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审思与路向
2016-07-07虞滢金林南
虞滢 金林南
摘 要: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以“人”为立论前提,从以下两个维度展开研究:其一,从“人的思想”和“人的活动”视角聚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其二,以“人的活动”为认识视域,以“规律论”“现象说”等观点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研究。欠缺思想政治教育本体论承诺的研究理念,泛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匹配度不高等构成了现有研究症结所在。因此,在“交往视域”中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运用阐释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语言应成为推进该问题研究的重要路向。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交往视域;阐释学;思想政治教育语言
DOI:10.15938/j.cnki.iper.2016.03.004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6)03-0014-04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据以发展的依据和逻辑起点。作为一门独立的人文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它规定了学科研究的问题域。因此,梳理现有研究逻辑、探究未来研究方向,对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现有研究逻辑
21世纪以来对“人”的普遍关注使“人学范式”逐渐成为具有支配性价值的研究范式。呼应于时代的要求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围绕“人”而展开,这种研究趋向体现在以下两个维度:
一是从“人的思想”和“人的活动”视角聚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其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人的思想”。有学者从认识论视角强调“思想”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此确证“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1]也有学者运用系统思维方式指出“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内生机制的源泉。[2]再者,通过对“人的思想”的进一步诠释,有学者指出“人的思想价值观念”应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种认定更能明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范围;[3]其二,“人的活动”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有学者借用实践发生学的研究途径指出中国共产党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原初境遇。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域。[4]也有学者通过对现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论著的分析,确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5]
二是以“人的活动”为认识视域,以“规律论”“现象说”等观点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认识。如从思想政治教育之“人的活动”视角讨论的“两个规律论”[6]。具体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以及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7]。也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现象也应是学科重要研究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现象与活动规律。[8]有学者进一步表述为“以意识形态为中心的思想、行为及其关系在内的整个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及其内含的特殊的矛盾性”[9]。此外,有学者尝试通过概论的方式解决现有研究分歧,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应是“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该问题着重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建设等内容。[10]
然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与政治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研究的“人”异同何在,它的独特性何以体现,显然现有研究并未加以明确表述,仍在一般抽象概念中演绎和推论。所以,无论是用“人的思想”还是“人的活动”来具体描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种研究仍是抽象的。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的问题反思
现有研究的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欠缺思想政治教育本体论承诺的研究理念。哲学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本体论承诺,旨在作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的理论假设,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理解的逻辑前提和基础。探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什么的背后须有一个本体论的承诺,它给出我们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逻辑依据和理论假设。尽管现有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拥有立论的基本共识性信念,但很少去寻问它确立的标准依据和内涵。例如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可以得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的存在方式”[11]。唯物史观在人文社会学科研究中起方法论指导之用,它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研究设定了对象域。但是,对象域并非每门学科独特的研究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应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对象视域下具体化的人。
同时,如何区分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的“人”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关注的“人”也是需要加以辨别和论证的。首要的是明确“人”为何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就需要对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及其构成进行探究。这必然是一个哲学问题,更需要运用哲学知识进行论证,而现有研究显然缺乏哲学逻辑推论在该问题中的运用,这无疑反映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哲学的“缺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困境正在于“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的本体论问题在学界还未形成普遍共识,这给现有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带来了极大困难。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这一本体论问题的解答是生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合法性依据。只有在“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这一本体论问题得以确证的前提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边界才能进一步明确。
