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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在城市儿童监护中的角色定位

2016-06-12何文华

2016年16期
关键词:社会环境家庭教育

何文华

摘 要:儿童权益近年来持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儿童是家庭、民族和国家的未来与希望。培养健康聪明、快乐幸福并富有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儿童是全人类的目标。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儿童一直是被看作没有独立性、主体性的存在。社会忽视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侵害儿童身心健康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更好地促进儿童事业的发展,发现儿童监护中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儿童监护;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妇联

一、城市儿童监护的困境

(一)儿童监护问题长期被忽视

长期以来,我国儿童一直是被看作没有独立性、主体性的存在。社会忽视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侵害儿童身心健康的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当前备受关注的一些儿童伤害案说明了我们的政府还缺乏“国家亲权”观念。由于父母监护不到位、政府监护缺失、法律监护制度的缺乏等导致一些儿童意外伤亡等严重案例也不时出现,挑动着家长、社会的神经,引发人们的关注。

(二)政出多门的儿童监护局面难以突破

如何整合才能够为儿童织一张更为严密的“保护网”?有学者认为,在儿童保护上,各国遵循的理论基础是“国家亲权”理论,或者叫“国家监护权”理论,即认为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然而,我国儿童保护的职责分散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公检法部门、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即使是在民政部内部,不同类型的儿童保护还归口在不同的部门,流浪儿童归社会事务司管,孤儿又归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管。由此形成的政出多门,很容易形成很多漏洞,且部门之间难以协调。

(三)学校监护受制于人手、收费与意外伤亡的无限责任等困境

儿童进入校园以后到出校园这期间,学校接受家长委托,成为了儿童的临时监护人。除了正常的教育管理活动,学校在临时监护儿童问题上也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1、教师疲惫,管理人员人手紧张

城市中小学的生师比相对较高。这些老师能够将繁重的教学、管理和教育任务承担下来已经是筋疲力尽。如果让老师们还监护学生到六点,采用六点放学制,缺乏可操作性。全体学生圈在校内活动,风险更高。因此很多学校还是四点多放学,没有被家长接走的孩子可以在学校门口附近自由活动,学校由保安监管门口,直到孩子全部被接走才关闭校门。

2、开辟第二课堂,但是涉及收费问题被迫停止

曾经有很多所小学在放学后开设第二课堂,主要由一些艺术、体育、文化课程的老师来开班引导学生进行锻炼和帮助学生培养课余兴趣。初衷是方便监护学生和培养学生的课外兴趣和进行体育锻炼,由于学校没有第二课堂的专项教育经费,所以遵从自愿的原则,让参加学习的学生都交取一些费用作为教师的上课补贴。第二课堂开班整体是很好的,收到绝大多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但是有家长投诉此举为乱收费,上级部门要求取消第二课堂,第二课堂因此被迫中止。

3、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引发的纠纷是学校不敢触碰的痛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生一般均为未成年人,因此他们在学校受到伤害或者他们伤害他人的时候,学校对责任承担问题的处理一直是学校的一个难题。在法律上,学校要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必须在很严格的前提下。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承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的。如果有了不幸事故的发生,就应该依据法律上的“过错原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就应该赔偿,没有过错的就不予赔偿。

但是现实情况是学生一旦发生意外受伤,家长一方无一例外都将责任全部推向学校,要求学校承担。即使是学校没有责任,家长也采用“闹、上访、纠缠”等多种方式要挟学校,严重扰乱正常教学、工作秩序迫使学校就范。

有了这样的案例之后,学校变得谨小慎微,不愿多承担正常教学管理之外的责任,

(四)商业托管学习中心主要通过限制儿童活动,减少伤亡机会来监护儿童

近些年,商业机构逐渐取代学校,扮演了临时监管人的角色。但是它毕竟不是学校,为了降低成本和风险,商业机构基本上仅仅拥有大小、规则不一的教室,地方狭窄,因此得严格限制这群活蹦乱跳的儿童的行为、行动。学生们被圈在狭窄的空间里,不是安静地坐着再听老师讲课、做作业、绘画等,就是学某一种几乎不会引发任何意外风险的乐器。

到商业机构的儿童一般要到六点以后由家长接回家,有些迟的可能要等到八点多。六点以后回家的儿童一天中基本上没有了运动的时间。长此以往,这些孩子的身心很难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

二、妇联协助监护城市儿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 妇联协助监护城市儿童的必要性

1、在妇联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明确支出:妇联是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并且指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妇女儿童专门委员会或妇女儿童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审议有关议案、法案和推动妇女儿童方面的立法工作,并依法监督社会各方面执行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

2、在政出多门保护儿童的局面还长期存在的情况下,这对于儿童保护工作是极大的挑战,也给了在其间具有独特地位和丰富经验的妇联带来机会,为妇联工作带来更多的工作创新的机会,发挥所长的机会。

(二) 妇联协助监护城市儿童的可行性

妇女儿童工作是当今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作为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其定位与工作目标对于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问题较为有效,是解决妇女儿童问题的有力推动者。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以人为本、以儿童家庭为本的理念,不仅充分展现了妇联在妇女儿童工作当中的定位,也体现出妇联对于妇女儿童问题的准确认识。全国各地妇联组织机构在日常的工作当中,积累了大量的妇女儿童组织经验,结合当地基层社会环境,拥有充足的经验储备与有效的解决措施。

