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写字与书法的区别与联系
2016-07-05冷光伟
冷光伟
[摘 要] 写字并不等于书法,书法也不是写字的简单延伸。二者虽都以汉字为载体进行书写,但却有着鲜明的界限和本质的区别,写字着重于实用的需要,书法却是书家性情和思想的抒发,是为了满足受众审美的需求,是中国独有的一门艺术形式。具体表现为:表现形式不同、学习要求不同、最终目的不同和美的境界不同。不过它们之间也有内在联系,写字是书法的初始阶段,而书法是在写字基础上的艺术升华。
[关键词] 写字;书法;区别;联系
[中图分类号] J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6)06-0039-05
文字是信息传播的工具,书法则是一个民族文化艺术个性魅力的张扬。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通时代,以文字为符号的民族信息,更多时虽然以文字展示,但在特殊情况下却是以书法即艺术的形式交流,且唯有这种情况,才能展示一个民族的悠久文化魅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文字尤其是研究书法,便更具有意义。书法是中国文化的精粹之一,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的造型艺术,汉字是书法创作的载体,从这一点上来说,写字与书法是没有区别的。正是因为如此,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人误认为写字就是书法,书法就是写字,将二者等同起来。事实上,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观点。二者虽说都以汉字为依托进行,却有着鲜明的界限和本质的区别。写字着重于实用的需要;书法却是书家性情和思想的抒发,是为了满足受众审美的需求,是中国独有的一门艺术形式。本文就写字与书法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作一些探讨。
书法之所以能成为我国特有的艺术,与我国文字的特殊性及其发展演变历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要搞清楚写字与书法的联系与区别,首先要考察的就是我国文字的发生、发展及演变的历史。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长河中,当原始先民从树上下到树下开始,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初始的依靠手势、动作、声音等交流与传递信息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于是,语言应运而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语言的局限性也一步步体现出来。马宗霍在《书林藻鉴》中说语言的局限性体现在:“声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于是乎文字生。”语言可以有效的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加强协作,但其缺点是无法进行记录。为适应记录生活中的一些重要的事件,结绳记事成为了最原始的记录工具。
结绳记事,据古文献《易九家言》记载:“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之多少,随物众寡”,即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或所涉数量的不同结系出不同的绳结。这种方法,在最初运用的时候确实能解决一些现实问题,但随着记事与系结的增多,恐怕要想搞清楚那一个结代表那一件事就很麻烦了,所以这个办法虽简单但并不可靠。皇帝的史官仓颉“始作书契,以代结绳”。
许慎《说文解字·序》:“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这是原始文字的萌芽,即《易·系辞下》记载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书契”。
原始文字是以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为参照对象而进行创作的,“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这种以事物的类型和形象来造字的方法,称之为“象形”,以这种方法造成的字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象形字。由于象形能够依赖的物象有限,不可能造出适应现实生活需要的所有字形,之后,除了“象形”之外,另又有“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等造字法,即今所称“六书”。六书文字都是在象形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很多字发展到今天,虽已经在字形和字义上与其初始差距甚远,便归根结底,都是以客观物象作为造型基础,大多具有象形性。千姿百态的形意文字,虽然不是艺术品,但因其本身就有着分布结合、对称均衡和参差长短等美的因素在内,事实上就为下一步的艺术创作提供了可能性。
从以上文字的发展演变历程,我们可以看出,文字的出现是为了适应现实生活记录重要的人事物而产生的,是语言记录的一种符号,是一种辅助性的传播和交流工具,实用是其主要目的,至此,我们已经清楚什么是写字了。写字是书法吗?不是。什么才是书法?
