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转型期权力制度重塑与政府治理
——基于S省Y市和J省S市的案例研究

2016-07-01黄泰渊刘凌旗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黄泰渊,刘凌旗

(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转型期权力制度重塑与政府治理
——基于S省Y市和J省S市的案例研究

黄泰渊,刘凌旗

(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摘要:随着中国转型期经济结构的错动,政府治理能力的相对弱化与法治建设的不完备可能构成了不廉不公问题的结构性根源。国际组织已经发布了一系列测量指数,为中国公权力组织状况提供了参照和反思。行政决策权力和执法权力都是地方政府权威体系的组成稳增长调结构情境下的案例创见,S省Y市和J省S市在权力监督与廉政决策方面做出的探索,同区域自身的差异性特征相配合。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目录化管理和网,离不开行政系统对经济和科技精英、政策专家的体制化吸纳。同时,权力决策项目的实施评定和社会个体的参与机制,推动构建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趋于理性合作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大政府治理;体制转型;权力决策;制度重塑

在渐进现代化的体制转型时期,国家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共权力结构随经济结构的变化而重新发生了位移,有效制约的匮乏使公权力组织的不廉不公成为可能。十八大报告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方面,为拒腐防变鸣响警钟,强化倡廉教育与廉政文明。[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成为推动实现干部清正之风和政府清廉之态的主要方针。一方面严格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另一方面深入关键环节,防控廉政风险。公权力只有在经济社会中找到适当的位置,决策运行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规范,才能使结构性根源的权力偏航摆回正轨。

一、问题回顾与理论起点

(一)问题起点

政风不清、组织不廉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关注清廉问题的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TI)将腐败定义为对委托权力的私利化滥用(the abuse of entrusted power for private gain)。但这个概念较为抽象和模糊,从更为细致严谨的研究视角来看,政治不廉在广义上是指由于掌握政治权力的整个统治阶层只顾追求自身利益而导致的政治制度(政体层面)或政治治理(政权层面)的全面败坏,实际上贯穿了结构的系统性思维,整个政治体制远逝清明;而狭义的不廉洁是指公职人员个人或小团体因私人目的而动用公共权力或资源,即具体的个人行为或团体行为,[2]个人的特殊利益与公共职责的目的无法统一。

经过梳理相关主要文献可知,学者们观察发展中国家政府廉政及其对体制稳定的影响大致存在两种相反的视角。一类研究强调纯功能色彩。[3]不廉行为能够起到润滑政府机构的作用,如通过支付小费(加快费)消除行政部门的僵硬性,客观上承担了资源分配的功能,为维系政治体制和执行变通做出了偶然性贡献。第二类视角强调变异功能。[4]官员和干部不清正时,往往以异化的行为规范代替现有规范,有甚者逐渐形成隐形的制度化。这种情形进一步通过政企合作等方式扩散至经济领域,威胁体制稳定和社会发展(见图1)。本文将变异功能视角作为有关权力清单和公共决策讨论的基调与起点。

图1 发展中国家经验的廉政研究视角

近十几年来,中国政府改革主要围绕机构精简、权力下放等展开,通过培训与激励、预算与审计方法提高资本利用率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5]重点整治人事制度和财务制度中的不正之风。从法哲学的角度看,不廉之风中最为可怕的是权力成为主体牟取个人私利的商品,团体非正当获得的利益最后总是为其成员所分享。主体行为突破了权力的合理界限在所谓规范性的公权力中实现交换,由于相应责任的消除也存在着权力界限被突破的情形,最终造成损害公共利益的后果。这种公共利益并非仅指小团体利益或部门、地区利益,其中也包括社会大多数成员在内的整体利益。[6]74

在体制转型时期,每个国家都无法完全避免政府规模与权力的膨胀,这种情形凸显了“权力与资源的分配问题”。市场经济的活力释放要求政府在一些领域褪去把控的姿态,但不意味着抹掉大政府治理的职能。替代性法制化的不完备以及市场本身的不成熟,构成了渐进转型期间权力腐败的重要结构原因(见图2)。目前,政府推动廉政建设便是要尝试动摇结构性侵蚀(1)的制度化框架,稀释体制内外的不廉文化,以最终改变权力内在的异化机制。