其次,泛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种泛化体现在与交叉学科研究对象的区别认定中辨识度较低。在以“人的思想”“人的活动”来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时未免有泛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嫌。例如思想政治教育学与德育学都关注“人”的教育,二者都涉及对“人的思想”的引导,但德育学针对的群体与思想政治教育学面向的群体不同,一般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学关注群体多为高校学生,与德育学研究之“人”的年龄阶段不同。鉴于此,仅以“人的思想”之维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显然还是模糊的、不明晰的。再者,思想政治教育学对“人的活动”的理解与行为科学对“人的活动”的研究侧重点不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人的活动”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思想领域的实践活动,凸显为“政治性”的思想实践活动。显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在与交叉学科的研究对象认定上未能彰显学科特色,而使研究对象加以泛化,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在学科群中辨识度不高、规范性不够的重要因素。
最后,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匹配度不高。因果决定论的思维习性固化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象研究的应有思路。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中,从“规律”与“现象”等维度探讨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科学化研究的一种模仿性尝试。这种模仿性尝试源于对自然科学研究方式的推崇,但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的认知上是不同的。自然科学是将研究对象作为客体来认识和把握,而这一客体又存在不变的“规律”与“现象”。然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与主体性的“人”相关,必然不是所有经验研究,因果决定论所能完全说明和描述的。因此,以自然科学在对其研究对象展开认识的思维路径来判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显然是不恰当的。例如有关人的信仰问题的研究,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可以得出不同人群信仰的比例,但为何有这种信仰等问题,就不是实证研究方法所能说明的,这更需要运用解释学的方法进行理解。
根据哲学解释学,人在认识所要认识的对象之前就已经和该对象有了互动和交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在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主体本身带有一定的价值判断,这个“价值”来源于它的经验、传统习惯、知识结构等因素。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主体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研究就并不能采用直线性、“照镜子”的理路,研究主体与客体在历史进程中是相融共生的,对其认识就应是一种建构的过程性认识。例如对“人的行为”的说明和理解,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习性是不同的。在特定背景下,“人的行为”具有可控性,因而可以进行量化研究和说明。然而,在历史进程中,“人的行为”并非是静态的,而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对它的把握是需要借助于理解和说明来共同实现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之“人”,尤其是面对现代化过程中多样的“精神政治”现象时,我们对它的理解需要融入历史的背景中以解释学的视域来描述和说明。因为,我们在对这种现象进行说明之时,已带着我们已有的知识积累和价值判断,这种独特的理解模式就要求与之相匹配的研究方法。
三、思想政治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路向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的评估与反思,我们认为,明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象研究的问题域,需要从认识路径、研究方法构建、关注思想政治教育语言等维度着手:
首先,在交往视域中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属于学科认识论问题。欧阳康先生在《人文社会科学哲学》一书中论述了人文社会科学的“滞后性”特征。他指出这种“滞后性”源于人文社会科学认识对象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人们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之后,或者在某一历史过程较充分展开之后,才能通过对已经历的过程与已形成的结果进行反观和反思,并对其真正加以认识和把握。”[12]我们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滞后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发展与社会化进程带给思想政治教育的分化与整合都在不断更新着我们的认识。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而言,这本身就是一个认识研究对象的过程。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具有作为一般认识活动都具有的主客体认知模式。但是,这种主客体认知模式并非是传统的反映论模式,而是在主体间性的“交往视域”中展开的,即主体与客体之间是相互理解,相互建构的。我们在认识对象的过程中,对象也在不断更新,改造着我们的认识。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本身就是在不断地交往中互相作为认识对象。具体表现为:其一,研究对象本身的发展变化。网络多媒体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认识的对象本身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符号。例如通过“人”表述的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网络语言与行为都构成了我们的认识对象。其二,在对研究对象的认识的过程中,也不断更新着我们的“前认识”。对不断更新的含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网络语言与行为的认识会不断更新我们的“前认识”。因而对研究对象的研究已不能仅仅局限在传统反映论式的经验决定论,而是需要在“交往视域”中认识研究对象。
