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雅各姿杀人事件
2016-07-19陈继明
陈继明
1
是甘华把我带进各雅各姿大森林的,五一小长假,甘华和他的三个大学同学,三个最有出息的同班同学,大老板徐朝辉、副市长汤军、教授高学文,一人带着一个女友,四男四女,一共八人,进入各雅各姿原始森林腹地,在里面逍遥了五六天,然后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七个人,少了甘华。甘华永远地留在了各雅各姿,那片长在山坡上的不起眼的白桦林成了他的葬身之地。几天前整理甘华的遗物时,我在他的手抄诗集里看到了一首题为《墓志铭》的短诗,写作日期是1993年5月28日:
他生活过相当长的时间
他爱过很多人,写过很多诗
现在,他回去了
回到他的疲惫中
回到他的羞愧里
回到失败的深处
无意中看到这诗时,我惊讶极了,急忙合上本子。当时恰好有火车正从甘华家后面的铁轨上通过,凶神恶煞一般,咣当咣当响了好一会儿,震得门窗吱嘎作响,房顶也发出明显的嗡嗡声。我抱着甘华的手抄诗集,趴在沙发上等自己平静下来。后来,有轻微的脚步声来到我身边,像干枯的落叶在地上滑行。
“我梦见我儿子了!”
“妈妈,你醒了?”
“我梦见甘华了!”
我有点不安,忙拉妈妈坐下。
妈妈先是面露失望和无奈,然后说:“我每次梦见甘华都是一样的,不是在火车上,就是在轮船上,满世界地找我。”
我想听她说下去,同时又有些怕。
“咱们说点别的吧。”我拉住妈妈的手。
“儿子叫我给害苦了!”
“妈妈,我陪你出去走一走……”我站起来。
“闺女,我没事,让我把话说完!”
“妈妈,你想不想听我和甘华的故事?”
我重新坐下,搂住妈妈。妈妈已经拉长了脸,大为不满,像孩子一样对我翻了翻眼睛,不过,渐渐地,妈妈还是安静下来。
我搂着妈妈,像搂着一个孩子。
“说起来,我和甘华算是同学。”
我强迫妈妈听我说话,而不是我听她说话。
“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甘华是我的同门师兄,我们都是静州大学汉语言文学系毕业的,他是80级,我是82级,我们在同一所校园里生活过两年。我们是因为演一出话剧认识的,话剧的名字叫《放下你的鞭子》。那好像是为纪念抗战胜利而组织的一次演出,讲述抗战期间,从东北沦陷区逃出来的一对父女,在街头卖唱为生的故事。一天,女儿因为饥饿难熬,晕倒在地,父亲便举起鞭子打她,围观群众中的一名青年工人十分愤怒,大声高呼:“放下你的鞭子!”并夺下了父亲手中的皮鞭。父亲和女儿向大家诉说了家乡沦陷的经历,于是全场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主要情节就是这样,甘华在里面是群众演员之一,扮演一个头发花白的教授,西装革履,牵着一位年轻时髦的太太,一句台词都没有。演他太太的那个女生,演出那天突然肚子疼,我呀,是临时被拉来充数的。好在我只需要化妆一下,穿上一件丝质旗袍,跟着大教授甘华上场,在青年工人旁边站上几分钟,做出被感动的样子就可以了。不过,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甘华和我从侧场刚一露面,掌声就响起来了,简直是经久不息,主角反而被晾在一边没人管了。原来我们两个的造型和化妆与全剧的整体风格反差太大,再加上我们上大学那个时候,校园里根本没一个人会打领带、穿西装,甘华的那身笔挺的暗格子西装,包括我身上那件粉红色旗袍,都叫人感到特别新奇。我们两个引起的掌声响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观众们这才想起,主角远不是教授和他太太,而是那位操着胡琴的老头和他的女儿……”
“等等,等等!”妈妈突然喊了一声,一把推开我,跑向另一间屋子。妈妈跑步的样子令我很担心,我急忙站起来跟过去。
妈妈进了自己的卧室。
“是不是这一件?”
此刻妈妈手上提着的正是那件浅灰色的暗格子西装,它依然笔挺,散发出浓浓的樟脑味。不等我吱声,妈妈又从老旧的衣柜里取出相同面料的裤子和马甲。我说:“没错,就是这身西装。马甲我没见过,当时甘华没穿马甲。”仿佛怕我看在眼里拔不出来,妈妈急忙又把衣服挂回衣柜,推上柜门。
“妈妈,这身西装是谁的?”我肯定这身西装不是甘华的。中空的衣服里似乎藏着一个寂寞的灵魂,早已被躯体丢弃,多少年来,虽然已经失去了最后的一丝温度,冷得像冰了,却依然活着,等待着躯体回归的那一刻,等待着灵魂和躯体重逢的那一刻。这是一件生来只为等待的衣服。
我知道自己的问话有多冒失,但已经覆水难收。妈妈把我从樟脑味弥漫的卧室里拉出来,回到客厅的沙发上,郑重地问我:
“孩子,想知道吗?”
我只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但我心里又担心又害怕,徐朝辉、汤军他们反复嘱咐过,几乎给我定下一条纪律:轻易不要触碰妈妈的内心,不要让妈妈动情伤心,否则妈妈随时可能再发疯,然后失踪。
妈妈低声说:“西服是甘华他爸的,1960年我们在印尼雅加达结婚时,他爸就穿着那身西服。”
我很矛盾,不知要不要鼓励妈妈讲下去。
“他爸穿上西装可帅了!”妈妈盯着我,观察我是否对“可帅了”三字有反应,妈妈的脸色因为这三个字而有了光泽。
“从甘华身上就能看出来。”
“甘华?哼,他远远比不上他爸的!”
“有没有爸爸的照片呢?”
“当然有,你等等,你等等!”
妈妈转身大步重回自己的卧室,屁股一扭一扭,像孩子急着要给大人夸耀自己的什么宝物。我断定妈妈不会出事,就坐在沙发上等她回来。妈妈回来时,我首先看见了她手上的旗袍,丝质的、粉红色的、好眼熟的旗袍。
“你还认识这个吗?”
我从妈妈手里接过旗袍,抖开,一下子想起了二十几年前的情景,一个害羞的女大学生,被柔软的旗袍勾出了吓人的曲线,首先令自己脸红了,连路都不敢走了。接下来就是那神奇的一幕:上千人的大礼堂,黑鸦鸦的人群,雷鸣般的掌声。我不能不紧紧地牵住甘华,这样才不至于使自己像羽毛一样飘走。掌声渐渐平息下来后,舞台中央才恢复了应有的活力:“来!你伺候老少爷们一个小曲儿!”老人拉起胡琴来,如泣如诉,幽幽咽咽,他女儿应声唱道:“高粱叶子青又青,九月十八来了日本兵。先占火药库,后占北大营。杀人放火真是凶,杀人放火真是凶。中国的军队,有好几十万,恭恭敬敬让出了沈阳城!”甘华和我慢慢踱至青年工人身边,作出观望状。甘华发现了我的紧张,俯身对我做了个鬼脸,悄声说:“没事,别紧张!”其实,我看见他的额头上也有细亮的汗珠。几分钟后,幕布从两边匀速合拢,演出结束。在后台,我恋恋不舍地脱下旗袍,换上自己的衣服,一下子从白雪公主变成了丑小鸭。但是,这件旗袍的神奇作用已经不可消除。从此之后,似乎全校的男生都能够轻而易举地从一堆女生中认出我,无论我走到哪儿,都有目光跟随。但追我的一堆男生里面却没有甘华。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们几乎没有见过面,直到二十多年之后才再度相逢。更加意外的是,我还有机会再一次看到这件粉红色的旗袍。
妈妈还让我看了他们在雅加达结婚时的照片——多幸福的一对年轻人呀,爸爸穿着暗格子西服,里面套着相同颜色的马甲,妈妈身上的旗袍正是此刻我手上的这一件。爸爸果然很帅,初看有点像周恩来总理!
接下来这对新婚夫妇就回国了——那是1960年的春天,新中国正需要建设人才,周恩来总理向海外华人发出了邀请,欢迎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回国工作,国家将提供适当的学习和就业机会。华人选择回国一时成为风气,而印尼华人回国还有一个客观背景:当时印尼国内正掀起排华浪潮,华人普遍有远离祖国的孤独感和随时会受到人身、财产侵犯的不安全感,于是,新婚的甘汝强、查菊英夫妇,在第一代印尼华人——双方父母的支持下,郑重地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的人宣告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声明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毅然踏上了归国的轮船……
轻易不要触碰妈妈的内心,这是纪律,徐朝辉、汤军、高学文等人反复给我强调过,但是,我已经不小心违规了,由西装和旗袍十分意外地触及了妈妈的伤心往事,让妈妈打开了话匣子。最大的意外的是,妈妈看上去还算正常,甚至说得越多越趋于正常,渐渐有了一种过来人的平常语气。于是我想事情也许并不像他们认为的那么危险,让妈妈敞开心扉把伤心往事讲出来,也许正是让她的病情好转甚至痊愈的有效途径。我决定一试。
我和妈妈来到黄河边。
面对滔滔河水,妈妈再一次打开话匣子:“我们刚到静州的时候,黄河水比现在满很多。静州政府对我们很好,分了房子,安了家。我在静州二中教地理,汝强是学水利的,就主动去刘家峡水库工作。刘家峡在静州西边,距离静州七八十公里,不算远,汝强每个月都能回家一趟,有时候是我过去。”
妈妈提到了“汝强”这个名字。我知道那是甘华的爸爸,一个神秘的名字。
“一年后我怀孕了,1962年8月3日生下了甘华。生甘华的时候,汝强不在,是学校一个老校工帮忙接的生,铺了一床黄土,细细的黄土,躺在上面特舒服。他们说黄土有消毒功能,可能是真的,我和孩子没用任何消毒药水,都好好的。脐带是用剪衣服的大剪子剪断的,第三天我就下床给自己做饭了。”
“甘华五岁那一年,我出事了。”
“我出事了”,妈妈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显出一种决心似的。我谨慎地观察着妈妈,准备随时引开话题。
妈妈的神情确实有变化,脸突然涨得通红,咽了口唾沫,然后试图再说话,可是,就像是失了声,只见空咬着嘴,发不出声音。
“妈妈,咱们今天就说到这吧。”
“不,不,让我说,我还想说!”
“妈妈,我给你再讲讲我和甘华的故事吧。”
“不,我想说,我想说!”
我强行拉起妈妈,逆着黄河水,迎着夕阳走去。
“我给你唱首歌吧,妈妈。”我说。
妈妈像个孩子,只顾生气,闷声不响。
我想起名叫《一剪梅》的那首老歌,就轻轻唱起来。“我也会唱。”妈妈说,跟着唱起来。我停下来,让妈妈一个人唱。妈妈的嗓音不错,声线清丽,乐感很好。后面的部分是我和妈妈合唱完成的。只是,妈妈后来的声音开始变形,有些走调,先前的秀美声线、出色乐感仿佛被谁突然拿走了,换成一种浑浊、混乱和飘浮的味道。妈妈俨然把整个生命唱进去了,把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风风雨雨和日月星辰唱进去了,“雪花飘飘”“北风啸啸”“天地一片苍茫”这些词句可能变成一些极端具体的情景了,而“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只为伊人飘香”“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此情长留心间”这些话也许恰成妈妈个人的真实写照了!好在妈妈仍不失安静,只是不像先前那样大方得体,变得像个有些智障的小女孩,始终得让人拉着手。
整个黄河沿岸已经被静州市政府改造成一条迷人的风景线,长达三十公里,行人如织,高大的垂柳把整个空间遮蔽起来。我和妈妈走了很远,直到我的手告诉我,妈妈渐渐好了起来,重新变成一个大方优雅的女人。
“当年的黄河沿岸可不是这样,好荒凉的。”妈妈说,口气里有一种努力让自己显得正常的企图,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咱们回家吧,妈妈。”我说。
“回吧。”妈妈很听话。
回到家里,妈妈没像往常那样急着去洗手、换衣服,而是坐在沙发上,低着头玩自己的指甲。她右手中指的指甲有缺陷,扁扁的,明显比别的指甲短。她说,那是童年和小伙伴玩“打翻翻”游戏时留下的伤痕。某一次,由于用力过猛,她把手指直接垛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立刻,中指就变成一个圆圆的血疙瘩了,疼得她当场晕了过去。小伙伴们把她送回家,父母又急忙把她送往医院。处理之后倒也不要紧,只是,后来发现这片指甲永远拒绝长大,比别的指甲短半截。
时不时地盯住这片指甲,捂着、摸着、掐着,是妈妈的习惯动作,她陷入深深的沉思,久久不能自拔,有时能静静地坐一个小时。
现在,妈妈又开始玩指甲了。
我洗完脸刷完牙,妈妈还那样坐着。
“妈妈,洗了睡吧!”
妈妈依然望着那片指甲,用左手搓来搓去,不理我。我过去坐在她身边,跟着她看了一小会儿,突然来了勇气,拿开她的左手。想不到她不仅没生气,反而对我笑了,笑容里有天真和羞涩,是一个小姑娘才有的笑容。
我不禁搂住了妈妈。
“我这指甲还有故事呢。”妈妈孩子似的眨眨眼。
“你想告诉我吗?”我亲了亲妈妈的脸。
“从来没人愿意听我说。”妈妈嘟着嘴,有撒娇的味道。
“妈妈你说,我愿意听。”我脱口而出。
我急忙给妈妈沏好茶,让她慢慢说。
她喝着茶,看了一眼右手的中指,说起来。
“甘华五岁那一年,我把他带到了学校。我上课,他自己在院子里玩。下了课,他拉走我,让我陪他打翻翻。我总是故意输给他,他好高兴,一赢就乱喊:‘翻了!又把你打翻了!这声音被几个学生听见了,过来喝问:‘查老师,你们这是在干什么?不等我回答,甘华说:‘你们看,我和我妈妈打翻翻,我老赢她!他边说边给大家示范。一个学生大声质问我:‘查老师,你这是什么意思?是想推翻社会主义吗?我一听很不高兴,不客气地说:‘这位同学,你不要乱扣帽子好不好?我们这是玩游戏呢,和社会主义有什么关系?我的愤怒,我身为老师的尊严,没起到任何作用,相反,几个学生扑上来,当场就把我捆了起来。我心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可是,汝强远在刘家峡,儿子甘华才五岁,这可怎么办呀?我听见甘华又哭又喊:‘放开我妈妈,放开我妈妈!还咬了人家的胳膊,被人家一脚踢翻在地上,久久没有声音——我以为,他死了!”
