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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的现状、策略与保障

2016-07-08张秀霞

教育与职业(下) 2016年12期
关键词:中职高职

[摘要]中高职贯通作为中职和高职人才联合培养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实现中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而无论在何种教育体系之中,课程终究是该种体系的核心要素。因此,探析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的现状、策略与保障,促进中职与高职间课程的有效衔接,将成为提升中高职贯通有效性的一大关键。

[关键词]中职 高职 贯通课程衔接

[作者简介]张秀霞(1970- ),女,山东滨州人,滨州职业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德育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山东 滨州 256603)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24-0095-04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教育内部结构、探索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成为当务之急。中高职贯通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实现中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尝试,其本质和关键在于课程的衔接。中高职课程衔接,是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与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教育内涵衔接的必然要求。本文拟以中高职贯通基本情况及课程衔接现状为切入点,从中观和微观层面着手,探寻中高职课程有效衔接的路径和方法,以期为后续更为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一、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的现状分析

(一)培养目标分析

人才培养目标是各级各类教育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是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标准制定、教材选用等的前提条件,因此人才培养目标是构建人才培养模式所需关注和考虑的首要问题。目前中高职贯通工作中,在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上,总体呈现出两种情况:一是多数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上,根据贯通需要以及专业自身需要,做了应有的规划和改进;二是部分贯通学校和专业因袭了高职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没有明显表现出贯通培养的特殊性与差异性。

(二)课程开发分析

通过对中高职贯通相关学校和专业的研究和分析发现,在课程开发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学校和专业在课程开发方面还保留着传统学科式课程开发模式的痕迹。一方面,受传统课程观的影响,当前职业教育的课程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遵循着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开发理念。因此,部分学校和专业在中高职贯通的过程中,仍在不同程度上遵循着学科式的逻辑和结构来进行课程内容的选择编排与开发设计,注重追求学科知识的体系化和系统化,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学生应有的发展,不利于学生整体素质的养成。另一方面,中职与高职进行贯通,主要是为了培养既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掌握娴熟的技术技能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这要求中高职贯通打破原有的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开发模式,建立起以学生能力发展为中心的课程开发模式,注重学生创新思维和个体能力的培养。

2.少数学校和专业在课程开发的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灵活性。通过对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项目的相关学校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少数贯通学校在课程开发过程中还没有建立起自身特有的、适合双方课程衔接的独立的课程开发模式。因此,部分专业在课程体系开发和建构的过程中,就是简单地采取了下延式路径,以高职的课程体系为参照,将相应的课程下移至中职,以此形成自己的中高职贯通课程体系,限制了课程开发的创造性和实际效益。此外,少数学校和专业在课程开发的具体工作上采取行政式工作安排,课程开发的具体事项和相关信息的传达,均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与开发的动态性和灵活性,不利于中高职在课程衔接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增加了课程衔接体系设计与开发的难度。

(三)课程设置分析

在中高职贯通课程设置方面,部分参与中高职贯通的学校和专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主要采取的是对照式或下延式衔接路径。通过对相关专业课程方案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多数学校在中高职贯通课程体系的设计过程中,要么采取对照式衔接路径,把现有的中职课程体系和高职课程体系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对相关课程进行合并或者删减以形成中高职贯通课程体系;要么采取下延式衔接途径,以高职课程体系为参照点,将中职能承担的部分课程下移到中职教育阶段。其实,这两种衔接路径都是在现有课程体系上形成的。虽然有些专业通过上述路径产生了一定的课程增量,但是较多的专业并没有产生课程增量,即没有专门为中高职贯通而设置新的课程体系,这较难区分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与传统高职人才培养之间的差异性和独特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中高職贯通实际培养质量和效益的形成。

2.课程内容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通过对相关专业课程内容的分析发现,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尚属于一个新的尝试,各方面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另外,我国的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起步比较晚,当前国家和地方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和编排上,还没有制定出完整统一的课程标准和要求。无论是中职学校还是高职高专,在制定和编排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各自为阵,根据本学校和专业的自身需求划定相应的课程范围,并进行课程内容的设置。

3.课程设置上缺乏一定的区分课程。有的学校在专业课程设置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区分课程,未能照顾学生未来选择的不确定性。由于学生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并不能确保参与贯通项目的每一个学生在接受完中职阶段的教育后,都能够顺利进入高职阶段继续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因此,中高职在贯通课程的设置上,需要安排一定的区分课程,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两个阶段教育的相对完整性,为学生未来的不同选择提供一定的准备条件,使学生在中职毕业后,即使不继续接受高职教育,也能够进入社会胜任相应的职业工作岗位。