图2 结构化侵蚀逻辑

(二)正向与反向中趋动:世界指标体系

制度的结构性重塑、权力的有效惩罚和薪酬的竞争性激励,构成了国际组织和西方学界一直倡导的行政组织再造共因。诸多NGO组织在呼吁提高政府质量、行政决策改革方面发挥着积极影响,逐渐再造出透明、责任、法治、廉洁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一系列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为中国的大政府治理提供了反思和借鉴的经验。[7]中国从建国后政治精英即党政干部垄断重大决策权,到今天一些经济和科技精英、政策专家被吸纳入行政决策的结构化体系,根据事实经验积累的知识开始影响政府的行政决策。[8]

1.透明国际的腐败印象指数与行贿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CPI)。该指数源于“盖洛普”、“政治与经济风险组织”、“世界经济论坛”等13个独立机构发布的调查报告,国家和地区的廉明水平随分值增加而提高。它由透明国际就相关学者对世界各国清廉程度的感知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得来。中国1995年以相对低分值在41个国家中列倒数第二,2005年在159个国家中中国排名第78位,清廉指数为3.2。2007年至2009年稳定在3.5-3.6,总体清廉水平渐进提升。但同发达国家如韩国、日本、新加坡相比,尚有一定距离(见表1)。韩国腐败印象指数等次自2005年后愈来愈有上行趋势。2003年位居50名,2018年跃至第39名。韩国在2001年《反腐败法》规定成立“腐败防止委员会”,2005年又建成扩大组织的独立机构“国家清廉委员会”,启动了全方位的清廉政策制度及措施。尽管CPI年度报告受到不同国家和学术群体的瞩目,在西方学界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广,然而这套指标体系从一开始即未脱离西方中心的价值论色彩,希冀为诸多发展中国家订立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规则。事实上,重大政策制定和关键决策是政府实施管理的系统性输出行为,需要顾及区域特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境。[9]中国各个区域在市场化改革与行政改革方面不断发展,但改革推进的成果并未如期反应在TI每年公布的结果当中,其评价的客观性不得不受到国内外一些学者的质疑与猜测。

透明国际发布的行贿指数(Bride Payers Index,BPI)在某种程度上补充和完善了清廉指数。它不同于CPI侧重公职部分(包括政治)对清廉程度的感知和认可,主要衡量出口公司向新兴市场的公务员提供贿赂的程度。BPI并非每年发布一次,而且参与评估的国家数量较少,故而在国内参考评价和学术引用方面的意义相对受限。在新加坡,官员不廉者的惩治概率高出菲律宾近40倍,这是其政府勤廉的关键因素。就中国经验而言,政府权力分配的调整尽管受到官僚利益团体不同程度的抵制,但改革效果依然表现出波浪式发展和预应性延续,[10]60-62其制度创新和决策选择在理性和务实中,也更加开放与自信。根据BPI评估所示,1999年中国的清廉指数为3.5,2011年清廉指数数值提高至6.5(见表2)。纵观十几年的发展,中国所获评分绝对值越来越高,且上升幅度较大。随着信息通讯日渐发达,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信息与资源分享方面不断开放。[11]72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廉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尤其自2013年中国开始的廉政建设和实践举措受到内外各界的普遍关注。

表1 亚洲国家与地区腐败印象指数(2000-2014)

表2 亚洲国家与地区行贿指数(1999-2013)

2.国家竞争力指数(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在世界范围内,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同其廉政清明程度存在一定关联。国家竞争力指标体系由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进行对外公布。据其年度评估结果显示,中国2001年在75个国家中居第47位,2007年则于参评的122个国家中跃升至第34,近几年稳定在第28-29名左右。就评估得分的绝对值来看,中国的竞争实力不断上升,从最低的4.07分增长到目前4.89分(见表3)。国家竞争力指数容纳的衡量标准比较多样,市场规模、贸易量等经济因素指标皆占据一席之地,相对于CPI和BPI而言,国家竞争力指数更能反映出中国国家治理和政府质量的发展状况。

表3 国家竞争力指数(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2001-2015)

