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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网络诈骗案件的分析与防范对策

2016-07-04刘智雄

经营管理者·下旬刊 2016年8期
关键词:网络诈骗防范互联网

刘智雄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手段也层出不穷,作为中国网络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也成为了网络诈骗受害的重灾区,目前国家通过各个方面不断的在防范网络诈骗案件的肆意猖獗,高校的保卫部门在预防网络诈骗案件时必须联合派出所和老师们共同保护学生的网络安全。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诈骗 防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计算机、手机等电子产品在我国人民中日渐普及,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2015年7月2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894万人。较2014年底提升了0.9个百分点,整体网民规模增速继续放缓。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络诈骗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根据腾讯研究院1月7日发布《中国网络生态安全报告(2015)》,《报告》显示,在众多的网络犯罪案件类型中,19.2%为网络诈骗,11.9%为电信诈骗,此外,还有网络赌博(8.7%)、网络贩毒(5.9%)、网络敲诈(5.5%)、网络侵权(4.1%)、网络售假(3.7%)和网络贩枪(3.7%)等类型。而在笔者所在的大学城,2015年平均每百件报案中有55件涉及到网络诈骗案件。

一、网络诈骗案件特点及其主要形式

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我国法律对网络诈骗已有明确的界定。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区别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方式,就是检查该诈骗实施是否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如果没有使用互联网来进行犯罪那这起案件就不属于网络诈骗。

1.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

1.1犯罪实施空间的虚拟性。对比传统案件,发生在互联网空间的网络诈骗案件有着与其发生介质同样的的显著特点,那就是犯罪实施空间的虚拟性。网络诈骗案件行为必须通过互联网的虚拟空间来实施和完成,而互联网中所能进行的所有行为以及交往都是通过特定的数字化的形式来完成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并不会像传统诈骗案件一样有实际的实施犯罪现场和空间,犯罪实施地和结果地也通常不会在同一个现场,而是利用互联网虚拟空间,跨越实际的地域、国界的限制来实现其犯罪目的,所以其犯罪实施地和结果地一般都是分离的。

1.2犯罪实施过程的隐蔽性。从犯罪实施的过程来看,在互联网虚拟空间内,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并不会直接使用实际身份,而仅仅凭借一个ID(网络账户)来进行。所以实际上在网络空间中进行的各种活动都是非常隐蔽的,除了在注册服务商的时候有的账户和密码以及那基本上是虚假的个人资料。再加上互联网上通常都使用匿名服务器,犯罪者更可以利用这些匿名服务器来隐蔽自己的实际身份。而且网络诈骗罪犯很善于利用自己的技术、职业来实施犯罪,其中不乏高学历高智商的网络技术人员,他们有一定的身份地位、较高的文化涵养,还拥有各种其他的掩护方式,因而更加隐蔽难以察觉。

1.3互联网信息系统本身的天然开放性。网络诈骗案件目前出现高发态势,与互联网信息系统本身的天然开放性是分不开的。而随着网络信息承载的财富爆发式的增长,更是驱动着“黑客”们去寻找后门漏洞进行破解。理论上,计算机网络系统总是要接受指令的,网络总是开放的、被动的,总要确认一个或者几个有权进入系统和发出指令的合法使用者。又由于计算机存储介质的剩磁效应,使得存储的信息不易完全清除,总能留下某些可读信息的痕迹。同时,信息系统的安全程序、行政监管、内部控制中的种种缺陷,会被人利用而非法进入信息系统、接受服务、获取信息或者了解信息的存在,从而对信息和网络系统的私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造成损害。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犯罪人总能找到破译辨认程序的密钥,从而以合法使用者的身份进入网络信息系统,对代表财产的有关资料和数据进行修改破坏。

1.4网络特征利用性。网络特征利用性是网络诈骗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该类犯罪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侵犯财产权的事实存在,更重要的是必须具有网络特性利用行为的存在,该种对网络的利用应当是符合网络自身技术特性的应用,只有出于本质性利用网络自身特性的网络诈骗,才能构成网络诈骗犯罪。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电脑特质”的理论。该理论是指在界定一般计算机犯罪概念过程中,要着重分析该种犯罪是否以电脑的本质特征即内部电子数据资料处理的方式存储、处理、传送数字化资料的特性为手段。

2.网络诈骗案件的主要形式。2015年1月17日学生董某在网上找到一个刷信誉的兼职,与对方联系后,对方以押金为由要求汇钱,董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支付宝账号转账98元,后来联系不上对方发现被骗。2015年6月5日学生陈某在网上找人代打游戏,通过QQ与对方协商好价格后点入了由对方提供的疑似支付宝登陆网站,然后发现自己银行卡内2000余元分多次被从支付宝内消费,才发现被骗。学生赵某网上花1280元买了一个山寨苹果6手机,想退货,后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是苹果客服,称可以办理退款,要检测手机是否损坏,要交检测费400元,赵给对方支付宝支付了400元,对方又以退钱须付足够的金额才行,赵又向对方支付宝转账了1600余元,后对方还要付钱,发现被骗。

以上三则案例是较为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就目前网络上比较多的诈骗案件主要有以下形式。

2.1网络钓鱼。网络钓鱼诈骗是诈骗者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Web 站点来进行诈骗,受骗者往往会泄露自己的财务数据,如信用卡号、账户用户名或口令等内容。