二、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的实践策略

(一)课程衔接的逻辑:以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为依据

课程衔接的逻辑主要是指职业教育中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的课程之间的衔接设计和编排思路。传统的职业教育课程一般是按照三段式来设计,即依据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职业能力训练课等三个类别,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并遵循“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课—职业能力训练课”的顺序依次展开。传统的职业教育课程的展开主要遵循的是知识的内在逻辑。当前许多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也是遵循知识的内在逻辑进行设计和编制的。但是,按照这种三段式的知识内在逻辑进行课程衔接体系的构建,会使课程衔接的有效性难以实现。例如,为了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许多中高职院校会把一些繁杂和疑难的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在中职教育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

因此,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体系的构建需要以学生的职业能力发展为依据,并按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顺序逐级编排。在课程体系的整个设计过程之中,需要确定学生的职业能力发展水平,并以此为依据对人才培养过程进行阶段划分。每一个阶段的课程设置都要以职业能力的发展为依据,根据职业能力发展的需求设置相应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和实践教学课等。

(二)课程衔接的路径:对中高职课程进行整体化设计

在中高职衔接的过程中,课程体系的设计主要有对照式和下延式两种路径。虽然这两种路径都有自身的优势,但是它们都以中高职现有的课程体系为基础,并未针对中高职衔接的实际情况和根本目的设计出新的课程体系。其实,中高职贯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长学制的设计,培养出中职或高职均无法独立培养的、具备更全面的技术技能的高端人才。而这一更具超越性的人才培养目标,无论是通过对照式路径还是通过下延式路径,均难以实现。长学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在现有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对两个教育阶段的课程进行整体化的设计,重新构建出一个既符合贯通培养目标又符合中高职现实情况的一贯制课程体系。因此,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不能仅仅是对现有的课程体系进行简单的重组,而是需要遵循一贯制整体设计的思路来对中高职两个教育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进行整体化的设计。

(三)课程衔接的方式:保持中高职课程的相对完整性

通过对当前中高职课程衔接方式的分析可知,很多中高职尝试采用整体化的课程衔接方式,对学生从中职入学到高职毕业的整个教育阶段所需学习的课程按照线性递进的顺序进行整体化的设计。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学制上的完全贯通和课程体系上的完全一体化只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在现实中很难获得理想的效果。毕竟,中职和高职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教育,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教育实体单位,各自的主管部门也不尽相同,其学生也分别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接受不同的教育,所以中高职之间存在较大的独立性和差异性。因此,很难实现中高职这两个独立的教育实体单位在学制上的完全贯通和在课程体系上的完全一体化设计。

鉴于此,中高职在课程衔接的方式上,需要在进行整体化设计的同时保持两者课程结构和内容的相对完整性,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课程体系的相对完整性。因为,在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过程中,并不能确保所有参与中高职贯通项目的学生都能顺利进入高职教育阶段继续学习。如果学生出于某种原因选择放弃继续升入高职,或是未能通过中高职转段考试,那么中职阶段教育很可能会成为学生的终结性教育。如果不能保证两个教育阶段各自课程体系相对的完整性,那么对于这批学生来讲,他们很可能无法习得适应社会和职业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系统化知识和技能。因此,中高职在整合双方课程并进行整体化设计的时候,还需要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等方面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相对完整性,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可能性因素。

三、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的条件保障

(一)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编制机制

中高职之间的贯通是以专业为单位来进行的,倘若两者所设置的专业无法对应,则中高职贯通很难开展。当前,中高职在专业设置及专业名称上存在错位和不一致的现象。许多中职开设的专业在高职没有,而高职开设的专业在中职也没有。例如,以中高职都设有的水文与水资源类专业为例,通过对比专业目录可知,中职设置该类专业2个,高职设置该类专业4个。其中,只有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在两个层次的教育中均有设置,但名称稍有差异,其他专业设置则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如表所示)。诸如此种专业目录设置及专业名称不对应的情况,在整个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相当普遍。

当然,中职和高职不可能所有的专业设置都保持一致,因为毕竟它们属于职业教育体系内部不同层次的教育,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培养任务。但是,中职和高职大部分专业设置及专业名称不对应,主要是因为没有对职业教育专业进行统一的整体规划。而中高职课程衔接的最终实现,需要建立在统一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基础之上。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编制机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名称一致性原则。中高职专业名称的确定和定位要科学、统一、准确和规范,同时要与行业和职业的分类标准保持一致,反映行业和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第二,岗位针对性原则。统一的专业目录编制需要对行业和企业进行实际调研和考察,充分了解行业企业的职业、职业群和技术领域,以及对人才的具体需求和标准。第三,层次递进性原則。一方面,要使得中职和高职等职业教育内部各层次教育间的专业设置层次递进;另一方面,要通过在宽口径专业下衍生分支专业或专业方向等方式,使专业结构体系具有较强的层次性。第四,排列科学性原则。统一的专业目录编制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的排列规则。其中,专业设置可以按照“大类专业—衍生专业—岗位导向专业”的排列规则进行排序,使专业目录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二)建立覆盖绝大多数专业的课程标准体系