“书者,如也,如其志,如其学,如其才”。简单说来,书法是一种寄托,通过作品的创作,寄托书者的志向,其学问,其才华,就是通过作品向受众展示书家性情和思想的一种艺术,与其他如音乐、舞蹈、建筑、绘画等艺术一样,给人以美的感受,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写字与书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写字是书法的初级阶段,但书法并不是写字的简单延续。
首先,写字与书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书法的表现形式是写字,但写字并不等于书法。写字可以用固定的模式,书法却不可以千篇一律。书法的创作凝聚了书家自身的才、情、识,通过书写过程和筋肉运动,空间布白的巧妙安排,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一幅有血有肉,参差变化的艺术品。如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评价的张旭草书即是如此。“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见于早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惜可愕,一寓于书”。(韩愈:《送高闲上人序》)
书法是一门艺术,而艺术的本身就是创新变化。但是变化不是随心所欲,漫无目的的胡乱涂鸦,应该说有规律可寻,而且必须遵守艺术的规范。对书法来说,就是要通过字型结构、笔法、墨法、章法等等,因意赋形,求变、求新、求奇,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从而赋予作品以艺术的感受。这就需要沉思熟虑,合理安排。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深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王羲之:《题卫夫人》)endprint
合理的布局会为作品增添活力,不合理的构思却会破坏作品的表达效果,那怕是一点失当,一画败笔,即会破坏整体的美感。如明人陶宗仪形象比喻的那样:“一点失所,若美女之眇一目;一画失所,如壮士之折一肱。”(陶宗仪:《书史会要》)而疏于变化的作品,用王羲之的话说,“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法”。(王羲之:《题卫夫人》)
其次,学习要求不同。写字,提笔即可为之,由于一般概念上的写字,字的笔画长短、粗细,字形的长短、宽窄、方扁,只要没有违背约定俗成的文字结构习惯,便不妨碍其实用功能的正常发挥,它本身没有特殊的技法,因此写得好坏均可称之为写字。而书法的学习则不同。经过上千年书法人的不断实践和提炼,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书写和创作的法则。譬如学书顺序,有初学楷书,继而篆隶,继而行草,以至每种书体各有具体碑贴选择的不同;譬如用笔,要求更多,如何起、行、收?如何表现方圆、藏露、轻重、快慢等等?在中国传统书论中,认为书法的核心就在于用笔,早在东汉时期,著名书家蔡邕的书论名篇《九势》具体地论述了用笔起、行、收的整个过程,并对其中的关键环节作了细致的描述。元代书家赵■说:“书法以用笔为上,结体亦须用功,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说:“书重用笔,用之存乎其人,故善书者用笔,不善书者为笔所用。”(刘熙载:《艺概·书概》)以上都说明了用笔在书法中的重要位置和讲究,然而只有在用笔上深下功夫,才能使写字成为艺术。譬如间架结构。它由点画搭配构成,是和笔法相辅相成的。字体结构制约着笔法,同时,笔法又使结构具有各种姿态,美化了结构的各种形态,结构和用笔配合起来,可以使写出来的字体,既有外在的形式美,又有内在的精神美。还譬如用墨。墨号称中国书法的灵魂。清代包世臣《艺舟双楫》云:“(然而)画法字法,本于笔,成于墨,则墨法尤书艺一大关键矣。笔实则墨沈,笔飘则墨浮。”(包世臣:《艺舟双楫》)讲求用墨的技巧,通过浓、淡、干、枯、润的五色变化,可以增加字的色彩,使字有血有肉,经久保持润泽。墨色的或浓或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书法家个人独特的艺术风格,清代的刘墉和王文治就有“浓墨宰相”“淡墨探花”之美誉。由此可见,技法是书法的内涵之一,不讲用笔、结构和用墨的法度,信手乱画,是不成为书法的,只有娴熟的、巧妙的技法才能把书法的精神自由地表现出来。
