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2016-07-12桂家友
党的领导地位是社会治理结构中国特色最鲜明的特征。在新形势下,要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和创新党建品牌,完善党组织全覆盖;通过核心价值引领社会,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通过顶层设计出协调利益关系的政策体系,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公平正义社会;通过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体系完善,突出法治基础作用;通过借鉴先进理论,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完善社会治理理论体系,以此来加强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党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地位。
社会治理结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
社会治理的内核是社会治理结构,社会治理中国化突出体现在社会治理结构的中国特色,而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结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社会治理区别于西方社会治理最为显著的地方。
人类社会发展中,在先发国家实践基础上总结的理论,对于后发国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由于时代发展和经济社会基础不同,西方理论的中国适应性问题一直以来是需要认真对待的课题。否则,要么只开花不结果,要么只能结出“坏”果子。习近平用“飞来峰”和“鞋子合不合脚”,形象生动地揭示了理论与实践、制度与生活的内在关系,得出的结论是“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1]这就是说我们需要有开放的心态,引进西方先进的理论,但是需要将西方理论中国化,用中国化的理论来指导中国社会实践,只有这样才可能对中国实践有益,才可能成功指导中国实践。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从而成功地指导了中国社会实践。相比较而言,社会治理理论首先产生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它根植于西方现代社会基础之上,一是以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和高度发达的现代性社会为基础,但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还处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之中,因而社会治理的实践推进缺乏稳固的基础;二是西方社会治理是构建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条件下,是社会发挥作用的体现,但我国目前主要是政府更好作为和市场更加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这与西方不同;三是西方公民社会发达和公民参与意识、自治水平较高,这些方面是我国的不足方面。因而我国社会治理同西方理论产生的背景和社会基础具有较大的差异。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过程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论断,体现了我国社会治理不仅注重主体多元、方式的法治、大部分人的认同机制和参与机制,而且包括“公平正义”、“依法治国”、“政治民主”、“协商民主”、“公民权利”等现代社会发展目标,更为重要的是也包括我国传统关于“治理”的状态、功能等内涵[2],因而是西方思想与中国传统思想的结合,是理论探讨与实践推进结合的成果。
西方社会治理理论同中国化的社会治理相比较,有共同的地方也存在一定差异。两者的共同点就是都强调社会治理多元化和社会治理是对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强调社会治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多元化的主体来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解决社会矛盾的方式。但是两者也存在多种不一致的地方:从主体结构来看,西方社会治理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平等性、伙伴关系,有些学者强调政府的掌舵作用[3],有些学者强调政府边缘化[4];中国社会治理结构强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即主体间的不平等关系。从社会治理方式来看,西方社会治理理论强调法治、谈判、协商等方式;中国强调社会治理方式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更加全面和系统。从经济社会基础来看,西方社会治理是有深厚的经济社会基础条件,是内生的产物;中国社会治理是受外在影响和内在社会管理的困境驱动才由党直接倡导的,缺乏牢固的经济社会基础条件。从历史方位来看,西方社会治理是现代性结果;中国社会治理是现代性的动力,是加快社会现代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
以上的分析可以清楚得出社会治理在中西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而,这里需要对社会治理概念作重新定义:社会治理是党、政府和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多元主体,通过利用系统、法治、源头、综合等方式,共同解决社会公共事务和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正、有序、和谐发展。这既体现了治理的基本特征,也实现了治理概念与中国实践的有机结合。
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结构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时代潮流中的社会治理理念、思想和方式;二是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三是国体。就时代潮流来看,当前依法治理、协商民主、公众参与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主要趋势,在社会治理结构中必然要体现公众参与的地位。就国家所处发展阶段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社会现代化,需要党和政府用较为集中的方式来推进社会现代化加快发展。就国体分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而成为执政党、领导党。这三个方面决定了我国社会治理结构的特征,反映在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结构就是:“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5]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社会治理的多元化、系统化,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社会治理结构中党的领导地位的鲜明特征。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是社会治理结构的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是中国社会治理结构形成的历史必然性的体现。同时,社会治理在不同层级中体现为不同结构特征。在基层社会,社会治理结构特征:“党的领导、村(居)委主导、村(居)民主体、其他组织共同参与。”[6]但是无论在基层还是整个社会,社会治理结构中的党的领导这一核心和特色不会改变。
如何在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城市化、法治化的社会进一步提升党的社会治理领导能力,夯实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地位,是决定我国和平崛起和现代化加快发展的关键要素。