网络钓鱼诈骗主要以以下两种形式存在。(1)伪造网站站点。诈骗者建立起网络域名与真正的网上电子商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交易等极为相像的网站,引诱受害者输入帐号、密码等信息,其实质为骗取用户资金账号。(2)利用木马程序。诈骗者预先以种种手段欺骗用户安装木马程序,或者先设置一个已经关联木马程序的网站诱骗用户登陆有关网站进行网络交易操作,诈骗者通过网络木马程序和黑客技術等窃取用户账号密码,从而造成被骗网络用户的财产损失。

2.2虚假机会诈骗。诈骗者采用向用户提供诸多机会的方法,骗取用户钱财。目前比较流行的虚假机会包括中奖机会、求职机会等等。如诈骗者利用电子邮件、网站、信使、手机短信等,通知不特定的对象已获大奖,但得奖者需交纳一定数额的邮寄费和更大数额的“偶然所得税”,并汇到指定的账户方能领取奖品。当得奖者汇出钱后当然是什么奖都没有得到。还有诈骗者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在网上声称有相当好的职位,只要交纳介绍费就可受聘于该职。而当求职者按要求寄上介绍费后便杳无音信。还有以为求职者介绍工作为由,要求求职者提供个人资料,而当诈骗者获取资料后,再利用这些资料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2.3网络传销诈骗。网络传销诈骗就是利用网络来实现的传销诈骗。传销诈骗的主要形式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它的影响面和涉及面都更为广泛,受害人往往人数众多、涉及资金量巨大、涉案省份通常也比较多。而利用网络来进行非法传销诈骗,与传统的非法传销诈骗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利用了互联网这个异常便捷的方式,因而危害更大。

2.4网络交友诈骗。网络交友诈骗的主要形式是诈骗者在网上与受害人进行密切交往之后建立了较为深厚的感情,然后骗取钱财甚至进行以见面为由进行绑架勒索等恶性犯罪行为。它的影响面和涉及面都不如上面的几类诈骗广泛,受害人往往也不是很多、涉及资金量也不会很大。但对受害人个人会产生极大的心理阴影。

2.5网络电话诈骗。网络电话诈骗依靠网络电话改号软件假冒一些国家公信力部门对受害人进行诈骗。诈骗者经常通过改号软件将网络电话以110或者955XX一类的号码呼出进行诈骗,利用事先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受害者信息以安全账户、冻结资金等理由要求受害者将自己的资金转入诈骗者的账户。这类诈骗方式在国家的大力曝光以及银行人员和警方通力配合下,影响面正在逐渐变小,但仍有少部分老年人会上当受骗。除了上述主要的网络诈骗犯罪形式以外,还有利用网络拍卖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后也将会出现网络诈骗的新的犯罪形式。

二、高校防范网络诈骗的对策

近年来随着网络使用率和普及率不断提高。大学生群体作为网络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面临这网络诈骗案件的严重威胁。

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成不断上升趋势的同时也有以下的变化趋势:犯罪总量不断增长、涉案金额逐年提升、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方式专业化、犯罪主体低龄化。为了减少网络诈骗案件对个人、社会造成的危害,国家正在做着不懈着努力,从立法开始着手,构建网络道德体系、加强网络技术防控、完善网络刑事立法、加强网络国际合作和增强个体防范意识数管齐下,共同保障着网络安全。2015年末更是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各地纷纷举行为期5天的“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深入人流密集区和社区开展防范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究其所以,网络诈骗者纵使千变万化,网络诈骗案件可能花样百出,他们的目的还是将受害者的金钱据为己有,所以在公安机关早就提出“三不一要”提醒广大群众。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

于此同时作为学校的安保部门也需要配合做出相应的行动共同保障学生的上网安全。

1.尽量多的利用辅导员与学生接触的时间向最多的学生宣传防范网络诈骗案的知识。在当今高校,学科老师、班主任与学生的交流较少,辅导员是教职员工与学生交流最多的群体,要求辅导员在班会等集体活动中与学生互动交流宣传防范网络诈骗的知识以及分享最新的信息能有效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2.尽量多的利用学生们最常使用最感兴趣的交流方式、渠道去向他们宣传防范知识。对于当今高校的学生,看长篇的文章、听冗长的报告早已提不起他们的兴趣,来不来参加你组织的活动不说,就算来了也不过就是低头开小差睡觉。利用微信、QQ群等方式向他们宣传则更为有效,而且还要尽量避免出现学生“太长不看”的心理出现,减少出现大段的文字用简笔画或是漫画的方式,如能博得学生一笑,我们就达到了目的。

3.尽量多的让学生们增加互相交流,能起到互相提醒的作用。在当今高校学生中有很多人长时间泡在网络中而忽视了与周围同学的交流互动,防范意识再强的人也会有“犯傻”的一天,但是当有人能在必要时提醒他的话,一定能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如果能在学生中寻找人际关系较好的学生作为情报员,替辅导员们收集一些必要的信息,再由辅导员进行一定的干预,相信能将绝大部分网络诈骗案件扼死在襁褓之中。

三、结语

计算机及互联网的发展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我们应当正确、合理地使用计算机与网络,使它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的科学、和谐发展服务。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享受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便利时,我们也同时必须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防止被违法分子钻了空子,让他们有机可乘。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中国网络生态安全报告(2015)》.

[3]各地啟动“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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