权力似魑魅般魍魉,因排它而诱人,但权力共享关系已经无需辩驳地走近现实。[12]西方国家政体的发展思路认为,透明是最好的监察。囿于区域情境有所差异,西方的地方政府治理方式相对更加多元。[13]如,市长-市政经理型市政结构倾向于党政一元化的治理,市议会-市政经理型市政结构则倾向于采用政治与行政二分的治理。根据国家竞争力评估报告,中国在经济关联法律、基层公权力的制度建设等方面尚有不足。2012年11月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部署。一年后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需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和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同时明确干部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权限,改进对其权力行使的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14]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四中全会首次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仍需加强基层公权力的制度建设,减少部门间争权诿责以及提高行政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等问题。

二、制度重塑和行政决策的案例创见

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对政府权威进行规范和约束,执政党与政府合法性的源泉之一便是监督制约和权力分享。新的历史时期制度重塑和创新不仅是发展的理念,也是完善政府治理促进行政改革的重要驱动力。以下以S省Y市和J省S市为案例,讨论地方政府层面在制度重塑和行政决策方面的实践经验。

(一)S省Y市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

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地级市,Y位于S省南部,辖2区8县,总人口500多万人,是底蕴深厚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地形整体由西南向东北降低,地貌以中低山地和丘陵为主;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适宜,境内水系以长江为主脉,属外流型,自古便是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交通要冲。Y市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皆位居S省第3位,成为辐射吸纳长江上游川滇黔的区域中心城市。[15]它注重强化财务控制和执行监督,对资金使用的决策进行全面参与,统筹规划特别是资金支出管理;同时细化预算编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分析制度。基于一系列决策听证制度、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稳定风险评估细则的规范,Y市对政府权力的结构化重塑涵盖了六个逻辑过程(见图3),尝试改变以往实践中发展不平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较低的困境。

首先,公众参与。第一步的参与式治理强化了公民的知情权及表达权,借助社会个体监督权的实施对政府机构的公权力进行约束。现代国家的权力与权利之间并非简单对立,愈加倾向于同步增长的正向关系。[16]不同层级的行政官员在重大决策输出之前,一方面对外组织集体座谈、民众听证或者问卷调查;另一方面关注报考、广播电视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的“政民互动”专栏、“市民信箱”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挥互联网信息集散的便捷优势。以《Y市总体规划2013-2020》为例,就涉及社会公众重大行政决策的方案而言,政府需要在网上提前预告,在不少于20日的期间内广泛收取意见,再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葺。回顾2014年,围绕市民教育、公共交通和城市规划等权力决策,Y市前后曾14次参考网上吸纳的民意。

图3 Y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过程

其次,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现代国家的社会权力基础相对多元,除了决策者的公共承诺、官僚机构的责任性,具有广泛的社会支持和社会基础也是其重要特征。[17]474社会精英在经济增长、法律规划、生态环境等行业具备一定的专长积累优势,为公权力的理性运作提供系统性和结构性的智力支持。在关涉区域重大发展和地方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专业机构中所汇集的社会精英对权力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对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尽力避免因权力决策失当招致的集体行动。因而,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过程,为制度重塑提供了相对科学性的咨询。Y市根据已有的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2014年成立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继续扩充才能素养优良、经验价值不菲的学者团队,对政府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工作充分参与并提供服务。

再次,合法性审查与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力责任体现在对社会大众、精英专家评估的对象进行合法性的审查。决策权限的法律来源、决策程序的法律依据和决策内容的规定限制,都是审查的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组成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之后在提请市政府进行审议。2015年,Y市政府在宏观经济、信息与工业化、服务业、城镇化与基建等领域设立了八个决策咨询委员会,将88位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吸纳入体制的讨论过程。缺乏审查意见的区域重大决策无法进入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开放式讨论,增加了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和透明度。

最后,实施效果评定。随着转型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公权力组织履行职务和政策实施效果的评定标准愈为细致。[18]27实施效果评估是连结权力决策结构与现实情境适应性的一个制度环节,旨在通过对比实施效果和最初决策目的,分析项目的运行成本、正负影响、近期和远期效益等。市政府再次审定评估报告,最终决定的选项大致包括继续执行、修订、暂缓执行甚至废止的决策。Y市的政府目标考核也离不开严格奖惩,一方面,每年拨付5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来激励那些卓有成效的区县政府及市级部门。另一方面,Y市公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为领导和相关者的终身责任追究提供了惩治制度。从追责主体、范围和方式上警戒了权力决策严重失误的情形。

