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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2016-07-08吴忠英张燕婧

2016年22期
关键词:税收优惠小微企业税收

吴忠英+张燕婧

摘 要: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分析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将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纳入考虑范围,由此划分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统称。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及其重要的作用,占据整个工业的绝大多数,它创造的财富不仅推动了经济发展,而且促进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微企业属于相对活跃的企业,在市场的方方面面都可见小微企业的身影,它为人们提供的就业岗位不计其数。然而,就我国目前的政策而言,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税收体系来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关键词:小微企业;税收;税收优惠

一、我国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现行税收制度

(一)减免税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减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在2015年底前,对适用查账征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加速折旧

由于小微企业购进设备资金及其次数有限,为使小微企业充分享有优惠,政策明确规定,对于规定的六大行业的企业,其购入设备仪器允许税前一次扣除。

3、企业减负

对于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最长可延期3个月纳税。

4、增值税减征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二)间接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

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免征。为了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紧张的压力,经国务院的批准,2014年11月1日到2017年的年底,在此期间,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由于债权债务关系签订的合同,无需向有关部门缴税,不负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得以免除

国务院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到2017年底,将继续致力于减免小微型企业税收负担。免除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规费以及5项政府基金,同时规定于自主创业者,其管理、登记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暂时不用缴纳,予以免除。未达到要求的小微型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样暂时享有优惠,无须缴纳。

二、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政策缺乏固定性和稳定性

小微企业中,以应纳税所得额形式存在的资金总数不足10万元的,其最终的利润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4年10月24日,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表相关通知,不征收小微企业的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2项。此项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相关政策又规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由于借款而签订的合同,在2014年11月到2017年12月31日之间,不征收印花税。这样朝令夕改的政策,很难不引起小微企业的困惑。

(二)税收减免政策名义针对小微企业,实则只是部分微型企业从中获益

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意在解决或者缓解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而符合增值税营业税的规定的是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低于30000元的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标准看,15大行业中,只有个别两个行业按营业额低于50万元为微型企业,其余微型企业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最低为100万元标准,这一优惠政策,只是部分微型企业享受到了优惠的利益。微型企业在得到政策帮助,会慢慢发展为小型企业,不能再享受优惠,会面临新的问题。

(三)对于发布的税收政策,缺乏宣传

当前,小微企业对国家发布的税收政策缺乏系统的了解,把握不住政策的中心思想,甚至,有的小微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政府及相关部门有过此种规定或者优惠。在这其中,只有及少部分的科技企业能够充分解读国家政策,享受优惠。在我国的某些欠发达的地区,法律意淡薄识以及心存侥幸的他们,无证办厂的现象时常发生。各个工厂看似避免了纳税,实则错过了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使自身利益受损。

三、关于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为保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应该建立系统的税收征管体系

我国的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仍存在许多的问题,我国制定的相关政策并不少,而并非所有的小微企业从中获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缺乏系统的税收征管体系,无法保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发达国家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我们应该以发达国家为榜样,学习他们稳定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优惠方式,从而使小微企业的权利受到税收政策的保障。

(二)全面减税的税收政策拉动小微企业发展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几乎没有间断,税收负担稍稍减轻,有的小规模纳税人甚至不直接缴纳任何税款。但是这并不表明,小微企业不负担任何税收。流转税构成了我国税收制度的主体,产品和服务的成本直接来源税金,从这一点看,小企业即使不负有纳税的义务,也承担了一部分的税负,这部分的税负体现在产品的成本中,这无疑会加大企业商品的成本。在市场不活跃,甚至低迷,产品成本上升的时期,全面减税不失为复苏经济的良方。

(三)政府应加大对于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

小微企业通常实行小规模生产,且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小微企业本身存在固有的缺陷,其管理阶级的势单力薄,决策很容易出现偏颇,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对于相关税收政策的了解也很难做到胸有成竹。这是就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工作,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适时并合理地为小微企业传播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让他们及时了解税收的动向,以便做出最优的决策。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 高现广,促进我国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3,04:61-62

[2] 王振家,国务院组合拳扶持小微企业[J],光彩,2012,06:8-9

[3] 闫菲,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研究[J],时代金融,2013,20:149-150

[4] 叶治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基于广东惠州样本调查[J],地方财政研究,2014,06:52-56

[5] 安体富,杨金亮,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2,0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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