标准决定质量,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直接影响到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建立统一的课程标准是构建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体系的重中之重。通过对职业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分析可知,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是使得中高职衔接较为通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当前,我国职业院校数量繁多,差异较大。一方面,很多学校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来制订课程计划,导致不同学校在课程标准、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教材以及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要求等方面均有着较大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学生跨地区和跨专业流动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中职和高职属于不同层次的教育,而且主管部门各有不同,导致不同层次的学校之间的差异性显著,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向更高层次流动和继续升学的可能。如此,学生既难适应职业岗位和工作区域的迁移,也难实现自身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确保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的有效性,需要采取系统化的设计理念,建立覆盖绝大多数专业的课程标准体系。

建立包括中高职贯通在内的覆盖绝大多数专业的中高职课程标准体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需要同时考虑到学生选择就业或升学的双重可能性,兼顾学生的不同需求。一方面,在建立课程标准体系的时候,需要针对不同地区设计出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课程标准。不同地区根据课程标准的总体要求,对适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的课程进行规划和开发,确保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区域和岗位适应性,不至于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在建立课程标准体系的时候,还需要在知识和能力要求等方面进行一定的层次衔接设计,为选择继续升学的学生创造良好的条件。此外,在建立课程标准体系的过程中,也需要充分考虑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关系。

(三)建立系統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机制

职业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让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相应的职业,并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得到不断的发展。因此,职业教育需要打通学校教育通向工作世界的渠道,让学生获得胜任职业工作岗位的执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学生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需要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得以实现。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一定程度上就是要实现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有效衔接,而职业资格证书充当了衔接的主要依据和标准。因此,中高职课程衔接需要坚持以职业资格证书为导向,构建系统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机制,使中高职间的课程衔接体系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相适应。

中高职可以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设置相应层次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并进一步设置不同层次的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例如,中职可以设置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三个模块的必修课,与高职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教学课等四个模块的必修课相对接;同时,中职可以设置推荐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实训拓展课等三个模块的选修课,与高职的公共拓展课、专业拓展课、素质拓展课、实践拓展课等四个模块的选修课相对接。学生学完中职阶段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后,可以直接考取相应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学完高职阶段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后,可以直接考取相应的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课程,对应不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建立动态灵活的弹性学制和学分管理制

课程作为教学内容和学习内容最为集中的体现,理应是一个兼具灵活性和联系性的生态系统。中高职贯通及其课程衔接,需要以具有灵活性和联系性的课程体系为基础。建立具有灵活性和联系性的课程体系,必然要求有相应的弹性学制和学分管理制为支撑。

一方面,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最终需要落实到课程实施上,而课程实施的支撑主要在于学制和课程的编排与设计。为确保中高职贯通课程实施的有效进行,需要在开展教学活动之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实用性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学制和课程编排。中高职贯通在学制上,就时间跨度而言,整个学制长达5年;就空间跨度而言,需要经历由中职到高职的跨越,并且学生在实习实训的过程中,还需要与企业发生联系。因此,在学制上,中高职可以考虑制定动态灵活、分层分段的弹性学制,针对专业的性质和内容,给出相对宽松灵活的学习时段选择。此外,为了适应弹性学制的要求,不同的专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灵活多样的选修课制度,给予学生更多的学习选择权,让学生能够结合自身需求和学习兴趣,根据自己已有的学习基础,自主选择相应的课程学习内容,组建适合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体系和自主学习管理机制。如此,既有利于提升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效率,也有利于增强学制和课程的适应性,并进一步促进中高职课程的有效衔接。

另一方面,中高职贯通课程衔接并非静态的硬性衔接,而是动态灵活的弹性衔接。实现中高职的弹性衔接,除了需要设置灵活的学制和选课制外,还需要配套实施科学合理的学分管理制度。学分管理制度是通过学分的形式来衡量学生学习效果并以此为基础判定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具有培养过程的指导性、学习内容的选择性和学习时限的灵活性等特征。根据特定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制定弹性化的学分管理制度,实施灵活的选课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传统学制的束缚,促进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类型的多元化,满足不同学生的差异性学习需求,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而在中高职贯通的过程中,这种弹性化的学分管理制度能够为中职和高职的有效贯通搭建良好的互动共享平台,为中高职课程衔接框架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使中高职能够在课程设置、教学资源、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整合与衔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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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国庆.中高职衔接中的课程设计[J].江苏高教,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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