“我以为,他死了!”这句话之后,空气一下子变了,就像暴风雨来临之前,不祥的气味先来了。妈妈自己也有预感,她被动——又像是主动地停了下来,等候即将到来的发作。果然,她嗓子眼里发出一声响亮的尖啸,然后便是放声哭泣。
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太担心,我认为妈妈是应该好好痛哭一场的,把所有的悲伤、所有的难过哭出来。同时,我也想,如果妈妈再次发作,她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其实我也哭得一塌糊涂,我的泪水一半给妈妈,一半给甘华。
2
就像干柴被连续折断了一样,妈妈喉咙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清脆、尖锐。转眼之间,妈妈又没声了,像是被一口痰噎住了。我去取水,回来看见妈妈已经躺在地上,口吐白沫,双手紧握,双脚乱蹬。我吓死了,赶紧去掐人中,使出吃奶的劲,没效果,又接着掐涌泉穴,折腾了一身汗,妈妈终于苏醒过来。“妈妈,妈妈。”我边喊边把她抱起来,放在沙发上。妈妈的模样变了,目光发直,一脸深纹,像一片树叶,转眼间就老掉了。我赶紧找来热毛巾给她擦脸,却被她一把打掉。“不要你擦!”妈妈的声音好冷,冷得像冰。我又给她喂水,她又一把打掉杯子,咣的一声,玻璃碴子溅向四处,我赶紧去取笤帚和簸箕。就在这个空档里,妈妈一溜烟跑出去了,留下几个带血的脚印。我追出去后,已经不见人影。“妈妈,妈妈——”我对着车来车往的街道,怎么喊都没有回音。
我给身为副市长的汤军打电话,汤军动用了警力才找回妈妈。妈妈先被送到附近的医院,包了脚,打了镇静剂,接着便被送入位于静州远郊的安定医院——全名是静州精神病康复中心,那是妈妈反复去过的地方。
我好惭愧,后悔鼓励妈妈多说话。冥冥中我仿佛觉得甘华在暗处盯着我,指责我没照顾好妈妈,让妈妈又一次进了安定医院。
安顿好妈妈后,我们七个人又见了面。离开各雅各姿后,我们七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有了大森林里那么一番共同经历,大家之间的关系显得有些古怪,亲热里面又透着显而易见的隔膜感,有一种不约而同的新气味从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汇合在一起。阿眉先打了个哈欠,好几个人都跟着打了哈欠,然后又都尴尬地笑了,似乎被各雅各姿消耗掉的体力至今还没有恢复。徐朝辉、汤军、高学文三个男人也都是有气无力的样子,态度里有难言的细微变化。徐朝辉更是刻意冷着脸,无声地吸着烟斗。
这一切和甘华的缺席有关。去的时候是八个人,回来却少了一个。甘华永远地留在了各雅各姿。如今甘华的妈妈又出了状况。
“你是不是告诉妈妈甘华死了?”汤军问。
“没有,我不敢。”我答。
提起甘华的名字,气氛更加阴冷了。
徐朝辉这时突然站起来,说:“我有点事,先走一步。”
阿眉立即拿上包,半跑着跟过去。
徐朝辉怎么了?徐朝辉和甘华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甘华到底是怎么死的?甘华绝不可能是开枪自杀,此刻,我更加坚信!
除了自杀,只剩下一个可能:徐朝辉开枪打死了甘华!可是我实在不明白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实上,看得出,汤军、高学文、甘华三个人里面,徐朝辉真正尊重的还是甘华。对大市长汤军和大教授高学文,徐朝辉几乎没有好话,一张嘴就是“狗日的”,有时候比这还难听。但是,他很少对没权没势、至死还是一个初级职称的甘华这样说话。只要和甘华单独相对,他总会显得比往常安静一些、平和一些,看上去像另一个徐朝辉。他甚至常用请教的口气问甘华一些问题,如:
“近几年有什么好诗人?”
“这个时代,还需要诗吗?”
甘华的回答他也很少置辩。
但是,有一次他们吵得很厉害。
那是在各雅各姿的第二天。我们在名叫三间房的地方已经住过一夜了,四顶帐篷,四对情侣。第一天是个很好的开端,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远离尘嚣的原始森林,寂静的夜晚,背风的山坡上火光点点,山风习习,每一顶帐篷内都是可以想象的欢爱场面,有的动静很大,有的悄无声息,但幸福和快乐是相似的。我庆幸自己来到这里,以自己还不习惯的身份——甘华的情人。借着这种特有的外部力量、特别的自由气氛,我和甘华自然而然地睡在了其中一个帐篷内,有点像老夫老妻,有惊喜,有激情,但是又极为自然,极为普通。其实,我们之间还真是第一次有性。我承认我是幸福的、放任的,我希望以后的每一天,起码是在森林里的每一天,都是如此。次日早晨,被啁啾的鸟叫声吵醒后,我走出帐篷,一眼就看见了朝阳,如邻家孩子的一张小脸。
真是好呀,我不由得感叹。我想大声喊出来,想到自己的年龄,又不敢。“甘华,快起来看日出!”这样直接喊甘华的名字时,我还有些不习惯。“懒虫,快起来看太阳!”我再喊。我似乎在试探自己是否适应了新的角色。
毫无例外,女人们都起来了。
“男人全是色鬼加懒虫,哈哈!”
这是我们几个女人当时一致的心声。但是,这样说的时候,每个人分明爱着那个男人,在各自的帐篷里熟睡的那个男人。我们四个像林间妖女,手拉着手跑到小溪边,去洗脸、刷牙。我们在水晶般的溪流里看到了各自的影子,大惊小怪地喊叫着。
三个女孩管我叫“芊姐”。其实,我女儿已经上大二了,她们应该叫我阿姨的。但是,我喜欢做她们的“芊姐”。在这样的氛围里,叫阿姨是很煞风景的。况且,我也愿意忘掉自己的年龄,像个小女孩一样疯玩几天。
我相信我和甘华是有缘的,我好想大声赞美生活。但男人们睡够懒觉,情况就变了。他们总会让生活变得乌烟瘴气。
徐朝辉走出帐篷时,阿眉已经准备好一碗清水,挤好了牙膏,让他洗脸刷牙。徐朝辉显得心情很好,叫阿眉“好宝贝”。阿眉浇水,他将双手并拢接上水,再急忙扑在脸上,扑哧扑哧两下就说“好了”。阿眉不依,说:“不行,再来!”于是徐朝辉再伸手,再洗。然后便是在阿眉的近距离监视下刷牙,阿眉边看手表边说:“刷够三分钟才行呀!”阿眉的态度里有夸耀和表演的成分,徐朝辉主动配合,真的刷够了三分钟,上下左右,异常仔细,三分钟过了还在刷,说:“我刷三十分钟!”这样阿眉就有机会继续表演了,她从他嘴里拔掉牙刷,让他原地蹲着别动,把他嘴角的白沫子画在他的额头上、脸蛋上。
“不许动,不许动!”阿眉的尖叫让沉闷的森林有了活力。
“好了,老公,现在滚吧!”阿眉说。
阿眉的胡闹终于结束。徐朝辉花着脸从篝火的余烬旁走过去,再往前走,钻进灌木丛。他撒完尿回来的时候,看见脚底下有一只拴在石头上的黑兔子。
“哪来的兔子?”他问。
“半夜捉的。天一黑,打亮手电,兔子就跑不动了,哪有光就往哪儿钻。”汤军说。
“怎么才一只?”徐朝辉说。
“兔子也要睡觉。”汤军说。
徐朝辉蹲下,提起兔子。
“我有个主意!” 他略略放低声音,“给兔子吃摇头丸试试。”
“好呀,好呀!”阿眉喊。
高学文也喊:“好主意!”
甘华还在睡觉。甘华能睡懒觉是出了名的。
“阿眉,快去取。”徐朝辉喊。
阿眉跑回帐篷,再跑出来,手上拿着一粒摇头丸,还有一小袋K粉。大家都围过来,想知道兔子服了摇头丸和K粉是何表现。“来半碗水。”徐朝辉抱起兔子。这时汤军的小情人童心端来半碗水,递给徐朝辉。徐朝辉已经掰了半粒摇头丸,放在铁锹上,用一颗鹅卵石揉碎,又加些K粉进去,再用石头碾,显得极为仔细。然后他把东西拨进半碗水里,用手指头反复搅匀。兔子的两个眼睛眨巴眨巴的,很忧伤的样子,鼻子对着半碗水嗅来嗅去,在辨别水的味道。“喝呀,宝贝!”徐朝辉说。阿眉不依了,掐了徐朝辉一下,说:“不许喊它宝贝!”徐朝辉没理阿眉,把半碗水捧高,兔子舔了舔,似乎品出了滋味,开始喝起来。高学文的情人,脖子上挂有银色十字架的娇娇说:“我听说兔子喝了水会死的!”但没人理会她的声音。在大家的注视下,兔子终于喝完了半碗水。
喝足了水的兔子更沉静地卧在草丛里,并不试图逃走。大家一同等着看它的表现。
我永远忘不了那双倒映着错乱山色和人影的琥珀色眼睛。大概五六分钟后,兔子那小小而平静的眼睛突然无辜地一闪,像是被针刺了一下,停顿了四五秒钟之后,又是一闪,似乎有一只手在眼睛深处使怪。又过了两三分钟后,两只眼睛里开始风起云涌,就像原本微有波澜的湖面,由于神秘的原因,渐渐动荡起来,而且力度逐渐增强,来势凶猛。果然,某个瞬间,两个圆圆的瞳孔突然放大,释放出一束清晰的白光,使林间幽暗的景色为之一亮。
阿眉提来了录音机。
强劲的音乐响了起来。
而可怜的兔子,稍稍迟疑了一下,身子立刻随节奏扭动起来,像一个舞蹈中的黑色精灵。它的头、身、尾似乎成了音乐的一部分,和音乐合而为一,有一种梦幻般的谐调感,是百分之百的神来之笔!
大家一同鼓掌欢呼。
大懒虫甘华终于醒来了。他走出帐篷,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眉毛上似乎结着一层浓霜,好像这一夜他是露天睡觉的。他没理会这边的热闹,而是转身去了帐篷后面。接着他又露面了,可是,又进了帐篷。两分钟后他叼着烟向我们这边走过来。他站在我旁边,我们拉起了手。一开始他似乎没看清楚舞动着的东西是什么,当他突然明白过来之后,就毫不客气地问:“谁干的这是?哪个孙子干的?”
大家一下子呆住了。
“怎么了?”坐在草地上的徐朝辉仰头问。
“你说怎么了?”甘华拧着脖子。
“不知道怎么了呀!”
“你他妈是狗吗你不知道?”
“我是狗你是什么?”
看得出,徐朝辉仍然是克制的。甘华的脾气却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甘华不再斗嘴,而是拾起地上的一把刀子,割断了拴着兔子的绳子。可是,兔子早就忘了绳子的存在,继续在扭、在蹦,完全由不得自己。
“甘华你装什么装?”
甘华不吭声,回帐篷去了。
“你以为你是圣人?你什么没干过?”
我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甘华一直没有吭声。
“你狗日的和我一样五毒俱全!”
这时汤军和高学文悄悄蹲到徐朝辉身边,一边一个,汤军拍了拍徐朝辉,高学文则低声说:“他不吭声,你就原谅他吧。”
“原谅个屁!狗日的!”徐朝辉声音更大了。
我暗暗推了一把身边的阿眉。
阿眉走过去,双手交叉相叠,堵住徐朝辉的嘴,低头盯着他,泪流满面。徐朝辉看看她,突然奋力拿开她的手,起身走远。
我回到帐篷,看见甘华缩在睡袋里。
3
其实,甘华是别人介绍给我的对象。我丈夫病故半年后,就开始有热心人不断地给我介绍对象。甘华已经是第五个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很难遇到合适的男人。年龄相当的男人,如果有些身份,眼睛就只盯着年轻女孩。而这个时代的女孩,似乎更愿意嫁给一个能做爸爸的男人,尤其是所谓的成功男人。所以,如果有一个男人,条件尚好,表示愿意见见面,连介绍人的口气都会变得嘘声嘘气的,急着要抓在手里的样子。比如,介绍人约我和甘华见面的时候,我敷衍说:“等等吧,等忙过这几天。”介绍人立即说:“你等,人家不等,人家可是钻石王老五!”我觉得好悲哀呀,怎么突然落到这个份儿上了!被称作校花的日子才刚刚过去几天呀,突然就人老珠黄,像过季的衣服,挂在架上等着处理了。我真的不想再见任何人了。但是,介绍人一般都有很强的职业精神,再加上还有一大堆亲戚朋友在旁边帮腔,我终于勉强同意:“那就见吧。”第一眼就觉得面熟,聊了之后才知道是师兄。我几乎想不起他的名字了,那个二十多年前风度翩翩、头发用粉笔灰故意染白的剧中人——“我”的教授丈夫。他却立即认出了我,说:“孟芊,是你呀!”介绍人一看我们认识,连说:“有缘有缘,你们聊,我有事先走一步。”
毕竟同台演过戏,毕竟有师兄妹的名分,不愁没话说。我说:“演完《放下你的鞭子》,好像再也没见过你。”他说:“那时候我经常回家住。”他的话提醒了我,我突然记起当时听他的同班同学讲过,他没有爸爸,他妈妈后来患上了精神病,时不时会跑掉,所以,他时不时要请假上路,去全国各地找妈妈。有几次,他妈妈还直接来课堂上找他。老人家缓缓推开教室门,并不进去,而是扶住门框,向内深深地弓着腰,用很有礼貌的口气问上课老师:“请问,我儿子在这个班吗?”老师问:“谁是你儿子呀?”不等老人家回答,大高个甘华便在一片笑声中沉默地站起来,从最后一排冷冷地向前方走去,跨上讲台,从老师前面或后面横穿过去,悄悄拉住妈妈的手,像大人对待孩子那样拉走了。
我记得当时听了这个故事后,心里曾微微一震,妈妈躬身向内的样子,儿子默默拉走妈妈的样子,令我心里有莫名的震撼。
那么二十多年后情况如何?
我不好意思问他。
“我以为你不在静州了。”甘华说。
“我能去哪儿?”
“去了欧洲、澳洲那样的地方。”甘华一笑。
“我没那本事。”
停了一会儿,我问他:“你还记得我?”
他又笑,说:“在《放下你的鞭子》里,你可是我的夫人!”
我说:“当时我很紧张,你给了我一个鬼脸之后就好多了。”
“那一幕就像是昨天!”
“是呀,转眼二十几年了。”
这样的对话听起来多么苍老啊。
“介绍人使劲夸你。”他说。
“夸我什么?”我问。
“说你人漂亮,心眼也好。”
“没说起我丈夫?”
“说了,说了很多。”
接下来我就给甘华讲我死去的丈夫孙小东。他的嗜赌成性,他的肌无力,以及他的死。我已经可以用幽默的口吻谈论他了。
4
让妈妈再一次住进安定医院,真是罪过。我们在一起待了刚刚一周时间,就出了这样的事情,我实在对不住甘华。我几乎夜夜梦见甘华,梦里面的他总是那副在各雅各姿森林里我看见的某个瞬间的样子:似乎露天睡了一夜,眉毛上好像结着一层薄薄的霜,一脸淡淡的忧伤。有一个梦更奇,梦里面的甘华像是一幅画,某个画家刚刚用碳素铅笔画成的素描稿,面部有清晰可见的碳素微粒,闪着细密的银光,眼窝很黑,几根头发斜搭在眼睛上方,有浅浅的眼袋,目光里的忧愁明显是铅质的。总之,画家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表达一个词——忧伤,不重不轻,不左不右,恰到好处,就像是用精密测量仪反复测过,比蒙娜丽莎的微笑还要奇妙无数倍。一个忧伤的男人,让人心碎!同台演《放下你的鞭子》的时候,甘华的眼神就是这种味道。站在他旁边,能感觉到一种微微的寒意。不过当我紧张得有些发抖时,他侧身对我拧拧嘴,悄声说“别紧张”,我又感到了相反的东西,温暖。
那天我讲自己的故事给他听时,注意到了他的表情,有好几个瞬间,他的脸上突然满是忧伤。我一口气能说那么多,正是因为受了他暗暗的鼓励。他一直仔细地听着,除了或浓或淡的忧伤之外,并没有显示出不耐烦。他尽可能忍着少抽烟,但有几次他坚决地点上了烟。点烟的瞬间我看清楚他的手指是细长的,两个食指的指尖都是黄的,但不是焦黄,而是一种不失美感的浅黄。划火柴的动作简单而凌厉,带着瞬间的情绪,吐烟圈时,尽量不让烟靠近我。我从来没观赏过一个人抽烟的样子,想不到它也有迷人的一面。我当时甚至觉得用不着多了解,已经喜欢上对面这个男人了。
可是他并没有像我一样畅谈自己。关于他妈妈,关于他短暂的婚姻,我从介绍人那儿多少听说过一些,我希望他自己能谈一谈。可是,他什么都没说。这让我有些不快,后悔自己说得太多,隐隐有种不公平的感觉,同时还担心他对我有误解——以为我是一个有倾诉欲的、爱唠叨的女人。我的种种不安表明,我对他有兴趣。但是,虽然各自留下了电话号码,接下来几天却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按照习惯,男方应该主动一些。我的性格也不允许我主动打电话给他。不得已,我找了介绍人,承认自己对他有意思。介绍人问了他,然后向我转达了他的想法。
原来,听了我的故事之后,他觉得我应该找一个没拖累的男人再婚,他觉得我在上一次婚姻里受苦太多,下一次应该不同。
他指的当然是他母亲。
介绍人最初提起他的时候,我爸妈的意思和他的话如出一辙,坚决反对我们见面,我自己也是十分犹豫的。但介绍人再三强调,他母亲的病情现在好多了,基本上是正常的,不犯病的时候是一个气质优雅、令人尊敬的好妈妈。
他的短暂婚姻,也和妈妈有关。这是可以猜想到的。那时候,妈妈的病情可能比较严重。据说他年轻的妻子没有善待妈妈,于是,他们迅速离婚。此后十年他保持单身。这是介绍人事先说过的。见了他之后,我相信事实就是如此。我本来不需要他再讲什么的,他选择不讲确实更好一些,否则两个人就像是比赛着什么。总之,在我心里,他见面时的沉默和后来的多虑,都令他更有分量,我倒有些欲罢不能了。可是,在他没有声音、我进退两难的时间里,我爸我妈发动群众,到处打听他的情况,汇总起来有几条:第一,他是孝子没问题,但有点过分,不允许别人对他妈妈有任何冒犯,所以第一个妻子很快就离掉了。给他做妻子是要走钢丝的。第二,他是个书呆子,只喜欢看书写诗,一屋子书,可是,家里连个电话都没有,母子二人始终住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幢老楼里,黑咕隆咚的,还是水泥地板、老式电灯。在单位,他倒是不惹人不害人,但是,生活能力等于零,至今还是个初级职称。嫁给这么一个人,怎么生活?他简直就是孙小东的反面!如果不是肌无力,靠孙小东的那股子折腾劲儿,成为一个富翁都有可能。对甘华这样一个写诗的呆子,你能有什么指望?他们这一番以事实为依据的分析,还真的把我吓住了。
但我反复想起那天见面的情况。那天,他身上丝毫没有书呆子气,穿着一件蓝底白花的手织毛衣,肩上搭着一条丝质的、主要起装饰作用的紫色围巾,衬衣领子干干净净,头发不长不短,鬓角稍稍有几根白发,一副得体儒雅的派头,并没有单身汉的邋遢样子。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气质给人的感觉也是清新硬朗的。如果说,我父母调查到的东西在他身上有一点佐证的话,大概就是忧伤的味道了。
然而,我喜欢他的忧伤。
甘华的那张脸,无论怎么看都是忧伤的。但不过于忧伤,也不软弱,有点硬,还有一点点魔气在里面。
一定事有蹊跷。我打算主动约甘华见面。
这次他换了外套和衬衣,毛衣还是那一件,围巾还是那一条。无论怎么看,他的感觉都是健康平和的,大家所说的那些,为什么就不能是他的选择呢?我这么想。
他笑了,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上次我说得太多了。”我说。
“今天还是你多说吧。”他略显顽皮。
“今天我学你。”
“别别别……”
“哪天让我看看你写的诗?”