(一)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和创新党建品牌,完善党组织全覆盖。加强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夯实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地位,关键是要做实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和完善党组,实现党组织全覆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出现了诸多的新组织、新群体、新阶层。党组织如何领导社会,把握社会发展方向、引领社会前进是当前党面临的重要任务。解决这些任务的前提条件就是党组织的发展和完善,在新的群体、新阶层、新组织中锲入核心领导力量。这就要求必须在基层社会、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新群体中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将各地先进的经验,特别是推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模式,如楼宇党建、区域化党建等,复制和进一步推广,不断加强基层基础中党组织的力量。同时,在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领导机构中,按照要求“设立党组”,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7]同样在当前农村地区党组织建设也是如此,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农村的组织,本身就成为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动员载体和动员主体,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否很多时候取决于党的基础组织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取决于党组织能否成长为多元智力主体的政治核心。[8]
(二)通过核心价值引领,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全社会智慧和力量。信仰是人的道德基石,是解决人生活意义之根本所在。社会主义作为我们基本信仰之所在,其核心价值观必须化作人民的基本价值观,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真正拥有崇高的信仰,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对社会的一呼百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凝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使之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这是在新的国际环境、国内条件下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也是加强社会治理最本质的目标所在。
(三)通过顶层设计出协调利益关系的政策体系,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公平正义社会。党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必须站在工人阶级立场、站在劳动人民立场和中华民族的立场上,不断制定符合时代和全体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通过顶层设计,协调各个阶层的利益关系。在市场经济和社会现代化发展中,社会利益分化和矛盾突出,需要党站在各阶层利益协调立场,发挥其核心领导作用,推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制定有效协调利益关系的社会政策,缩小贫富差距,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建设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和秩序,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这是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与根本保障。
(四)通过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过程中,需要国家能够集中资源和权力,加快推进社会现代化发展,这是被证明为普遍存在的规律。西方学者认为,“在政治方面,建立一个有效的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是前提条件阶段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而且差不多是起飞的一个必要条件”。[9]中国也有学者持相同的观点,认为中国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集中的政治体制。[10]集权仍将是中国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11]然而,现代化目标之一是政治民主。“在晚得多的第三阶段,体制的扩大才能使得在该体制内重新分配权力成为可能。”[12]因而,在各国现代化中后期或者现代化已经完成阶段,民主成为必然的选择。“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治理结构反映了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权力集中与民主发展的平衡点。社会参与构成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构建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结构,使得全体人民与党和国家共谋共享社会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够比其他国家现代化更快发展的重要条件、基础和保障。
(五)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体系完善,突出法治基础作用。制度化、法治化和民主化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其中,制度化是基础。制度化就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不仅需要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的各种制度,也需要完善整个社会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制度完善是加强制度建设的目标,而制度完善的目标却是要通过制度规范社会行为。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制度体系完善是法治的基础。作为社会治理方式的法治,就是利用法律和其他规章制度来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需要在推进我国社会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六)通过学习借鉴,总结基层实践中的经验,完善本土化的社会治理理论体系。西方社会中许多经验和理论,尽管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实践,但它们的经验可以成为我国在处理同样社会实践中的借鉴。理论来源于实践,特别是我国基层社会实践中存在很多好的经验,需要进一步总结,提升为更高层次的制度,与时俱进地推进社会治理理论体系完善和发展。一方面在推进西方社会治理理论中国化、本土化;另一方面,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创新社会治理理论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理论创新,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9-6.
[2]桂家友.国家与社会变革中的城市社会治理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52.
[3][美]戴维·奥斯本,[美]特德·盖布勒,周敦仁译.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21.
[4]Bache,Ian&Flinders,Matthew.Multi-levelGovernance[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4.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6]解读市委“一号课题”:基层大改革“加减乘除”如何做[N].解放日报,2015-1-5.
[7]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N].人民日报,2015-5-30.
[8]蔡志强.社会动员论:基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200.
[9][美]W.W.罗斯托著,郭熙保,王松茂译.经济增长的阶段:非共产党宣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75.
[10]周天勇.不同现代化道路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A].迟福林,殷仲义.城市化时代的转型与改革[C].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45-46.
[11]吴忠民.中国现代化:进入内在生长力的初步发育期[A].韩明谟.社会学家的视野:中国社会与现代化[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151-152.
[12][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21.
本文系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大都市的底层社会及其公共治理研究”(项目号:13JJD840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