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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文里看世界的模样

2016-06-16宋长征

湖南教育 2016年11期
关键词:文字语文

宋长征



从语文里看世界的模样

宋长征

新书的味道

我喜欢新书的味道,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喜欢那种淡淡的油墨香。小时上学,每当要发新书,心里会充满无限期待,老师开始点名,看着同学们鱼贯上台领新书,就急切地想,该到自己了吧。

新书到手,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把头深深埋进书页,脑子里闪现出各种幻想。就像一个人站在旷野里,风中弥漫着花香、草香,空气中流转着鸟鸣、虫鸣。或者身旁有潺潺的水声,一条小溪从远方旖旎而来,沿着小溪就能找到家的方向。现在想来,有过这样想象的时刻大多是因为语文课本,总觉得数学或者其他课本,文字密度不够,适合联想的理由不太充分。

我所居住的地方,是鲁西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村子不大,几十年前二三百口人,到了现在还是二三百口,除了有的房子翻新,几乎看不出什么大的变化。村子里也没出过什么名人或者官宦世家。如此,就导致村子里根本没有什么文化底蕴,能读的书,也寥若晨星。那时流行小人书,我们叫做画册,《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也都是通过读巴掌大的小人书知道的。除此之外,我想象不到少年时代阅读的书籍还有什么。

语文,是语言和文学的简称。我所接触最早的语文也就是牙牙学语的启蒙了,父亲或者母亲,手中拿着一个具体的实物,告诉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天空是什么,大地是什么。我就用童稚的声音开始鹦鹉学舌,表达自己的直接想法,是渴了,饿了,或者需要一个简单的玩具,以满足婴孩时代的天真与好奇。而学习书面语言则是艰难的、循序渐进的,我只能从语文书上的声母与韵母开始,从最简单的横折撇捺开始,歪歪扭扭,写下生命中最初的汉字。

这是一个奇妙的过程。一个人从掌握本地区、本民族的语言开始,逐渐拓宽思维与交流的空间。学习汉字只是一个阶段,距离真正掌握语言这门艺术尚有一段漫长的距离。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语文的偏好,一个学期结束,不用说成绩最好的就是语文,数学或其他课程只能保持在及格以上。

我记忆中最初成型的文字,应该是四年级时的一篇作文。老师发下试卷,每个人都伏在课桌上纸笔沙沙,只有我先从作文开始——这养成了我以后凡是考试语文先写作文的习惯,并没想过是否会耽误时间。那次的考试题目是《我的××》,一篇命题作文,我写的是《我的外祖母》。从金黄的油菜花开始,蝴蝶在春天飞舞,沿着一条弯弯的小河,一路所见到、想到的场景,现在想来仍然很逼真。成绩下来,那次的语文考了99分,作文满分。这对我是一种促进,无论如何,性情木讷、自卑的我还能通过语文这种方式展现自己的某种天分。

我还有一个习惯,就是轻易不会错过每天的晨读。说句实话,鲁西南方言不能算好听,充其量只是适合本地人沟通交流,语速快,且夹杂很多词语谱系中找不到的方言俚语,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遇见外地人比画半天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近几年外出的机会颇多,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让我避免了很多尴尬,无论什么场合,只要一张嘴对方肯定能听懂。这得益于小时候养成的诵读习惯,打开课本,但凡需要背诵的段落或者篇章,我都会大声朗诵。朗诵的诀窍在于:一要发音准确,从平舌音、卷舌音到声调的准确把握;二要感情充沛,因为每一篇文字都有作者具体的情感表达,即使我们以后不做主持人,也能从容掌握文字所传达出来的个人温度;三要坚持不懈,哪怕是默诵,也比一目十行的浏览要好,要有阅读效率。

后来还有一个遗憾的事情,我在初二时写的一篇作文,题目叫《池塘夜色》,算是一篇周记。内容大略描写了学校里的一方小池塘,初冬的夜里,踩在枯萎的草上发出簌簌的声音,教室里的灯火映照在水面上,微风吹过,星光般散开又聚拢;稀疏的人声,让本来安静的夜色更加静谧,路灯拉长的人影,腿在池塘这边,头却在池塘的对岸。过了一年,侯老师找我,说这个文章要参加地区作文比赛,肯定能拿好成绩。遗憾的是,作文本可能被母亲撕了抹袼褙,早已做成千层底布鞋,不知踩在哪个亲人的脚下了。

这些应该算是语文对我的启蒙,村庄教会我方言俚语,语文则带给我另外一个奇妙的世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啻给我打开了一扇通往外部世界的大门,接下来的事情,只能看命运之船如何漂流,是否能找到梦想中的灯塔。