“诗?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
“没几个人知道我写诗的。”
“我就知道!”
接下来我们谈得很愉快,他的话渐渐多了起来,谈起了妈妈,谈起了那次婚姻,承认那次婚姻的失败确实与妈妈有关,但是,他显然不想说得更具体。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说起妈妈的时候,他的眼神里有一种极坦荡的赤子情怀。关于妈妈,他说得仍然不多,仿佛妈妈的情况我理应知道,用不着多说。
“这几年,我妈基本正常了,平时看看书、学学画、织织毛衣——你看,这件毛衣就是我妈织的,还不错吧?”他夸妈妈的时候,像在夸一个孩子,笑容里含着甜味,忧伤的感觉不翼而飞。
“那天听了你的过去,我觉得你实在太好了,可也太苦了。这一次你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我嘛,最好躲得远远的。”忧伤又回到他脸上。
我刻意沉默,只听他说。他说话时不紧不慢,音调沉郁,有一种令我神往的男人味,令我馋,令我直咽唾沫,就像小时候闻到了蒸馒头的味道。
我们很快见了第三面,在火车站旁边一个叫红馆的酒吧。这地方显然是他特意安排的,因为他家就在街对面。
“你看,我家就在那栋楼上。”刚坐下,他就指给我看。那是一幢四层高的红砖老楼,从外面看上去,倒有一种简朴安闲的气息。“这座楼可能是静州最老的楼房之一了。我爸我妈新婚之后从印尼回国,一到静州就分到了这套楼房。一楼,有个小院子,当时肯定是最好的楼房,一住就是几十年。”我注意到,这是他第一次提到爸爸。但是他并不多说,只是一带而过。他笑了笑:“其实我一直想换一套房子的,但是我妈死活不肯,连房子里面的东西都不让动。所以,到现在还是水泥地板、老式电灯。”他在注意观察我的表情,接着说,“不过,最近我妈快被我说服了。我说,如果我再找个女朋友,你可要同意换房子哟。她有些迟疑,但还是点头了……其实,我妈有钱的,买一套好楼房没问题。五年前,我妈接受了我外公留下的一笔遗产,我专门去印尼帮她取回来的,回来交给她,由她自己管。”说到这儿,他又禁不住笑了,笑完,接着说,“我妈可抠门了,把自己的存款攥得紧紧的。她还有一份工资,比我的高多了,也是她自己管。”我给他加了啤酒,他谈兴正浓,我希望他说下去。“可是,你知道吗?她好着的时候才是吝啬的,当她犯了病,就大方得不得了,会把钱取出来,再把广场上的疯男疯女们召集起来,让他们像小学生一样排好队,背着手,然后,一个一个上来领钱。谁要是不听话,不乖乖站在队伍里面,不老老实实背着手,就没有钱。我妈当过老师,教过地理和英语,当过班主任,这一套都是班主任的作风。”你不可想象甘华此刻笑得有多么开心,而我,早就笑得肚子都疼了。“还有更绝的,有时她带着一帮排着队的疯子傻子招摇过市,找一家高档餐厅,七荤八素地点一大桌子菜,让大家吃。”说到这儿他突然不笑了,忧伤像鸟儿一样,扑棱棱落回到他脸上,震得眉毛微微抖动,手也在暗暗发颤,他点上烟吸了两口后才又说起来,“如果我不在家,她会把那帮人直接带到家里,就像搞生日聚会。”他说不下去了,眼睛开始湿润,不停地吸烟,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抓住他的手。我要爱他,爱这个男人,无论如何我要爱他。我抚摸着他的脸、他的忧伤,把他的头深深地扳进怀里。
我们静静地坐了很久,一同盯着对面的矮楼。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它显得有些不协调,但并不过分,楼梯口出出进进的多为老人。
我希望他的妈妈能出现,想不到真的出现了。“我妈!”甘华说。妈妈一露面,就让我眼前一亮。其实甘华出声以前,我就差点问:“是不是妈妈?”老人家的样子暗合了我的想象,个头不高,头发偏白,美人坯子,文人气质——和此前出出进进的老人大为不同。穿戴几乎可以说是时髦了,一件灰白色的西装式上衣,配着一条棉麻的黑裤子,脖子上斜斜地搭着一条紫色围巾。她出来后并不左顾右盼,而是直接向路边走来,步伐沉稳有力,明显含着一丝清傲。穿越马路的时候,她步子更快了,谨慎地观察着一侧的车辆。她向酒吧的方向走来,几乎和我们对视了。我说:“见见妈妈?”甘华说:“下次见吧。”但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拉着甘华的手,一同走出酒吧。这时妈妈已经从酒吧门前经过了,甘华喊了一声:“妈!”
妈妈回头,表情平静。
我们拉着手向妈妈走去。
“妈,这是孟芊,给你说过的。”甘华笑着。
“阿姨!”我向妈妈微微鞠躬。
妈妈端详着我,说:“好的,你们谈吧,我出去一下。”
妈妈转身走了,我和甘华面对面相视而笑。
回到酒吧,甘华还在不停地笑。
“你笑什么?”
“你看我妈演戏的水平如何?”
“演戏的水平?”
“我妈出来,是我和她预谋好的!”
“这样呀!”
我揪了揪甘华的耳朵。
不过,这样见面更好,更自然。
我们离开酒吧,去了他家。穿过楼门,到楼的另一面,然后再从院子里进去。院子不大,但里面相当整洁,靠窗的地方有一棵弯曲的枣树。枣树旁边的阳光里有一把木质摇椅,摇椅旁边的凳子上有报纸,是《参考消息》。进客厅一看,果然是水泥地,不过由于擦洗太勤,显得油亮油亮的。房顶上确实吊着那种老式的带灯罩的白炽灯,但灯罩和灯泡上没有丝毫灰尘。四面的白色墙皮,有斑驳,有脱落,却没有想象中的烟熏火燎的痕迹。甘华直接领我到他自己的屋子里。卧室兼书房,这是我的第一印象。没有床架,席地铺着一张厚厚的双人床垫。四周几乎看不到墙面,全是书柜,或是一摞一摞径直堆高的书。也是老式的白炽灯,但床头有落地灯。也是水泥地,但地上铺着蓝色地毯。地毯上散放着一些图案精美的大坐垫,坐垫四周也有书。比传说中的情况好多了,甚至可以说是温馨诱人。但空气里毕竟有那么几丝单身男人才有的寒凉。最后甘华又带我看了看妈妈的房间。门本来是紧紧合住的,甘华推开之后,便有一股子浓郁的香味儿扑过来,不是通常的香水味儿,而是一种怪怪的奇香。我跟着甘华进去,先看见一个大大的老式衣柜,紫红色的,两个门,一边是镜子,一边是木门。我觉得房间里的味道与这个衣柜有关。再后来就看见了味道的真正来源,一头沉的老式木桌上有一束新鲜的康乃馨,好像是刚刚买来的。甘华又拉开桌子的抽屉,里面有半抽屉白白的干杏仁。那么,这是香味的另一个来源了。甘华说:“我妈不知从哪儿听说,康乃馨和杏仁的味道有助于回忆,于是,她的屋里总有康乃馨和杏仁。”
几天后我们就进了各雅各姿大森林。
再过几天,甘华就不在了。
回到静州没几天,妈妈又出了状况。
我去安定医院看妈妈。带什么礼物呢?我想,当然是康乃馨,还有杏仁。我去花店专门挑了一把含苞待放的康乃馨,称了半斤褪掉壳的杏仁,然后打车到安定医院。我赶到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医院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森严可怕,门开着,我走进去后才有人喊我登记。登完记,一个门卫带我到013号房间。房间里有三张床,但没有人。门卫让我等等,告诉我:“病人正在后面的花园里栽花呢,快回来了。”于是我把康乃馨放在窗台上,等妈妈回来。
妈妈床头的牌子上面写着:
姓名:查菊英
性别:女
年龄:70岁
病情:精神分裂症
入院时间:2010年5月14日
我等了几分钟,突然想去了解一下妈妈的病情。我请那个门卫带我找到了妈妈的主治大夫,一个姓陈的女医生。
“我是查菊英的家属。”我说。
“查菊英的家属?”她问。
“是呀。”我有些不自然。
“你是她儿媳妇?”她的语气很奇怪。
“是,是呀。”我答。
“很漂亮呀。”她很特别地笑笑。
“我想了解一下她的病情。”我说。
“她的病情,还用了解?”
“最新的情况呀。”我有些生气。
“没新情况,她是老病号了。”
“老病号,就一定没新情况吗?”我不由得提高了嗓门。
“老太太本来是病愈出院的,现在又回来了,一定是因为家属护理不当,造成旧病复发。身为家属,是有责任的!”她也几乎喊叫起来。
这下我不能不示弱了。她从一个黑夹子里抽出一份病历给我:“你自己看吧。”说完走了。
午饭铃响了,医生和病人都开始吃饭。我找到食堂,站在一个拐角处向内偷看。有二三十个病人,都穿着清一色的病员服,围着一个长长的椭圆形大餐桌在吃饭。每人一个餐盒,全都用勺子,无论老少,都是白色的塑料勺子。很少有人抬头观望,大多数人表情呆滞,举止迟钝,一看就是病人。妈妈同样埋着头,十分安静地吃着饭。但妈妈用勺子的感觉,显然比所有人都优雅。
半小时后重回013号宿舍。门半开着,我敲敲门,没听到回答,就推门进去了。另外两个病人躺在床上,唯独妈妈坐在桌边,正侍弄那些康乃馨。“妈妈!”我喊。妈妈回头看见我,露出明朗喜悦的表情。“我猜就是你。来,坐。”妈妈把我拉到自己的床边。另两个病人支起身子看我,其中一个年纪很轻,大概二十出头。“我儿媳妇。”妈妈介绍。年纪较大的病人表情冷漠,年轻的病人笑着夸我:“好漂亮!”我向她们笑笑,然后拉着妈妈的手一同坐下。我看见桌上有个小剪刀,而一部分康乃馨不再是苞状的了。妈妈说:“我把它们剪开,这样,香味就出来了。”妈妈怕我不明白,左手拾起一支康乃馨,右手拿起小剪刀,小心地在花苞上剪出三个小口子,然后用姆指和食指轻轻揉捏花苞,直到里面的花蕊渐渐露出来,显出盛开的样子。
“你看,好好的吧?”妈妈把手中的康乃馨给我。我仔细看了看,真看不出人为的痕迹。
“好香啊。”我说。
“你还给我带了杏仁,谢谢你!”妈妈说。
我用力捏了捏妈妈的手。
“不过,我喜欢的是苦杏仁,这个是甜的。”妈妈一笑。
“我还以为你喜欢甜杏仁。”
“没事,甜的也行。”
我答应过几天来接妈妈回家。
“我等你来。”妈妈的声音里有强调的语气,像孩子,怕大人会食言。
“一定。”我也用强调的语气。
5
几天后,我带着一束盛开的康乃馨和一盒苦杏仁,再次打车来到安定医院。但是,先前那个门卫告诉我,013号宿舍的查菊英病人已经转到重病区了,医院有指示:这个病人目前谢绝探视。
我找到重病区——大院里面的一所小院,门卫比外面多,两个,一边一个,门边挂着牌子:静州安定医院重病区。
门卫不让进,说法和外面一致。
我急了,问:“重病号为什么就不允许探视?”
右边的门卫说:“我们也不知道。”
“所有的重病号都不让探视吗?”
“有的可以,有的不行。”
“为什么?”
“医院有通知。”
“这没道理。”
左边的门卫走过来,显得很凶,要打人的样子。
我只好转身,去找陈医生。
陈医生看见我,态度倒比上次好,笑了笑,问:“不让进去是吧?”我说:“是呀,到底怎么了?”她不回答,看着我手上的康乃馨。“她应该忘掉,而不是记住!”她说。
“如果实在忘不掉呢?”
“实在忘不掉,不就是查菊英现在的样子吗?”
“陈医生,我妈妈到底怎么了?”
“她呀,不安分,总想跑!”
“上次我来,她还好好的!”
“是呀,时好时坏,这也是精神病的一个特点。”
“可是为什么要换到重病区?还不让探视?”
“重病区管理更严一些,想跑跑不了。至于探视嘛——如果探视起不到好作用,最好就不探视。”
“我担心这会适得其反。”
我的话并没有激怒陈医生,她只是一时不说话了,低头整理病历。“你先回吧,改天再来。”她说,没有抬头。
“那么,哪天允许探视呢?”