(二)J省S市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

作为中国东部地区的地级市,S位于J省东南部,下辖5区,代管4个县级市。全市共设40个街道和55个镇,总人口逾1000万,也是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雨量充沛,地势低平,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55%;水网密布,目前仍保持自古以来“水陆并行、河街相邻”之格局,自然资源非常丰富。2015年,该市各级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收入超过1500亿元,在收入总量、增量和税收占比(85.8%)等方面皆为全省第一。其经济结构调整呈现出“新形态”,服务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11.1%,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47.2%。不断引进高端制造业项目,产业链逐步完善,制造业新兴产业产值比上年增加6.4%,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47.5%。民营经济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而保持强劲发展动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民间投资额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53.3%。

在涉及区域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方面,政府较为重视行政权力决策的核心与基础地位。基于法律规则的制度塑造,决策主体和相关执行团队需要严格遵守结构化的重大决策程序。在本研究中,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政府组织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依法履行行政权职能、作出权力决策的行为。2013年10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的《S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出了“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以及“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

第一,在权力制度重塑过程中,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成为首位。经济新常态下的市场竞争机制具有有效的调节能力,同时,公民、法人以及其他行业组织、中介机构随着民主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在某些问题上也能够自行协商处理。实践中,S市没有采用中国其他区域普遍使用的“概括+列举+排除”立法模式,2014年11月S市在全国率先运行了行政决策网上公开系统。这个完整的系统结构包括决策目录管理平台、决策论证平台和决策监督平台。各个信息化子系统有助于提高政府质量和治理绩效,从项目最初申报、立项到论证、程序监督的管理决策过程,都被赋予了经验化和结构化的程序。

第三,外部互动的论证和监督程序。组织的结构性产生了权力,不仅是权力本身具有保守性,组织机构输出的政策也趋于保守。[20]行政系统以外的激励虽不能抵消先天的官僚特质,但却可以引导一些精英集团持续不断地与政府精英相互交融沟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的第二个子系统—决策论证平台,主要负责对纳入目录事项进行法定论证工作。Y市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在S市的新表现即由线下变为线上。第三个子系统—决策监督平台,不但有助于全市所有重大决策的权力流程监控,而且呈现了统计分析的基本数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明确权力职责,将决策程序的执行过程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依法行政考核的标的。

三、权力决策和结构性治理的微观分析

透明国际的国家廉政体系(National Integrity System,NIS)倡导建立社会公共领域有关透明性及责任性的核心制度、法律和惯例。在组织精英的廉洁意识、行政执行及法治意识等要素中,政府的行政改革即政府再组织化是最受推崇和强调的。[21]中国现阶段的行政改革,恰逢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的阶段,要求大政府治理在改变以往总量经济思维的同时,顺应信息产业化的转型趋势,在规范权责匹配的进程中结合区域情境探索治理的经验。

(一)大政府治理:Y市与S市的比较分析

大政府治理可以理解为一种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国家与地方之间的分权对社会实施控制和管理的过程。

就制度成长历程而言,东部S市政府权力决策规范的实施相对较早,突破了实践中决策范围不易认定的瓶颈。西部Y市政府的重大权力决策试行期开始于2009年11月。根据《Y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之后陆续发布系列单项决策制度,自2012年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详细规定起进入了制度的完善期。经过两年的成熟期,该市从2015年至今不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改革。明晰大政府治理场域下公权力组织和社会的关系,是解开制度重塑中实践困境的首要步骤。

就行政决策的程序而言,S市对列入目录的诸重大决策提出了廉洁性审查的表述和要求。Y市结合本地农林水利、能源等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建立适宜的风险评估机制。在S市的基层政府中也不乏以评估为关键节点的县级市,注重权力执行监督及反馈纠偏机制的全程评估模式。基于地理位置、产业结构、社会资本活跃程度等差异,S市的财政预算收入是Y市规模的14倍,其政府-市场关系相对更为多元和复杂。市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包括政府规划计划、产业政策、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项目如虎丘地区和桃花坞大街改造、南环新村危房解危、古城墙恢复和环城河改造、市民卡收费标准、火车站综合改造等皆于大政府治理框架内严格核准。市维稳办、法制办和监察局依据职责分工,致力于这些权力决策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的业务监督。

