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商为何跨不出资本经营这步
2016-06-17
18世纪的中国,聚集在扬州,以徽商、晋商为主体的两淮盐商,曾经掌握了巨大的商业资本。当代研究者多认为,两淮盐商每年用于经营的商业资本约为2000万两白银,而当时的年度国家财政收入是4000万两银子光景,由此也可知两淮盐商资本之雄厚了。
盐商们的商业利润,那就更为惊人。据著名历史学者何炳棣估计,在1750年至1800年间,两淮盐商中的“运商”(负责运销的盐商,此外还有负责生产的盐商,称为“场商”),每年平均利润约500万两银子,半个世纪之中,利润高达2.5亿两。相当于当时6个年度的国家财政收入总额。
然而,如此巨大的财富,却没有被运作成为发展生产的商业资本。这些巨商都没有像西方商人那样成长为资本家,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这其中的原因,很值得思考。
两淮盐商的财富,除了一小部分用于诸如救灾济荒、筑路修桥、抚孤恤贫、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外,一部分被挥霍掉了——如修建园林、购置土地、日常奢侈性消费等,但最大部分则是流向官方。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盐商们主动结交权贵、捐资买官,这类钱财估计数额不小,但难以统计,二是政府半强迫性质的捐款(时称“捐输”或“报效”),其数额极为惊人。据清代官方统计资料,乾隆年间两淮盐商“捐输”“报效”的军需、河工、灾济、备公(指乾隆下江南用款)银子高达2850万余两。三是被管理盐政的官员和各衙门胥吏们用各种各样的名目剥夺了,时称“脧削”,其数额更是惊人。据估计,乾隆时代盐商们交给盐政官员们的银子将近亿两,被胥吏们“脧削”的财富则有四五千万两。除上述三类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如皇帝还借钱给盐商,收取1分至1分5厘的利息,称为“帑利”。据估算,乾隆时代盐商们为此支付的银子有七八百万两。
尽管上述估算数据不可能准确,但盐商利润大量流向官方则是公认的事实。煊赫一时的两淮盐商在乾隆朝结束之后就走下坡路了,最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商业利润已逐渐被官方抽空,并没有多少财富可以作为生产性投资。
当富商们的财富被来自官方的超经济力量抽空时,他们即便考虑生产性投资也已不可能了。当然,商人们自身局限性也很突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根本就没有运作资本用于投资以带动生产、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想法。清代的制度土壤也使得这样的阶层无从产生,社会进步失去了源头活水,就只能停滞不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