“来之前先打个电话吧。”她看了我一眼,低头在纸上写上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我。
我只好把康乃馨和苦杏仁又带回来了。
我一直和徐朝辉、汤军、高学文他们保持着联系,及时向大家通报妈妈的情况。甘华的妈妈是大家共同的妈妈,妈妈的事情,是大家共同的事情。这是一个约定,除甘华之外,七个人的约定。所以,我要遵守这个约定。
让我来说说这个约定吧。
那是在各雅各姿森林里的第五天,我们在一个新的宿营点住了一晚上,打算原地休整一天后原路返回。五天内,我们其实并没走太多路,所谓探险,根本谈不上。每天走三四个小时的路,每天换一个宿营点,仅此而已。
最新的宿营点选在一块台地上。一旁的斜坡上是一片天然的白桦林,粗粗细细的白桦树均匀地分布在斜坡的各个角落。大多数白桦树身披斑驳的月白色树皮,看上去虽然衣衫褴褛,却也尽显风流。白桦中间偶尔还能看到一两株红桦。和白桦相比,红桦的躯干要细瘦一些,紫红色的树皮紧密鲜艳。于是,白桦树更像是不修边幅的男子汉,而红桦,则一律是女子气质。所有的树干之间,都是衰草和新草相杂,由于坡势的变化,深草相互依偎倒伏的样子各呈东西。四顶帐篷设在白桦林外面的一块空地上,和茂密的灌木丛之间隔着半步宽的用来驱蛇的草木灰。
经过几天的折腾,人人都累了,甚至是烦了。一整天的休整反而有一种冗长难熬的感觉。打牌、讲故事、跳舞,甚至嗑药,种种的游戏玩过一遍之后,连游戏的兴趣都所剩无几了。不用问也看得出来,人人都想回家了。
下午,太阳开始西沉,森林里的凉意渐渐上升,气氛也渐渐变得沉闷忧郁。我们八个人中的六个人在帐篷附近打牌,另两个人——徐朝辉和甘华,由于没兴趣打牌,一起到附近的河道里散步去了。
两人即将走出我们的视线时,徐朝辉回头喊:“阿眉,去把手枪给我拿来。”听到“手枪”两个字时,大家并没有过多的想法。那把手枪是副市长汤军带进来的。我们都觉得,在大森林里,有一把枪是必要的。每个人都把玩过那把枪。夜里,当大家围坐在篝火边时,上了膛的手枪就静静地放在徐朝辉身旁。这种时候它实际上成了八个人共有的武器,它的存在让想象中的敌人变得不那么可怕了。一到白天,枪就收起来了,由阿眉保管,就像保管着一支笔。所以,当阿眉跑回帐篷,取上枪,从几米之外丢给徐朝辉时,谁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我还和徐朝辉身后的甘华挥了挥手。甘华习惯地对我咧咧嘴,接着他们就双双消失在丛林后面,我们则继续打牌。此后,我隐约听见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带着林间的湿气,还带着低沉的回音,像是距离我们很远,又像是很近。有一两声似乎是争吵的声音,有些尖锐。我心里牵挂了一下,但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他们是同学和好友,吵两句是正常的。
再后来,就听见一声枪响,很清脆,在我们的右后方,百米之内。但大家似乎并不感到惊讶,六个人继续打牌。然后便是安静,奇怪的、妖魔般的安静。某个瞬间,我心里有过一丝尖锐的不安。我仿佛真切地听见甘华在叫我的名字:孟芊!孟芊!森林中的每一粒水珠,似乎都以一种极为秘密的方式传递着这个声音。而我并没有足够重视它,我喊叫着,为了出错一张牌抱怨自己。
不久,徐朝辉一个人回来了。
他远远地喊:“汤军你来一下。”
汤军正在看牌,不耐烦地说:“干什么?你过来不行吗?”
徐朝辉的声音变了:“你狗日的快过来!”
汤军仍旧盯着牌,就像没听见。
徐朝辉又喊:“汤军,你狗日的听见没有?”
这时我们不能不停下,催汤军快去。
汤军嘴里说着“我操”,撑住地站起来,带着一屁股草屑向徐朝辉走去。
“学文,你也过来。”徐朝辉又喊。
高学文立即站起来,半跑着跟过去。
四个女人有些扫兴,扔下手里的牌,也散开了。
大约半小时后,汤军、高学文回来了。我心里莫名地闪过一丝绝望,有些害怕他们走近。当两个人更加靠近时,我看见他们的表情里有明显的慌乱和做作的冷静。我断定出事了,而且一定和不久前那声清脆的枪响有关。汤军的目光一直冲着我,高学文也看着我。他们的目光隐晦闪烁。
汤军说:“你们都过来!”
阿眉问:“汤哥,我老公呢?”
汤军不理她,声调严厉地喊:“大家都过来。”
阿眉她们都走过去。
汤军说:“发生了不幸的事情。”
阿眉问:“怎么了?”
汤军不急着回答,只是盯着我。
阿眉再问:“到底怎么了?”
汤军说:“刚才,甘华开枪自杀了。”
不需要汤军把话说完,我已经知道一切了。我静了一会儿,仿佛在耐心地等候汤军改口。比如,汤军说,刚才的话只是个玩笑!
我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也不记得是怎么走向河道的。我看见徐朝辉坐在一截长长的枯树上埋头抽烟,甘华呢,仰躺在徐朝辉的正前方,身子刚好嵌在几颗不大的鹅卵石之间,双腿伸向两侧。我跪下来,抱住甘华的双腿。我大概是想把他拉回来。我不敢看他的脸,我害怕我凡俗的肉眼,除了愚蠢地看到所谓的事实之外,不可能有任何别的作为。我也顽固地拒绝哭泣。我不想用任何方式认可死亡。我刚刚死掉了丈夫孙小东,我不想再看到死亡,我比任何人都痛恨死亡!我抱住甘华的双腿一直不抬头,心怀侥幸地想,甘华应该踢我一脚,以此表示游戏结束。我们几个小时前说过的那句话,应该有可能让他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沙子,对我再重复一遍:“孟芊,回去我们就结婚!”我想生个孩子,叫他爸爸。我想和他白头偕老。某个瞬间,我身体里的某一根神经突然抽了一下,像蚂蚁一样在深处咬了我一口,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汤军他们强行架走了我。回到帐篷旁边,阿眉、娇娇、童心也陪着我哭。后来汤军宣布了男人们的决定:就地掩埋甘华。“这片白桦林甘华一定喜欢。”高学文说。我特别反感高学文这句话,真想过去撕破他的嘴。
我始终没听到徐朝辉的声音。他用他毫不掩饰的态度告诉我,枪是他开的!
我一边哭一边不由自主地发抖。我听见,有人已经急着在白桦林的一角挖坑了,铁锹击打地面的声音从地底传过来,嘭嘭嘭的,令我的心一抖一抖。我听见他们在寻找并搬运木头,给甘华打扮墓穴。我觉得,此刻忙碌着的每一个人都是凶手,甚至,活着的人都是凶手。我也是凶手,因为我活着。
夜幕降临时白桦林里多了一堆坟丘,要多丑陋有多丑陋。白桦林里黑影闪烁,处处都有尖牙利爪在移动。我确信,森林里的一万种鸟儿,一万种虫子,每一片树叶,每一朵野花,都或多或少地窃取了部分甘华的生命。
我变成了木头,任人摆布。我从来没有这样势单力薄过。我听见汤军在宣布那个约定:回到静州后,永远都不能说,甘华在各雅各姿森林里自杀了。以后,甘华的妈妈就是我们七个人共同的妈妈,大家一定要善待她。
“妈妈”两个字让我再一次哭起来。他们劝我别哭了,可我就是停不了,我终于有了哭泣的最好理由:妈妈,妈妈。
离开安定医院,我立即给已经回珠海的徐朝辉打了电话。我说,妈妈被转到重病区了,院方拒绝探视。
他说,妈妈在医院也许更好。让你一个人照顾妈妈,我们过意不去。
我问,妈妈转到重病区,你知道吗?
他坦然回答,我知道。
6
甘华是没有理由自杀的,我们刚刚相爱,他不可能在这种时候选择自杀。甘华是徐朝辉枪杀的,这毫无疑问,我相信人人都看出了这一点。但是,没人会戳破这一点。我也不会,我没这个胆量。凶手徐朝辉是背景深厚的亿万富翁,带头撒谎的汤军是前途无量的副市长,这两个人,我无论如何惹不起。报案?我不是没想过,但真的只是想想而已。我既没有证据,也没有胆量。可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我爱的人,刚刚开始爱的人,莫名其妙地被人一枪打死了,我怎么办?难道就这样一辈子装聋作哑?
妈妈进了安定医院之后,我继续住在火车站旁边的甘华家,住在甘华的书房兼卧室里。一方面,我仍然在等待游戏结束的一刻,甘华突然回来了,向我做着鬼脸,然后把我拥入怀中。另一方面,我越来越明白,甘华死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妈妈为什么被神秘地转入重病区?而且不允许探视?这里面有没有徐朝辉、汤军等人的手脚?徐朝辉的话音里有股暗藏的杀气,某个瞬间我甚至想,他们会不会除掉我?就算我下决心一声不吭,一辈子装聋作哑,他们信得过我吗?
“他们会不会杀了我?”这个问题让我惊出一身汗来。事实证明我是多么糊涂,从各雅各姿回到静州,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天真地以为活着回来的七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约定:认定甘华是开枪自杀的,从此之后甘华的妈妈就是大家共同的妈妈。我以为只要遵守了这个约定,就万事大吉。我以为,我悲伤着、痛苦着,照顾好妈妈,就可以了。我竟然没有认真考虑过,在他们眼里我其实是一个异己分子:我是甘华的女人!我是最不能信任的!那么我到底该怎么办?除了报案,我还能做什么?保持沉默,就一定没问题吗?麻烦的是,我不能和任何人商量,爸爸妈妈、单位的同事、任何一个朋友,我都不能说一个字。上完班,我只好把自己关在甘华家里。
我只有一件事情可干:读甘华的日记。
甘华留下了大量日记,还有几大本手抄诗集。甘华几乎记下了他经历过的所有事情,好的、坏的,见得了人的、见不了人的,全都记下来了。甘华也几乎一直在写诗。写完诗,整整齐齐地抄在漂亮的本子上,注明写作年月和地点,这个习惯从高中开始,直到走进各雅各姿前结束。所有这些文字,没有一句拿出去发表过。
这些文字,几乎涉及了他生命的一切方面。它们的真实和坦诚让我吃惊。借助这些断断续续的文字,我一点一点地触摸着他的内心,也理解了他很多的“怪脾气”。我相信,他是一个好诗人,更是一个难得的好人。
蒸过桑拿,搓了澡,便是打炮。
天哪,这个女人似乎是从哪位知名画家的画册上下来的,粗壮,丑陋,有口臭,一个标准的、下层的、被践踏的、变形的妓女。她不敢吭声,沉默地给我做。从后到前,一整套做下来,我的下面还没起来。她说:“我这么给你做,你都不起来。”我说:“是呀,不起来,你想想,为什么?”她问:“你是不是喝酒了?来这儿的人,好多都是喝过酒的,酒喝多了就这样。”我说:“你闻我身上有一丝酒味吗?”我的声音是平静的,又是恶狠狠的。她轻声答:“那怎么了,你不喜欢我?”我看着她平平的胸部,说:“你看你,平得堪比飞机场。”她快速地看我一眼,有些吃惊,但更多的是哀伤和羞怯。她低下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想挣了钱去垫高的。”我问:“用钱垫了胸,拿什么给家里寄?”她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一眼,说:“是呀,所以一直没做嘛。”
“挣了有多少了?”
“不多,两三万,我出来时间不长。”
“我建议你把胸先做了。”
“我也没打算长干。”
这之后我稍稍有了点精神,有点想做了。
我第一次伸出了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屁股。她突然笑了,面露欣喜。她的妊娠纹不仅明显,而且突出。我触摸她赤裸的身体时,就像摸着扎手的土坷垃。
完了后,我突然想:天哪,谁才是卑微的?不是我呀,不是呀,我比她好多了。她才是卑微的!这不是一个感触,只是一个认识。其实更多的人是卑微的。据说,诗人应该懂得怜悯,哪怕是刚刚嫖过妓之后。但是,这个想法——“更多的人是卑微的”这个想法只是一个以思考为习惯的家伙的习惯想法而已。一个想了和没想一样的想法。更多的人是卑微的!我重复说。这就更他妈的像是无病呻吟了,更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是个诗人。用这句话来确认自己还有一点点良心,多么虚假。我起身离开后,不再骄傲,不再愤怒,也不再哀怨。我下楼,出楼,平静得像水,完全没有任何感触。我走着,走在大街上,我的情感、灵魂不见任何波澜,我唯一能够说清楚的,就是我正在回家。似乎出了趟远门,然后回家了。无数次地从外面回来了。平平常常地从外面回来了。
母亲十分恐惧地看着我,好像我会张大嘴吃了她,好像我一直都有吃她的想法。我想对她笑,却只能表现出要吃她的样子。
今天我又跟着徐朝辉吸了K粉加摇头丸。我把自己变成笑话,就回来了。就像踩着蛋糕,歪歪扭扭地从夜总会高高的台阶上下来了。我边下台阶边流着眼泪对自己说:“甘华,你把自己变成笑话,然后就下来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一个老爷爷:“孩子,你把自己变成笑话,就下来了。”这声音一点都不含讥讽,也不含谴责,只是充满忧伤和无奈,就像父亲对一个屡教不改的儿子在说话。一开始,我在徐朝辉的车上,徐朝辉开着车,问我去哪儿?我说送我回家。我在火车站前面的广场上下了车,仍然像踩着蛋糕,在火车的进站出站声中,回到家门口。我家那座陈旧的矮楼,明明立在那儿,所有的标志物都真真切切,但我每次走进楼道,又急忙退出来。我换到院门那边,还是觉得不是我家。我清楚地记得,门上原来没那么多灰尘的,妈妈每过几天都会洗门,可现在灰尘就像破败的棉絮,铺满了整个铁门。而且,楼道里贴着那么多烂广告,办证的、修下水道的、治疗性病的,种种广告贴满了楼道。院门口立着个大拖把,那么大,大得出奇,像一只毙命的雄鹰趴在那儿。不是。不是我家。我进去,出来,再进去,再出来,反复十几次,最后才犹犹豫豫地用钥匙开了门。开了门,一看差不多是自己家。水泥地板,老式吊灯。一定是自己家。但仍然觉得不像。不知哪儿不像。我推开妈妈的门,闻见了康乃馨和苦杏仁的味道,听见了妈妈的惊呼声,这才相信确实回家了。可是,回到家,是多么不易呀。就像走完了全世界的路才回了家。我坐在沙发上,心里直感叹:“甘华,你小子还能找回家,他妈的真不容易呀!”我保证,我的声音里没有一点调侃,没一点嘲弄。完全是赞许,对自己的由衷赞许。赞许的唯一理由就是:找到了自己的家!而且是自己找到的,没要人帮忙。
我对莉莉说,我是魔鬼,一个偶尔有一点柔情的魔鬼。这一点你远不知道。就算是我自己,也只是此刻才偶然发现。莉莉说:“这么大一个男人,说自己是魔鬼,挺让人吃惊的。”当我和莉莉极尽肉体之欢后,我告诉她我爱着另外一个女子,还告诉她那个女子是谁,最后我说:“不过我们之间什么都还没有。”莉莉不解,为什么什么都有了,却没爱?什么都没有,却有爱?莉莉说:“你知道吗?你刚才的话刺疼了我。”我回答:“那只是刺疼,不是别的。”她答:“无论如何我感到疼了,我以为那就是爱。”我笑了,她又说:“一只好好的玻璃杯就这样被你轻易推倒了。正是被推倒的时候,我受不了了。”我问:“受不了什么?”她说:“受不了从此我们之间没有幻想。”“不要对一个魔鬼存有幻想!”我说。她要我改口,不许我说自己是魔鬼。我说:“你是天使,而我,的确是魔鬼。”
最后这段日记是“4月15日”写的,当时我们已经在热恋中了。想不到他还和一个叫莉莉的女子“极尽肉体之欢”!叫莉莉的女子在他的日记中多次出现,甘华第一次被徐朝辉带去玩K粉和摇头丸的时候,莉莉是专门陪甘华的女孩。甘华是这样描述她的:“她,整个人都为性而生,翘臀,适度大的乳,中等个,不算漂亮但善解人意,总之,她身上的每个部件都被考虑到最精确的地步,增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直接体现着‘性和‘迷人。她厚厚的唇包着满嘴烟吻向我时,我觉得自己被一张‘性的网罩住了。”
“另外一个女子”是我吗?