就信息共享手段而言,Y市和S市皆走在全国范围内大政府治理创新的前列。作为管理和服务的网络技术集成,电子政务反映出政府机构紧随现代通信技术潮流,借助互联网实现政府组织结构与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权力决策信息超越了时间、空间及官僚部门的分隔限制,从政府便捷地流向网络公民。反过来,客户端口的呼吁与声音又可以及时地流回政府决策主体,无形中为权力的规范度和透明度增添分值。行政执法权力、监督权力和决策权力都是地方政府权威体系的组成要素。在S市所在省份,诸如行政奖励、给付、许可、处罚等执法层面已经在机构官网公开。依托这种权力网上透明化的宏观背景,行政决策全程公开成就了又一个创新性制度的治理路径。

(二)结构性治理: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主导

我左右看了看鸡。爸把鸡卖了给你交书费。我知道要是说干别的,儿子肯定心疼得不行,他经常喂鸡,跟这几只鸡还是很有感情的。

从政府-市场关系角度来看,Y市和S市的改革与创见皆具有发展型政府的某些特征,其转型阶段的政府与社会联盟,实质是公权力机构同区域内外工业资本的合作关系。[22]韦伯的理性科层制认为政府有一定程度的建构能力,政府权力目标与决策协商的制度渠道将在公权力组织内部产生一种更具适应性的、强劲的嵌入型自主。政府主导型的地方发展模式对行政组织在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力和结构性治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府和市场的复杂关系,在中国进入经济结构的对称态之后,提示权力决策主体着眼于调整结构和稳定增长,[23]190不仅仅囿于区域GDP增长和经济规模最大化,明确对称与均衡的本质区别。存在于决策模式和发展模式、决策模式和思维模式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经济增速阶段性回落的时期呈现着实质性对称关系。

从政府-社会个体角度来看,结构性治理离不开维持区域综合竞争力的目标,在权力制度重塑的问题上突显了参与机制的势能。除了政府主导的决策权威体系和市场经济发展体系之外,大政府治理的结构性亦体现在政府和社会单元的互动机制方面。[24]公民拥有法定的监督、批评建议权,公众参与的过程是权力决断与众意之间建立共识的过程,即释放普通公民的理解、支持与合作的过程。因此,政府应当持续更新为公众提供的有效制度化参与渠道。S市的代管县级市W在重大决策参与机制的经验性方面较为卓越。

在范围宽窄方面,W市的实践创见一方面持续延伸着公众参与的边界;另一方面,为专家参与机制提供足够的支持。更新和调整“专家咨询库”,为重大决策出现时的专业咨询汲取精英人才力量。权力决策质量的提高,离不开依据可靠、论证充实的智库团队。

在议事程序方面,W辖区内权力决策经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后方能提交集体讨论。为避免草率或敷衍的行政执行风态,具体审查结论以法制机构印章的有无作为进入下一步环节的戒尺。而党政集体会议对具体事项的讨论,也遵守业已形成的决议规则,只有参会人员在议事决定记录上签字之后,才能存入决策事项案卷档案。

在决策输出方面,整个S市包括W在内,就前期参与效果和项目执行进行年度督查。大政府治理强调一种作为结构性的动态均衡调试过程,承担现代国家应有的责任与职能。[25]大部分权力决策的施行关涉本市民生问题,其对广泛受众的影响落脚于政府治理框架中社会保障和福利措施。S市在2011年对中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相关决策进行评估,调整了养老补贴标准、提高社会化管理,以维持合理的差异水平。次年,对老城区街巷整治、气象监测、中小学校舍维护、农村圩区堤防管理等绩效开展中期评估或实施后评估。2013年又着重于节水型城市创建、专用出租车价格调节基金项目和轨道交通票价等重大权力决策的执行跟踪。

四、结语

面临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阶段,中国新一轮改革肩负双重任务。在继续处理计划经济体制遗留问题的同时,需要持续应对市场化发展衍生的新困难。具体而言,一方面,旧有体制圈养着强大而任性的公权力,另一方面,曾被抑制的资本市场在公权力尚未完全有效制约的情境下冲进社会,甚至成为相当强势的力量。弱势阶层很难抵抗两极分化,劳资矛盾、生态破坏、农产品质量危机等都可能是任性资本同任性权力联合的结果。[26]

