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
2016-07-05王超
王超
【摘 要】文章首先对民政事业中社会工作做简单概述,其次分析现代民政事业中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最后探索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融合途径,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社会工作;民政事业;融合途径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结构及社会关系开始复杂多样,伴随国民生活水平提升,社会建设中一些矛盾与不和谐因素开始凸显,需要民政发挥作用,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深化社会建设基础力量,强化服务为实现我国发展目标提供保障。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工作作为民政事业的重要部分,既有中国特色又肩负服务重任,在全新的发展阶段,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契合相融是很重要的,二者融合有利于提升社会服务,有利于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具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民政事业中的社会工作概述
民政工作是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服务工作,我们的社会经历过数次变革,社会福利保障、军民融合、国防建设及社会管理等都离不开民政工作的统筹拓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飞速,国民生活水平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服从国家发展大局,强化工作本身,将民政工作推向新高度。全新的发展阶段,民政事业的包容性更强,其中社会服务工作部分主要指社会福利保障,除此之外还有灾民救助、社区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值得一提的是,社会福利保障与社区服务是目前社会工作的重点,是民政事业中社会服务的重要部分。
社会福利保障服务主要针对“三无”弱势群体,其中主要包括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及残疾人福利等,中国开始步入老年社会,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尤为重要,未来社会不仅要实现老有所依更要关注该群体的保健、文化活动等,儿童福利更需要我们重视并做好服务,每年近百万的流浪儿童需要安置与帮助,孤儿与残疾儿童更需要社会关爱,老人、儿童、残疾人,这三者的社会福利是衡量国家发达、文明、进步的标准之一,提升社会服务工作力度,有利于造福人民,提升其幸福指数,能将社会发展成果公平公正的分享开来,给更多人机会,推动社会进步。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社会工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有一定难度,我们知道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是全民性工作,有包容性,需要科学规划,中国太大,要服务的范围很广,包括的因素也多,由于我国社会生产水平不高,我们只能有针对性的做好社会福利服务,对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优先服务,暂时无法做到走全民服务路线。社会工作推动社会经济建设,但同样制约着服务发展,主要表现为,服务滞后发展、社会服务工作范围优先、专业人才不够、服务水平有差异等,这些都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带来阻碍。
二、现代民政事业中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服务、安置优抚等,二是面对民间组织、婚丧嫁娶及社区服务等,社会工作主体相对多元化,有政府部门、民间组织、企业及个人,通过优势资源整合推动服务开展。
首先从社会工作体系形成角度看,社会福利形成了一个特定的工作局面,我们需要主要针对老弱病残,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困难居民的生活基本有了保障,安置优抚的不断深化,社会工作开始从补缺向普惠转型。
其次从工作快速推进的角度看,社会工作是服务的载体,在做社区服务过程中,有效的社会工作促进了民政部门与基层社会的沟通与衔接,形成有效的互动,在做好服务的同时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和谐发展。
再次从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角度看,服务离不开科学价值观,离不开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中坚力量,近年来对于社会工作者的培训不断加强,社会工作因此获得巨大发展,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从发展挑战的角度看,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们对社会服务工作要求也水涨船高,我国进入老龄化,养老服务压力沉重,总结可知,社会工作面临多方压力考验,一是供需矛盾;二是结构不合理,如城乡发展不平衡;三是社会工作投入资本有限;四是民间参与有限;五是服务队伍专业程度有限。
三、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融合途径
(一)民政部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
民政事业是政府职能的重要提下,社会服务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部分,由此可见,社会工作的实施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支持,政府是社会工作的强大力量,结合职能划分,社会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民政部门通过整合资源、增加公共利益等维护社会稳定,其中落到实处,就要由具体的社会工作来完成,从民政事业与社会工作的关系解读中,可以明白,民政部门在社会工作中是责任主体,主要体现在政策推创、实施服务、志愿者引导等方面,从政策推创的角度看,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帮扶政策、管理并优化工作环境,这些都为社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从实施服务的角度看,民政事业中社会工作有专业性与非专业性之分,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们的专业性服务开始增加,从2010年起,民政部开始将传统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更改为“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足见社会工作进取新阶段;从引导服务角度看,在我国志愿者服务还处于萌芽发展阶段,民政部门作出指引,社会工作才能更加积极健康的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社会组织主导民政事业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
社会学中社会组织是个概念,相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另一个主体,广义上说,社会组织可以是军队或学校,狭义解释社会组织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团体,从社会学角度看,社会组织有利于为政府部门与社会建立沟通桥梁,推动社会和谐,缩减社会运营成本,随着社会进步,社会组织已经开始成为我们认可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很大程度上,民政部从社会组织找到创新突破,在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扶贫安置等方面开辟新途径,社会组织让民政部门对基层有了全新的认识,民政部门发布政策引领社会服务工作更好的开展,可见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融合发展,惠及全民。
(三)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融合
民政事业针对国民大众,社会服务工作对象也是国民大众,可见我们的服务最终目的是提升国民生活质量,增加幸福感,基于此,公民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帮扶,更是参与者。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深化,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全民意愿,公众参与有利于民政部门制定合理政策,社会工作更有的放矢,可见,培养公众参与意识,能够引导公民志愿服务意识,只有当参与社会工作成为习惯,我们才能有更好的服务环境,再深一步,我们建立民主参与体制,不仅强化公民权利,更能有效激励公众支持民政事业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工作中去,最后我们还要建立公众参与保障机制,在此机制下,弱势群体的声音更容易传递到民政部门,得到更多的实质性政策支持,社会工作时效性才更强。可见,公众参与能够将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紧密连接。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提升,文明程度加深,社会对民政工作有了全新的要求,发展中的社会要求民政工作融合社会工作,使民政事业服务更科学化、专业化、人性化。我们要提升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的融合,即通过民政部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通过社会组织主导民政事业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通过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工作与民政事业融合,力争从根本上做好社会服务,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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