从时间上判断,一定是我。他说“我爱着另外一个女子”,“不过,我们之间什么都还没有”。在进入各雅各姿大森林之前,我们确实没有上过床,确实“什么都还没有”!他向一个刚刚有过肉体之欢的女子承认,他爱着另一个女子。他写了那么多日记,但是,关于我和他的相识和相爱,却很少提及。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而且他也没有给我写过一首诗。后来我发现,他极少写情诗。我理解他为什么不写情诗。日记里偶尔也有谈诗的内容,如:诗不是肉麻的代名词。又如:诗藏在最深处。由此可知,他不写情诗是由于他反感“肉麻”。情诗是否必然肉麻?我不知道。而事实的确是,他所有的诗,所有的文字,都透着刻骨的冷漠。看多了,会有生理反应,会冷得发抖。但是,冷后面藏有爱。我敢肯定他是爱这个世界的。只是,他太倔强,太孤傲。我遗憾没有早早认识他,如果早认识一年半载,我有可能多给他一点温暖,多给他一点疼爱。当我了解他越多,我就越是相信,他短暂的一生,最缺欠的就是爱,父母的爱、朋友的爱、女人的爱!我也就越能理解,为什么他的文字总是那么冷那么硬!
我无意中还发现了一个秘密,甘华的书架上有一本署名为徐朝辉的诗集。这本《徐朝辉诗选》印制得非常精美,奇怪的是,其中的大部分作品我都熟悉。我急忙翻出甘华的几本手抄诗集,几乎找到了《徐朝辉诗选》中的每一首诗,它们大部分出自甘华的大学时代。印刷精美的《徐朝辉诗选》光明正大地摆在甘华的书架上,是为什么呢?
7
我只想尽快把妈妈从安定医院接回来。两天后我再次来到安定医院,但是,再一次被拒绝进入重病区。而我看到,重病区门口仍然有别的家属随便出入。我问门卫:“重病区的病人都不允许探视吗?”门卫答:“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我意识到,跟门卫理论是没有意义的。情急之下,我本想亮出我很少一用的记者证,但害怕把事情弄复杂,终究忍了。我还是愿意以家属的名义来探视妈妈。
我找到了陈医生。
我问:“陈医生,我妈妈到底怎么了?”
陈医生问:“谁是你妈妈?”
我说:“查菊英呀。”
陈医生问:“查菊英的入院手续是你办的吗?”
我说:“不是我办的。”
陈医生说:“是呀!”
我急了,说:“入院手续不是我办的,这有什么关系?”
陈医生笑着说:“关系大了!”
我问:“什么关系?”
她左右看看,悄声说:“实话告诉你,有人包了查菊英的全部医药费,一次预付了好几万,人家有要求,不允许人乱探视!”
我说:“问题是,病好了,就该出院。”
她重新变得强硬了,说:“你说好了就好了吗?”
我说:“上次你说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她说:“查菊英的病情有反复,时好时坏!”
我问:“那么她目前的病情到底怎么样?”
她说:“很不好!”
我说:“无论如何,不允许探视是没道理的!”
她埋下头不说话了。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再理我。
我只好生气地转身离开,来到院子里准备给徐朝辉或者汤军打电话,但终于没打,因为,我再一次意识到,对事情的复杂性,对正在面临的困难,我的估计还是不足。一个简单的“约定”并没有抹去我和另几个人的本质区别,我是甘华的情人,对甘华之死我不可能像别人那样等闲视之。就算可以,就算我不把甘华的死放在心上,在徐朝辉、汤军眼里,我仍然是需要他们谨慎对待的。甚至不能排除一种可能——他们会毫不客气地除掉我。对他们来说,除掉一个弱女子,实在很简单。
我是一个软弱的人,不习惯斗争,也反感斗争。可是,现在我不能不斗争了。我必须用斗争的方式思考问题了。
突然想起妈妈住过的013号宿舍。我找到013号宿舍,楼里很安静,病人们看来不在房间,但我还是敲了门。里面有动静,门开了,开门的是夸我漂亮的那个年轻女子。“查菊英走了。”她立即说。“去哪儿了?”我故意问。“转到重病区了。”她压低了声音。
“我妈妈到底怎么了?”
“没怎么,好好的!”
“那怎么就进了重病区?”
“进不进重病区,医生说了算。不听话的人,有时也要进重病区。”
“你进过吗?”
“当然进过!”
“你是怎么出来的?”
“我呀,我也不知道。”
我看出她神情闪烁,似乎在掩饰着什么。“我告诉你,可不能让别人知道哎,不然我就死定了!”她把我拉到墙拐角,小声说。我向她点头,用目光告诉她我一定会保密。“我家里人偷偷给医生塞了钱,他们才把我放出来的。”她说。我静静地看着她。“你不信吗?”她使劲摇着我的手。“我信。”我说。“那就快去,快去塞钱,把查菊英救出来。”她忘了小声说话,几乎喊起来。“知道了,谢谢你!”我说。
我回到静州市区,回到甘华家。
我发现,自己除了软弱还是软弱,实在别无良策。妈妈的问题不是塞几个钱就能解决的。妈妈的背后有徐朝辉,有汤军,一个是亿万富翁,一个是副市长。他们不希望妈妈治好病,不希望妈妈出院过正常人的生活,因为妈妈要看到自己的儿子,妈妈会追问:“我儿子怎么还不回来?”——“甘华在珠海给徐朝辉帮忙呢。”这是当时大家想来想去选定的谎言。我正是拿这个谎言搪塞妈妈的。妈妈信了,妈妈知道甘华和徐朝辉是大学同学。
“他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呢?”妈妈曾问过。
“可能是太忙了!”我只好接着撒谎。
“再忙,打个电话的时间总有。”妈妈说。
“是呀,太不像话了。”我说。
每次和妈妈提起甘华,我都心惊肉跳。妈妈意外地进了精神病院,对我来说都像是一种解脱,何况是对徐朝辉、汤军他们?人的心,实在可怕呀。这么一想我更担心了。我甚至不敢说出我的担心。孟芊你能做什么呢?我不断地问自己。躲肯定不是办法,事情来了,躲是躲不掉的。等着看事态的发展?恐怕也不行。直接去报案?看来只能如此。因为,这显然是一场斗争!你死我活,这是斗争的规律。况且,已经有一个人死了!又有一个人被关进重病区!斗争早就开始了,我却迟迟没有闻到血腥的味道。我时刻提醒自己说:你不能再软弱了,你必需尽快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但我仍然没有立即报案。报了案,如何证明甘华的死是因为他杀呢?那几个人,谁也不可能为我作证!
我不能请任何人帮我出主意。家里人、同事和朋友,没有任何人能帮助我。我知道,只要我讲出事情的原委,他们就会众口一词:才交往了几个月,不过是个情人嘛,值得你伤筋动骨吗?弄不好还把自己的一条命搭进去!肯定就是这样的口气。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读甘华的文字。读他的文字、他的诗,是我唯一可以接近他的方式。他离开这个世界满打满算才十三天。
可是,他不曾得到任何祭奠。我似乎刚刚才学会相信,他死了。我想抓住他,任何能够抓住他的方式,我都想试试。我只好天天读他的文字和他的诗。我更喜欢读他最新的那部分文字,仅仅因为它们的“新和近”,便觉得和自己有关。
甘华的文字时而坚硬,时而柔软,但永远不失沉静和真切。我不知道行家们会如何评价他的文字,但我的舌尖留下了他真诚、平和、低微、略含苦涩的语气,令我咀嚼不尽。我注意到,“羞愧”这个词再三出现在他的文字里。而他的文字始终未见发表,一个字都没有发表。所以,他的“羞愧”纯粹是自觉自愿的,丝毫没有故作姿态的嫌疑。他确实有嫖妓和嗑药的记录,但是,他也确实在羞愧!
无论如何,我敬重他,爱他,疼他。他的文字让我恍然觉得,在他死后,我才真正走进他的世界,真正窥见了他的灵魂。
不过,我还是感到遗憾,他没有一首诗是写给我的。他的全部手抄诗集里没有一首情诗,这说明他是怀疑爱的。我猜,他在警惕“肉麻”和“风花雪月”的同时,有一点因噎废食了。可是,他的文字里也有这样一段话:全世界的语言其实只有三个字:我爱你!对,没有别的,就这三个字,我爱你,爱每一个人。他爱这个世界,这是可以肯定的。他也是爱我的,我不怀疑。而且他确实对我说过:孟芊,我爱你!
那是在各雅各姿森林里的第三天。在帐篷里,他对我说:“过一会儿他们要玩K粉和摇头丸,咱们出去躲一下吧。”然后我们就悄悄离开了营地。
我们手抓藤蔓攀上坡顶后,一时不知道该“躲”在哪儿?眼前是浓密的丛林,身后便是陷在深处的营地,真有一种插翅难飞的感觉。甘华说,还是躲远一点。于是,他拉我进入丛林。两个人走在无边无际的丛林里,好孤独好危险。我想退回去,想说,躲在坡顶就可以了。但是甘华拉着我,坚决要走得更远一些。终于到了能看见阳光的地方。小小的瀑布旁,一片小小的乱石滩。好一个理想的躲避之地!可是,我看见乱石上有一个怪东西!我尖叫一声,躲在甘华后面。甘华说:“别怕,一条蟒蛇!”甘华把我挡在身后,小心地向后退去。在空地边上,甘华让我睁眼看蟒蛇。我紧紧捏住他的手,不敢睁眼。后来在他带着坏意的鼓励下我终于睁开眼睛,天哪,一条碧绿的大蟒蛇,绿得像一桶涂料,紧紧地盘在一处,沉浸在一种华丽的孤独里。甘华笑着说:“它老人家在晒太阳!咱们别打扰人家就行了。”可我感到身上一阵阵发冷,想尽快离开。甘华说:“再找这么一个地方不容易。”他竟然打算伴着蟒蛇,在空地边上坐下来。“我不!”我说。于是他从地上捡了块石头,砸在蟒蛇身上。石头就像被蟒蛇丰腴的身体吸住了,响都没响就滚在一边。不过,它笨重的身子真的动起来了,头部挺直,向不远处的丛林游去。甘华说:“你看,人家是懂礼貌的!”我还是很紧张,紧抓他的手不放松。他看着我,露出顽皮的样子:“现在坐下吧,不能不领情嘛!”他竟然拉着我,故意绕行过去,踩上刚才蟒蛇待过的碎石块,来到小小的瀑布边上。
“孟芊和甘华的瀑布!”甘华说。
甘华很少这么“肉麻”的,所以,我有点感动。
甘华回头看我,眉毛又是一跳。
“孟芊,我爱你!”他说。
“甘华,我也爱你!”我说。
我们拥抱在一起,吻了起来。
之后,我们在瀑布边上坐下。瀑布离营地不会很远,因为,我们在林间只走了半小时。奇怪的是,一点都听不到营地的声音。
我问:“人服了K粉,也和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吗?”
甘华说:“是的,一模一样!”
这个话题让甘华的目光变得躲闪了。随即他承认:“我也服过。”
是徐朝辉和汤军教会我嗑药的。第一次根本不知道,不知不觉头就晕了。我不喝白酒,只喝可乐、橙汁什么的,竟然也能喝醉。后来我才知道,徐朝辉、汤军他们有绝招,随便就能把女孩子灌醉,方法其实很简单,在可乐、橙汁或柠檬红茶里掺上伏特加,喝时几乎没感觉,但酒量小的,一杯下肚就会犯晕。紧接着,我就看见他们一个接一个去茶几前俯下身,朝鼻子里吸什么东西。陪酒的女孩们也都过去,像马儿低头饮水一样,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后来,一个女孩把我拉过去,递给我一只塑料管子,让我吸。我说:“我不要。”我隐约看见徐朝辉给这个女孩使眼色,让她劝我。我经不住劝,就吸了。随后就不由自主了,那种感觉真是美轮美奂。不知过了多久,我遇到一个大大的难题——我想回来,回到自己身上来,但是,“我”无论如何回不到“我”身上来了,怎么努力都不行。急着要回去的这个“我”,既不是别人,也不是自己,而是“我”外面的另一个“我”,它现在被阻隔在一层一层的硬壳之外,冲破一层壳,还有一层,一层又一层,没完没了。每一层壳也并不是简单的壳,而是未曾见过的奇异美景,刀子般的美景,吃人的美景,恶毒的美景,令人窒息的美景。就这样,经过再三努力,仍然回不去,似乎没回去的可能了,吓得我几乎要喊救命,好像变成了几岁的孩子。就这样憋着一股子劲硬着头皮往回缩,好像经过了十年八年,眼看要绝望了,在最后、最后的一刻,眼前突然一亮,飘浮的“我”终于回到核内的“我”身上,两者合而为一了,然后是好一番庆幸!由衷的庆幸!整个身体都在庆幸,眼睛里甚至满含泪花!完事后,女孩们拿到台费各回各家了,男人们则坐着徐朝辉的路虎,去静州最豪华的洗浴城。先搓澡、按摩、桑拿,然后由洗浴城的女孩陪着睡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那天中午,我一觉睡醒,出来后却不见徐朝辉、汤军他们,一问才知道他们早就走人了,只留下我一个。我要走,却被挡住了,有人说:“你还没付账,他们把你的账单留下,让你自己付。”我一听就傻了,身上只有几十块钱,远不够,只好押下身份证,回家取钱。他们似乎开了个玩笑,其实是在羞辱我、教训我——他们一个有钱一个有权,而我从来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徐朝辉说过,我是同学中唯一没向他借过钱的人,同样,我也没请汤军帮过任何忙,他们受不了我的态度,我知道。
8
我给汤军打了电话,希望尽快见他一面。电话打了好几遍才打通,他态度冰冷地说:“什么事?电话里谈吧。”我问:“妈妈转到重病区了,你知道吗?”他说:“我知道。”我说:“其实妈妈的病情已经大有好转,可以出院了。”他说:“能不能出院,得听医院的。”我说:“我担心医院做手脚,不把你们预存的医疗费花完不让出院。”他说:“不要把人家想得那么坏嘛!”我说:“我求求你,让妈妈出院,我来照顾!”他在电话那头笑了:“前几天不就是你照顾的吗?”就在我吞吐之际,他已经把电话挂了。
某个瞬间我想起了娇娇,高学文教授的情人娇娇。我眼前一亮,也许因为她是个基督徒。我给娇娇打了个电话,请她出来聊聊。
我们在能看见甘华家的那间酒吧里见了面。我要了一大桶水果味的爆米花,然后又要了一碟开心果、两杯可乐。娇娇看了我一眼。我问她想不想喝一点酒?她说喝一点吧。于是又要了两瓶啤酒。
“芊姐你瘦了。”娇娇说。
“是吗?”我竟然哭了。
“芊姐你怎么了?”
“娇娇,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娇娇并不多问,似乎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们碰了碰杯,我喝了一大口。娇娇惊讶地看着我,显出义气的样子,也喝了一大口。一大口啤酒下肚,我反而恢复了克制力,不哭了。我要求自己镇定,不要纵容自己的软弱。我对娇娇抱歉地一笑。接下来我们沉默了,甚至避免直视对方。我又拿起啤酒,喝了一大口。
“我不是基督徒,但我喜欢读《圣经》。”我说。
“在森林里你演莎乐美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娇娇说。
“你看出什么了?”
