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与传统银行的应对
2016-07-16郑州大学郭晴
郑州大学 郭晴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与传统银行的应对
郑州大学郭晴
摘 要:“互联网+”作为创新2.0下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通过互联网平台、信息通信技术将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相连接,成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金融行业应抓住“互联网+”的契机,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服务能力、营销能力等全方位的创新。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应立足于自身优势,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加快转型步伐。基于此,笔者对“互联网+”背景下金融业的创新路径展开了分析与研究,提出了我国传统银行的应对策略,以期为我国金融业更好地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业创新传统银行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带动各行业创新的发展目标,成为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与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在网络经济时代,“互联网+”代表新经济形态下的社会生产力特征,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趋势,是网络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互联网+”带来的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技术进步,为金融行业的创新创造了机遇。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应立足各自优势,在竞争中谋求合作,为客户带来更为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打造双赢的新局面。
1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金融业创新路径选择
1.1挖掘数据价值,实现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
“互联网+”所提供的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将庞大的数据资源聚集起来,使不对称、金字塔形的信息结构扁平化,有利于构建银行数据服务体系并进行深度挖掘,不断适应并创造客户需求、增加客户黏合度,拉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通过对海量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寻找数据与客户体验的关联性,通过用户的反馈及时调整产品设计,发挥迭代效应,不断推出关注用户体验、真正有竞争力的差异化金融产品。依托“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数据与信息流,聚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构建产业联盟平台,为用户提供全面的行业信息、精准的金融产品,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智能化的金融产品销售服务,实现精准营销定位。
1.2发挥长尾效应,搭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互联网金融开放生态、双向互动的特征,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的应用,使海量的中小企业逐渐成为银行的主要客户。通过数据的挖掘与有效的分析,对中小企业融资实施个性化方案,发挥长尾效应,增加个性化有效客户群。应发展基于线下担保、数据开放的P2B模式,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投资者将资金转入第三方托管机构账户,同时借贷企业向担保公司提供线下抵押品进行反担保,经P2B平台审核通过后,发布融资信息。由此为有理财需求的个人投资者和有借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搭建桥梁,有利于分散P2B平台融资风险。信用等级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凭证,是企业融资成功的关键。互联网金融模式通过为供求双方提供网络平台,使资金供求双方能够顺利完成信息匹配、定价与交易,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去中介化”。
1.3重视信用评价,构建完备的科学风控体系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据统计技术能够深度挖掘授信对象的信贷历史、信用情况等,将网络信用作为客户分类、准入的参考标准,避免由于信用数据审核不严谨、信息不对称出现网贷平台违约、资金链条断裂等问题。通过大数据深度和广度的高度融合,将影响用户信贷水平的因素考虑在内,如社交网络信息、用户申请信息等,实现信息的自动甄别,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电子商务平台将客户的网上交易年限、交易活跃度、交易对手评价等建立成一个信用体系和数据库,形成企业的网络信用。银行在决定企业贷款时,将网络声誉与信用资本纳入客户分类与准入的参考标准,能够有效弱化贷款风险和成本约束。
2 “互联网+”潮流下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应对分析
在需求个性化、信息批量化、媒介透明化的“互联网+”时代下,传统银行业受到的挑战日益显现。一是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服务模式面临变革。商业银行的业务运作模式是银行体系内部的自循环,未直接介入客户的交易行为,导致银行创新推出的产品往往与客户需求有一定差距;二是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体制面临挑战。在日常经营中商业银行通常出于风控、合规等自身角度考虑,严格的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对居民消费权益过度保护,有悖于便捷化、高效化理念,影响客户体验;三是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面临弱化。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商业银行作为媒介连接起供求双方的信息链。但由于信息甄别繁琐、供求匹配困难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影响企业融资效率、阻碍企业发展活力。因此,我国传统银行业应正视“互联网+”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利用自身优势,抓住时代机遇,加快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步伐。
2.1抓住“互联网+”的契机,促进服务模式创新
商业银行应明确自身的资金实力、客户基础、政策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积极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推动支付方式从线下走向线上,打造以线上收单、电子现金支付为突破口的线上支付结算体系,实现“稳定、可靠、便捷”的支付理念。依托大数据挖掘的潜力与优势,利用网络环境整理信息、聚焦客户需求,柔性化定制产品和服务、调整营销组合,并运用资金流、信息流、商品流“三流合一”打造经营新模式,最终实现业务运行网络化、服务营销信息化的目标。由此,银行业更容易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以实施精准营销、筛选符合条件的客户以完成在线授信评价,有利于降低营销成本和服务成本,全面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运行效率。
2.2发挥“技术先行”优势,加强风险控制能力
商业银行应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和重塑经营理念,将“科技兴行”理念真正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打造智慧银行。在技术上实现规范化、标准化,逐步完善电子商务信用和传统金融信用相互补充、线下和线上评估相互配合的风险控制机制,优化风险管理流程。电子商务平台应发挥系统化和自动化优势,融合统一管理客户财务金融信息,并借助其广泛的网络可及度,实现对违约信息披露的线上与线下无缝对接,完成对违约行为从单纯的经济惩罚向断绝融资渠道的惩罚转变,提高企业的违约成本。设立网络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数据备份中心,通过提高网络技术安全问题的解决能力,保证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2.3树立合作双赢理念,开创金融业竞争新格局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企业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发更加人性化的金融产品与支付工具,打造互利互惠的合作模式。商业银行作为市场各方广泛接受的合作对象,具有结算、咨询等领域的天然优势,并在信用中介和结算终端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核心作用难以被取代。互联网企业掌握丰富的客户资源与数据信息,能够助力商业银行通过数据分析感知和预测客户需求,实现产业更新升级与智慧型经营。二者应在“互联网+”的潮流下进行良性互动,各取所需、共同发展,由竞争走向合作,打造互利互惠的双赢局面。
3 结语
在“互联网+”的引领下,我国金融业应积极创新发展方式、优化发展路径,逐渐向低成本、优质化、高效化方向演进。商业银行在此过程中面临着挑战与机遇。传统银行业应在牢牢把握自身优势的基础上,转变发展理念,深度融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业务水准、拓展业务渠道、创造客户需求。传统银行业与互联网企业在“互联网+”背景下应有长远的眼光,在竞争中积极谋求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打造互利互惠的合作模式,开创互联网金融业态下各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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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4(b)-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