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力建设企业廉政建设切实预防职务犯罪
2016-07-05鲍来顺
鲍来顺
【摘 要】电力建设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经济发展的热点行业。认真研究电力建设企业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是国有企业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加强;企业;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
电力建设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经济发展的热点行业。随着国家能源政策的出台,能源布局的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利用职务犯罪,贪污受贿案件明显增多,因此,认真研究电力建设企业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是国有企业的重要任务。下面,笔者浅谈如何加强电力建设企业廉政建设、切实预防职务犯罪。
一、当前电力建设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从犯罪主体看,发案人群相对固定。目前电力建设单位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工程总承包部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采购人员等。这些特殊岗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贪污受贿,非法捞取钱财。
2.从犯罪动机看,具有明显的贪利性。从电力建设企业查处通报的案件看,电力建设职务犯罪以贪污、受贿等贪利犯罪为主,渎职犯罪较少,利用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利益交换,套取现金,达到非法占有目的。
3.从犯罪时间看,有明显的过程。这些特殊岗位的人员往往是企业优秀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由于长时间行业不正之风的诱惑,利益驱动,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搞不正之风。
4.从作案环节看,犯罪环节越来越多。主要涉及到总承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采购、工程概预算、基金运作、财务等关键岗位的负责人员。主要表现在获取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过程及签约、工程造价、验货、付款等环节贪污受贿。
二、电力建设企业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
1.法制教育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电力建设企业队伍庞大,专业性强,具有一定垄断性。随着电力市场放开,打破了区域垄断,电力建设企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只重视生产经营活动,忽视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加之人员素质不尽相同,个别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手中的权利缺乏正确认识,平时又不重视学习,这就造成了职务犯罪的内在因素。
2.不良风气影响,心理不平衡。电力建设企业有相对的垄断性,过去长期的垄断经营,给员工形成优越感。在实际生活中,一部分人看到社会上没有自己能力强的人,比自己有钱,比自己过的好,有高档住宅,有高档轿车,出国旅游,全家享受,心理失去平衡,盲目攀比,明知贪污受贿是违法行为,但由于私欲的膨胀,从最初的吃喝、玩乐、拿要、利益共享,到最后贪污受贿,最终走向犯罪道路。
3.执行制度不严,监管不到位。与其他企业相比,电力建设企业有比较健全的制度和规范,但从发生案件情况看,多数与执行制度不严、内部监管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4.工程招标不规范、留于形式。在施工、设备采购招标过程中,透明度不高,对投标单位的确定、入围条件设定、商务和技术标的评定打分等方面个人发挥的空间过大,难以有效监督制约。有的暗箱操作,违反招标程序,诱发了职务犯罪。
5.监督机智薄弱,预防措施不力。职能管理日常监督薄弱,忙于日常事务,应付上级文件处理,内设的纪检监察、审计未形成合力,监督没有权威性和威慑力。尤其是对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效能监察留于形式,使职务犯罪人员钻了监督缺陷的空子。
三、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
1.抓好教育环节。经常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培养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敬业精神,构筑防范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我公司每年都要利用年初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作会议时机,进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培训,向中层以上干部和骨干员工通报典型案件,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同时,邀请当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举办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
2.抓好制度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构筑防范体系,堵塞犯罪漏洞,形成“不能为”防范体系。紧密结合电力企业发展经营实际,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事务、靠制度管理员工机制。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经营风险,建立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重大投资决策、财务管理、招标管理、风险评估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制度,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以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我公司根据总承包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规范管理,堵塞腐败漏洞,不断建立和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零星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自行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物资招标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物资邀请招标供应商投标入围管理办法》等九项管理制度。将工程总承包管控职责纳入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对权力进行分解,切实发挥公司招投标管理的责任和作用。坚持公开招标原则,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正、透明,以有效防范暗箱操作行为;在投标人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商务及技术标打分等具体环节进一步规范,确保招标受到有效约束,防止招标流于形式,从而杜绝了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3.健全约束环节。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一是做到权责统一。对所属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在授予一定权力的同时,按照工作职责,明确职权划分范围,落实应尽责任,完善考核奖励措施和处罚规定,定期检查和考核奖惩,杜绝超越职权、独断专权和防止权力失控。我公司每年都要制定《综合绩效管理责任制及配套文件》,明确年度内各部门生产、经营、安全、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指标,并配套出台《综合绩效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责、权、利清晰,考核透明,月度考核兑现奖惩。职能部门与生产单位相互考核,互相监督制约。二是实行权力制约。在各级党政一把手之间、一把手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应根据企业实际分工,大事集体研究,小事分工负责,决策权不能集中在一个或少数人手中,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失衡。我公司始终坚持《党委扩大会制度》《党政联系会制度》《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权力受到制约。三是加强权力监督。根据电力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特点,进一步完善上下统一、前后衔接、内外配套、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机制。党委突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常态化。
4.抓好监督环节。加强监督监察,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不敢为”惩治机制。纪检和审计部门要形成合力,规范对电力工程建设及财务监督,重大项目实行决算审计、效能监察立项检查制度;实行“三公”经费公开,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日常检查制度;凡涉及工程项目招标、重大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工作流程,内容及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透明,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杜绝和防止个人说了算、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问题, 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通过明察暗访、通报案件、查处问题,抓好警示教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打击是预防的首要环节和基础,预防是打击的巩固和深化,做到“打防并举,双管齐下”。
5.抓好待遇环节。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形成“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加大投入,强化员工收入保障和各种待遇保障,提高员工生活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解除后顾之忧,安居乐业,不必为一些蝇头小利去贪污,不必为一些小恩小惠去收受贿赂,违法犯罪,身败名裂,成为人民的罪人。
6.建设企业廉洁文化。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先进的廉政理念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把廉洁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一是创建企业廉洁文化阵地。开展主体倡廉、读书思廉、征文写廉、歌曲颂廉、典型引廉、警示促廉、亲情助廉活动,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开展廉洁承诺、征集廉洁格言、创建廉洁岗位、廉洁家庭活动,树立和弘扬清正廉洁的风尚;三是建立文化活动场所,通过文化活动、文艺演出、体育等活动,运用各种传播载体,用廉洁文化引导人、凝聚人、鼓舞人。
总之,预防电力建设企业职务犯罪,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重在预防,强化打击,教育为先,使之“不想”犯罪;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使之“不能”犯罪;以监督查处为手段,使之“不敢”犯罪;以提高待遇为保障,使之“不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