“我觉得你身上有基督气质。”
“多谢,多谢抬举。”
这个话题令我们变得更亲近了。我意识到,我们有话可说了。“在森林里,你读《圣经》的样子,特别让人感动。”我轻轻地说。
“谢谢。”娇娇说。
我信基督,原因特好玩。我是个女球迷,喜欢看欧洲三大联赛,迷恋绿茵场上那些球星们在胸前划十字的样子。我觉得,马拉多纳和贝克汉姆那样的超级球星,仰着头在胸前划十字的样子,好让人怜惜,也让人尊敬。踢球的时候他们全都是硬汉子,可是,每当他们把球踢飞时,又是那么软弱,那么无助。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正是他们身上软弱和无助的一面,才使他们看上去更有人格魅力,也更有人性。一个人强大到什么都不怕,从头到脚都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反而不具人性了。既然这样,我信一下基督又何妨呢?就这么简单,简单得像开玩笑。所以,我信基督,一开始和神、和主倒没有太大的关系,甚至和宗教也没有太大关系,只是朦胧地觉得,我需要活得更人性一些。很可笑是不是?我首先信任了马拉多纳、贝克汉姆这样的球星,然后才信任了一个宗教。说实话,进入各雅各姿大森林的时候,我随身带着《圣经》,但这并不说明我就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我要承认,在我眼里,它更像个装饰品。就像我脖子上的这个十字架挂坠,一个好看的装饰品而已。也可能,我随身带着《圣经》,只是为了克服个人的不安全感,和别人在观音菩萨面前烧香叩头没有区别。不过,从大森林回到静州之后,我不敢再轻易承认自己是个基督徒了,我几乎想摘掉脖子上的这个项链。
想不到娇娇比我更有说话的欲望。提起基督和《圣经》,她一口气说了很多。她的口气和神态表明,各雅各姿之行对她来说同样不是一次可以忘却的旅行。她的内心显然在经受一定程度的折磨。“那天下午,我和甘华离开营地走了很远。”我想让她知道,我什么都没看见。提起甘华,她的神色有变化。“芊姐,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她说。我终于又眼泪汪汪了。她这句话虽然简单,却绝无仅有。
芊姐,其实我刚从珠海回来。
是徐总叫我去的。我还是叫他徐总吧。在各雅各姿森林里叫他辉哥,但是出来之后无论如何叫不出口了。还是觉得叫徐总合适。
徐总第一眼就发现我没戴十字架项链。“怎么没戴十字架项链?”他问。他的心细让我很吃惊。我说:“走得急,忘戴了。”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后来我才意识到那个瞬间他可能在误解我,认为我是故意这么做,暗示他给我买一条新的。他带我进了周大福专卖店,一进去就低头瞅柜台。他一眼相中了一条白金项链,有十字架的挂坠。服务员拿出来给他,他二话不说就让我试戴。此刻我才明白刚才他对我有误解,但我实在无力推辞,只能做出乖巧配合的样子,把项链挂在脖子上,对着镜子看,并且表示满意。6000元,他马上就刷卡付了款。
吃饭的时候,他点了一大桌子菜,各种鲍参翅肚。可是菜上来之后,他却说:“我还没学会吃海鲜。”他只吃烧牛扒、扬州炒饭这样的东西。于是,一大堆海鲜,我一个人吃。我们边吃饭边聊天,后来就聊到了基督教。他说:“我叫你来,就是为了请你给我讲讲基督教。”我说:“我其实懂得不多。”他说:“你懂多少就讲多少吧。”
不知不觉中,我成了一名传教士,用故作坚定的语气给他解释一些我自己都半懂不懂的宗教术语,罪呀,血呀,宽恕呀,忏悔呀,信呀,爱呀——看得出,徐总是怀着心事的。他似乎想成为基督徒。关于如何受洗,请什么人施洗这些细节问题,他问得十分仔细,而且态度也很认真,一点不像在开玩笑。
后来他送我回酒店,只把我送到大堂门口,说:“我不上去了,你好好休息。”
第二天刚好是耶酥受难日,徐总请我带他去了基督教堂。里面人满为患,我们与三四个人挤在一把长条椅上,先听一个青年牧师讲耶酥受难的故事,后来几十个女孩组成的唱诗班出来,开始朗诵《圣经》里的赞美诗。我手捧《圣经》,和徐总一起盯着唱诗班正在唱的那一段。我看见有泪掉在《圣经》上。不是我的,是徐总的。不过,紧接着我的眼泪也掉下来了。后来,教堂开始发鸡蛋,红鸡蛋,应该叫复活节蛋,在鸡蛋上面涂上红颜色,代表耶酥基督的鲜血。大多数人当场就剥开喂进嘴里了,我也吃了,而徐总却把鸡蛋悄悄装了起来。从教堂出来后徐总变得很沉默,他把那个红鸡蛋默默塞给我,说:“谢谢你!”
接下来的两天,他派了两个帅哥陪我四处玩,直到我离开,他都没有再露面。大得吓人的总统套间里,就住着我一个人。在各雅各姿森林里,嗑过药之后,大家交换过情侣,我和徐总曾经是短暂的一对,不瞒你说,该有的都有过。可现在,他却躲得远远的,像一个道德君子。陪我玩的帅哥告诉我,总统套间一晚上的房价是一万六千八——差不多是我三年的学费。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让我心跳加速,整个套房大得像一座庭院,包括客厅、书房、卧室、餐厅,卧室还分主卧、副卧,餐厅里配有小厨房,更有健身区,有原地脚踏车和一系列瘦身器械。处处都摆放着花卉、艺术品和瓷器,很多东西我都叫不上名字。
说实话,徐总不来,我有些失望。但是,联想起他在教堂里的样子,我又能理解了。没错,他在尝试着忏悔,这是没有疑问的。
从酒吧出来,我说:“甘华家就在这座楼上,想不想进去看看?”娇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于是,我们一同来到甘华家。
我们坐在甘华简朴的书房里,有一种前来做客的感觉,而主人甘华,仿佛正安静地坐在房间里的某个角落,面带微笑。
那天,我给娇娇讲了甘华一家的故事,一直讲到天黑才出来找饭馆吃饭。我胃口大开,吃了不少。我请娇娇留下来,陪我住一晚上,娇娇果然就留了下来。夜里我失眠,翻来覆去睡不着。娇娇一觉醒来,知道我还没睡,就坐起来,像说梦话一样说:“芊姐,徐总喜欢你,你知道吗?”“怎么会呢?他又不缺女人!”我说。“肯定的,我们都看出来了!”娇娇说。我没说话,突然感到全身发冷。“也许,这是一切的根源!”娇娇用少年老成的口吻说。我问:“这话怎么讲?”她说:“因为你,他嫉妒甘华大哥。”我说:“仅仅因为嫉妒,就可以杀掉一个人吗?”娇娇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在忏悔。”我说:“忏悔远远不够,他杀人了,应该赶快去自首才对。”娇娇沉默了。
9
没别的事情可做,我只好恨自己。听了娇娇的话,听到“嫉妒”这个说法,我才发现是我害死了甘华。所以,我恨自己。我是祸根,是我给甘华带来了厄运。我无法禁止自己这样想,从来没有这样厌恶过自己。我仔细回想在各雅各姿的每一天,每一个细节,最终得出结论:没有我,甘华肯定不会死,没有我,甘华肯定会活着回来。
最让我懊悔的,是第四天。
那天早晨,我和甘华早早就醒来了。太阳还没出来,天色刚刚发亮。
“咱们散步去。”我说。
这可是甘华几天来第一次早起。我们沿着一条小溪走去,微凉的风从身后吹来,恰到好处地推搡着我们走路。满山的薄雾因为山风的吹拂,渐渐散去,周围的树影越来越清晰了,叶尖上有圆圆的露珠。我停下来,盯着一滴露珠,它把一片叶子压偏了,眼看就要从一侧掉下来。我轻轻扶了扶叶子,露珠又回到中央。我听见自己夸张地笑出声。甘华在几步之外等我,而我要他回来。他回来了,和我一起看露珠。“写一首诗给它!”我轻声说。“七步诗?”他脸上有坏笑,马上在我耳边轻轻念起来,好像那些诗句是从露珠里看见的:
露珠
世界上
最简单的词汇
最朴素的语言
圆圆的
一滴
小小的
一点
却表达着
我心里
最复杂的
相思
最深刻的
爱恋
我抱住他哭了起来。
“不好不好,顺嘴诌的。”他红了脸。
“世界上最好的诗。”我说。
我们拉着手继续往前走,看见一个小水潭,青色的水波里似乎藏着最后的夜色。我们在潭边坐下来,觉得潭水正轻轻抚慰着我们的灵魂。“甘华,我现在就想嫁给你!”我说。甘华问:“为什么?”我说:“因为刚才那首诗,还有这么好的美景。”甘华说:“诗和美景会蛊惑人心的。”我说:“我宁愿受盅惑。”甘华搂紧我,嘴角挂着笑意。我问:“你笑什么?”他说:“我在笑,盅惑你是件多么容易的事。”“你取笑我!”我佯作撕他的嘴,他抓住我的手,把我压倒在草地上……我们一直躺到第一缕阳光照进水潭,我想起要给大家做早饭的,就急忙回到营地。
吃过早饭,我们开始了新的转移。这将是我们的最后一个宿营点。午饭后有人回帐篷休息,有人聚在一起打牌。我打算好好睡一觉。我梦见和甘华结婚了,就在林子里。
梦境是这样的:漆黑的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我赤身裸体,像鸟一样蹲在一棵大树上,用稠密的树叶遮挡住自己的身体。过了一会儿,甘华举着火把来了。他也是赤身裸体,将手中的火把高高举起,照亮了树杈间的我,照亮了我乳房的下缘。他仰起头在树下喊:“亲爱的,我现在可以娶你回去吗?”我默默点头,然后从树上跳下来,他打着火把仔细端详我的乳房,然后又端详我的脸,随后拉着我的手,向前方走去。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徐朝辉、汤军、高学文他们。他们也都是赤身裸体,每个人抱着一堆野花向我们撒来,我们很快就被野花完全覆盖。这时,徐朝辉举着一条长长的桦树皮,念道:“我宣布,甘华和孟芊,从现在开始成为合法夫妻!”
为什么会赤身裸体?醒来后我独自在帐篷里琢磨,终究说不出所以然。但是,我想和甘华尽快结婚,这绝对是真的。如果说以前我对甘华的认识还算皮毛的话,那么,这一路、这几天的了解,足够让我放心地嫁给他了。我肯定他是一个好男人。他是有精神苦闷的,除他之外,我从来没见过另一个男人像他那样,始终和生活、和这个世界较着劲。更多的男人是趋利避害的,世俗而日常。他不是圣人,但是,他确实难得。我愿意嫁给他,愿意和他一同照顾妈妈。我一出帐篷就喊:“甘华,我梦见咱俩结婚了。”甘华嘴角叼着烟,十分认真地盯着手上的牌,似乎没听见。“听见没有?我梦见咱俩在林子里结婚了!”我从身后搂住甘华,在他耳边重复。甘华还是只顾看他的牌,没工夫理我。“咱们干脆给你们搞一个林间婚礼吧。”徐朝辉看着我说。当时,徐朝辉正好闲着。这种游戏,每一轮总有一个人只洗牌不接牌。我一听,连忙说:“好呀。”甘华却很不积极,说:“孟芊,别那么孩子气好不好?”我生气了,说:“亏你还是诗人!”甘华继续歪着脑袋盯着手上的牌,该他出牌了,却再三抽不出该打的牌来。徐朝辉问:“孟芊,真的想好了,要和甘华结婚吗?”我以逗笑的口气说:“想好了,非甘华不嫁!”我看见徐朝辉的脸色一变,也用玩笑的口吻说:“甘华才做了三天好人哎!”甘华终于打出手中的牌,说:“徐总说得对,还是谨慎一点好。”徐朝辉瞪瞪甘华:“甘华,你小子别心虚。”甘华吐了一口烟,漫不经心地说:“我有打一辈子光棍的准备。”徐朝辉放声笑了:“好像我要抢你老婆似的!”甘华仍旧打牌,假装没听见。徐朝辉转过身对大家喊:“今天甘华和孟芊要结婚,大家想想,怎么举行婚礼?”童心马上喊:“我也想结婚!”接着是娇娇:“我也想,我也想!”徐朝辉说:“滚一边去,没你们屁事!”接下来,徐朝辉搅散了牌局,要求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筹备林间婚礼。我看出徐朝辉这么做完全是真心实意的。大家马上行动起来,钻进四周的林子里采摘野花,要把我们的帐篷从里到外用各种野花装点起来。我和甘华留在营地,准备合演个节目。演什么节目?我想起了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大学时代我演过莎乐美,大多数台词至今还记得。我们决定排练莎乐美吻约翰首级的那一段。甘华演希律王,娇娇演希罗底,我演莎乐美。甘华和娇娇的台词很少。
久久不见徐朝辉,天黑前,他终于回来了,肩上扛着一只岩羊,像一个标准的猎人。一回到营地,他就开始在篝火旁剥羊皮,浓郁的血腥味立刻溢满营地。这种气味似乎正是《莎乐美》的剧情不可或缺的。
我坐在帐篷间的一块石头上,阿眉、娇娇和童心三个人用一种专业精神给我化妆,她们的鼻息轮流喷在我脸上,痒酥酥的。
汤军和高学文在炒菜做饭。
甘华用野花装饰我们两人的帐篷。
遗憾的是,天阴了,不会出月亮了。莎乐美吻约翰的头颅,应该在皎洁的月光下。但是,我已经是最幸福的人了。
天黑后,林间婚礼开始,由汤军主持。事先我已经爬到帐篷后面的一棵核桃树上,模仿中午那个梦境,躲在密密的树叶之后。当然,我并不是赤身裸体。我听见汤军大声说:“甘华和孟芊的婚礼现在开始,第一项,鸣炮!”噼里啪啦的响声是从篝火里发出的,那是事先特别准备的易于爆烈的松枝、竹竿的声音,还有羊油和盐的声音。汤军继续说道:“第二项,新郎迎娶新娘!”甘华举着火把走进林子,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边走边喊:“亲爱的,你在哪儿?”我知道甘华是故意的,就不吭声,等他找过来。“亲爱的,你在哪儿?”他反复喊,半是认真半是顽皮。终于,他站到了核桃树下,仰着头说:“在这儿呀!”火把的光亮中,我们四目相对。甘华停顿了一小会儿,大声说:“下来吧!嫁给我吧!”我转过身,抱着光滑的树干,慢慢滑下来。甘华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接住我,然后,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那一刻,整个各雅各姿要多安静有多安静!汤军喊:“够了没有?该出来了!”姑娘们迎过来,将一捧捧野花撒在我们脸上。接着,徐朝辉把一个大大的花环套在我脖子上,再把另一个大花环套在甘华脖子上。“第三项,请著名笛子演奏家高学文先生吹奏《梁祝》!”地道的笛子独奏曲回荡在深幽的林间,这声音简直有摄魂术般的魔力。婚礼还在进行中,汤军接着宣布:“请证婚人徐朝辉先生宣读结婚证。”徐朝辉弯腰从旁边捡起一个东西,是一张完整的已经有些发干的岩羊皮。他展开羊皮,一字一顿地读起来:
甘华,男,生于1962年8月3日;
孟芊,女,生日不详。
两人于公元2010年5月4日在各雅各姿森林举行婚礼,结为夫妻!
等大家鼓完掌,徐朝辉继续读:
本结婚证的法律效力由下述证婚人的签名体现:
汤军、徐朝辉、高学文、阿眉、娇娇、童心
后来我知道,羊皮上的那些字是徐朝辉用烧红的铁丝烫出来的。整个婚礼也是他设计的。他竟然筹划了这么一场别具一格的林间婚礼!接下来,该看看新郎新娘的表现了。我说:“我们合演一段话剧,《莎乐美》中的最后一段。我演莎乐美,甘华演希律王,娇娇演希罗底,高教授演士兵。”
莎乐美(从帐篷后出来)∶给我约翰的头。
希律王(坐在草地上,神态傲慢)∶我难道必须答应你的要求吗?就因为你是这个母亲的女儿?为何我必须遵守我的誓言?
