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教育在中职学生管理中的实施条件探索
2016-07-07吴群芳关意寅李天莉李冬婷
吴群芳 关意寅 李天莉 李冬婷
【摘 要】探索在中职学校德育中实施“惩戒”教育时需要做到的条件:实施“惩戒”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实施“惩戒”教育应以“关爱”为前提;制定符合学生道德发展的奖惩条例。
【关键词】中职学校 学生 “惩戒”教育 学生管理 实施条件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5B-0077-02
按照以往的德育教学模式,对违纪的学生进行惩罚,教师在惩罚学生中因为“度”没掌握好,超过了学生心理承受的能力,学生可能产生很多负面性的情绪。伴随新课改,教学理念也在不断地更新,教育专家更多地提倡赏识教育,强调以生为本的氛围,对于犯错的学生主张无批评式的教育。因此,很多教师提倡教育孩子过程中要施以赞扬,少用甚至是避免惩罚。再加上现在法律的普及,家长维权的意识比较强,大部分的教师基于以上原因在教育教学中对违纪的学生普遍采用说教的德育教学方法。但是,单纯的说教在实施过程中很难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耳熟能详的说服教育对部分学生来说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基于此,惩戒教育应运而生。《教育大词典》中对“惩戒”的定义是指通过处罚来进行警戒,施罚使过失者感到痛苦,但不伤害身心健康;在关爱前提下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纠正、矫治的强制措施。惩戒与惩罚的最大的区别为是否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笔者认为,正确合理地使用教育惩戒权,对于中职生的教育可收到较好的效果。本文针对中职学校德育现状,探讨成功运用“惩戒”教育方法的条件。
一、“惩戒”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我国现行《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运动”、“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等权利;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也指出,要加强学校管理,切实落实学校责任,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戒力度。这其中关键是要发挥教师的作用,毕竟对品行不良学生的教育、转化与管理,要靠与学生朝夕相处的老师多做工作。为此,应当考虑制定教育惩戒方面的法律法规,用具体条文对教师在管理学生时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做出规定,弥补教师教育管理权长期存在的不明确、不细化的漏洞。因此,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更有利于教师作为惩戒教育的主体时,能有效提高惩戒的操作性,确定合法惩戒行为与体罚的界限,也可避免媒体的恶意炒作,刻意放大因惩罚造成的师生矛盾。
二、实施“惩戒”教育应以“关爱”为前提
在实施“惩戒”教育后,在处理班上的违纪同学时,进行适度地调整,本着以学生的健康成长为目的,对学生进行教育。比如在处理最常见的上课睡觉的问题时,如果有比较多的学生在睡觉,作为教师首先要反省的是自己的教学方法是否适合中职学生的特点。中职学生对理论学习普遍热情是不高的,他们相对比较喜欢动手,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果只有一两个学生睡觉,我们应该先问清楚原因,是否生病,身体能否坚持;是否因为某些事情,教师可以进行心理的疏导。如果是本身想睡觉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不要再睡觉了,想让其好好地学习可以提供一些选择给学生:(1)自己站着直到不再想睡觉为止。(2)去洗洗脸。(3)吃些刺激性的食物,如辣椒。老师上课前可以备一些,吃多少由学生自愿。(4)学生提出合理的“惩戒”方式。不管学生选择哪一种我们都强调一点:老师希望你是个诚实的孩子,老师给你选择是完全尊重你的,目的是为了你变得更好,希望你能做个有担当的孩子。我们给学生一些选择权并不是粗暴地直接惩罚学生,学生心理是可以感受到教师实实在在的关心和爱护的,那么在一定的程度上他对这种关心也是非常渴望的,在想成为“好孩子”,这样的结果比直接粗暴地处罚要好。
在对学生直接“惩戒”时要“关爱”外,在日常的师生相处中也要延续这种关爱。所谓“亲其师,信其道”,作为教师要对学生了如指掌,我们可以多下宿舍和学生进行交流,聆听他们对生活、学习的看法,对教师的看法。教师进行反思,及时调整,多和学生开展一些师生的活动,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融洽的师生关系是我们进行“惩戒”教育的基石。
三、制定符合学生道德发展的奖惩条例
阿尔伯格提出道德推理发展的理论有六个阶段:(1)惩罚和服从取向;(2)功利取向;(3)“好孩子”取向;(4)“好公民”取向;(5)社会契约取向;(6)普遍道德原则取向。道德的发展都是按照这个顺序发展的,中职学生的年龄一般在十六七岁,这个年龄阶段的道德取向基本是功利取向或“好孩子”两个阶段,因此作为教师要按照道德发展的顺序制定符合学生道德发展的规章制度,慢慢引导学生,让其按照道德发展的顺序沿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中职学校在各种扶持政策作用下有很多的优惠政策,但大部分的优惠政策需要学生有一定的良好的在校表现,条件相同的学生还要进行筛选,比如自治区特殊奖学金、学校的特殊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这些奖获奖的人数比较多,而且奖金是非常丰厚的,是每个学生都非常渴望得到的,我们在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时不应该按照中小学一样以学习成绩为主,而要根据道德发展的规律及中职学生的特点来制定。
中职学生往往纪律比较散漫,理论学习热情不高,比较讲义气,文体特长比较多,动手能力强。制定的奖惩条例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它应该随着学生的变化而慢慢地改变,它应是适合绝大部分学生的,能约束学生最基本的行为道德,使大部分的学生都能有机会发挥自己的特长而具备获奖的机会。比如,在刚做电商151班班主任时,笔者和班级班干讨论制定了合适班级的惩戒制度,其中在行为上包括上课、早退、旷课约束,不按时完成劳动,无故不参加劳动是对他们责任感的培养,良好的责任感是其成为一名合格公民的重要条件。打架、无故顶撞教师是性格的培养,中职学生尤其是男生性格是比较冲动的,有矛盾直接是拳头说话,这几条可以制约其冲动的性格。事假扣分病假不扣分是防止学生乱请假但又兼顾了人情,在刚开始的处罚条例中只是放入最常规的惩戒,并且考虑学生能够做到的。在奖励条例中多以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完成各种常规工作为主要的奖励制度,开始时成绩以及格为奖励,一半学生能做到后再逐步提高,慢慢培养其成就感。
奖惩条例要做到能兼顾不同的学生,可以让其都能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感,引导其向好的方向发展。中职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向工厂输送合格的工作者,因此学习并不是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我们更应该看到学生多才多艺的一面,让中职教师在德育中找到突破的地方。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德育教改中我们希望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受到来自家人、教师、同学等的关心,在其走偏时可以有人帮一下、扶一把,让其能在成长的道路上健康、快乐地长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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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念锋,等.全国心理咨询师[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
[3]武静静.浅谈教育惩戒[J].科技信息,2010(7)
【基金项目】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一般课题“中职学校中对中职学生适度惩戒研究及实践”二级立项
(责编 江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