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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税负影响及纳税筹划

2016-07-12胡月丽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3期
关键词:电信业进项税额筹划

胡月丽

浅谈“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税负影响及纳税筹划

胡月丽

随着“营改增”中不同行业的逐步试点及成功,电信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因此电信行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成为电信行业关注的重点,本文对电信业“营改增”进行简要介绍,探究分析“营改增”对电信业的经营成果及税负的影响,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纳税筹划建议。

电信行业;营改增;税负;纳税筹划

一、电信行业的“营改增”背景

“营改增”在电信行业逐步深入推进、过渡,通过前期试点的经验,电信行业的“营改增”已比较成熟。在电信行业的营改增后规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之前电信行业适用的是3%的营业税税率。本文将对“营改增”后电信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

二、“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影响

(一)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主营业务收入下降。(1)电信行业的税收由营业税转为价外税增值税。目前电信行业竞争激烈,商家几乎无法上调服务价格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2)电信行业的收入的计量发生变化。营业税时,销售额全额为业务收入,在而增值税中销售额中内含增值税,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使得收入小于销售额。因此企业定价不能进行调整的前提下,营业税变为增值税将导致企业的收入下降。经大概估测,电信企业收入同比可能下降10%左右。

2.税负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远大于营业税,其对于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但也并非所有成本费用都可抵扣,比如劳动力成本是无法抵扣的,同时也不是所有的可抵税费用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电信行业中的基站建设及水电费支出,广告费,咨询费以及人工服务维修费等进项税额大多由于相关企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因此电信行业的营改增无疑会增加电信企业的税负,在收入不提高的情况下,利润会产生下滑。

(二)对企业销售模式的影响

现行销售模式的潜在税负。电信行业多进行业务促销、赠送的销售模式,如充话费送手机等,营改增前,赠品不予以征税。而营改增之后,赠品均视同销售行为,企业也应进行纳税。对此,如果企业仍保持原有销售模式将大大增加税负,减少企业的利润。

(三)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1.供应商、合作商的重新抉择。进行“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按照规定,只有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才可进行进项抵扣。而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电信企业原有的合作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能进行抵扣。

2.管理成本加大。“营改增”后企业中原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支撑系统都不再使用,对专业人员、会计人员要重新进行增值税的相关培训,同时要更新企业信息系统,管理成本增加。

三、营改增后电信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销项税额的纳税筹划

1.改变视同销售策略,合理避税。在对待赠品等影响销项税额的视同销售项目,电信企业应从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出发,采取合理规避销售纳税方式,重新调整电信企业以往的营销策略和经营方式,减少税负。(1)采取抵扣销售替代话费补贴类,使优惠免于视同销售,同时可以使产品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分割融合税率业务,对不同类型电信业务分别核算。在电信行业中常有兼营或混合营业行为,电信企业应该对销售进行细化且分别进行核算。电信行业中对于“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和“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企业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类型电信服务的销售额,避免适用高税率。

(二)电信行业进项税额的纳税筹划

1.供应商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营改增”后,不同的供应商纳税人,电信企业的税负也不同。电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合理选择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1)一般情况下,电信业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作为购货对象,可以进行相关的进项抵扣,尤其是大额交易。(2)对于一些交易金额较小的交易,而且其进项抵扣也较少时,电信企业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使其报以较低的价格。

2.规范管理进税项目,增加可抵扣税额。(1)增强内部控制的管理,加强对发票的管理。(2)均衡进项税额的抵扣,对于基建、固定资产等合理的分摊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期间。(3)水电费支出可纳入到市一级水电供应公司统一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减轻税负。

(三)电信行业会计核算中的纳税筹划

1.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营改增”后,电信行业提供的服务普遍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但对于某些特定的应税服务,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因此当特定应税服务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很少时,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方法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降低税负。

2.改造计税系统,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营改增”后,企业之前的业务处理信息系统及计税系统已经不适用,需要进行更新、改造。同时需要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税负。

(四)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纳税筹划

1.降低管理成本。“营改增”后电信行业应建立增值税管理控制体系,同时对管理层人员、专业人员组织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增值税相关知识培训,为企业减少税收成本。

2.争取集团合并申报,增值税实行就地预缴,统一汇缴清算。

总之,电信行业的“营改增”政策实施,增加电信企业的税负,减少了利润。电信企业应快速适应新的环境,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会计核算和经营管理方面进行合理的增值税税负的纳税筹划设计,来使企业达到节税的效果,进而实现最大化目标。

[1]汪逸帆.浅谈“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筹划[J].中国商论,2015(25).

[2]宗志娟,吴晶晶.电信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22).

[3]姚毅.“营改增”对邮政业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4(16).

[4]宋德志.纳税筹划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4(1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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