社会是一本大书

社会是一本大书的概念来自沈从文先生的自传。先生幼时家境不错,但因天性顽劣,甚至逃学、说谎成性。其实,这对一个天真烂漫的儿童来说是无可厚非的,撇下私塾教程的佶屈聱牙,外面的世界才够色彩斑斓。他用耳朵去听,用眼睛去看,直到看无可看听无可听的时候才想到回家。看打铁、印染、轧桐油;听水声、鸟声、吊脚楼里的叫骂声,都感到无限好奇。

我开窍也晚,九年学校生涯已过,还是一副木讷的样子,家里人口多,父亲早年得了偏瘫,以致上了一年高中后再也交不起学费,于是卷起铺盖回家。这是一种锥心的记忆,每当闭上眼就能清晰回忆起那天早晨的情景,一团一团的晨雾,化成水从树干上滴落,像是悲伤的泪。但悲伤是无济于事的,在辍学几天之后,我在去村十里的一座砖窑找了一份活计,拉坯车,把成型的砖坯运到一块场地上,码放整齐。

砖窑附近就是我上过初中的学校。清晨,琅琅的读书声传来,对我却构成了一种折磨。我不知道我的未来在什么地方,不知道我心中的梦想是否还能实现,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尚嫌单薄的肩膀,为那个风雨飘摇的家减轻一些负担。

二十几年一晃而过,我少年时用毛笔在门板上写下的几个字,现在看来是多么可笑,“写作为业”。但我一直没有忘记曾经的梦想,砖厂停工的间隙,我都会去学校找曾经教过我的语文老师。他姓王,一首诗歌,或者一篇豆腐块大小的文字,我希望能得到他的肯定,更希望能得到详细的指点,变成铅字,发表在某张报纸的某个夹缝。

青年沈从文的处境也不是太好。1923年夏天,21岁的沈从文离家,独身去北京求学,当时寄居在北京沙滩银闸胡同的一间贮煤室,戏称为“窄而霉小斋”。寒冷的冬天,身无分文,让沈从文一度失去坚持下去的信心。读书无望,投稿不中,在走投无路之时不得不写信给郁达夫。当晚,郁达夫就以沈从文为由头,写下了那篇有名的《给一个文学青年的公开状》。从这以后,沈从文署名休芸芸的文章开始在报刊上频频刊载,社会这本大书所带来的影响也显而易见。

与其说这是命运的转折,倒不如说是一个人对梦想的坚持,即便是生活在窘迫的境地中,依旧不改初心。

我对梦想的形成,现在想来大概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辍学之时,对文学一途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认识,用一支笔或许能谋到接下来的生活,于是在第二年准备参军入伍,这样既能减轻家里的负担,也能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写作。遗憾的是,由于某些原因没能成行。二是后来结束了几年的漂泊生涯,在小镇上安定下来,将要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写作,发表,获奖,与作协签约,渐渐步入正轨。

而不能忽略的还是远远地奔赴异地他乡,让我在短短的几年内饱尝人生甘苦。

盖县,一座小小的渔村,我成了一名身份不明的外省渔民。惯常的工作就是,乘坐一艘简陋的渔船在海上捕鱼,经历了十几天的呕吐期,终于能在摇摇晃晃的甲板上站稳。下网,抛锚;起锚,收网。周而复始着乏味而辛苦的劳作。也许在本地人看来,这没什么了不起,就如同上了岸喝酒、赌钱、找女人,生活简单而自然。而我,却在趴风的间隙去了不远处的盖县小城,散发着鱼腥气息地一头扎进书店,目光在洁净的书架上逡巡。《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鲁院文学教程》,不管看不看得懂,毫不犹豫买下,回去在狭小的船舱里阅读。

时间像海绵,挤挤总会有的。这是一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在我的身上有了具体的印证。从飘摇的渔船,到灰尘弥漫的采石场,从稍微清闲一些的水泥厂汽车队,到机器轰鸣的建筑工地,我从没放弃对阅读的偏好。以至于到现在,给客人理发的间隙,我会把折页的书重新拿起,开启随时终止的阅读。

有关阅读的话题,我会在每一次讲座中提及,作家毕飞宇说:阅读是写作之母。只有长时间的阅读积累,才能给我们提供更新的视角。上学期间的阅读是基础,是对一门学科的直接完成,而后的阅读才是精神的必须。如果一个年轻人想要从事写作,就有必要收集、阅读与文学有关的书籍,这对于书写来说,是血液,是土壤,是阳光,是空气。如此,梦想的种子才会落地生根,长成一株姿态丰美的大树。

偶然或必然

近几年来,经常会看见我的一些作品被用作阅读题,出题者试图以形而上的概念考查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把握与延伸。想想,这也无可厚非,无论哪种学科,总要有考量的尺度,那么现代文学阅读也就成为了语文的一种衍生物。有人问我,你自己的文章是否能得满分。我的回答是暧昧的,文学之所以称之为文学,就是一种活着的艺术,没有具体的答案。