此外,要达到创作出新的程度,不仅需要娴熟的书写技巧,更需要相关文史知识作为补充,“工夫在书外”即是要求学习书法不能只专注于技法的提高,更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学养。
再次,写字与书法最终目的不同。写字的目的是信息交流,重实用性;而书法的目的则是创作、抒情和欣赏,重艺术性。写字力求以最短时间和较少精力尽快实现这一目标,书写时只要做到点画分明,撇捺有致,准确而清晰地写出汉字字形即可,基本要求是,不能随意增删笔画的数量,改变笔画的长短或挪动点画的位置,否则就会造成错字或别字,至于写得美与不美则无伤大雅。写字是由实用美向书法艺术美过渡的桥梁。
书法则需要书家以毕生的精力去探索,目标无止境。书家的作品是其才、情、识的综合体现。成功的书法作品,总是深切地凝聚着书家濡墨挥洒之际的真情实感。譬如孙过庭在《书谱》中提出的“五乖五合论”是心情好坏影响书写的典型论断。“(又)一时而书,有乖有合,合则流媚,乖则雕疏。略言其由,各有其五:神怡务闲,一合也;感惠徇知,二合也;时和气润,三合也;纸墨相发,四合也;偶然欲书,五合也。心遽体留,一乖也;意违势屈,二乖也;风燥日炎,三乖也;纸墨不称,四乖也;情怠手阑,五乖也。乖合之际,优劣互差。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若五乖同萃,思遏手蒙;五合交臻,神融笔畅。畅无不适,蒙无所从”(孙过庭:《书谱》),这段话的大意是说,书家在同一时期作书,会因为情绪、气候、环境、工具等影响而出现合与不合,合与不合意即得势不得势、顺手不顺手的影响。在合与不合间,书法优劣会有很大的差别,环境合适不如工具趁手,工具趁手不如心情舒畅。元代书家陈绎曾在《翰林要诀》中进一步详述了情绪和情感在作品中的体现中说:“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即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陈绎曾:《翰林要诀》)历代传世的经典作品,历经千年而不衰,就是作品已经凝聚真实情感的体现,如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苏轼的《黄州寒食帖》、怀素的《自叙帖》等等。
最后,美的境界不同。写字与书法都要体现出美感,但前者是朝着使用美的趋势而发展;后者则是朝着艺术美的趋势而表达,并经过感情之动态而弛思造化,冲破“法”而获得“意”,以抒发自己的感情,使字的气势风神表现出艺术的美和魅力,给人以熏陶作用。而写字因其重实用,虽也要表现美,但这种美则要求将汉字书写按照约定俗成的规范,上下方正,前后齐平,左右均衡,即要求把字写得工整规矩。这样的作品可以复制、重复,是制造,但不是创造,而复制的只能叫科学,如铅字、美术字都是可以成批复制,因此,那些“化身千亿”的刻板的美术体字也不叫艺术,不叫书法,只有不可复制的才叫艺术。罗丹说过:“艺术所认为美的,只是有特性的事物”[1] 50,书法就是这样的艺术。我们看到不少书法作品按常人理解写得很不好看,歪歪扭扭的,差劲的很,它却是书法。而写得规规矩矩的字,很好看却不叫它书法,有人就不服气不理解。罗丹曾说过:“艺术认为是丑的,是假的,造作的,不求表情、只图悦目的、强作轻佻,充为贵侈,作欢容而无中心之喜悦,装腔作势,故意眩人,或协肩谄笑,或高视阔步,却无真情,徒具外表,总之,一切欺诓,都是丑恶。”[1] 52意思是艺术的东西需要真情实感的表达,任何做作和掩饰都是丑陋而不真实的,都不是艺术。近代著名书家沈尹默先生曾说:中国书法是世人公认的最高艺术,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引人欣赏,心旷神怡。正是由于中国书法的独有特质,千百年,文人士大夫才对其孜孜以求,手摹心追,流连忘返。
总之,写字与书法都与汉字密不可分,都是以汉字为载体的书写形式。写字是书法的初级阶段,书法是在书写基础之上的充满书家才情和人格魅力的艺术创作,是中国汉字的独特艺术,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由古文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隶而楷而行而草,各种形体逐渐形成。在书写应用汉字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世界各民族文字中唯一的、可以独立门类的书法艺术。我们只有搞清楚写字与书法的区别与联系后,才能更好地传承文化传统,将书法艺术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葛赛尔.罗丹艺术论[M].傅雷,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李利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