作为转型期探索稳增长调结构的创见性案例,S省Y市和J省S市在权力监督与廉政决策方面做出了较为有益的尝试。公权力组织对决策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囿于执行政策的既有能力。[27]19旧时繁杂制度的简化、透明公开和公共服务向个体问责,提高了公权力机构的灵活性和责任性。“事务主义”与形式主义得益于高效的、低成本的论证和监督过程,有希望转变为集体决策的理性主义,降低决策主体行使权力的主观和盲目。相关规则制度和权力决策程序的完善,在促进大政府治理和结构性调试的同时,社会个体的基本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利也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以制度结构塑造权力,以法治轨道驾驭资本,以精细化建设保护公民权利,不断建构着存在于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动态治理关系。

注释:

(1)权力集中型指权力集中的公职人员个人的腐败行为。权力交换型指所有权力的公职人员之间发生的腐败行为。权力参预型指所有权力的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之间成立的腐败行为.

参考文献:

[1]辅导读本编写组编著.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5.

[2]何增科.反腐新路——转型期中国腐败问题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2.

[3]Leff N.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Bureaucratic Corruption[J].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1964(07):8-14.

[4]Mauro P.Corruption and Growth[J].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5,110(3):681-712.

[5]Burns JP.Public Sector Reform and the State:The Case of China[J].Public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2001,24 (4):419-436.

[6]林喆.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Fewsmith J.Elite Politics in Contemporary China [M].New York:M.E.Sharpe,2001;Jonathan U(ed).The Nature of Chinese Politics:From Mao to Jiang[M].New York:M.E.Sharpe,2002.

[8]朱旭烽.政策决策转型与精英优势[J].社会学研究,2008(02):69-93.

[9]Dye TR.Top Down Policymaking[M].New York:Chatham House Publishers,2001.

[10]徐湘林.寻求渐进政治改革的理性——理论、路径与政策过程[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9.

[11]谢庆奎.民生视阈中的政府治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12]Dittmer L and Liu GL(eds).China’s Deep Reform:Domestic Politics in Transition[M].Oxford: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6:81-118.

[13]蓝志勇.从十八大的大政方针看深化中国行政改革的策略[J].中国治理评论,2013(1):28-41.

[14]赵洪祝.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辅导读本编写组编著.《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78-88.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宜宾市三项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EB/OL].[2016-01-10].http://www.mof.gov. cn/xinwenlianbo/sichuancaizhengxinxilianbo/201512/ t20151223_1627424.html.

[16]曾毅.“现代国家”的含义及其建构中的内在张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03):119-126.

[17][美]阿图尔·科利.国家引导的发展——全球边缘地区的政治权力与工业化[M].朱天飙、黄琪轩、刘骥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

[18][丹]奥勒·诺格德.经济制度与民主改革——原苏东国家的转型比较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19]James B.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Effective Social Freedom:Capabilities,Resources,andOpportunities[A].In James B and Rehg W(eds).Deliberative Democracy:Essays on Reason and Politics[M].Cambridge:The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Press,2002:321-348.

[20][德]罗伯特·米歇尔斯.寡头统治铁律——现代民主制度的政党社会学[M].任军锋等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

[21]Pope J.The TI Source Book[M].Berlin: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00:67.

[22]Evans PB.Embedded Autonomy:States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227-235.

[23]陈世清.对称经济学[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

[24]徐湘林.比较政治学学科发展的中国视角[J].国际政治研究,2013(01):10-14.

[25]徐湘林.“国家治理”的理论内涵[J].人民论坛,2014 (10):31.

[26]Rothstein B.The Quality of Government:Corruption,Social Trust,and Inequality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M].Chicago and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3:98-105.

[27][美]彼得·霍尔.驾驭经济——英国与法国国家干预的政治学[M].刘骥,刘娟凤,叶静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编辑:邵西梅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7238(2016)03-0001-09

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6.03.001

收稿日期:2016-03-07

基金项目: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项目”(201406010139)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黄泰渊(1976-),男,北京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府与政治;刘凌旗(1990-),女,北京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府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