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轮胎出口实施四次“双反”措施的影响与出路
2016-07-20刘方池吴亚
刘方池+吴亚
中国轮胎的最大输出国是美国,每年向美轮胎出口量约占我国轮胎总出口的三分之一。近十年来,美国多次以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名义对中国轮胎出口设置壁垒,高额的“双反”惩罚税率使得我国轮胎丧失了价格优势,轮胎出口大幅下降,在美市场占有率已从40%跌至20%。美国是中国最重要的海外市场,对其出口受阻不仅使得我国轮胎产能过剩问题愈发严重,还引发了世界各国跟风进行“双反”调查,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进一步恶化了我国轮胎贸易环境。2015年我国新轮胎出口额和出口量分别同比下降了17%和7%,企业开工率仅在60%左右,很多企业都面临裁员、减产甚至倒闭的境地。本文通过研究美国对中国轮胎实施四次“双反”打压的具体措施,来探讨中国轮胎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出路。
一、美国对中国轮胎“双反”调查概况
(一)2007年首次对工程机械轮胎(OTR)“双反”
2007年6月18日,美国帝坦轮胎公司联合橡胶国际工会等机构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OTR)进口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是美国第一次对中国轮胎开展“双反”调查。2008年9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反补贴与反倾销税令,基于对华OTR“双反”调查案的肯定性补贴、倾销与损害终裁结果,对我国应诉企业输美OTR产品征收0~29.93%的反倾销税和2.45%~14%的反补贴税,其他企业征收210.48%的惩罚性反倾销税率和5.62%的反补贴税率。中国是美国认定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并不合理,因为计算倾销幅度时以替代国家情况来确定,这种方法已经包含了政府补贴力度。美国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无疑构成了双重计税。对于美方的不公正判决,天津国联、河北兴茂以及其美国母公司GPX于2008年9月9日委托律师进行上诉。抗辩的重点是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以及美国商务部未能合理解决‘双重计算问题。2009年9月法院判定,美国商务部同时征收 “双反”税率不合理,要求其修正裁定结果。之后美国商务部反复拖延执行,直至2010年8月,ITC认定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轮胎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做法是非法的,要求其终止反补贴税令,美国商务部才取消了对河北兴茂和天津国联的反补贴税令,中国取得最终胜利。但是此判决仅改变了上诉两家企业的惩罚税率,其他企业仍需缴纳3.35%的反补贴税。0~210.48%的高额反倾销惩罚税率也对我国轮胎出口形成严峻考验。
(二)2009年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PCR)特保案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ITC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PCR)展开特保调查。其在诉状中指控从中国大量进口低价轮胎损害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措施,到2009年年底还会有3000名美国工人失去工作。同年6月,ITC认定部分产自中国的PCR的进口数量急剧增加,给美国造成了市场扰乱或威胁,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PCR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此案涉及金额约17亿美元。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PCR征收限制性关税,连续3年分别加征35%,30%和25%。中国商务部强烈反对美特保措施,认为此举不仅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也违背了美国政府在G20金融峰会上的有关承诺,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美国轮胎产品多集中在高端市场,而我国轮胎大多数是低端产品,并未对美国轮胎产业构成威胁和伤害。美国轮胎产业协会和美国轮胎自由贸易联盟等机构也强烈要求美国放弃这一“双输”的贸易保护举措。然而WTO仲裁小组表示,美国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2011年9月5日,WTO裁定中国败诉。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对此表示,中国生产的轮胎中有40%出口,而其中三分之一出口美国,征收高达35%的关税,意味着第一年中国的轮胎产品将不能出口到美国。
(三)2014年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PCR)“双反”
