到或了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许印象仅存于电视、报刊以及一些重大的节庆表演。不可否认有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存在于人们的周边环境和社会活动中,但鲜为人知;有的已从人们的印象中消逝远去。原因在于人们既不了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也不清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这种意识观念的偏差,使得原本濒临灭绝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越发举步维艰。

2.3人才缺乏导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滞后

近年来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开展的如火如荼,而专业人才缺乏成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瓶颈[2]。一方面,我国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教学基地较少,研究者基本是各自为战,导致了体肓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的无序性和重复性,研究局面的混乱,限制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缺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古典资料的研究者,[2]不利于充分挖掘典籍中的宝贵资料,不利于研究的连续性,致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理论性、全面性。

2.4全球化趋势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遭受冲击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4],在享受科技发展带来优越成果的同时“非物质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却逐渐遭到破坏,非遗传承人正远离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土地进入城市,导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的困境;或是在商业化的驱动下,传承人离开本土进入市场,破坏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有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以家族传承为主,存在传承方式单一性、不规范性[2],不利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正面临较大冲击,它的生存与发展迷失在了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之中。

2.5保护主体缺失束缚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开展

目前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媒体宣传。财政部2014年下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63亿元,支持75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1 735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以及1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等[5]。政府对于近千项的非遗项目和近两千名传承人及保护区的资金支持,可谓杯水车薪,并不能解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燃眉之急,这也成为一些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因素之一。如何吸纳社会力量和资金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成为未来政府有关部门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3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分析

图2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模式结构图

3.1活态性保护

3.1.1生态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性保护应将项目所处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相关的制度、习俗等内容与“非遗”项目整体性保护,这种原生态性是相对于文化与环境的和谐共存而言的,因为任何文化均离不开一定的环境。例如每年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都会有丰富的活动,包括端午文化、赛龙舟、包和吃粽子比赛、非遗展示、祈福禅修、特色美食、名特优产品展、曲艺杂技等等。如果我们仅仅将赛龙舟单独开来予以保护显然失去了保护的原意,因为端午民俗文化节中的各项活动存在互联性,缺少任何一环必将失去端午民俗文化节的真正内涵。

3.1.2适度商业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的原因主要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缺乏市场,“非遗”传承人生活难以为继或是传承工作不能为其带来更好的生活。因此仅靠政府的微弱投入显然不切实际,被动保护并不能真正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困境。目前发展文化遗产旅游成为国际普遍采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策略。所以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工作方针[2],让经济潜力好、市场化可能性较高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向产业旅游发展的道路可能是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途径。例如为了发展“嘉兴掼牛”,浙江省文化厅和嘉兴市委政府建立了斗牛馆及斗牛广场,逐渐推进“嘉兴惯牛”融入独具地方特色的旅游业之中,开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点,不断向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方向发展。

3.2现代体育化

3.2.1少数民族运动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文化的载体,少数民族运动会则是展现各民族传统体育的大舞台,为发掘、宣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少数民族运动会比赛项目从1953年首届的5个竞赛项目22个表演项目到2015年的17个竞赛项目和140个表演项目,充分说明少数民族运动会不仅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气势宏大的宣传平台,亦然成为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展示体育文化、增进团结友谊的民族盛会[2]。

3.2.2全民健身。《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改变了过去重竞技、轻群体的工作思路,无疑给群众体育带来了蓬勃生机,休闲健身必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城乡在体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健身项目选择、社会指导员等软硬件设施上存在较大差距,这些不利因素必然给全民健身带来较大挑战。扎根乡村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成为乡村居民健身方式的较好选择,它既可以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具有乡村特色的健身项目,又可以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得以自然传承,起到全民健身、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传承保护的共同目的[6]。

3.2.3学校教育。学校是传承发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具有一定的普及性、规范性和长期性,它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普及化、规范化、稳定化的必由之路。但不可否认目前学校体育传播的主要是一种大众化、兴趣性的项目,新兴的体育项目不断走进课堂,而民族民间的体育文化大都被排挤在学校之外。教育工作者缺乏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学校体育教育并未承担起传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面对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大好局面,如何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资源,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课堂将是每位教育工作者思考的问题。

3.3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

3.3.1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贯彻落实申报是手段,保护是目的的原则,我国现行的分级申报制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力保障。这种从县级到市级到省级到国家级的分级递进式申报制度,符合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文化多样的国情,具有次序性、层次性、重点性等特点,为其它各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但这一制度由于出现的时间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所以要不断完善分级申报评审过程的制度化建设、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等现实问题。