莎乐美:父王,你不能不遵守自己的誓言。
希律王(发出笑声):国王永远不该立下誓言。如果他们不遵守誓言,结果是可怕的,可是,如果他们遵守,结果依然是可怕的。
希罗底(从另一侧出来)∶答应我女儿的要求吧。
希律王∶我确信即将有不幸的事情发生。
莎乐美(向黑暗处侧身,做出倾听状)∶没有声音。我听不到底下传出任何声音。他,那个男人,为什么不喊叫呢?啊,如果有人要杀我,我会大声喊叫,我会尽力挣扎,我不会放弃的……下手吧,下手吧,那曼,下手,我告诉你……不,我还是听不到声音。安静,太安静了。啊!有东西掉在地上。我听到东西掉落在地上。那应该是刽子手的刀。哈哈,陛下,您的士兵胆怯了。刽子手的刀掉地上了。他们不敢杀他。陛下,快命令您的士兵,将您承诺给我的东西,将约翰的头拿来给我。
希律王(向外面):拿上来,给她吧。
士兵从帐篷后走来,手捧一颗人头(羊头)。
莎乐美立即扑上去,抓起它。
希律王用衣襟轻轻遮住自己的脸。
希罗底露出了得意的样子。
莎乐美:啊!约翰,你总算要承受我的吻了。好,我现在要吻你。我要用我的牙齿,如同咬着水果一般地吻你。是的,我现在要吻你的嘴,约翰。我说过的,我是不是说过呢?我说过。啊,我现在要吻你……但为何你不看着我,约翰?你那双令人胆寒的眼睛,充满愤怒与轻蔑的双眼,现在却紧闭着。你为何要闭着眼睛呢?睁开眼睛吧约翰!你为何不看着我?难道你怕我吗,约翰?还有你的舌头,像是四处喷洒毒液的红蛇,现在不再动了,再也不说话了,约翰,那条向我吐出怨恶的猩红毒蛇。很奇怪,不是吗?那条红毒蛇是怎么了?你心里没有我,约翰。你拒绝我。你向我口出恶语。你以妓女看我,以荡妇待我,我,莎乐美,希罗底之女,犹太王国的公主!很好,约翰,我还活着,但你,已经死了,而且你的头颅还属于我。啊,约翰,约翰,你是我唯一爱的人。你太美了!你的身体如同银座上的纯白大理石雕像。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你洁白的身体。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你乌黑的头发。在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与你的红唇相比。你的声音犹如炉中所散发出的奇特香气,当我看着你时,我听到一股特别的音乐。啊!为何你不看着我呢,约翰?我多么地爱着你呀!我爱你,约翰,我只爱你,只要你……无论美酒与鲜果,都不能满足我的需要。啊!为何你不看着我,约翰?如果你睁开眼睛看着我,肯定会爱上我。很好,约翰,我知道你会爱上我,爱情的神秘,远远超越死亡的神秘。
希律王∶希罗底,你看看,她是只野兽,你的女儿。
希罗底∶我完全同意我女儿的行为。
希律王(猛地站起)∶啊!希罗底,你这个乱伦的妻子!来吧!我不愿意待在这儿。来,我告诉你,会有可怕的不幸即将来临。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再也承受不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了。快快熄灭火把!快遮住月亮!遮住星星!让我们躲到宫里去,希罗底。我开始感到害怕了。来人,来人,快给我杀了这个女人!
当我把沉甸甸的羊头捧在手上时,竟实实在在地吻了尖尖的羊嘴。我真的在亲吻,亲吻约翰,亲吻我爱的人。我看见一张俊美的脸上,一双眼睛在秘密地直视着我,似乎在倾听着我的诉说。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羊臊味和血腥味,还闻到了隐隐的新鲜的青草味,我全身的血燃烧得更加猛烈了。我完全入戏了,以为自己真的捧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我说出的每一句话也是血淋淋的!当我将被拉下去“杀掉”的时候,我真的像一个为爱而死的烈女,相信和拥有爱情相比,死亡是多么的渺小!
回到篝火边,我身心疲惫,能感受到每一个人都受到了深深的感染。甘华紧紧地搂着我,微微发抖。篝火一闪一闪,似乎能看见,每个人都在流泪。我看见阿眉悄悄给徐朝辉擦着眼泪。
“我想做活着的约翰!”甘华在我耳边说。
“你就是约翰!”我小声回答。
10
天地做证,我已经嫁给了甘华。嫁给了他的身体,更嫁给了他的灵魂。那张羊皮的结婚证是世界上最有法律效力的证书。与七个人的约定无关,甘华的妈妈就是我的妈妈,我将终生不再嫁人,一心一意照顾妈妈。
但我的首要任务是把妈妈救出来。
我再一次拨通了汤军的电话。
“汤市长,我是孟芊。”
“孟芊,你好。”
“我想和你见一面。”
“你马上来我办公室,我们只能谈半小时。”
无论如何他终于答应见我了,我立即打车到市政府。他显得很客气,说话的时候尽可能降低身段,不打官腔,却因为这种努力而显得更加官气十足。他用特别的眼神看着我,笑笑说:“老同学,你瘦了。”我没吱声,不掩饰自己的愤怒,他也不再啰嗦,开门见山地说:“妈妈的事你就别操心了,你还有你的生活,让你一个人照顾妈妈,这有点不公平。”我说:“我愿意。”他说:“你愿意是你的事,但我们不能不负责任。”我说:“我有责任照顾妈妈。”他语气坚决:“让妈妈待在精神病院,是最好的选择!”我问:“为什么?”他答:“很简单,把你解放出来,你还有个人的生活!”我大声说:“我不是说了吗?我有责任,我是自愿的。”他笑了好一会儿,终于说出一句狠毒的话:“你和甘华只是情人。”我坚定地看着他说:“我们的婚礼是你主持的。”他不说话了,盯着我就像是盯着一个怪物。“汤市长,我求你把妈妈放出来。”我几乎想给他跪下。“你求我没用,这得医院说了算。”他神情闪烁。我盯着他的眼睛说:“如果不把妈妈放出来,我就不再遵守那个约定。”
不等他说话,我就起身离去。我直接去了精神病院。这回我打算豁出去了,马上就去报案——甘华是徐朝辉杀死的,汤军、高学文等人故意隐瞒事实,知情不报。
我还是没法见到妈妈,但是,我也没立即去报案。我想起了和娇娇的谈话。
空虚和无助纠缠着我,我总觉得有罪,对不住甘华,对不住妈妈。我很不情愿地回到自己家。孙小东走后,我经常和父母住在一起。女儿去外地上大学了,我一个人很怕留在这个家里。一进家门就能听到孙小东破着嗓子骂人的声音,每个角落里都是他的脏话。不知为什么,当时不怕,现在反而怕了。在家里,我也不想做饭,不想洗衣服,不想收拾家。在照顾孙小东的那几年里,我似乎把所有的精力和心力都耗费尽了。我打开门,吃惊地看到家里乱得不成样子,突然有了一种兴奋感,我终于有事做了,我可以搞一次大扫除。
于是,我甩开膀子大干起来。我看到镜子里面的我一副村妇打扮,灰头土脸,但是我觉得充实,因为我有事可干了。
结束之后我甚至不愿脱下脏衣服,不愿洗澡,因为,我想不起接下来还能干什么。我又没事可干了,无力感又会来侵袭我的!
忽然想起最近积攒下很多稿子,很多稿件没顾上处理,很多该回的信没有回,我该去报社加班!
在报社办公室泡了三天后,又没事做了。我开始苦思冥想,还有什么事情可做?有了!我想起一个人,莉莉,甘华日记里的人物。“接近莉莉就是接近甘华!”我心里冒出这么个奇怪的逻辑。我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和巨大的虚无较量。
我从包里取出甘华的手机。这是一款老土的翻盖手机,现在已经很难看到这种手机了,而且翻盖表面已经磨白。我把它从各雅各姿带出来,一直放在包里。它是我能够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实物——可以凭借它接近死者的东西。但我从来没有打开过它,我怕听那熟悉的开机铃声。那是一串清脆的令人心碎的连续音,我不知道它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消息。现在我要打开它!
果然找到了莉莉的联系方式。我用甘华的手机拨通了那个号码。
“甘华你总算出现了。”那边的声音。
“不好意思,我不是甘华,这只是他的手机。”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意识恍惚,似乎在和远在天际的甘华说话,而不是莉莉。
“他呢?他怎么了?”
“我们可以见见面吗?见了面我告诉你。”
“你是谁?”
“我是他的一个朋友。”
“为什么要见我?”
“见了面我会告诉你的。”
“我没时间。”
“甘华自杀了。”
“不可能吧?”
“真的,他自杀了。”
“那,你找我干什么?”
“我没有恶意,只是想和你聊聊。”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
“从他日记里看到的。你叫莉莉,是不是?”
“你是谁?”
“我是他的一个朋友。”
对方挂断了电话。
所有的路都堵死了,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我没办法靠近甘华。没事可做,也没办法救出妈妈,好吧,好吧,我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了:劝徐朝辉自首!我一下子想通了,不再犹豫,直接去珠海见徐朝辉,劝他自首。
我女儿在广州读大学,我先去看了女儿,并让女儿保持每天给我打两三个电话,如果打不通就赶紧报警。我把徐朝辉的电话也留给了女儿。
随后我联系了徐朝辉,告诉他我来广州看女儿,想顺便去珠海看看。
他说:“你等着,我去接你。”
他开着一辆警用牌照的越野车来广州接我。他说:“你看你面子多大,我开着警车来接你。”我一看,车牌号后面果然有一个红字:警。我说:“不是我面子大,是你本事大。”他说:“我车上还有军车的牌照,可以随时换。”我问:“为什么换牌照?”他笑着说:“图方便。”
一路上,徐朝辉说了很多话。
上大学的时候我也写过诗,甚至还发表过。上高中的时候,全班大概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投稿是不用贴邮票的,在信封右上角写上“稿件”二字,或将信封的右上角剪出个小豁口,就可以寄往国内任何一家报刊。不过,直到上了大学,我的诗才有机会变成铅字。那首题为《大学,我的保姆》的诗,是直接仿写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五块钱的稿费,请了包括甘华、高学文在内的五位男生搓了一顿,还剩一块钱。听说甘华也写诗,有一本厚厚的手抄诗集,但不轻易示人。还听说甘华的妈妈是一个远近闻名的美丽的疯子,时常会突然失踪。甘华便时不时要请假,有时半个月,有时时间更长,直到把老婆子找回家。所以,甘华的诗“调子总是灰色的”。几天后趁宿舍里没人,我偷看了那本传说中的手抄诗集,看到里面的诗已经有大半本子了,每一页都抄写得工工整整,几乎没有涂抹的痕迹,字体略显古板,有一点点隶书的味道,一些诗句更像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的自言自语。说实话,甘华的诗令我暗生嫉妒。有一段时间,我竟然迷上了他的调子,一动笔就不由自主地模仿他的造句风格,而且也买来了厚厚的硬皮本子,每写一首诗,总要抄在本子上。待攒够一定数量,再编成组诗寄出去,然后便焦急地等待“采用通知”。遗憾的是,甘华风格的诗是不受刊物欢迎的,那时候大多数刊物的用稿方针是“积极进取”,晦涩难懂的诗,说得好听一点——朦胧诗,最多博得初审编辑的几句好评,一般都是“终审不过”的。好像所有的刊物都有一个相似的开明的初审,也有一个相似的严格的终审。哈哈,那么,我还是继续写艾青风格的诗吧。我真不知道,如果不发表,还有什么必要写诗?正如做生意怎么可能不赢利?可是,没过多久我的大学时代就戛然而止。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3年9月8日,大三刚开学没几天,我和一个女生谈恋爱,在黑黑的楼道里抱在一起,狗胆包天脱了人家裤子。其实根本不知道脱了裤子还能做什么。不巧的是,刚好有个老师在楼上加完班下楼,当场逮住了我们。那女生吓坏了,哭着说:“老师,他要强奸我!”为了保护她,也为了显示自己是敢作敢当的男子汉,我立即默认了。糟糕的是,当时正值第一次全国范围的“严打”,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我被判刑12年。后来减刑为10年,1993年刑满释放。之后就来到珠海,厚着脸皮投靠我的一个堂叔,跟着堂叔做起了生意。
做生意赚了第一桶金之后,我想请一些老同学来珠海玩。我先给汤军打电话说:“来珠海玩吧,哥们现在有钱了!”他问:“你是谁?”我说:“我是朝辉。”他反问:“朝辉?朝辉是谁?我不认识呀。”我生气了,说:“狗日的,我是徐朝辉,强奸犯徐朝辉!”他半天不吱声,接着问:“你出狱了?”我说:“是呀,减刑了。”他在电话那头又开始乱想了,我知道。“我请你来珠海玩,一切开销我包了。”我说。他终于说出了他的疑虑:“你出来多久了,哪来的钱?”我哈哈大笑,说:“反正不是偷的抢的,是做生意赚的。”他问:“你做什么生意?”我答:“你先来,来了就知道了。”他想了想,说:“好吧。”但他终究没来。汤军不来,我又叫甘华来,我总得让他们知道我出狱了,有钱了。甘华没汤军那么多疑,说来就来了。我用整整一个车队去机场接他,然后进入著名的情侣路,让所有的高楼大厦对我们行注目礼。是的,一直到了情侣路上,甘华才问:“你有这么多车?”我老实说:“车多,只有一辆是自己的。我开当铺,都是当品!”甘华再一次沉默了,我知道诗人的毛病,总会在一些关键的时刻选择沉默。我说:“想说我低俗你就直说吧,我不生气,咱们一起写过诗,我对你不隐瞒,我现在的心态就是这样,觉得自己老了,不赶紧享受就来不及了。你看我为什么这么胖?吃的!我一顿能吃一头乳猪你信不信?”甘华皱着眉,慢腾腾地说:“我理解。”不知为什么,我讨厌这三个字,心里一时火辣辣的。不过对甘华我还是尊重的。
那次见面,我对甘华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他家里始终不装电话,他可能是全静州唯一拒绝在家里装电话的人。当然不是因为掏不起初装费和电话费。他在市图书馆上班,文化单位,虽说始终是个初级职称,但总不至于如此寒酸。况且他妈妈也有一份不错的工资。不客气地说,甘华实际上一个人花着两个人的工资。他自己,除了抽烟和买书,没有别的爱好。对了,还有一条,嫖妓。我可不是故意要揭他的老底,实情就是这样。他嫖妓和别人不同。汤军、高学文,包括我,都嫖过妓。但是,甘华嫖妓另当别论。甘华只用嫖妓一种方式接近女人。已经有十多年了,甘华没谈过一次恋爱,如果把你暂时排除在外的话。正如拒绝装电话一样,他也拒绝谈恋爱。我们只知道,他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结婚不满三个月就离了。那次婚姻伤害了他,这是同学们的一致看法。但是,事实真是如此吗?我不太相信。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在珠海,他亲口告诉我,他每月嫖妓两到三次。我以为他在暗示我,让我安排有关的节目。后来发现不是。他是真的只嫖妓,不谈恋爱。身体有需要的时候,就掏几十块钱嫖一次。几十块钱,当然是最下等的妓女。这样的鸡窝,任何一个城市的火车站、汽车站周围都不难找,静州火车站,就更不用说了。甘华家正好在静州火车站的西侧,每一栋居民楼里都有鸡窝。奇怪的是,每一次他都有记录。对方的名字、年龄、籍贯、相貌、如何交谈,等等。只是不像木子美那样发表出来。如果说他早年的手抄诗集曾令我嫉妒,那么,在珠海他主动让我看的这些日记,尤其是有关嫖妓的段落,让我不寒而栗。他的字里行间透着恶毒的气味,字字恶毒!不是对别人,是对自己。多少年来他一直这样恶毒地对待自己,不装电话,不谈恋爱,不评职称——全班同学里,我是根本没职称,接下来就是他,毕业多少年了,还只是一个初级职称:助理图书馆员。有了这个职称之后他就再也没申报过职称。他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我不会因为任何事情给任何人送一分钱的礼。那么,不评职称,是由于他不愿意低头求人?我想应该是这个原因。还有,他家的那套房子,实际上是他妈妈单位的房子,产权属于静州二中,全国大范围房改的时候,被故意或无意遗留下来。事后他倒是找过静州二中,找过一趟,没人管,就不愿找第二趟了。他自己对我说,而且是笑着说,带着炫耀的口气:“我这是因噎废食!”他还给我作过这样一个比喻,说自己就像个缩头乌龟,只要遇到一点点麻烦,就会立即把头缩回壳内。没错,他总是近乎病态地躲避着生活中的任何麻烦,哪怕是小小的麻烦。同时,他也不愿接受别人的帮助。我曾表示,帮他弄一套新房,不过有一个小小的条件,把他认为写得不太好的那部分诗送给我,以我的名义出一本诗集,满足一下虚荣心。他一听,愣了一下,说,房子不要,诗可以给你,一百首够不够?那次珠海之行,我塞给他两万块钱。他说:“路费?用不了这么多。”结果只拿了三千,回家之后,还把买机票剩余的一千多元又如数寄给了我。收到汇款单之后我气疯了,他是在故意污辱我,在用这种方式表达对我的蔑视。当时我就把汇款单撕成了碎片。
说到这徐朝辉突然不吱声了,我猜他可能要说更重要的事情。
果然,他说:“我知道你这次来要干什么。”
我心里一惊,问:“干什么?”
他异常冷静地盯着我,说:“你是来劝我自首的。”
我大着胆子问:“那么,你承认……?”