受2009年轮胎特保案的影响,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轮胎58148千条,同比下降10.9%。2012年9月,美国为期三年的特保政策到期,美国对中国产的PCR进口量开始增长。然而良好形势并未持续多久,2014年6月3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代表再次向ITC申请对中国输美PCR启动 “双反”调查,声称特保措施结束后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又大幅增长,对美国本地轮胎企业造成了伤害。2015年7月14日终裁结果出炉,中国厂商将被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两者相加最高税率达188.76%。其中山东永盛轮胎公司因主动退出“双反”强制应诉行列,在反倾销调查中获得87.99%的全国税率,在反补贴调查中获得100.77%的惩罚性税率。这一结果极大地削弱了我国轮胎在美国市场上价格优势,特别是对中国国有轮胎企业,裁定的“双反”税率均超过100%,远高于其他企业约40%的水平,这些企业今后若进入美国市场就必须支付相当于产品价格一倍多的高关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秘书长对此表示,美国此次“双反”对中国轮胎及上下游行业影响巨大,中国涉案企业200多家,涉案金额高达33.7亿美元,仅次于光伏“双反”案件,直接影响35万轮胎产业工人的就业问题。由于轮胎是橡胶工业的龙头行业,其运行状态还影响众多配套行业,保守估计将影响超过100万上下游产业工人的就业问题。
(四)2016年卡客车轮胎(TBR)“双反”
2016年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卡车及公共汽车轮胎(TBR)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金额超过10亿美元。2016年3月11日,ITC发布公告,对TBR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裁定TBR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预期最终结果不容乐观。卡客车轮胎是中国轮胎企业的拳头产品, 2015年出口美国TBR有59万吨,占中国该类轮胎总出口量的19%。若最终裁定倾销和补贴行为存在,并对我国卡客车轮胎出口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无疑会彻底关上了中国轮胎进入美国市场的大门,加剧恶化我国轮胎产业生存环境。同时,由于卡客车轮胎对天然橡胶需求庞大,美国TBR发起“双反”必将影响天然橡胶价格,阻碍天然橡胶市场的发展。
二、美国频繁 “双反”调查对中国轮胎出口的影响
(一)削弱市场竞争力,出口量大幅缩减
中国轮胎在国际市场上一直以低价作为竞争优势,高关税会严重削弱我国轮胎的竞争力。美国最近十年不断对我国轮胎发起 “双反”调查,高额的惩罚性关税使我国轮胎丧失了价格优势,轮胎出口大幅缩减。2009年美国从我国进口PCR共4300万条,而“特保”措施过后,输美PCR数量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降至3100万条和2730万条,平均降幅高达18%。2015年7月美国再次裁决对中国PCR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导致2015年输美的新充气轮胎贸易额降至27.8亿美元,同比下降31%。美国是中国轮胎出口的最大输出国,2006年输美轮胎贸易额占总出口额的比率曾高达37%。然而经过连续的“双反”和特保打压之后,输美轮胎占我国出口比率开始严重下滑,2015年我国输美新充气轮胎仅占出口总额的20%,今年2月美国再次对我国TBR 发起“双反”调查,若再次败诉,我国将彻底失去美国这一重要的市场。随着世界各国紧跟美国贸易保护的步伐,想要进入欧盟等别国市场也变得越来越艰难。
(二)引发别国贸易保护跟风,恶化国际贸易环境
美国对中国轮胎的一系列“双反”打压举动不仅阻碍了对美出口,更糟糕的是引发别国争相效仿,导致我国轮胎出口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近年来中国已先后遭到澳大利亚、埃及等十几个国家发起的轮胎“双反”调查,其中多个国家已经开始征收反倾销税。仅在2015年1月至12月一年时间里,就有印度、巴西、欧亚联盟、阿根廷、南非这5个国家对我国轮胎发起“双反”调查,最近一次败诉结果是2015年11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裁定对自中国进口的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征收14.79%-35.35%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我国轮胎企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双反”调查重点,频繁的贸易摩擦严重阻碍了轮胎出口。据统计2015年我国42家主要轮胎企业出口总量1.546亿条,下降8.72%;出口交货值554.8亿美元,下降15.81%。这是我国轮胎行业首次出现两项出口指标“双降”情形。
(三)加剧国内轮胎产能过剩
以美国为首的各国持续不断的“双反”措施使得我国轮胎出口量大幅降低,加剧了国内产能过剩问题。中国轮胎工业属于对外贸易依赖型的产业,每年有近一半的轮胎消费依靠出口。据悉目前轮胎工业的年产能已达10亿条之上,2014年实际产量为5.62亿条,工厂设备运行率在60%左右,但仍有2亿条以上的在建项目2年内要释放,产能过剩压力较大。而需求方面,2014年中国汽车保有量为1.45亿辆,国内汽车需求轮胎总计约3.1亿条,其余约占生产量45%的2.5亿条必须对外出口才能消化。随着“双反”贸易摩擦的加剧,轮胎出口遭遇阻碍,贸易量急剧下降,供求不平衡导致产能过剩问题越来越严重。2015年上半年我国轮胎行业的开工率仅在60%左右,比上一年同期降低10多个百分点。在今年年初‘双反调查频现的情况下,轮胎行业开工率很可能将跌破60%。中国轮胎行业正面临一场“去产能”的艰苦战役。
(四)引发轮胎行业裁员和破产大潮