其次,阐释学应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基本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相匹配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生产方式的前提条件,二者在历史的进程中相互生成。从历史视角讨论思想政治教育,这是从社会科学维度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理解,而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来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精神世界的理解和认同,则是从人文学科层面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13]因而,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不同的研究对象,需要采用相应的研究方法。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时,它的研究对象是我们的感觉经验所能把握的研究材料,具有科学层面的可知性,可以采用经验的、定量的研究方法,增强研究的精确性和可信度。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时,它的研究对象是“人”,这种关注“人”的主体性研究,实际研究的正是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及其相互构建的意义世界,运用适合这种研究对象的独特方法更为匹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特性。
探寻“人的思想”和“人的活动”及其规律的边界依赖于对意义世界的深刻领会和把握。舒茨在分析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关系时提出了“意义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区分。而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多是围绕“因果性说明”的方法探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因果性说明”并不是针对人们行动产生内在意义的针对性说明,而只能是使思想政治教育现象的知识成为客观科学知识的条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特殊性通过“人”而体现,尽管学界已触及到这一特殊对象的“外壳”,而如何去有效研究仍然是空白的,这表明:以“意义性理解”为特质的阐释学研究方法还未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中得以有效阐释与运用。阐释学作为一种“理解”的方法,重在描述、解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特殊的人文社会现象,这对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特殊的“精神政治”现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它所针对的研究对象的研究,更多是对研究对象本身内涵的意义性理解。当然,面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具体境域,并非要秉持非此即彼的研究思维习性,而需要采用相应的研究方法,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说明和解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
最后,以思想政治教育语言研究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语言既表达了人与世界的一切关系,也是人自身的存在方式。”[14]语言是“人的思想”“人的活动”间沟通的“桥梁”,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主要中介。[15]我们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语言,是为了锁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因为语言具有公共性、客观性的表达方式,它的背后是主观化的人的思想政治教育状况,所承载的是价值观、道德品质乃至人的内心需要,而这些重要的“精神政治现象”通过语言得以为我们所理解和把握。简言之,思想政治教育旨在对人的意义世界的理解和诠释,那么,语言正是人的意义的表达方式,研究语言就是为了更好地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
英国哲学家温奇曾论及“我们关于什么属于实在的领域的观念是在我们所使用的语言中给予我们的,我们所拥有的概念为我们安排了有关世界的经验的形式”[16]。当我们谈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时,实际是在讨论这个概念,我们对概念的思考通过语言这个中介转化为我们所理解的对象。语言不仅是分析概念意义的工具,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哈贝马斯在分析传统语言学的过程中论证了语言和意义的相关性,提出“只有语言呈现事态的功能才是人的一种垄断能力”[17]。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工作,对人的理解必然涉及到对语言的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一种互相建构的认知模式,这种模式得以不断运作正是语言发挥了重要作用,二者通过陈述语言的交往使用,共同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这一命题需要认识的问题域。因而从语言维度理解、说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是推进该命题认识的重要方式和条件。
参考文献
[1] 郑芸,孙其昂.论思想政治教育学视角中的“思想”[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17-20.
[2] 孙其昂.论思想政治教育内生机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4(6):1-4.
[3] 刘梅.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对象新论[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113-116.
[4] 李基礼.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实践发生学考察[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12):10-12.
[5] 王立仁.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104-131.
[6] 张耀灿,徐志远.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107-119.
[7] 陈万柏,张耀灿,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8.
[8] 刘新庚,高超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学理审视[J].探索,2012(5):130-133.
[9] 郑大俊,夏海燕.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对象的逻辑确证与现实选择[J].理论学刊,2015(7):97-103.
[10] 李合亮.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对象的重新审视[J].探索,2012(5):125-129.
[11] 王智慧.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的存在方式[J].学术交流,2008(1):112-117.
[12] 欧阳康,等.人文社会科学哲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9):19.
[13] 金林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范式的哲学沉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2):210.
[14] 邵献平.语言: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中介[J].延边党校学报,2010(5):107-109.
[15] [英]彼得·温奇.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第二版)[M].张庆熊,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15.
[16] [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364.
[17] 戴锐,李菁.思想政治教育语言的哲学审思[J].思想理论教育,2013(5):33-37.
[责任编辑:张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