三、妇联协助监护城市儿童

(一)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发挥妇联在儿童监护领域独特的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妇联牵头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把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制度化、专业化、特色化、社会化的家庭教育模式。为保证家庭教育工作有效实施,财政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开展家教工作。并将家庭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体系等等。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加强儿童监护问题引导、宣传、教育和协助等工作。

(二)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加强儿童权益问题的法律宣传

儿童在社会中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其法律上规定的权益,但是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父母将孩子视为自己的资产,认为可以任意处置孩子的一些问题,限制孩子的一些行为,孰不知这样做可以侵犯了孩子的权益。解决之道是妇联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加强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宣传,甚至将普法知识送到家庭和家长面前和心坎里。

(三) 协助学校监护城市儿童

1、协助学校恢复“第二课堂”,促其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如前文所述,学校开办“第二课堂”应该是一个多赢的局面,特别是能够帮助到确有接送不便等困难并要求学校给予帮助的家长。一刀切停掉了“第二课堂”似乎解决了个别家长对学校乱收费的投诉问题,但是实际上是损害了绝大多数有正当需要而进行自愿选择的家长的正当权益。

因此,妇联可以在此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联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协助解决第二课堂问题。在第二课堂开展期间,学校要制订制度,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要经常听取监护人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第二课堂的满意度等等。

2、协助学校加强儿童运动,普及风险防范、危机处理和意外伤害的责任承担知识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儿童的体质逐渐下降,加上信息产品的强大诱惑力和屋内的舒适度的不断提高,很多孩子是宁愿在家里玩游戏,也不愿意到户外活动、运动。我国城市儿童中的肥胖率不断上升,而健康体质是青少年成长关键,是教育和社会对孩子们的基本期盼。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国家教育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体育锻炼的重视,培养好习惯,快乐学习,快乐运动。

而如前文所述,运动可能带来风险和伤害,不合理的赔偿令学校变得谨慎,也不愿意承担更多的义务。但是我们不能够因噎废食,而是要协助学校解决问题。一是做好运动的基本知识的普及;二是做好风险知识普及和风险的防范工作;三是也要让儿童明白危机处理的基本方法;四是让家庭们明确法律上的损害赔偿原则与规定。

3、协助学校开放教育资源,满足儿童在课余时间活动的需要

从政府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投入上看,学校的操场、体育馆和文化艺术设施等一年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时间实在闲置的。这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一边是学校的大门紧闭,一边是儿童找不到合适场所、设施锻炼而发愁.针对这一现象,妇联可以促成政府展开积极调查和对策研究,主题是如何最大限度发挥中小学固定设施、设施在儿童监护中的积极作用。如果能够寻找到这样一条创新机制,妇联无疑又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创出新的路子。

(四)加快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促进向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

“儿童友好家园”它是一个面向儿童的、按照科学的儿童权利和保护理念去运行的社区服务体系。而要建设社区服务体系,更多的需要整合社区、社工、义工、教育、公检法、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参与,这样才能够成为一个体系,这就需要更加重视人的建设问题,部门间的联系和制度等的软件建设问题。要朝着儿童友好城市进发,意味着各级妇联需要在城市规划设计、地方法律法规制定等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力,在很多的领域内还有非常多的,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协助解决。

(五)倡导建设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是供儿童游戏、娱乐、体育及进行文化科学普及教育的专业性城市公园,作为城市公共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儿童户外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也具有生态、景观、防灾、美育等功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人们越来越关注儿童的培养和儿童生存环境的发展;另一方面,儿童公园的功能和形式发生着重大转变。

(六)帮助儿童争取更大的户外活动权益

1、帮助儿童争取更大的户外活动空间

游戏和运动是儿童的第二生命,是促进儿童智力、体力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儿童的集体感、责任感和合作精神的有效途径。街道、广场、公园等开放空间是孩子们经常光顾并且较为喜欢的游戏和运动场所。开放空间中儿童游戏运动场所的建设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着儿童游戏权利的充分享有。

2、积极参与推广儿童户外运动、游戏

随着“室内儿童”越来越多,越来越“宅”,即使户外的场所丰富了,很多儿童可能也不会出来玩耍、游戏、运动。各级妇联还需要积极参与推广儿童户外运动、游戏的工作中。

3、积极参与儿童的学习减负问题的研究中

在目前的学习压力之下,儿童也可能没有时间出来玩。很多办法都是治标不治本。只有儿童的学习真正减负了,儿童的监护压力才能够有所缓解,儿童也才能够健康成长。

(七)开设儿童维权热线

建立儿童权益保障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儿童安全举报热线,接受来自受侵害儿童、家长、学校或社会公众的举报,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将危害严重的案件转介到110报警中心,提高应急防范水平。为受侵害儿童权益事件提供跟进服务。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参考文献:

[1] 谭深.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述评[J]. 中国社会科学, 2011

[2] 罗静,王薇,高文斌. 中国留守儿童研究述评[J]. 心理科学进展, 2009

[3] 姚云. 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及教育应对[J].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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