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介批评角度分析媒介自律规范
2016-06-06刘凤燕
刘凤燕
摘 要:媒介自律是规范媒介行为的重要方面。在媒介批评时,通常以人文关怀等角度进行,这与媒介自律规范有相通之处。
关键词:媒介批评;媒介自律;媒介侵权;人文关怀
媒介实践中,主要通过建立媒介自律组织和履行媒介道德规范两方面进行自律。自律组织方面,队伍逐渐扩大。早在1937年我国的新闻工作者就组织成立了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协会,就是今天中国结者协会的前身。2001年,7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并在2004年签订《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使得信息时代的行业自律更加规范。
分析媒介行为时,通常从新闻本位、伦理道德、舆论监督和人文关怀四个方面进行评判,防范媒介侵权等不当行为也需要从业者坚持这四个方面的准则。
一、新闻本位
2013年前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收取“酬劳”连续发表了10篇有关中联重科的虚假批评性报道,致其股价大幅下降,最终以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判刑1年10个月。获罪后的陈永洲忏悔:“如果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真实、公正、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诱惑。”简单的四个词,正是新闻本位原则的重要体现,它时刻考验着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二、伦理道德与舆论把控
做到了“新闻本位”,媒介很多情况下还面临伦理抉择,比如在避免受访者遭受二次伤害和全面客观反映事实中抉择,在维稳与保证公众知情权中抉择等。博克在《撒谎:公共与个人生活中的道德选择》一书中介绍了她的伦理抉择框架。第一步,问问自己的良心,你对这一行为有什么感觉?第二步,寻求专家的意见,是否有其他的方法既能达到同样的目标,又不会造成伦理问题?第三步,进行公开讨论或者假想——我的行为将会怎样影响他人?媒介暴力大多是通过影响舆论来实现的,因此除了对新闻伦理问题的预测,舆论也是进行媒介行为前必须要洞察的因素。在舆论监督中,媒介既要有足够的胆量和勇气,敢于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上,还要对舆论走向有基本的把控和引导,避免将舆论监督权演化为媒介暴力。
三、人文关怀
将人放在新闻报道的核心位置是自律的根本,也是人文关怀原则的首要体现。它要求从业者传达更多普通民众的声音,倾注对生命的关怀,作品中表现真情实感,民生新闻中体现为“平民视角、民生内容、民本取向”。可以说,人文关怀不同程度的缺失是产生媒介暴力的共同原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媒体提高了对“人”的重视,这在灾难性报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中,大量悲伤镜头给受访者带来的二次伤害引起了新闻界的反思,于是2015年“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等灾难的报道中,媒体面对情绪失控的家属,大多选择将机器背对他们。这是媒介人文关怀观念的进步,但这些进步只在面对未成年人、受害方等特定对象时表现明显,而在公众人物隐私、吸引眼球的新奇新闻报道方面鲜有体现。人文关怀应当是从业者时刻秉承的信念,不应受采访对象和经济利益等因素影响,它不仅能避免媒介行为对采访对象或受众的直接暴力,还有助于更加全面深入地考虑和规避在舆论导向、新闻伦理、新闻本位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因此,防范媒介侵权行为,需要媒介将人文关怀贯穿到媒介活动始终。
参考文献:
[1][美]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马克·法克勒、凯西·布里坦·理查森、佩吉·J·克里谢尔、小罗伯特·H·伍兹:《媒介伦理 案例与道德推理》第九版,孙有中、郭石磊、范雪竹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版.
[2]魏东、吴尚赟:《论滥用媒体自由行为的刑法规制——立足于新媒体时代的解读和反思》,《法治研究》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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