3.3.2传承人认定。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承载者,对传承人的保护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顺利开展的关键[7],所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传承人的认定上要做到公正、公平、谨慎,所选定的传承人应该是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中的领军人物或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在传承人认定制度上应采取国家认定、申请备案制和群众推荐制相结合[9]。在认定过程中应遵循规避地方利益,建立第三方非遗调查评审机构;细化体育非遗传承人评审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评审的有机结合;摒弃抓大放小,搞形式主义的思想。

3.4加强队伍与资源数据库建设

3.4.1加强包括传承人、工作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在内的队伍建设。“以人为本”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第一,鼓励传承人申报登记及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关于传承人的各项政策,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帮助顺利开展传习工作;定期组织县级、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及国外先进经验,更好地推动传承工作的开展;第二,提高工作管理人员的待遇,争取编制,减少优秀人员的流动,同时加强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保护队伍;第四,加强与高校、科研院的合作,建立一批研究基地、传承基地、非遗教学基地,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研究队伍[4]。

3.4.2通过博物馆、展览馆等数字化模式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保护方式的最大特点是直观性与客观性、真实性与互动性。它一方面通过大量的图片、文字记录、录音、实物收藏等形式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利用数字化科技再现真实的历史信息,直观的、真实的展现“活态性”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8]。我们可以借鉴建立在上海体育学院的中国武术博物馆,通过序厅、拳械厅、历史厅、临展厅等实物展览了解中国武术的发展历程、武术种类、代表人物等信息,还可以通过立体影院和数字化多媒体互动区域[8],观看129个拳种的表演,查看武术资料数据库,参与武术游戏等,进一步提高了观众的体验实效和兴趣。

3.4.3建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目前,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完整的资料库与信息库,它的整理功能、保存功能、再现功能、传播功能未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建立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资料库是当务之要。国家、省、市、县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明确分工,制定详细的普查方案,组织开展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属性、种类数量、传承人、生存环境等现状的梳理,采用图片及实物收藏,文字、录音、录像记录,数字化多媒体展示等方式,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真实的、系统的整理[3],建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

3.5立法保护及拓宽保护主体

3.5.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工程,需要建立完善的专项立法、地方立法及相应的配套政策保驾护航。尽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种种实践操作中的问题,可谓保护之路任重道远[3]。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应建立一种完善的全方面监管的体系,可以形成宪法、行政管理法、遗产法、知识产权法、民法等综合管理和保护的体系[10],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3.5.2拓宽保护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做法,首先是政府参与,包括遗产的申报、遗产的管理;其次是媒体宣传。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虽起步较晚,但能取得目前丰硕的成果,与媒体的大力推广、宣传是分不开的;第三是非政府组织,如非盈利组织和民间社团组织;第四类是企业。企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面双刃剑,因为商业机构首先以盈利为目的,其次再谈保护。如何平衡两者间的关系,要特别注意“度”的把控,否则容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造成二次破坏。

4结论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的四级保护工作机制,颁布实施了多项法律法规,但诸多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例如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缺位、意识观念偏差、人才缺乏、全球化趋势等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带来困难。针对上述困境建议从活态性保护、现代体育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加强队伍与资源数据库建设、立法保护及拓宽保护主体等方面提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促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OL].http://www.gov.cn/flfg/2011-02/25/Content_1857449.html.

[2]刘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径研究——以"达瓦孜"为个案[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12.

[3]刘魁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问题[OL].http://npc.people.com.cn/BIG5/15097/12808199.html.

[4]张楠.非遗保护,非常紧迫的使命[N].工人日报,2010-06-11.

[5]宗禾.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N].中国财经报,2014-10-30.

[6]易宝红,王敏坚.吴越民俗体育的历史流变及现代传承——以浙北海盐滚灯为例[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4,40(6):42-45.

[7]王书彦,韦启旺,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制度探析[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4,48(12):23-27.

[8]戴超平,蔡莉.我国体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策略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2,32(4):41-49.

[9]陈华文.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申报制度[J].民俗研究,2010(3):66-79.

[10]张春燕.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与路径[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1,45(10):15-18.

[11]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OL].http://www.zjfeiyi.cn/.

基金项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 (2015N020)

收稿日期:2016-04-14

作者简介:刘金富(1982-),男,山东临沂人, 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学校体育,民族传统体育研究.

文章编号:1004-3624(2016)04-0036-05

中图分类号:G852.9

文献标识码:A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 Study on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taking Zhe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LIU Jin-fu,WEI Yuan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Military Training, Jiaxing University, Jiaxing 314001, 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literature material and field survey methods,this paper studied on the status,difficulties an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Research results: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and local introduced several laws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they provide policy guarantee for the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but still face many difficulties: the imperfection of the mechanism, the absenc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cept of deviation; talent lack; the impact of globalization.The paper gives some suggestions,all can promote the protection work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n a healthy and steady development way.

Key words: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protection;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

·民族传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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