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完善
2016-06-11吴琼
吴琼
摘 要:资产规模小、风险高、财务管理差、经营不稳定以及资金周转率低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缺陷,其重要的原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主要有政策性担保、互助式担保、商业担保、各类联合担保几种模式,并指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内部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和担保体本身的缺陷等问题。提出了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而科技型企业的这些缺点更为其融资难雪上添霜。因此,为了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壮大我国科技力量,加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刻不容缓。
一、当前我国主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模式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模式
首先政府设立具有法人实体资格、非营利性质的独立担保机构,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出资作为该机构的信用担保基金,并定期对基金进行一定的补充,担保机构利用这些资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同时对担保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担保基金由经验丰富的基金经理专业管理,以达到增值的目的,从而能减轻政府对基金补充的负担。政策性担保模式实质上是政府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担保,间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互助式担保模式
由许多审定合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组成一个企业互助的团体,并与政府、银行组成三方联合担保体,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基金以从事服务于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联合担保体必须受由优秀的企业代表、银行代表和政府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同时,担保基金也由富有经验人员管理,三方共同定期出资对基金适当的补充。在这种担保模式中,聯合担保体能够获得会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关财务资产、信用状况方面的信息以能使信息共享,并监督会员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以提高融资成功的可能性,银行能获取企业的信息状况,从而能缓解银行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贷风险。此外,多方出资补充担保基金将更进一步缓解政府单独出资的压力。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担保模式
1.天使联合担保模式
由地方区、县(市)科技局共同出资金设立成为天使担保基金,由银行与国有控股的高科技担保公司共同开发适合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其风险由贷款银行、科技担保公司共同承担,设立的天使担保基金可以补偿一定的企业到期贷款。联合天使担保模式始于杭州,属于国内联合担保模式的一大创新,该担保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降低了企业对政府无偿资金补助的依赖性,提高了其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2.同行业协会担保模式
针对同一类型的行业。该行业协会组织该行业内部优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愿交纳一定数量资金成立联合担保基金,行业协会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推荐需贷款的企业,各参与企业共同承担信贷风险。由于是同行业企业参与,因此,该模式局限于同一类型行业,但因同行业的资产通用性比较强,当某企业发生损失时,能能使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该模式能使行业协会对该会员企业的信息了解比较多和对企业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从而能降低贷款的违约风险,进而带动该行业稳健发展。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方和银行三者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一是担保机构对需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内部经营状况、财务信息缺乏一定的了解,这种信息不对称很难使担保机构与企业合作,企业取得贷款担保资格就比较难。二是银行和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银行对提供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价格有所顾虑或对利率定价过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正是担保机构对企业缺乏了解,担保机构更愿意为可见性(如加工型营利高的企业)非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将会受到一定挤压,银行信贷匹配失衡。虽然,互助式担保模式有助于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加强信息沟通,也只能一定程度上缓解消除三者存在信息障碍。此外,互助式担保模式目前发展的规模较小,只能缓解部分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企业、银行和担保方未遵循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合作
银行总是对具有高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保持很谨慎的态度,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担保能力不信任,导致银行的合作积极性不高。银行提供贷款业务的对象众多,并无业务缺少的压力,因此。银行在与担保机构商议对企业贷款风险承担时处于优势地位,要求担保机构向银行缴纳足够的保证金。几乎将全部风险向转移给担保机构,将自己所承担风险降到最低。如此一来。担保机构为了减少承担风险,可能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资格审查更为严格或通过各种途径将风险转嫁于企业,三者根本没有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业务。导致企业融资担保流程受阻。最终的受害者还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新型的联合担保模式有一定的缺陷性
新型的联合担保模式在某种程度上突破了传担保方式的缺陷,或能缓解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该模式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只是在部分地区试行。其存在由局部向整体发展的制约因素,表现在:不同地区各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难以有效的沟通和相互信任而难以形成联合担保体,银行和金融机构对担保体的担保能力存在着一定的怀疑等。譬如,一是天使担保模式存在着如何使其目标理念(政府扶持企业的资金转变为风险担保基金)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的部门的认可问题;因天使基金的税务会计处理涉及到很多部门,存在各部门沟通协调难问题:如何设计出适合科技型企业无形资产抵押担保产品,其专业性强、挑战性大问题;三是行业协会担保模式只能局限于同一类型行业企业,并不能對所有行业企业起到作用,况且不同的行业发展状况不同,并不能保证所有行业具备成立该模式的条件。其发展前景值得期待:四是网络担保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由于其操作具有不可见性、流程简单、门槛低,自然会吸引众多的企业的参与,但对供资方的银行是弊大于利,对银行的吸引力不大。
三、完善我国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措施
(一)加强企业的信息平台沟通建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支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交流平台,主要是包括信息咨询服务和各类评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是为企业提供技术、经营项目、宏观经济、产业和人才信息等,让企业了解相关的信息,从而能够顺利的取得低成本的贷款资金。评估服务是为了解决企业资信服务、产权交易、改制及会计财务方面的问题,让担保体和银行能够获取企业详细信息;
二是企业应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性和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相关信息的透明度,真实的信息披露有助于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效的分析判断企业经营能力、还款能力以及投资项目的成长潜力等因素,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准确性,降低信贷风险和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从而减少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信息阻碍,进而提高银行通过担保体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二)构建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
一是为了管控银行转移给担保体的全部风险,担保体应加强经营管理,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机构,聘请富有经验风险管理人员对放款后的贷款进行高效的风险管理。担保体应加强对企业信息的跟踪、调查力度,动用一切可能途径获取企业的真实项目投资风险状况、项目收益以及企业的经营诚信方面的信息,对企业的担保资格审查需慎重后作出正确的决定。对每一笔放完后的贷款,担保体应加强贷款的后期跟踪反馈调查,正确的掌握资金的流向;二是我国应设立针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基金,合理的对担保体的经营风险给予一定的补偿以减少担保体的损失。此外,政府应该对担保体和企业以政策上的支持,比如可以尝试制定支持担保体的法律法规。规定银行在没有异常情形下应加强与担保体、企业以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展开合作。
(三)进一步发展各联合担保模式和完善其不足之处
鉴于联合担保模式在部分地区实行的效果很不错,可以在大范围内尝试推广这一新型的模式。首先。要建立为企业、银行和担保体之间相互交流、沟通的平台,让它们相互了解,消除銀行对担保体和企业的疑虑;其次,要大力宣传联合担保体的作用、意图、目标和理念。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使政府各部门能够相互配合以支持担保体的融资担保工作,对联合担保基金在財务会计处理方面提供规范的指导咨询服务;最后,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在行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大量发展同行业协会担保模式,从而形成从行业局部到整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另外,需要提出的是网络联保在未来是发展很有前景,必须保证网络联保的信息公开性、操作规范性,加强网络联保风险管理,让银行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以推进网络联保模式的快速发展。
四、结语
科技型企业的资产也是由各种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有形和无形的财产构成的,并且是为实现经营目的而结成的有机组织体,它具有超过各个构成要素个别价值总和以上的总体价值。财团抵押制度对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的整体财产,从而发挥企业财产的效用和促进资金融通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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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邸云娇.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J]. 现代经济信息,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