“接受美学”的概念,来源于德国康斯坦大学,由文艺学教授姚斯在1967年提出。“接受美学”的核心就是,从受众出发,从接受出发,一个作品,即使印成书,在读者没有阅读之前也是半成品。那么,我所做的,也就是从自己仅有的生活经验、阅读经验出发,写下我想要写出的文字,也就完成了自己。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一位作家的成长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从辍学的那天开始,我就结束了按部就班的系统学习。有时生活就是这样,当你不得不面对所处的境地时,就必须调转方向。2008年初,距离我外出打工整整过去了十六年。我是一个没有青春的人,如果说有,也都把时间献给了繁重的劳作,田野、矿山、海洋、工地,每一个记忆都刻骨而荒凉。最初坐在电脑前,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别人上网游戏、聊天、看一辈子也看不完的八卦新闻,我对这些都没兴趣,于是开始尝试写作。

或许是由于时间的累积,或许写作是抵抗寂寞的最好方式,不到一年我就找到了感觉。乡村开始在笔下复活,亲人的面孔、过往的经历、落满尘埃的旧物、烟消云散的旧事,都在书写的刹那重现。写野草,那些朴素而生动的野草就像一件绿色的魔毯,载着土地与村庄飞升。写老屋,斑驳的墙皮簌簌落下,就听见父亲重重的咳嗽打开黎明。写一头老牛,当犁铧深深插入脚下的泥土,就看见满眼的春意,禾苗正蓬勃生长。

短短的几年间,镇街上的很多事物都在消逝,小时候极度渴望走进的新华书店在某天改头换面,人们都拥挤着走在同一条路上——为了生活拼尽浑身的力量挣钱。没有人读书了,除了看见学生们在上学放学路上来来去去,一切都与书无关。这是令人悲哀的事情。原本,镇街上是有一个流动书摊的,每逢集市,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都会在十字路口默默支起书摊:《三言二拍》《鲁迅全集》《家禽养殖技术大全》等一些杂乱书籍。读者很少,我算是其中一个,直到有一天,这个年轻人消失不见,我才记起还有几本书没有归还。

我的第一本散文集《住进一粒粮食》在2013年出版,里面的篇章是在四五年间所写文字的一个缩影,当时我经常出没于一家付稿费的论坛,每一周都会有新的文字填补,粗略计算,大概写了二三百篇。2014年,这本书获奖,颁奖词为:《住进一粒粮食》是一部来自鲁西南黄壤平原深处有着别样美感的精神回望录,传递出一份对父老乡亲的心灵安慰,和与土地相依相伴的博大情怀。淳朴热情的文字被泥土的温热和地心脉动的激情所滋养,为现代人焦渴而疲惫的心灵送上了清凉诗意的慰藉。

这是一个让人惊奇的过程,在阅读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固态的文字被吸收、消化,然后经过线路复杂的大脑与神经,叠加以多年的乡村经验,用一种素朴或空灵的笔调写作出属于自己的作品。我知道,或许这是一种偶然,因为多年积蓄的情感终于找到出口,在瞬间迸发。至于以后呢,我还会不会葆有原初的激情,每一天在劳作的空当坐下来,继续书写?我还想,这更应该是一种必然,从四年级的作文开始,文字、书写的欲望已经变成一粒种子,安放在内心的某个角落。它在等待,在等待一场雨,等待一场风,等待埋入泥土,就会生根发芽,在季风的吹送下蓬勃生长。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把阅读的重心稍作转移,从以前的单一对文学的偏好,转向更为广博的田野深处,农耕文明的腹地。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所有事物好像都烙上了速度的标签,火车提速,互联网充斥每一片空间,人们脚步匆忙走在发财致富的康庄大道上。但稍微停顿思考,似乎所有的发展与变化并未脱离农耕文明的基础。一把镰刀,从原始的蚌壳与石片进化而来,形成现在的大型收割设备。身上衣,每一丝每一缕无不发源于黄道婆所传授的纺织技艺。口中食,无论烹饪的方法多么便捷,也不能离开乡土豢养的畜禽、菜蔬与谷物。

这是一个悖论,我们一边毫不吝惜地丢弃传统,宣扬现代文明,一边却又无法抛弃农耕文化的深深烙印。

近两年来,我的阅读书单中增加了诸如《王祯农书》《齐民要术》《天工开物》《手艺中国》等有关传统农业的典籍。白天迎来送往,夜晚坐在电脑前写作,我希望这是一种生命的常态:村庄不远,脚下还是那片生长野草与庄稼的土地。偶然或必然,已无追问的必要,重要的是我从文字中看见世界的原初模样,以及先民走过的足迹。

作者简介:宋长征,山东省签约作家。作品散见于《散文》《散文海外版》《散文选刊》《读者》等报刊,入选清华版《国学人文教程》等选本。多篇散文被选入高考试卷和年度文学选本。获第四届宝石文学奖、山东省第三届泰山文学奖等奖项。著有散文集《住进一粒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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