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一切制约国企创新的制度藩篱
2016-07-18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发展动力不断减弱,必须依靠创新驱动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正是对中国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好创新驱动战略进行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纲要》提出,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百强创新型企业。
经过多年努力,国有企业的科技发展进入明显的跃升期,科研体系日益完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特别是有效发挥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为下一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扎实的保障。
但客观上讲,国有企业普遍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科技人才队伍大而不强,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缺乏,创新型企业家群体亟需发展壮大。
从另一个角度看,民营企业华为今天已经成为整个中国的创新标杆。它的经验表明,创新是可为的,但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以企业为主体。在创新所需要的企业制度方面,民营企业具有先进性,员工分享收益的分配制度具有先进性。刺激创新的关键,不是动员和口号,而是用什么制度去激励人力资本,人动起来,创新就好办了。
令人振奋的是,《纲要》中强调的“双轮驱动”,就是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调整一切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生产关系,统筹推进科技、经济和政府治理等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
国有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既要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又要遵循市场配置资源这个规律;既要集中力量,协同攻关,加快突破重大核心技术,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也要依靠无数企业家和大众怀着自由的态度去构思、开发和参与的创新促成新产品与新工艺。
总而言之,创新型国家需要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依靠创新型人才,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的迸发,需要破除一切制约国企创新的制度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