面对美国“双反”的压力,国内轮胎企业纷纷采取裁员、降价、降低开工率等措施来降低成本和提高销量,有些企业由于不堪重负已经停产甚至破产。在2007年OTR反补贴诉讼中获胜的河北兴茂,因为高昂的反倾销惩罚税率,公司几乎退出美国市场,其在美国的母公司GPX被迫进行了破产重组,关掉了加拿大的工厂,总部裁员300人,河北兴茂也裁掉员工1000人。2015年更是迎来中国轮胎行业破产和停产大潮,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年之内有11个轮胎项目停产或破产。其中,连续多年跻身世界轮胎75强的首创轮胎(北京轮胎厂)在2015年10月宣告破产,大量员工被辞退;在PCR“双反”中被施加高额税率的佳通轮胎,于2015年11月宣布其重庆工厂正式关停,重庆市的另外两家韩泰轮胎和双钱轮胎也已决定减产。如今2016年刚过完一个季度,就有沃森橡胶、恒宇轮胎和福泰尔轮胎这3家轮胎企业面临破产重组的危险处境。频繁的裁员和破产消息反映了中国轮胎行业动荡不安的窘况,面对国际上贸易壁垒沉重的打压和国内低迷的经济状态,中国轮胎企业前路堪忧。
三、 破解 “双反”贸易壁垒的出路
(一)推进技术创新,发展品牌战略
中国虽是轮胎出口大国,但是在国际市场一直以廉价的低端产品为主,产品性能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一旦被设置高额关税,出口价格上涨,中国轮胎立刻就被泰国和越南等国的廉价同质轮胎产品所替代,毫无竞争力。据悉201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的乘用车胎下降了53.2%,然而来自泰国的进口量激增了67.3%,越南增长了近6倍。想要在国际市场上立足,就必须向高端产业链转移,提高轮胎质量,注重品牌建设,与别国低端产品区别开来。一方面紧跟国际上绿色轮胎发展趋势,推动企业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轮胎行业进行产业升级,开发绿色环保低碳产品;另一方面利用高质量产品创造中国轮胎良好口碑,建设高知名度品牌,出口高质高价的产品,摆脱以往廉价竞争的恶性循环,避免美欧等国家一次又一次以低价倾销为借口打压中国轮胎产业。
(二)建立海外基地,提升国际竞争力
美欧等国家和地区多次针对中国轮胎征收 “双反”惩罚性税率,贸易摩擦层出不穷,导致我国轮胎出口价格竞争力减弱。中国轮胎企业可以选择调整经营战略,到东南亚等地区建立轮胎生产厂,将产业向未被惩罚国家转移,合理利用当地原材料和土地资源,规避关税壁垒,保持我国轮胎出口低价优势。目前山东玲珑轮胎、杭州中策轮胎、赛轮金宇轮胎等国内知名轮胎企业已经选择在泰国、越南、印尼等地区建厂。海外建厂还可以将供应网络扩展至别的国家,增强品牌力。锦湖轮胎已投资4.13亿美元在美国乔治亚州建立工厂并计划于今年内完工;韩泰轮胎投资8亿美元在美国建设的工厂也预计在今年投入运营。虽然海外建厂前期投资较大,成本高,但是长远来看可以增强我国轮胎企业国际竞争力,规避“双反”调查等国际贸易摩擦。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中国轮胎出口企业在应对美国“双反”调查时,往往态度比较消极,被动接受制裁,未采取积极应诉策略。美国2014年对我国PCR发起“双反”调查时,曾选定山东永盛为反补贴强制应诉企业,结果它选择退出,最后被裁定执行最高惩罚性关税。美国对中国轮胎的“双反”调查多包含经济和政治等多方面的因素,实质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中国企业应该团结起来积极应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不战即败,以为换个市场出口就行。一旦“双反”在各国兴起,国际贸易市场的大门就会向我国轮胎企业关闭。中国目前80%以上的轮胎企业为中小型企业,没有能力投入大量资金在海外建厂规避 “双反”,个体抗风险能力很弱,需要橡胶工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支持才能将整个行业团结和规范起来。首先必须积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国内外轮胎产业生产数量、市场价格、成本和定价策略等信息进行搜集和分析,规范国内轮胎行业出口价格,改变廉价出口竞争模式,避免遭受反倾销指责;在面对“双反”调查时,企业更要团结一致,与橡胶工业协会和国家相关部门共同采取应对措施,据理力争,不能抱着搭便车的侥幸心理。即使输了也可以尽最大努力争取低税率,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建立行业预警机制,规避 “双反”风险
目前我国整个轮胎行业以微而散的中小型企业为主,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预警平台来了解和掌握国际轮胎市场上的最新法规和价格信息,国内各个企业之间也存在非理性价格竞争问题。为了从源头上规避被“双反”的风险,政府和行业协会必须联合起来,积极建立一套完善的轮胎行业风险预警机制,让国内企业迅速且全面的了解国际市场动态,增强风险规避意识。一方面必须积极关注和了解我国主要出口国家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这一块的法律法规和最新动态,分析和预测轮胎进口国以“双反”为借口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可能性。然后通过在风险预警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国内企业遵循国际法规,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彻底粉碎别国借“双反”的名义打压我国轮胎行业的企图;另一方面要对国内外轮胎产业生产数量、市场价格、成本和定价策略等信息进行搜集和汇总,分析国际市场上合理的市场价格区间,积极引导国内企业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战略合作。从而制定合理的出口价格标准,改变国内企业之间廉价出口竞争模式,避免遭受别国反倾销指责,减少我国轮胎行业面临的“双反”贸易摩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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