他坦然说:“我承认,是我开的枪。”
我沉默着,不敢多说话。
他说:“说实话,本来我并没有打算自首,我在珠海、澳门和静州都有公司,生意都不错。我还有父母兄弟,有妻子儿女……”
我继续沉默,等他自己说下去。
有一天后半夜,我加完班开车回家,半路上看到一家大排档还在营业,就停下车,打算吃点东西。老板让我进屋里坐,我坚持坐在外面的一张方桌旁。我要了一个干炒牛河,打算抓紧吃完回去睡觉。吃到一半时我看见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婆子从远处走来。当她离我越来越近时,我吓出一身汗,天,那不是甘华的妈妈吗?我微微低下头,以免被她认出来。我们见过几次面,她肯定认识我。她并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双手抱住拐杖的顶端,下巴支在双手上。我感觉到她在注视我。我鼓起勇气抬头看她,才发现她并不是甘华的妈妈,只是特别像而已。我一下子放松了,大喘一口气,问她,你想干什么?知道就好了,她说。她的话让我又是一惊,那种幽冷怅然的口气,根本不像她这个人能说出来的。我低下头继续吃饭。而她依旧那么坐着,扭着头,看向远处,一会儿又看向另一侧。你在找人吗?我问。是呀,她说。找谁呢?我问。这时我又觉得她像甘华的妈妈了。知道就好了!还是那句话,还是幽冷极了、怅然极了的口气。接下来我又埋头吃饭,而她似乎不好意思再坐着,拄上拐棍起身走了,走路的样子和甘华的妈妈一模一样。她在十步之外又回头瞥了我一眼。这一瞥令我失魂落魄,几乎小便失禁!我敢肯定她不是甘华的妈妈,昨天我和汤军通过电话,汤军说,老婆子还在重病区。但是,当时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冲着她的背影喊,你等一下!她转过身,知道我在喊她。我扔下筷子,快步向她走去。昏暗的路灯下,她扶着拐杖弓身而立。我扑通向她跪下,说,妈妈,对不起,甘华是我打死的!她问,你说什么?我说,你儿子甘华被我一枪打死了!她说,我没有儿子。我说,不,不,你不要骗我,你就是甘华的妈妈!她说你看错人了,说完就转身走了,再也没有回头。我静静地跪着,等她回头。可是她始终没有回头,终于消失在一座大楼的后面。
“你准备好自首了吗?”我轻声问徐朝辉。
“还没有,还需要十天半月。”
我不敢多说话,怕他反悔。
他说:“当我决定要自首后,终于感到解脱了。”
此刻我相信,他真的会去自首。
他看了我一眼,说:“另外我也在等你来。等你来劝我自首。”
“为什么要等我劝?”
“因为,你是莎乐美呀。”
“我不是莎乐美。我远远不是。”
他略略提高嗓门,声调有些粗野:“不要否认你是莎乐美!”
那么,我是莎乐美,我不妨默认!
他让自己静了静,又说:“在各雅各姿森林里,当你演莎乐美的时候,我觉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又回来了,咱们那个时代又回来了。”
“那个时代好吗?”
“那个时代更真实,更可爱。”
“你看你现在多好,有钱有势,想用什么车牌就用什么车牌!”
他摇头笑笑:“假的,这一切都是假的。”
接下来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终于鼓起勇气问他:“你为什么要打死甘华?”
“好吧,我讲一讲那天的经过。”他先给自己点上了烟。
当时你们在外面打牌,我和甘华打算去河道里散散步。准备下河道的时候,我突然想,应该带上枪。那确实是灵机一动,绝对没有杀人的预谋。甘华的心情看上去特别好,从他身上能清楚地看到那种叫作幸福的东西。
我们在河道里走了几步,就面对面坐在细细的沙子上。我盘腿端坐,他斜倚在身后的小沙丘上,舒服地伸长双腿。我们各自点上了烟。我问:“回去还办不办婚礼?”他说:“补领个结婚证就可以。”我笑着说:“昨天那个结婚证可是我亲手做的。”他也笑了,说:“是个杰作。”我们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后来我躺倒在沙子上,我觉得自己不躺下就可能像气球一样飘起来。前一天嗑过药,药劲还在。躺下的瞬间,我再一次从甘华的眼神里看到了幸福,那东西简直和身旁的沙子一样具体。我有伸手触摸它的冲动,或者是,我有伸手把它拿过来的欲望。我得努力克制着,才可以让自己不伸手。但是,某一刻,我嘴里迷迷糊糊飘出一句话:“甘华,你他妈的能保证好好对待孟芊吗?”甘华却静悄悄的,不理我。我追了一句:“我问你呢!”他才说:“操,这不该是你问的话!”我说:“我为什么不该问?”他针锋相对,提高了嗓门:“你为什么该问?”我说:“我就想问,咋了?”他说:“你以为你是谁?”我说:“我就是徐朝辉!”他说:“你他妈应该说,你是亿万富翁徐朝辉!”就是这句话一下子把我惹毛了。我先骂了脏话:“我操你妈!”他也骂了相同的话。我们两个同时坐起来,四目相对,一声不吭。我想不到我会说:“老子就是亿万富翁,你狗日的嫉妒了?”甘华咧开嘴笑了,那是他惯有的笑。他边笑边说:“是呀是呀,我嫉妒,嫉妒得要死!”我受不了甘华的笑,那是一种我从来没在别处见过的笑,清高、冰冷、恶毒。我不禁摸出手枪,发疯似的指向那个高高在上的笑。
关于嗑药,我不能不多说几句。我的嗑药史有十年了,第一次嗑药,是为了拿到一块地皮,接待一个副县长。吃完饭,不尽兴,人家暗示要嗑药。我说我不会,人家说,不会,学呗。于是就有了第一次。长期嗑药,早就毁掉了我对事实和幻觉的分辨力,幻觉即事实,事实即幻觉——这几乎成了我的认知习惯。有时候又相反,在我眼里,有时候幻觉会完全死亡,只剩下事实,丑陋的事实。比如,我怀里的一个女人,会突然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冷坚硬,不具备任何梦幻的气质,于是我会突然觉得索然无味,毫无兴致,就算是一个绝色美女,也不过是一具躯体,一件实物,一个事实。因此,我意识到,一个社会,一个人,大概是不能没有幻觉的,生活需要建立在适度的幻觉之上,我们通常所说的理想、幸福、名誉,全都是“适度的幻觉”,当然首先包括爱情。太幻觉不行,太不幻觉也不行,适度的幻觉是最有用的。爱情、理想、幸福、名誉,这些东西如果确实是事实,一定是被适度的幻觉包裹起来的。否则,假如事实只是事实,假如女人只是女人,假如乳房只是乳房,就会出现不难想象的麻烦。有时候我眼里只剩下一样东西:幻觉!一切实在的切实发生过的东西,突然之间都会变得模棱两可,像是幻觉,长长的绵绵不绝的幻觉。比如,我自己的经历,从我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的大学、我的强奸,到我的坐牢、我的刑满释放,再到一夜之间有了几家当铺、一眨眼成了亿万富翁,再到征婚征来个博士老婆,再到美女如云,这一切都是幻觉,透着浓浓的夜总会气质。这一连串的幻觉,有些部分会突然令我惊出一身冷汗来,有些部分又让我流连忘返,乐此不疲。当然,坐下来仔细分辨时,总可以将纠缠在一起的事实和幻觉撕开。可是,我偏偏又不能忍受事实只是事实、幻觉只是幻觉的状况,一旦这样,我又会想办法重新将两者混淆起来。
你们的结婚证是我亲手制作的。一张完整的岩羊皮,对着篝火小心烘干后,再用烧红的铁丝烫出字来。我承认我是真诚的,我愿意看到甘华找到一个好女人,结婚生子,照顾妈妈。但是,我也承认,我在嫉妒,嫉妒甘华,我想用所有的财富和他交换。一丝不苟烫制羊皮结婚证的时候,我真的有些难过,自己是有一点钱,却没有一个好女人。我的女人多得数不过来,可她们加起来也比不过你一个。尤其是当你成为莎乐美的时候——你和莎乐美,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竟奇妙地合而为一。我想不到平时安静柔和的你,身体里竟然藏着那么多的烈性,那么多的激情。当你手捧约翰的头一遍一遍地嘶哑着喉咙重复“我吻了你,约翰,我吻了你,约翰!”时,我真是血脉偾张,有种天崩地裂的感觉。血、爱、激情,真的被你充分地表达出来了。这正是我最缺少的东西啊。我身边的每一个女人,都是只要有钱怎么来都可以的。阿眉你认识,她是最爱我的一个,但是,她能做到既有一个听话的丈夫又有一个有钱的“老公”,能够在两个男人间游刃有余地行走,三方相安无事,甚至还亲如一家。我们三个经常见面,有时还一起吃饭,一起打麻将。我真觉得阿眉这一代人个个都是老江湖!“我想和你拥有长达六年的爱情!”这是阿眉爱说的一句话。这样说时,阿眉的感觉是稚嫩的,又是沧桑的,脸上似乎蒙着一层薄薄的迷雾。听口气,“长达六年的爱情”似乎比长达一生的爱情还要难,还要可贵。“六年”在她眼里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呀。她这样说的时候,表情里甚至有一种自命不凡。没有什么东西是唯一的、不能失去的。这个时代的人就是这样。可是,莎乐美不是这样。
你看,我已经无法把现实和戏剧、你和莎乐美分开了。莎乐美的台词变成了你的自白、你的心声,变成了我对你的想象。同样,我也无法把约翰和甘华分开。莎乐美说给约翰的所有台词,在我听来,统统都是你说给甘华的。
“这么说来,你杀死甘华并不是偶然的?”我震惊地问。
“也不能这么说,我当时根本分辨不出什么是幻觉,什么是现实。”
“你应该马上自首!”
“最好别逼我!”他低吼一声,然后沉默,冷静地开着车,车速很快,看不清他的表情。
11
进了珠海市区,徐朝辉带我经过一些路段,貌似不经意地向我介绍由他开发的小区和楼盘,有新有旧,有大有小,还顺便讲了一些故事。比如,最早的一个楼盘是一次成功的投机:某年的最后一天,以每平米两千元的价格收购,翻过年,仅仅过了三天,就以每平米三千元售出。我问:“你怎么预计到会涨价?”他先是轻描淡写地说:“该我发财了呗!”过了半分钟,又十分自得地补充:“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我老家的院墙是用整扇的羊肉砌起来的,天亮后就决定买楼盘。”我问:“当时已经有钱了?”他说:“大部分是向一个黑社会大哥借的,说好只借一个月,连字据都没打。”我还在犹豫要不要接着问下去的时候,他又说:“曾经有一个楼盘,是我和四五个兄弟合伙买下的,结果不涨反跌,几个兄弟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问我怎么办?我说,只有一个办法,要么我的股份给你们,要么你们的股份给我。他们一听很高兴,愿意把股份留给我,但提出一顶仨。我说好,可以,明天来拿钱。又是黑社会的大哥来帮的忙,还是连字据都没打。”我问:“你有那么铁的大哥?”我故意省去了“黑社会”三个字。他说:“人情债,迟早要还的!”绕过一座小山,消失良久的海岸线重新回到眼前,他接着前面的话问:“你猜猜,为什么不打字据?”不等我回答,他说:“因为人家是黑社会呀,不怕你赖账。”
不由分说,他请我在最高档的酒楼吃海鲜。一坐下他就让服务员叫来大堂经理,说:“海鲜用我自己的,你们的费用照收不误。”经理说:“老板,我们这儿的海鲜很好的。”徐朝辉说:“别废话,用我的,你按菜牌上的价格收费。”经理想了想,说:“那就这样,我们只收加工费和服务费。”徐朝辉开怀大笑,说:“好兄弟!”
饭后,徐朝辉安排我住在一家临海的五星级酒店。和娇娇的待遇一样,也是总统套间。他说,总统套是他长期租用的,不住也是浪费。在宽敞的总统套间内,我又一次看到了那本《徐朝辉诗选》。书架上有很多书,一半是装门面的豪华出版物,比如《资治通鉴》《辞海》《鲁迅全集》;另一半是诗集,比如《里尔克诗选》《昌耀诗全编》《海子的诗》。诗集中也有《徐朝辉诗选》,有七八本之多,非常显眼。
来到伸向海面的阳台上,我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是逃走还是留下?是做孟芊还是做莎乐美?没有月光的海面上,波浪声若隐若现,像是给我的回答,我却一句也听不懂。不久开始刮风,风里面夹着稀疏的雨滴,波浪打在岸上的声音变得响亮起来。风和雨让我想起一个情景,我们八个人在森林中的一个情景:
那是进入森林的第三个晚上,天黑后林子里开始刮风下雨,风不大,雨也不大。风让篝火燃得更旺,雨是典型的毛毛细雨,像油脂,看不见,却让空气变得又湿又重。大约一小时后,雨停了,风还在刮。我们围坐在篝火的四周,准备讲故事。一人一个故事,主题是:我的初吻。阿眉奋勇当先,正准备开口,突然,半空中传来拖拉机的声音。八个人立即安静下来,不由自主地向右后方歪着脑袋。拖拉机的声音是从右后方的山后面传来的,山顶的背面一定有一条盘山路,拖拉机跑在盘山路上,声音越来越近,几乎来到了我们的头顶。不知为什么,拖拉机的声音让我们紧张极了,心跳怦怦,毛发直竖,就像死神来临。不过,两分钟后,我们听明白了,是飞机的声音。声音不在山后面,而是在云层里。飞机的声音轰隆隆地碾过厚厚的云层,从右后方某个秘密的裂缝里突然刺出来,因为空气潮湿而变得异常浊重,听上去很像拖拉机的声音,有一种吓人一跳的烟火气。“妈呀,吓死我了!”阿眉喊。“我也快吓死了!”童心也喊。“告诉你们,我想哭!”娇娇嚷嚷着,并且真的哭了起来,哭声越来越大。突然,我身上的某根神经也不对了,轻微抽搐了一下,犹豫了一秒钟,就轻易地哭起来。我听见自己的哭声沉痛而轻盈。哭的时候才有时间体会刚才那个感受——刚才的唯一感受就是恐惧。原以为进入原始森林已经很深了,距离外部世界已经很远,孰不知山后面就藏着一条盘山路。那声音不是因为陌生,而是因为熟悉,因为深入骨髓的熟悉,才令人恐惧。多日来,森林中形成的私密氛围似乎被拖拉机的声音粗暴地玷污了。恐惧被暗暗放大,变成莫名其妙的悲伤。当我哭倒在甘华怀里时,发现甘华也在哭,没有眼泪,声音很小,标准的嘤嘤啜泣,男人才有的嘤嘤啜泣。汤军、高学文也在哭。徐朝辉后来居上,完全在号啕大哭。八个人都在哭,未曾动员,却相当一致。八个人的哭声像风中的篝火,渐渐变得高昂起来,却始终含着叹息般的气质,半是真实半是虚假,虚假部分最大程度地接近真实。
几分钟之后,不知谁轻轻喊了一声:“好了,别哭了!”哭声戛然而止,好像刚才不是在哭,而是在唱,乐队指挥一声令下,立即安静下来。“咱们这是怎么了?”汤军问。没人回答,只有安静。“不怕你们笑话,刚才我差点小便失禁!”徐朝辉说,声调里残留着半丝哭腔,令人想笑又笑不出来。“刚才咱们到底在怕什么?”甘华问。我说:“怕着一切,人间烟火,油盐酱醋,包括爱和思念!”大家笑了,高学文说:“也成诗人了。”我说:“我说的是真话。”甘华说:“诗不是别的,就是真话。”
随后大家继续讲关于初吻的故事。
八个人的故事如果从那个晚上结束就好了,只可惜故事永远在继续,而且永远难以预料,一个好的开头往往预示了一个坏的结果。
直到次日凌晨,我仍然不知道自己应该立即逃走还是大胆留下。不过,某个瞬间,当我再一次想起那次意外的哭泣,尤其是徐朝辉号啕大哭的样子时,我突然有了勇气留下来,等着和徐朝辉一同回静州,陪他去自首。
责任编辑 刘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